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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战争】和【骇版战国】

作者: 潇水

骇版11章 看上去很man

韩、赵两国天塌地坼,相继灭亡的时候,有一个大侠正叼着牙签,在燕国下都(易县)的古代洗浴中心里享乐。旁边有两个美女伺候着这位大侠,身段娇媚,顾盼间艳色四散。这个人名字叫周润发,对不起,叫荆轲!美女是燕太子丹送给他的。泡完澡,荆轲振动长衣,又打上周润发的那种发蜡,带着美女,坐上私人马车——也是太子丹送给他的,高昂离去,一路唱着燕歌。这是一个非常奢侈的大侠。

这样描述荆轲是否会有争议,先不管了。

荆轲在我们的遥想中,属于“冷酷孤傲”型的大侠:脸上带有刚毅的线条,幽幽深邃的眼眸里发出淡淡忧伤,特有的高傲冷漠与阳刚气质结合起来,加上冷酷的外表,难以亲近的倨傲气势,最令时代青年尖叫。荆轲的祖先是齐国人。我们知道,齐国历来多“勇”士,比如孟贲、乌获、齐人三杰,以及武松、李逵什么的,都是钢铁硬汉。

荆轲目前呆在燕国,找到了齐人的感觉,因为燕国人也善打架。燕赵多慷慨悲歌的猛士,比如燕人秦舞阳,十三岁就能杀人,是古代的马家爵,长得环眼蒜鼻,多力善刀剑,与人罕言语。他有一次跟人打牌,别人说他出老千,秦舞阳就急了,一锤把人锤死了,脑浆迸裂,从此人们不敢忤视(拿顶撞的眼看他)。

燕国为什么多猛人,这跟它的土质有关系。风气是系于水土的。

我的老家河北这块地方——燕赵大地(北为燕,南为赵),人们性情卞急,轻生矜死,好气任侠,以豪放激烈闻名于诸侯,所谓“燕赵古来多慷慨悲歌之士”。具体表现为脾气大、讲义气、不要命,这是因为这块土地的土壤都是从隔壁山西黄土高原上冲积下来的,属于次生黄土,没有经典黄土的那种“自行肥效”功能,所以土贫——古人管它叫做“土薄”。土薄山寒,导致农业不够雄厚,风高气寒,士民卞急,人们也就躁动,一言不合,拔剑相向。燕赵人性情猛急,行事常为个人义气所激,而不避果,比如张飞,豁出命去为老二关羽报仇,终于把自己搞死了。

一个义字,一个猛字,是燕赵人的写照,也是荆轲的写照。“刘关张三结义”的地点就在燕国这里,符合燕国人义结生死的一贯传统。连这里的文章都带江湖悲烈之气:“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多么寒峻激扬啊,这是曹植的句子,突出燕赵之人重视友情、仗剑江湖的豪迈。

不管怎么样,荆轲来到燕国以后,终于找到了感觉,他喜欢跟燕国豪迈的人来往,比如农贸市场里边杀狗的。

狗在当时跟猪的待遇一样,常被烹了吃,“燃”这个字,就是在煮狗呢。荆轲在农贸市场和一帮杀狗的人,围着狗肉火锅痛饮,旁边还有善于击筑的高渐离大兄。高渐离一边喝酒一边击筑,荆轲和着节拍而歌,当喝到痛醉淋漓,荆轲就继之以大哭,哭起来旁若无人。农贸市场里的人都说:“这真是一帮精神病!”

荆轲的特立独行使人回想起我们上大学时的样子,我们也在清华大草坪上痛饮,然后我们中间的高渐离也抱着吉他疾弹高唱,然后也有人大哭。路过这里上自习的人都说:“这帮人精神不正常!”

