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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家族全传

作者: 李西岳、苏学文

3.最后的挣扎3.最后的挣扎

陈立夫和陈果夫兄弟,一走一亡,使CC系陷于崩溃的边缘。

剩下的特务们中,有的见风转舵,另投“明主”,有的意志消沉,不问政治。 从整体上看,CC派从组织到势力是一落千丈。

作为当年一个全国性的派系组织,CC系在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所吸收的人员 庞杂不齐,其成员的共性是坚决“反共”。但在如何“反共”的问题上,有些人拥 护蒋介石搞专制独裁,崇尚“党政”,但也有些人希望走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和法制 化的道路。

这两类人,前者都担任各省市党部的要职,即通常所说的党棍;而后者则依仗 CC群体的支持,进入“立法院”、“监察院”、“国民大会”--这三者合称“中 央民意机构”亦即国民党政权的“国会”。

“改造”之后,CC系中的党棍被甩到一边,而走议会道路的这批人,却因国民 党要维护“法统”而得以享受到事实上的“终身制”,成为当局轻易奈何不得的贵 族式人物。

出于自身的政治观念,也为了地位有保障,这批人以“国会”为据点,在肯定 “国民党统治合法性”的大前提下,扮演所谓“忠诚反对派”的角色。因为是站在 “国会”的立场上,这些人自然要求扩大民意机构对行政机构的监督权,自然要对 当局的施政横挑鼻子竖挑眼,自然要大声呼号“民主法制”。

于是便出现了这样一种有趣的现象--在大陆时被视为极端保守派的CC派,到 台湾后,竟在政治磁场的引力下,被塑造成替无权的老百姓讲话的“开明派”。

这批人的主要代表,有“立法委员”梁肃戎、齐世英。吴廷环、张子扬、胡秋 原、费希平等。“监察委员”于振洲。陶百川、曹德宣、曹文名等。

CC派的元老张道藩、谷正鼎、方治、萧挣、洪兰友、余井塘、程天放、田昆山、 白云梯等,则或公开或暗中支持他们。

1951年10月,CC派“立法委员”逼以陈诚为背景的“立法院长”刘健群辞职。

翌年3月,推出张道藩为“立法院长”。

这是CC派的一大胜利。

1952年3月24日,“立法院”通过《出版法施行细则》,其中第27条规定:“战 时各政府及直辖市政府为计划供应出版品,及中央政府之命令所需之纸张及其他印 刷原料,调解辖区内新闻纸杂志数量。”以此为由,台湾当局于4月11日下令停止报 纸登记,并限定原有报刊的张数和版面,这就使新报纸无法诞生,老报纸无法扩展, 从而开始了延续35年之久的“报禁”。

“报禁”的主因是《出版法施行细则》。

在“立法院”讨论这一法案时,CC系“立委”胡秋原。费希平和无党籍“立委” 成合我,均慷慨陈词,指出这一法案违背“宪法”及“自由言论”的原则,不能通 过。

后来此法虽获通过,但费希平等仍不断在“立法院”呼吁,要求废除此法。

但是,台湾当局不退反进。

1954年4月28日,又颁布《戒严期间新闻报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对言论出版 进行更加全面的控制和严厉和钳制。

紧接着,于同年11月5日,又抛出《战时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载事项》九条。

其中很多规定笼统抽象。如“不得发表有违基本国策的主张”之类,可以作为 一项伸缩自如的帽子,随意给当局不满意的刊物扣上。

此法案一公布,各民营报刊纷纷抗议,到“立法院”请愿,要求废除。

CC派的“立法委员”也群起而攻之。

“行政院”被逼无奈,于*月9日宣布暂缓执行,计此件出笼仅5天便告夭折。

由“终身制”的“中央民意代表”组成的“国会”,实际上是国民党的橡皮图 章,如果党籍委员们一致投票,必稳获多数。

但如果CC系的“立委”转向,与民社党、青年党及无党籍的“立委”联合一体, 就有可能使当局提出的法案通不过。

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法院之所以收回“九条”,是因CC派反对所致。

1955年6月,属CC派的“立委”余俊贤、于镇洲、吴大宇、王文光、陶百川、萧 一山等在国民党开明元老于右任的支持下,对“内政部”擅创“违反发行旨趣”的 罪名摧残出版界的行径提出纠正案。

