文森特梵高(vincent van Gogh 1853~1890年)是一位艺术生命短促而又获得很高成就的画家。他从1880年开始画画至1890年去世,作为一个画家的生涯还不到10年,他在世也仅仅37岁。梵高是一个热爱生活,醉心于艺术和道德问题,为了自己的艺术可以牺牲一切的人。他渴望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梦想建立一个艺术家团体。他视绘画如宗教,像苦行僧一样工作。他长期过度疲劳,营养不良,甚至头发脱落,精神失常,但是他却以全部生命和热情创造了第一流的艺术杰作。
梵高性格内向,为人忠厚。内心充满沸腾的热情。他总是力图用色彩来揭示精神,用笔触来传递情感的冲动。为达此目的,他采用强烈鲜明的色彩、清晰的点、旋转运动的线状笔触、夸张变形的形象作画。从他作品的色彩、用笔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梵高创作时的激动和紧张的情绪。他笔下的一切似乎在运动和旋转,充满了激情和生命力。显然梵高所关注的也不是再现对象,而是利用形和色来表达他从观察对象所获得的个人感受和内在激情。
梵高1886年到巴黎后,结识了毕沙罗、修拉、德加、高更等印象派画家,明快绚丽的印象派作品在他眼前展现了一个新的色彩天地。当时日本版画传人,东方艺术鲜艳单纯的用色,二度空间的造型,线条使用的韵味,也引起了梵高的共鸣。他以自己特有的气质,并吸收了印象派和东方艺术的养料,终于寻找到一种新的艺术语言。
油画:《雨中桥》 画家:梵高
梵高并不看重绘画的真实感,只要能表现内心的激情,表现对生命力的渴望和追求,他宁肯大胆地夸张色彩,变形对象。作为艺术的开拓者,他和塞尚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塞尚虽追求结构表现,但两人在放弃模仿客观对象方面都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步。从此,艺术家看到了通过艺术手段抒发主观感受的巨大潜力,以至20世纪初产生了深受梵高艺术影响的表现派艺术。
梵高的艺术活动主要在法国,但他不是法国人,而是荷兰人。1853年他出生在荷兰一个基督教牧师家庭,16岁便在古比尔美术公司当职员,因工作需要到过很多地方,参观过许多博物馆和画廊。后来他转而对宗教怀有浓厚的兴趣,决心做一个牧师。他曾在比利时南部矿区波里纳斯传教,过着一种虔诚贫困的基督徒生活。他在这里帮助穷人,亲身体验矿工的艰苦生活。但是他的传教活动并不成功,由于缺少口才,于1880年被教会解职。这次失败是梵高一生中遭受的第一次打击,但也使他义无反顾地走上了绘画的道路。
油画:《吃土豆的人》 画家:梵高
从1880年至1886年间,梵高悉心学画。他上过不定期的绘画课程,得到过一些画家的指导,他曾在布鲁塞尔、海牙等地钻研素描、解剖和透视。这期间他较重要的作品是“吃土豆的人”。
1886年3月梵高来到巴黎,他的弟弟提奥在一家画店工作,梵高就靠提奥的资助生活。他在巴黎结识了许多印象派画家,得到毕沙罗的指教,同高更有过友谊,受到修拉的影响,他开始学习和运用明亮的色彩。他真正的绘画生涯是从巴黎开始的,他的作品逐渐变得鲜艳和响亮起来,他的艺术风格也在追随印象派之后逐步形成。梵高吸取了印象主义的经验和修拉的点彩画法,也喜欢运用点状的笔触和单纯的色彩。但他使用这种笔触不是为了分解色彩而是为了表达他满腔的激情,因为他总是处于创作的狂热中。
1888年梵高来到法国南部的阿尔小镇,租了一间廉价的小屋,每天外出画画。南方强烈的阳光使他非常兴奋,他在这儿画太阳,画阳光下的田野,画周围生活的人。他拼命作画,甚至到了疯狂的地步。在这期间他还把自己的希望、孤独写在给提奥的书信里,这些信今天已成为研究梵高的资料。梵高希望多作些画,多卖掉一些画以偿还弟弟的情义。但是命运好像在捉弄他,当他在世时仅卖掉了一幅画,这对他真是一个莫大的打击。法国的社会环境同梵高那种荷兰新教徒的处世态度毫不相融,法国艺术的优雅、精致和斯文气派同梵高艺术的粗犷、激烈也格格不入。加之梵高在爱情上屡遭挫折,这样当他邀请高更前来阿尔共同研讨艺术时,终于精神失常。他拿起剃刀追杀高更,又在盛怒之下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1880年5月,他住进了圣雷米精神病院。当他神志清醒时继续提笔作画。他在这种巨大的精神痛苦中挣扎了一年。1890年7月,他画了最后一幅作品“麦田上的鸦群”后,便拿起手枪走向田野,对自己的腹部开了一枪,这一枪并未立即使他致死,三天后他才在极度痛苦中怀着对人类的爱,对生活的渴望,对艺术的狂热和一颗孤独的心离开了人间。他去世后半年,与他情同手足的弟弟提奥也与世长辞了。人们把兄弟二人埋葬在同一个墓穴里。
梵高赢得世界声誉的名作全是他生命最后三年中完成的。当初他贫穷潦倒的时候仅以400法郎卖出一幅画,时至当代,他的油画已成为全世界最负盛名、售价最高的艺术珍品。梵高将他渴望生活的激情、坦荡炽热的胸襟,全都融化在他的绘画艺术之中,他终于成为一个享誉世界的艺术家。
梵高的主要作品有《吃土豆的人》(1885年)、《柏树和星空》、《向日葵》、 《夜间咖啡馆》(1888年)、《自画像》(1889年)、《加塞医生》(1890年)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