其实荆轲属于文学青年,他喜欢看书,史书上说他“深沉好书”——在农贸市场哭完了还要再看书,真是有病啊,还写过诗。总之他的性情非常迷杂不好梳理,而且不稳定,有间发性神经不正常的嫌疑。这都充分证明文学害人。

事实上,荆轲在农贸市场里的豪侠之风可能是硬作出来的,就跟我们在大草坪上的哭和唱都带有造作成分一样。事实上,荆轲不善于打架。有一次,他跟一个邯郸人下棋,在棋盘上争路,互相打起来了。邯郸人一拍棋盘,怒而叱荆轲。荆轲本来也想打架,但一看对方牛眼瞪得如铃,冷笑一声钻出人群而去,一点大侠的面子都没有。

还有一次,他跟别人较量剑术(不是拎着剑互相比拼招呼,是坐而论剑),那人嫌他的论点不足称道,于是一怒而拿牛眼瞪他。荆轲大侠居然又一次钻出人群跑了,而且跑得彻底,卷起铺盖卷离开房东,出城遁去,再不敢回来,连围观者都非常纳罕。看来他的剑术尚不精,不足以呼啸叱咤,甚至不足以自卫,而且剑术理论上也不足以折人。

这两件糗事实在有损荆轲伟大形象。似乎荆轲只是在农贸市场聚众喝酒的时候——没啥生命危险——才敢放开来折磨自己的胃和嗓门,真正遇上“大玩主”就全稀松了。当然我们这么说也太极端了,至少荆轲呼吸扬袂之间追求着一种侠的风致。

总之,通过支离破碎的史书记载,荆轲可能不以形式上的“武”见长,而是以意气上的侠自居。是一种精神侠,而不是乔峰那种物质侠。所以他后来的行刺,终于失手了。

不说荆轲了,我们再说说荆轲的赞助商——大名鼎鼎的燕太子丹吧。

燕太子丹早年曾经留学赵国,所谓留学,其实就是去当人质。他在那里认识了同为人质的秦国人质子异。子异怀里抱着个小孩,就是秦王政。太子丹是大人,却喜欢跟小孩玩,他带着小秦王政一起逛,很快活,史书上说“大相悦”,建立了忘年交的友情。每当秦王政小时侯,吵闹任性的时候,太子丹总会唱歌哄他。夏天的午后,太子丹用儿歌安慰我们伟大的始皇帝,那首歌,好像这样唱的:“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后来秦王政有了自己的生活——去秦国当王了,燕太子丹则也追到了秦国,继续当人质——他成了人质专业户。可是秦王政却冷傲地对待他,于是他对秦王政切齿痛恨,誓报此仇。他感觉自己被误解被骗,他问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太子丹我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好啦!总之我们知道,流落异乡的人,对异乡的恨往往是多于爱的。燕太子丹在秦国留学期间,饱受凄凉,回国以后,发誓要报复秦王政。

但是燕国地偏人稀,国力弱小,报复的事不能得逞。于是就想到搞恐怖行动。

我们必须修正一个数据,就是关于太子丹的年龄。往往以为太子丹是个年轻急躁的人,其实不然,他是个急躁的老头。

当年,他去赵国邯郸当人质的时候,至少有十八岁(否则不至于跑去当人质),而那时秦王政不足八岁。如今秦王政变成了32岁的壮夫了,而太子丹也应该五十来岁,是个老太子了。

五十来岁的太子丹,在燕国盖了个赖昌星式的“红楼”,每有宾客经过,就派美女招待、侍宿。当时诸侯争雄,各国都网罗人才,可只有去秦国的人才出将入相,去其余六国的人才,把精力都用于放荡不羁了,在美妇醇酒之间抖擞精神。《汉书》记载,太子丹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红楼”宾馆中,以此招徕人才。

这个风气后来绵延了整个燕国,老百姓也争相模仿。但是老百姓请不起三陪女啊,就只好动用自己不花钱的媳妇,有“宾客相过,以妇侍宿”。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风尚后来渐渐不太流行了,但一直到汉朝都未断绝。

太子丹用“红楼”网罗了一些人才,其间就有一个声名如雷的江湖大腕,名字叫田光,燕国人都知道他,就跟现在一说电影界,大家都知道张艺谋似的。

太子丹这人很懂江湖规矩,他屁股慢慢退着给田光引路,落座之前又跪着给田光掸拭座垫,仿佛小弟恭迎帮主一样,史书上说他是“逢迎”。

田光坐定之后,说:“在下已经老了,江湖上对在下的传说,都是年轻时候的事了。我听说骐骥盛壮之时,一日奔驰千里。到了衰老,毛驴子都会超过它,我现在干不了了,帮不了您了。我还是给您推荐荆轲吧,他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可以做大事。”

“荆轲比我手下的几名勇士如何?”