纠正案指出此事乃“法外苛政”,并指出“内政部”仅抓住一两篇文章便给民 办刊物《世界评论》扣上“登记时曾为不实之陈述”的帽子,勒令《世界评论》停 刊10个月。此举“不独苛酷”,抑且违法,应请“行政院”予以纠正,“以后不得 援例。”同时,该纠正案还要求“行政机关剥夺人民权益之任何处分书,必须详叙 所以剥夺之事实及理由”,出版界向行政机关诉愿,行政机关应予受理,10日内答 复。

与此前后,CC派元老谷正鼎公开讲话,称蒋氏父子“以派系消灭派系”,气得 蒋介石要开除他的党籍。

CC派要员潘公展,则跑到美国创办报纸,不时对台湾政权予以批评。

据说,CC派还成立了由张道藩、谷正鼎、方治、萧挣。洪兰友等人组织成的中 心小组,负责协调该派系的活动。

为平息CC派的怨气,维护内部团结,蒋介石在1957年10月召开的国民党“七大” 上,提名陈立夫、谷正鼎、方治。洪兰友、余井塘、程天放、萧同兹、白云梯、田 昆山等20余名CC派担任“中央评议委员”。

这批人毕竟追随蒋介石大半生,在蒋对他们安抚之后,虽然仍有牢骚,但还是 尊重蒋介石的安排,退出政坛第一线。

这批人退出第一线以后,致力于办一些“大陆灾胞救济总会”之类的团体,为 蒋介石的反攻大陆摇旗呐喊。

这时,CC派的主要代表,便从陈立夫等变为梁肃戎、于镇洲等中年“立、监委 员”,他们继续扮演“忠诚反对派”的角色,首先是在“监察院”内发动一连串弹 劾案。

1956年12月,CC派“监委”提出军人、公务员和教师的生活日益窘迫,而若干 “政府机关”则殊多浪费,建议“行政院”采取纠正措施。用节余下来的开支调整 军、公、教人员薪水及津贴之用。

这批人还特别点出“行政院长”俞鸿钧既在“行政院”领薪,又在“中央银行” 享受总裁供给制,是浪费的典型。

1957年3月,CC派“监委”终于促成“监察院”通过了一项纠正案,其中包括俞 鸿钧“兼职领薪”在内的各项浪费事实,要求“行政院”查找纠正。

3月26日,此件案寄到“行政院”。

“行政院”于7月19日和24日两次函复办理情形和结果,却引起“监察院”不满。

不满的原因是:“监察法”第25条规定,答复期限为两个月,而“行政院”却 是过了4个月才答复,而在发函中也没有说明对“监察院”所要求纠正的问题采取了 哪些改善和处置措施。

“监察院”一看势头不对,不得不于9月、10月、11月、12月连续4次邀请俞鸿 钧到“监察院”备询。

“行政院政务委员会议”讨论结果,决定拒绝“监察院”的邀请。

国民党“中央改造委员会”也通过决议,不赞成俞鸿钧到“监察院”备询。

“行政院”有了中央的撑腰,胆子更大了,率先在报纸上披露此事,并列举理 由说明“监察院”属于无理要求。理由是:“宪法并未规定行政院长必须到立法院 报告工作或被查询,行政院长只对立法院负责,不对监察院负责。”

“监察院”则反驳说,“宪法”虽未规定“行政院长”必须到“监察院”报告 或被查询,但也未规定“行政院长”不须到“监察院”报告或查询。

同时,“宪法”第95条定:“监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会之工作,分设若干 委员会,调查一切设施,注意其是否违法或失职。”从这两条的法理而不是从文字 上讲,可知“行政院长”的工作也在“监察院”监察范围之内,“监察院”既有权 弹劾“总统、副总统”,自不容“行政院长”享有免受“监察院”质问、调查及弹 劾的特权。

而按“监察法”第20条规定,“监察院”有权对调查对象“指定地点询问”, 当“监察院”指定俞鸿钧到院备询时,并未违反上述规定,故俞鸿钧拒绝到院是违 法的。

两院的这场争论,延续数月,引起台湾各界人士的广泛注意和舆论界的热烈讨 论。据统计,各报刊发表的讨论文字不下百万言,事态自然也更扩大。

在参加讨论的各方中,同情“监察院”的占优势。

据后人对当时14家重要刊物(包括香港和纽约的华人报纸)上21篇有代表性的 文章整理分析,发现支持“监察院”者15篇,不置可否者3篇,仅有3篇公开支持 “行政院”。这三篇文章一篇为陶希圣所作,另两篇分别为国民党《中央日报》和 党办刊物《每周评论》的社论。

