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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传

作者: 金冲及

05章 1941年——1950年

1941年

1月20日,任新四军政治委员。

4月下旬,中共中央东南局与中原局合并为华中局,任华中局书记。

5月15日至19日,主持召开华中局高级干部会议。在会上作《皖南事变的经验教训》的报告。

6月3日,在盐城第二届参议会上作《我们在敌后干些什么?》的演说。提出我们在敌后只干两件事:一件是抗日;一件是民主。也就是说,要为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与中国人民的完全解放而奋斗,要为新的中华民主共和国--真正的中华民国而奋斗。

7月2日,在华中局党校作《论党内斗争》的报告,阐述开展党内斗争的正确方针和方法。

10月10日,在《真理》第2期上发表《答宋亮同志》一文,阐述理论学习与实践的关系,指出,我们有极丰富的实际斗争经验,目前必须以极大的努力来克服缺乏理论的弱点。

1942年

1月20日至3月5日,主持召开中共中央华中局第一次扩大会议。在会上作《目前形势,我党我军在华中三年工作的基本总结及今后任务》的报告。

3月15日,复信薛暮桥,回答他提出的有关战略与策略方面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3月中旬,离开苏北,回延安。途中受中共中央委托,检查指导山东根据地的工作。帮助中共山东分局总结抗战四年来的斗争经验,确定今后斗争的方针任务。

10月10日,在北方局党校作《中国革命战略与策略问题》的报告,阐述党在执行战略策略上的经验教训。

12月9日和10日,在晋西北干部会议上作《关于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减租减息运动》的报告。

本月底回到延安。

1943年

3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撰写《六年敌后工作经验的报告》,对华北、华中敌后工作作了全面系统的总结。

7月6日,在延安《解放日报》发表《清算党内的孟什维主义思想》一文,论述毛泽东及其思想在中国革命历史中的作用和地位。 1944年

5月20日,在陕甘宁边区工厂职工代表会议上讲话,阐述发展工业生产的重要性和远大前途。

12月9日,在延安青年纪念一二·九运动大会上讲话,高度评价一二·九运动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

1945年

春,参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

4月23日至6月11日,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会上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代表中共中央正式提出以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对毛泽东思想作了全面、科学的概括和论述。当选为中央委员。

6月19日,在中共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

8月23日,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被任命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8月下旬至10月上旬,在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离延安赴重庆谈判期间,代理中共中央主席职务。

9月19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并发出关于“向北发展,向南防御”战略方针及其部署的指示。

11月20日,为中共中央起草致东北局电,要求迅速在东满、北满、西满建立巩固的基础,并加强热河、冀东的工作。

1946年

2月,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目前形势与任务》的指示,并向干部作《时局问题》的报告。

5月,主持起草中共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坚决支持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并给群众运动以正确的指导。

1947年

2月27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军队中建立党委的指示》。

3月中旬,率领中共中央机关先行撤离延安。

3月下旬,参加中共中央在陕北清涧县枣林沟召开的会议。在毛泽东等留陕北指挥全国解放战争的情况下,任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书记,转移到华北,负责中共中央委托的工作。

5月上旬,率领中央工委到达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随后组织工作团,在平山、建屏两县搞土地改革试点。

7月17日至9月13日,主持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制定《中国土地法大纲》,部署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并决定结合土改普遍整顿党的组织。

1948年

1月18日,致信毛泽东,提出纠正土改、整党工作中“左”倾偏向的几点意见。毛泽东完全同意这些意见。

5月9日,兼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中央工委的工作宣告结束。

7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华北创办高级党校,仍沿用马列学院的名称。刘少奇兼任院长。

9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发表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讲话。

12月14日,对马列学院第一班学员讲话,指出我们党的干部理论修养不够,要求大家认真读书,提高马列主义水平,以适应革命发展的需要。

1949年

3月5日至13日,出席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会上作《关于城市工作的几个问题》的发言。

3月25日,随同中共中央机关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进入北平。

4月至5月,在北平、天津视察工作。召开各种座谈会、报告会,阐述党对城市管理的基本政策。解除民族资本家的各种顾虑,鼓励他们大胆开办工厂,积极从事经济建设。

5月5日,在华北职工代表会上作关于工会工作的报告。

6月,撰写《关于新中国的经济建设方针》一文,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主要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等五种经济成分所构成,分析了这五种经济的状况、性质和发展趋势,阐述了党应采取的方针。在世界工联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世界工联副主席。

6月下旬至8月,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访问苏联。

9月21日至30日,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中国共产党发表《加强全国人民的革命大团结》的讲话。在会上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0月1日,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

10月5日,在中苏友好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中苏友好协会总会会长。

11月16日至12月1日,以世界工联副主席、亚澳工会会议主席团主席的身份,出席在北京举行的亚澳工会会议,并致开幕词。

12月,由于毛泽东访问苏联,代理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1950年

6月6日至9日,出席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会议决定成立由刘少奇负责的中央土地改革委员会,指导全国的土地改革工作。

6月14日,出席政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会上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7月至10月,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9月10日,在马列学院第二、三班开学典礼上讲话,论述加强党的理论工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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