“您的那几名勇士,都是‘血勇’之徒,心情一激动,面孔便涨得通红,完不成什么大事。秦舞阳顶多只能算是‘骨勇’,遇有意外,脸色发白,也不顶用。只有荆轲才算得上‘神勇’,喜怒不形于色,足以当此重任,可以不负所望。”田光说。

如此说来,派巩俐去也可以,因为她在任何电影里,都是没有表情的,也是个好刺客啊。

田光分析得很对,刺客必须智勇双全,去秦国后首先要周旋于秦国官僚大臣,创造被秦王接待的机会,那一套复杂的礼仪就够人头疼的,光是一个会打架的赳赳武夫是不行的。不仅要武商高,情商、智商也必须高。好的刺客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

荆轲为人倜傥奇伟,负一时之名誉,在智商、情商方面层次很高,合乎行刺人选要求。惟独武商不高,剑术不精,但可以给他配“行刺助理”啊,就是后来荆轲一直在等的那个人。

既然荆轲这么合适,太子丹就批准了:“那好,你帮我去请来荆轲吧。但行刺事关重大,您可千万别四处泄露啊。”

田光含笑而答:“诺!——no problem。”

田光确实很老了,佝偻着腰去找到荆轲:“咱哥俩的交情很深,燕国人莫不知道(言下之意,我牛都吹出去了,您一定得帮这个忙啊!)。是这样一件事:燕国的太子丹要干一件大事,就是刺秦,找到在下。在下当年名震江湖,有一身过人的武艺,但是现在已经精力不济,‘力比多’已经不多了,腰脚都不堪驱使啦,所以我把足下推荐给了太子,请足下择日速见太子。”

荆轲不好面拒,只是勉强答道:“谨奉教。”这是一句含糊其辞的话。不知是答应见太子丹,还是答应干大事。

田光于是说道:“另外,我还有一件事告诉你,就是我不想活了。太子临别曾嘱咐我,行刺事关重大,千万不可四处泄露。我作为一个长者(江湖辈份高的人),却被人怀疑,实在是没有活下去的颜面了。我干脆死了罢,以表明自己不会泄露他人的机密。”

说完,田光拔出腰间宝剑,用人生最后一点“力比多”,奋然刎颈而死,流血三尺,扑倒在地。

日本有谚:“花是樱花,人是武士。”花以樱花为最,人以武士为上。人的生死有如樱花,瞬间散落,干净利落,这是销殒的美,大约是田光之谓吧。

田光老先生的死,实在突兀。听他的临终遗言,好像是恨太子不能信他,于是愤然而死,其实非也。这只是他自杀的借口,而不是他自杀的目的。

事实上,史书上另有解释,田光自杀,是为了激荆轲。我来求你办事,并且我都豁出命去不要,死给你看了,这事儿你还能推搪吗?如果未来你要打退堂鼓,你得好好掂量一下,不能对不起死人啊。

荆轲最一开始,不甚情愿,在后来漫长的刺秦准备过程中,又出现过一两次犹豫拖延,但大约终被田光的死所激迫,终于善始善终、坚持下去了。

田光为了太子丹的“大事”,不惜以身死而促成之,可谓太子丹的知交和真朋友!

另外,田光以身死相激荆轲,以免荆轲打退堂鼓,也看得出来荆轲对秦一事,原本没有太强的自觉主动性。

事实上,当荆轲见到太子丹,太子丹向荆轲提出行刺要求时,荆轲仍旧推脱道:“我这人像劣质毛驴一样差,不足任用。”

太子丹给他“顿首”(以头频频碰地),“固请毋让”,再加上田光血迹未干,死人的嘱托尚在耳边,荆轲方才许诺,但是仍然“久之,未有行意”——荆轲很久都没有出发的意思。看来他“革命”的自觉主动性确实很差。

于是,太子丹为了顺适荆轲的心意,做了一系列拉拢套磁的工作,包括:

a.尊荆轲为头等宾客;

b.“舍上舍”——住VIP高级套间;

c.太子“日造门下”(每天拜访以示敬意);

d.“供太牢具”(吃祭祀祖宗的最高等食品);

e.“异物间进”(不时送来奇珍异宝);

f.“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太子丹从“红楼”里调来美女和豪华车,任其享用)。

于是,荆轲身边衣香鬓影,车骑罗列,盛况空前。如果按照古典武侠小说《燕丹子》的说法,那就更阔气了,荆轲还有“黄金投龟,千里马肝,姬人好手,盛以玉盘”的恶劣描写,比大款砸XO厉害得多。