1957年12月10日,全体“监察委员”在院长于右任的主持下,举行了第508次院 会,CC派“监委”吴大宇向会议报告了围绕“杜绝浪费纠正案”的争端经过;另一 CC派“监委”曹济文听后马上建议大会讨论弹劾俞鸿钧。

经过3个多小时的讨论,最后决议成立“行政院长俞鸿钧违法失职案件处理小组”, 由萧一山为召集人,萧一山、于镇洲、陶百川、熊在渭、吴大宇、余俊贤、刘耀西、 陈志明、陈大榕、王文光、刘永济等11人为小组委员。大都为CC派成员。

同时,蒋介石先派陈诚出面,劝“监察院”让步,没有结果,再以“国民党中 央”名义两次宴请“监委”,但多数“监委”拒绝出席。

外国记者就此评论道:“自从蒋退出中国大陆以后,有一整批党员拒绝尊重他 的意愿,这还是第一次……”

1958年二月31日,“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宣布“监察院”弹劾俞鸿钧 “违法失职”难以成立,但“兼职领薪有违节约”则是事实,故给予俞“申诫”处 分。

2月14日,此项申诫令按法律程序由蒋介石以总统名义签署公布。

与此同时,蒋介石也表示其个人对此弹劾案“深感遗憾”。

俞鸿钧于申诫令发表后三次请辞本兼各职,当时均被蒋介石慰留。

在此之前,俞鸿钧提出万言申辩书,次日,蒋介石亲自出马调解此事,他把党 的高层领导和本党籍的“监委”召集到了中山堂。

蒋介石先是批评“行政院”对“立法院”的纠正案逾期答复,这是不对的,并 表示在原则上俞鸿钧应该到“监察院”备询。

这样貌似公允地唱了几声高调以后,蒋介石脸色一沉,又大骂监委们:“对于 被调查的人,往往视同罪犯,俞院长是国家行政院长,如何可受如此情形的调查…… 现在造成弹劾案,使得中外舆论哗然,处理上实系不对!”

“监委”们面面相觑

蒋介石停顿了一下,又接着道:“现在反攻行动迟未行动,主要是我们内部尚 有问题,我希望各监察委员从今以后,要慎用你们的权力!”

蒋介石话音刚落,便有几个“监委”站起来,说明“监委”质询时对被质询者 “礼貌唯恐不周”,而绝不把他们视作囚犯。

蒋介石一听,“监察院”的CC派直接冲自己来了,死了一个陈果夫,走了一个 陈立夫,CC派还如此张狂,但蒋介石深知CC派在国民党内人多势众,根深蒂固,想 一次性铲除干净是不容易的,同时,在国民党内部,一些老党员也接受不了,必须 慢慢来。

想了一会,蒋介石镇静地说:“不能咬文嚼字,鸡蛋里挑骨头。我讲话的核心 是,我们一定维护党内团结,消除派系,大家精诚合作,共同为党国效力,使我们 尽快形成合力,早日收复大陆。”

监委中又有人站出来说:“维护党内团结的前提是总裁要一视同仁,把一碗水 端平。”

蒋介石被激火了:“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我结党营私,拉帮结伙了?娘希 匹!在我离开大陆的时候,就讲过,共产党没有打败我,打败我的是你们这班人! 事到如今,你们还在顽固不化,我行我素,强词夺理。难道你们愿意看到国民党彻 底垮台吗?难道你们想让共产党马上打到台湾吗?”

监委们见蒋介石又开始骂人了,没有人再站起来说话,但对他的发脾气,却表 现出不以为然。

蒋介石干咳了两声,缓和了一下口气说:“我再强调一句,我党内部一定强调 团结一致,共同对敌,这些年,我们的经验教训还少吗?”

蒋介石说完宣布散会。

这次会后,“监察院”并没被蒋介石的大发雷霆给镇住,依然我行我素,并发 表长文,对俞鸿钧的申辩书进行反驳。

这次弹劾案,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但也可算是CC派另一个小的胜利。

弹劾案风波很长时间没有消停。

CC派的人在国民党的夹缝里艰难生存,他们不肯坐以待毙,需要垂死挣扎,他 们不许其他派系忽视自己的存在,宁可小题大作,无事生非,也要显示出自己的实 力。

其实,在台湾官场上,“兼职领薪”算不上什么大过,更不至于为此弹劾“行 政院长”。

如果与当年的孔祥熙、宋子文相比,俞鸿钧能算什么?