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顺适其意”,让荆轲满意,这就是荆轲被工具化的详细过程。由此看来,荆轲刺秦不够自觉,中间是有一个漫长的被收买过程的。倘若是自觉的革命志士,当不需这些劳什子。

燕太子丹跟荆轲,就刺杀的细节,进行了认真而荒谬地讨论。

太子丹说:“足下伪装成使者,劫持秦王政以后,逼着他在朝堂上签订条约,返还秦国侵占六国诸侯的所有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这是刺杀的上上目标。”

我们说,太子丹真是痴人说梦。凭一个人拎着一柄小匕首进入不测之强秦,就想带着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出来,这个想法实在太折磨我们的想像力了。

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属于特殊历史现象,当时曹沫在会盟上用剑逼住齐桓公,齐桓公迫于性命之忧,答应退还齐国侵占鲁国的“汶阳之田”。但是会盟结束,齐桓公回国以后,当即就想赖掉汶阳之田不还。当时的管仲持反对意见,认为齐国国力尚弱,想称霸的话,必须先得诸侯人心,所以还是把汶阳之田还了吧,以向诸侯展示自己的德行和诚信,否则将被舆论所谴责。

但是世易时移,现今的秦国大不同了。秦国对六国是压倒性优势,无所忌惮,无所求于诸侯的支持,无所惧于诸侯舆论,必不还地。

当然,荆轲可以揪着秦王政的耳朵,一直把他揪到燕国去,扣留下来。然后命令秦国还地,否则就不放秦王政。这个想法还可以,就是缺一架直升飞机,哪怕有从陕西到北京的航班也凑合。

二是,即便劫持秦王政入燕,列国也是得不到土地的。当年楚怀王被劫持到了咸阳,宁可死在那里,也不肯割让楚国的汉中之地。秦国人即便牺牲了秦王政,也不会退还祖宗六代辛苦扩张积累下来的土地的。

三是,即便秦国还了地,以目前六国兵力枯竭的局面,也是守不住那些土地的,转瞬之间又会被秦夺了去。

看来,劫持秦王政从技术上到效果上,都不现实。于是燕太子丹也没太指望这个,而是提出了低级目标:当场刺死秦王政。

燕太子丹立刻行动,花一百斤黄金,买了一把徐夫人的匕首(徐夫人是当时的知名品牌,类似王麻子),匕首上面淬了毒药,以活人试验,无不见血立死。拎这样毒匕首进入秦国,杀秦王政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而不再以劫持作为主要目标。

也许这么做,能让太子丹爽一把,报掉从前受辱于秦国的一己私怨。

但是,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就是燕国陪着亡国。燕太子丹刺杀秦王政,不论杀成了也好,没杀成也好,秦国都会大举报复燕国,乃至灭掉燕国。

众所周知,燕国偏在北方,距离秦国遥远,是六国之中惟一未曾受 过秦祸的国家。秦国一直奉行的是远交近攻之策,所以对燕国一向积极拉拢。秦燕之间还曾经结为姻家,当初燕太子丹入秦作人质也是出于两国结盟目的。所以,在秦国兼并六国的日程表上,燕国肯定是排在灭亡表最后面的。但是太子丹行刺,势必把燕国的灭亡日程,提到了最前面。

虽说燕国迟早要亡,但太子丹为了报一己之私怨,而让燕国提前好几年而亡,这无论如何是一种罪恶,是对国家的不忠。事实上,太子的老师鞠武就反对他去行刺。

当太子丹一行人把荆轲送出燕国的时候,燕国的命运已经被doomed了。

樊於期这个人在史书上出现,似乎只是为了送上一个人头的。

荆轲临行前,跑到樊於期的宾馆,秘密地说:“将军您是秦国人,因得罪了秦王政,逃亡到燕国来。秦王政屠宰了您的父母宗族,可以说是够狠毒。而且还出了一千斤黄金的赏格,购求你的人头,将军难道不想报仇吗?”

樊於期仰天叹息,眼泪就像泉水一样冲了出来:“我每一念到此事,恨得骨髓都发痛。只是没招儿呢!”