俞鸿钧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文学院,曾当过新闻记者,后得吴铁城赏识,从 上海市政府秘书逐级升至市长,进而受到蒋介石器重。

俞先后任“中央信托局长”、“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因帮蒋经国 盗运黄金,更成为蒋门大红人。

到了台湾以后,蒋介石解除了陈果夫的“中央财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让俞鸿 钧继任,1953年,吴国桢辞“台湾省主席”职,接任者又是俞鸿钧。一年后,俞又 升任“行政院长”,由于他对蒋介石唯命是从,台湾报界送给他一个绰号:“OK俞”。

据说俞鸿钧本人曾打算到“监察院”备询,但国民党中常会和“行政院”院会 都通过决议,阻止他去。

如果俞鸿钧真的去了,CC派“监委”们已捞足面子,也就不会再弹劾他了。

而俞鸿钧坚持不去,“监委”们自然认为他是仗着背后有蒋介石撑腰,而无视 “监察院”,更确切一点说,就是无视CC“监委”们的存在。

为了维护“监察院”的地位与权力,只有走向弹劾的一条路。

因此,台湾有些民办报刊认为,俞鸿钧是作了“‘监察院有关方面斗法的牺牲 品”,说他是“代人受过的替罪羊”。

俞鸿钧弹劾案,是继李宗仁、吴国桢之后的第三大弹劾案。但李宗仁和吴国桢 是已脱离台湾后才被弹劾的,不过是国民党自找台阶下而已,而俞鸿钧却是在任 “行政院”长位置上受到弹劾,这在历史上是第一次。

外国观察家认为“实际是对国民党一种反叛”,而且“反叛的党员不是这个党 内比较年轻的那一派,而是国民党内以前从没有发生任何真正的纪律问题的老党员。”

这些老党员,当然指的是CC派。

1958年1月16日,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根据监察院的弹劾案,宣布对“内政部”长 王德博和“警政司”长李骞违法支持国民党的省工会理事长简文发枪夺民办《工人 报》发行权一案进行了判决。CC系派“监委”对促成弹劾也起了很大作用。

“监察院”方面的“弹劾热”尚未冷却,“立法院”方面又爆发风潮。

3月份,“行政院”向“立法院”提交《出版法修正草案》,并要求“立法院” 以秘密通过的方式完成“立法”手续。

这一“修正案”规定凡新办刊物必须向台湾当局注册登记,非经批准不得发行, 从而在原来的“报禁”之外又加了“刊禁”。

至于办刊物,原《出版法》细则规定,非经法院宣判不得查封,而“修正案” 则规定,“政府”有权根据出版物登载的内容对其进行“警告”,经三次“警告” 后该刊停刊一段时间。

如刊物已停刊三次,将取消其注册,这就是台湾当局可任意找每一家刊物的岔 子,并不经法庭两封闭报纸。显然,这样的“修正”,是把原来已徒有虚名的言论 自由越修越少。

这一“修正案”系由蒋经国所控制的特工系统制订,以“行政院”名义提交 “立法院”。

身为“行政院长”的俞鸿钧,事先并不能看到这一草案,更不可能提任何建议, 只有扮演一个“邮差”角色。

本来蒋氏父子是想尽量保守秘密,但内部却失控,此一“修正案”终被台湾新 闻界侦悉,立刻引起了一场庞大的抗议风浪。

当时,《自由中国》、《公论报》、《中国邮报》、《大华晚报》等各家民营 报纸和独立刊物,纷纷发表社论,指责“修正案”扼杀言论自由。

“台湾省议会”、“高雄市议会”、“台湾省杂志事业协会”、“台北市新闻 通讯协会”,也都公开声明反对“修正案”。

CC派的“立法委员”、“监察委员”和民、青两党及无党籍“立委”们联合, 在“立法院”内外阻止通过此案。

海外人士和国际新闻协会也来抗议台湾当局践踏言论自由。

4月15日,台湾各民营报刊推出9位代表到“行政院”谒见俞鸿钧,请“行政院” 自动把“修正案”自“立法院”撤回或函请“立法院”“暂停审议”,以便广泛争 取各方面的意见,重新审慎研究,但被俞鸿钧拒绝。

4月22日,以CC派“立委”为主,联合120名“立委”提出将“修正案”公布, 听取意见后再做审议的议案。

谁知,这个议案为157名主流派“立委”给予否决。

在双方激烈辩论中,青年党“立委”李公权说“立法院”不应成为猪仔议会。

李公权这句话刚一落地,主流派的“立委”侯庭督立刻拍案而起:“你再说一 句我听听,为什么叫他们猪仔议会!”

李公权也毫不示弱:“说一句又怎么着,就是猪仔议会?”