荆轲说:“我倒有个主意,只是我不好启齿。”

“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只要能够报仇,就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乐意。你还有什么话说不出口呢?”

“咦,我说不出口的话,就是你刚才说的话呀!”

荆轲把自己行刺秦王政的计划对樊於期讲了:“只要我用您的人头获得秦王的信用,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刺向他的前胸,将军的大仇可报,燕国的积耻也可雪了。”

樊於期听罢,咬牙切齿说:“我天天盼的就是这样一件好事。我这颗头颅没有什么舍不得的,你拿去吧!”说罢,拔出宝剑,猛砍自己的脖子。他希望先砍得彻底一点,待会儿荆轲弄断他颈椎的时候就容易些。樊於期是个带兵的将军,知道人的颈椎是很坚固的。

樊於期就这样自杀了。

他的人头像一颗炸弹,在地上瞪着荆轲。荆轲把这个炸弹装进匣子里,准备带上飞机。

古人论情谊:有白头如新,有倾盖如故,以形容两人有无缘分。荆轲与樊於期只说了三言两语,樊将军居然就割下头颅,毫不犹豫地交给荆轲,信任荆轲,可谓“倾盖如故”,很有缘分。这也是战国人的质朴。换了今人,恐怕让他掏出一块钱,他也不肯痛快掏的,遑论人头。

得到人头之后,荆轲并没有立刻出发,而是等待一个真正的刺客,此人武功高强,可以担任刺杀主力。但是这个人腿比较短,过了很久还没赶到燕国来。

燕太子丹等得不耐烦了,说:“韩、赵两国已经相继破灭了,日已尽矣,为之奈何。如果荆卿有反悔之意,那我就派秦舞阳一人去算了。”

荆轲这时候爆发出了一种间发性神经不正常,他大怒,对太子丹叱道:“大丈夫行事,有始有终。往而不返者,竖子也!”意思是,我要是去了秦国回不来,那是笨大侠,是王八蛋。“能去能返,不辱使命,才是大侠。我在这里拖延是为了等我的‘客’,我俩一起去。现在太子以为我在故意拖延,那我就请辞决矣!”说完就要走。

看来,荆轲也有自己的“客”,也就是门生、门客的意思,比他低一级、依附他的人。而且此人武功高强。我们可以理解成,太子丹把任务承包给了荆轲,荆轲又分包给了他的武功高强的“客”。

如此说来,荆轲更愿意把自己定位为一个项目经理的角色,而让自己武功高强的“客”作为临场的刺杀主力,负责执刃主攻。大约他也是自觉剑术不精吧。

我们相信,如果未来有这个得力的“刺杀助理”在场,荆轲与他在大殿上合力,杀掉一个秦王政可谓万无一失,当时大殿又没有别的人。所以荆轲等待自己的“客”,是有现实意义的。但是,这个人迟迟不到,太子丹又催促,荆轲竟然一时恼怒起来,情绪失控,说话很不客气,劈头盖脸地叱责太子,然后就愤然宣布不等了,立刻要走。

太子来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太子不明就里。你可以好好说啊,何必大闹呢?但是荆轲却一下子爆炸了,愤然仓促出行。这里边体现了荆轲与太子丹之间潜存已久的一股暗流和裂痕。

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这种老百姓出身的人,不思考形而上的问题,有赏金就基本够了。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他在农贸市场里大哭就说明他心气很高。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荆轲之所以答应去做刺客,是命运一系列的偶然促成。首先田光觉得他素质可以,适合作杀手,于是以死逼他出马,他迫于江湖义气只得接受了。接着太子丹又做了大量收买豢养工作。如果荆轲最终有所后悔的话,那恐怕就是后悔接收了田光的以死相托,以及太子丹对他的利诱。随着时间的拉长,这种不快的心情越发深重。

荆轲临别那句“风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包含着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带有无限自怜、自怨和怨恨的意思。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的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荆轲与太子丹两人间的张力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也不奇怪了。

易县这个地方,在北京以南一百多公里,是当年燕国的下都(陪都)。两千两百年前,荆轲就是站在易县的易水河畔,离开燕国,提一只匕首,赴强秦行刺。

荆轲身后,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加爵”——秦舞阳先生,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充当了刺杀助理。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给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红楼”宾客,都穿着白衣白冠,给死人送葬的打扮,为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敲击小提琴上的弦。先击出一个变徵之声,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

荆轲和着筑声而歌。

荆轲是怎么唱歌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特点是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还要“字中有声”,就是每个字要拖长了声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根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开始唱到了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最后反反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之类的。

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是一只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是所谓羽声慷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这两句,来回重复,慷慨传世,中国人无不知者!

当此之时,易水河畔,白衣胜雪,烈士高歌,秋风横贯,众人无不目裂眦,怒发上冲冠。所谓“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荆轲引吭高歌已毕,痛饮一杯,傲然转身,挟秦舞阳登车而去,万里长空秋林,荆轲终已不顾。身后,高渐离依旧伫立,一语不发,面色冷然。

后人咏荆轲事:“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登车何时顾,飞盖入秦庭。”(陶渊明)。

如今,河北易县有荆轲山,有一座十三层小塔,碑刻大字“古义士荆轲里”。

日升月落,荆轲一行向西奔驰。两边是铁黑色的丛林,天以浅灰的色泽关照着行人。苍天面无表情,使人拿它没办法,也啃不到它,啃不到命运这只飞跑的野兔。

荆轲看了一下身旁的“马加爵”,这个人瞪着环眼、支棱着蒜鼻,只是呼哧呼哧地傻傻喘气。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思考人生就能活下去的。荆轲对着秦舞阳想。

一阵马鼻子嘟噜声打破了荆轲悒郁的幽愁,荆轲告诫自己,必须要少想,让自己的心境安息,像草色一样平展如垠。

荆轲、秦舞阳,这个刺客二人组,最后一次看见日出是在公元前227年某个秋日。金色迷离的阳光从巍峨的咸阳殿角徘徊升起,文武百官和列国使节盛集两列,荆轲的肾上腺激素开始分泌,秦舞阳的“力比多”也开始比较多起来。

两人在宣呼声中登上大殿的台阶,偷眼向殿上看去,殿上正是 terminator秦王政。他脑袋上带着冕,像个博士帽,坐在漆器涂彩的几案之后,胸前抱着剑。

为什么说是抱着剑呢?时人喜欢席地而坐,一旦剑挂得低了,压在屁股下面,坐下就不舒服了,而且,也显不出威严了。所以当时剑在腰带上挂的位置比较高,使得上半截剑身耸起很高,剑把儿一直耸到了左胸前,所谓长剑拄颐(都快支到脸上了),这样很能体现贵族的气派。平时,用左臂夹住剑身,左手反握剑柄,形如抱物,故谓抱剑。这种很气派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实用:拔剑很不容易!因为剑柄位置高,拔快了割破自己的脸是小事,一不小心切断了颈侧大动脉就冤了!

所以拔剑前必须先按剑,就是左手把剑把儿按下去,这样再拔剑就不至于割着自己了。“按剑”于是就等于一个不礼貌动作,表示要打架了,犹如现在打架前先打手机叫人一样。

但是“按剑”不等于“负剑”。秦王政佩的剑很长,古书上说叫“神武扶揄长剑”。所以秦王政后来仓促之间按剑仍然不能拔出,在群臣的提醒下改把剑体转拧到屁股后面去,进一步开阔右臂在体前可伸展的空间,才把剑拔出来了(这是一种很不小资、很没格调的方式——“负剑”)。这也告诉我们了一个雄辩的道理,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千万不能小资!

然而,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又出意外了,“刺客二人组”中的秦舞阳先生,突然掉链子了。他看见秦王政长剑拄颐,高坐在几案之后,威武严厉。殿下武士,戟者甚众,又都是彪形大汉。秦舞阳吓得脸色苍白、牙关紧咬、嘴唇发紫、浑身战栗、小便失禁!

秦国群臣看了,十分诧异,便有人喊道:“后面这一位就是副使吗?”荆轲回头一看,对秦舞阳微微一笑,示意其镇定,然后跨步对秦王政说:“下臣的副使情商不高,是北番蛮夷的边鄙之人,没见过大世面,请大王原谅,允许他捧物而上,完毕使命于您面前。”所谓完毕使命,就是上前要你的命!