侯庭督上去抓住李公权的脖子大声吼道:“我揍死你!”

李公权也抓住侯的脖子:“你动我一手指头试试?”

众人见李、侯二人马上就要大动干戈,把他们劝住了。

李公权最后软了:“好,好,是我的不对还不行吗?”

国民党“国会”当即差点没有变成武斗场。

5月4日,台湾市报业工会代表到“立法院”请愿,将“修正案”与“宪法”抵 触的条文进行对照列举,请求“立法委员”维护“宪法”。

当时台北的一家民办刊物《图画新闻》发表文章,建议各刊物在未获得满意结 果之前,一律于门口挂半旗以示抗议。

只可惜这一建议没有任何刊物敢于响应,《图画新闻》也没有自行实施。

由于CC派坚持“忠诚反对派”立场,使国民党掌握的“立法委员”票数一分为 二,通过此案有困难。

国民党中央多次召开会议,企图说服CC派“立委”让步,但却没有结果。

蒋介石见事态扩大,不由得怒发冲冠,他曾想开除100多名CC派“立委”的党籍, 就此机会,把CC派彻底斩草除根。

陈诚劝蒋介石息怒,尽管他痛恨CC派比蒋介石有过之无不及,但他痛恨的对象 主要是陈立夫,而陈氏家族至今一走一亡,他心头的仇恨已自我消亡了一半。

接下来了是现任“行政院长”俞鸿钧,虽然他也是CC系的冤家对头,但出于对 蒋介石的忠心,怕事情闹得太大,对蒋不利。也劝蒋介石三思而行,并说即使想把 CC派斩草除根,现在也不是时候。

第三个规劝蒋介石息怒的是蒋经国,二陈一走一亡以后,没有人可以在国民党 内部与自己抗衡,绊脚石已经搬开,但他还是劝父亲不要急于对CC派下手,并讲了 其中的利弊关系。

这么多人都来规劝,蒋介石只好罢手了。

5月21日,“国民党中央常委会”作出决议,要求党内“立法委员”必须服从 “中央决议”,负责在本届会期内照原案通过《出版法修正案》,否则,一律执行 党纪,直至开除出党。

在这种“霸王硬上弓”的情势下,CC派终于屈服,同意放弃反对立场,改投赞 同票。

蒋介石乐了,他更加相信自己的权势,也更加藐视CC系这帮人。

CC派100多名“立委”一转向,国民党想通过任何法案都是举手之劳,极少数民、 青两党“立委”和无党籍“立委”即使反对,却连一个字也动不了。

不管怎么说,CC派这次是失了面子,这是在历次党内派系斗争中最失面子的一 次,他们当然不甘心情愿。

为了挽回面子,CC派的100多名“立委”们经过研究,又推出程沧波等24名委员 提出在“立法院”内公开审议“修正案”。

此建议提出后,草草议论了一下,便被否决了。

CC派一看面子不但没有被挽回,反倒又丢了一回面子,于是,又产生了新的计 策:有彭善承等161名“立委”(占当时“立委”总数的42%)提出对程案的复议案。

然而,这个复议案一提出,即被否决,根本没有展开讨论。

CC派连着失面子。

6月,《出版法修正案》在“黑天暗地的秘密审议下,由三个委员会以不足5小 时的时间完成二读,最后以半小时成三读,为中华民国言论自由史写下了最可耻的 一页。”(见康宁祥等著《台湾的宪政危机》中第119页)。

《修正案》通过后,《自由中国》发表社论,指出这一“引起海内外一致谴责” 的“修正案”的秘密通过,为“中华民国的出版自由敲下了最后的丧钟”。

6月23日,台北市报业工会发表声明,表示以沉痛的心情接受事实,以尽守法之 义务,同时表示:

一、续认此法违背“宪法”保证言论出版自由之基本精神。

二、此法若干条文含混笼统,使人困惑,望“政府”执法时勿浮滥使用,尤不 宜感情用事,故人人罪。

三、争取新闻自由为记者天责,不因修正案通过而解除,仍将不断要求当局再 事修正,以臻合理完善。

杯葛“出版法”和弹劾俞鸿钧,是当年CC派作为“忠诚反对派”,在台湾政坛 上演出的最具声色的两台大戏,而《出版法修正案》的通过,则表明CC派被迫在 “忠诚”和“反对”之间作出选择时,最终还是选择了前者。

此后,国民党加强了对党内派系活动的压制,CC派虽然不断发出在主流派听来 不大和谐的声音,但这种声音是越来越微弱,终至渺不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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