这里我们注意一个细节,荆轲捧的是樊於期的人头,秦舞阳捧的却是地图,地图里面卷着见血封喉的匕首。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荆轲仍然是想让秦舞阳主刀,自己在旁吆喝。

看得出来,不管是让他曾等的“客”主刀,还是秦舞阳主刀,荆轲一直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武士角色。

秦王政传旨:“只请正使上殿,副使在阶下候旨!”——这下好了,秦舞阳不能上殿了。如果秦舞阳能上去的话,荆轲还有戏。这个副使其实比正使能打。

没料到秦王政来这一手,荆轲顿感到身孤力单,只好硬着头皮上去了,待会儿自己去耍匕首了。就像一个从来没杀过猪的人,由于死了张屠户而不得不自己下厨房。

荆轲上殿以后,他与秦王政的一番对话,历史上没有记载。我们不妨设想是这样的:

秦王政问道:“那个匣子装的就是樊於期的头颅吗?”

荆轲弓身答应:“是。”并且打开。

匣子里边,樊於期的人头像一盒生日蛋糕似的,俏皮地坐着。

秦王政示意合上蛋糕:“听说樊於期逃到燕国,和太子丹交上了朋友,太子丹把他当做上宾。怎么又把他杀了呢?”

“樊於期其实是想投奔匈奴借兵,太子丹怕他危害中原,也怕得罪大王,所以才佯作交友,专门为他盖了一座馆舍软禁起来。本想把他引渡过来,但因路途遥远,恐生意外,只好灌醉了他,将他杀了。”

秦王冷笑一声:“哼!如果不是王翦的大军已经灭了赵国,北危燕境,太子丹岂肯杀樊於期。不过,总算把他杀了。可是,当年太子丹在秦为质,却不辞而别,偷着跑回燕国,绝秦、燕之欢,实属无礼。不知燕王对此有何感想?”

“当年太子丹年轻草率,颇有唐突。他回国以后,燕王狠狠地教训了他,还专门派了一名对《周礼》大有研究的老臣鞠武做他的老师,来管束他。”

秦王政说:“这些说法都闪烁其辞。太子丹的年纪比我大得多,现在该是五十岁左右的人了,怎么能说年幼无知呢?像太子丹这种不善权衡轻重的人将来继承王位,恐怕对燕国未必有利。”

“下臣一定把大王的指示转告燕王。”

“转告不转告,是你的事。听说你还带了督亢的地图来?”

“督亢是燕国最富饶的地方。我们献给大王,以示燕王臣的诚意和决心。”荆轲说。

秦王政瞅一眼荆轲问道:“督亢究竟有多大?好在哪里?”(督亢在河北涿州一带,就是张飞的老家啊!)

荆轲口称:“请允许下臣展开地图,为大王聊作介绍。”

荆轲随即起立,走至案前,手把地图,徐徐展开,终于“图穷而匕首见”。下面的情节非常惊险,少儿需在父母指导下阅读。我们分镜头再现一下当年荆轲刺秦王——白虹贯日的情节。

1、荆轲左手突然把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抄起淬毒匕首,直秦王政前胸。这个“”字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荆轲意图是劫持秦王,还是直接刺杀。查各种字典可得,它是“刺”的意思。

2、秦王政“耶呵”一声惊起,袖子猛往后撤。

3、荆轲手劲不够,居然被秦王挣脱袖子,袖口挣裂。

4、荆轲匕首刺空。(荆轲左手手劲不行,攥不住袖子,右手速度也不行,居然刺空。这是荆轲第一次丧失良机。)

5、事起突然,群臣惊愕,目瞪口呆,殿下武士无诏不可登殿。

6、秦王政奔走,按剑,剑长,拔之不能出鞘。

7、秦王政放弃拔剑,环柱而走。

8、荆轲环柱而追之,但是追不上。(这是荆轲第二次丧失良机。这也说明荆轲腿脚也不够快,如果跑得快,只要扑在秦始皇身上,用毒匕首划破他的哪怕一点皮肉,老秦就完蛋了。可惜荆轲居然追不上。荆轲像一个语文老师,打架不是他的特长啊。——另外注意,这两个人都是光着脚跑的,当时殿上不准穿鞋。)

9、有一圈,由于秦王政绕柱跑得太快了,反倒差点和荆轲迎面撞了个满怀!秦王政赶紧说对不起,然后调头再跑。

10、两人在乱追过程中,秦王政回身,“以手共搏之”——就是说,徒手和荆轲格斗。荆轲拿着毒匕首,但还是打不过徒手的秦王,划不破秦王政皮肉!——完了,我看也不用打了,抹脖子自谢天下吧!

11、秦王政接受殿下群臣提示:“王负剑!王负剑!”——遂左手把剑身竖立,平行移动到屁股后面,伸右手成功拔剑而出。

12、这时候该荆轲逃跑了。荆轲捏着匕首,与举着宝剑的秦王政对决。刚才对方是徒手,尚且不能取胜,现在对方有了剑,更没戏了。宝剑一寸长,一寸强;匕首一寸短,一寸险,其实也是有取胜可能的。但实际情况是:秦王政一剑就击断荆轲左大腿——老秦力气很大啊。荆老师站立不稳。

13、荆轲一看没戏了,飞出匕首抛射秦王。

14、匕首不中秦王,中柱。

荆轲的准头也很差,第三次失误。总之,荆轲左手力度不够,右手速度不够,两腿速度不够,眼睛准性很差,是个四体无力的刺客。荆老师啊,荆老师啊,让我们怎么夸你呢。

其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单靠双手就已足够了,荆老师拿把淬毒的刀子比划了半天竟然连秦王一点油皮都没擦伤,三次失误,这个刺客的剑术,实在是太不及格了。

另外,荆轲的匕首击中的是柱子,说明秦王政是在柱子附近,说明秦王政非常善于利用掩护物进行逃避和进攻。即便他拿着长剑进击荆轲的时候,一直也没有离开作为掩体的柱子。懂得格斗啊。

15、秦王政复从柱子侧出来,连击荆轲。荆轲身八创。

16、荆轲没戏了,箕踞以骂——又使出了骂太子丹的本事。这次更加厉害,是翘着前腿骂的。当时的下裳类似裙子,人要朝前箕踞(伸腿而坐)的话,则下体无遮拦,容易露点。荆轲杀不了老秦,箕踞坐着骂老秦,给老秦看看我的下体,这是严重耍流氓的姿势,也算是过瘾了。

17、荆轲边骂边自我解嘲道:“事所以不成,是因为我想抓活的,挟持你,逼着你退还侵地!可惜最后被你跑掉了!”

这种解嘲也不成立:你绕着柱子追了好几圈,连人家的膀子都抓不着,还挟持什么啊。又,当时图穷匕见,荆轲第一个动作就是当胸直刺,这匕首又是煨了剧毒的,见血则死,这也不是劫持的打法啊。

从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的刺杀环境来看,荆轲的环境是最优越的。当时秦王政和他在殿上对挑,没有别人干涉,他又拿了致命武器,实在是占据优势。而专诸刺王僚的时候,专诸是被左右武士用两把长铍夹持着前胸,往上端菜,但是专诸仍然抽出菜中的短剑,一击而中目标。聂政进攻时,堂上堂下防暴警察甚众,他从大门口一路搏杀到内堂,不但刺了目标,还饶上一个大的(韩哀侯)。豫让则是在赵无恤前呼后拥出行的路上行刺,难度也很大。惟独荆柯是单打独斗。

总之,荆轲的难度最小,算了,“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荆轲遂被秦王左右上前杀死,事后肢解。秦舞阳则是当场毙命于殿下。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惜乎荆轲剑术不精,腿脚不灵。但作为诗人他还是蛮成功的。

荆轲提一枚匕首击打秦庭铜柱的声音,永远呼啸响应于历史的时空。

据目击者口述,秦王政虽然获得了搏斗的胜利,但他的模样长得并不可观。郭沫若先生说他有生理缺陷,史记上记载:“长目、挚鸟膺、豺声。”挚鸟膺就是鸡胸,属于软骨病。豺声表明有气管炎。可见其身体素质极差。

其实非也。当发生行刺时,荆轲同志拿着匕首绕着柱子追了秦王政好几圈都追不上,说明秦王政的体格蛮好,并没有因为奔跑而发生哮喘,似乎不像气管炎。而当秦王政一旦拔出剑来,一下子就把偌大的荆轲给打得失去了战斗力——砍断了荆轲左大腿,并令之“身八创”,坐在地上站不起来,这么快地制服刺客,不是一般软骨病患者能做到的。

而且荆轲的匕首煨了毒药,见血封喉,曾用活人做过试验,无不立死。但秦王政并没中毒或者受残,说明在整个搏斗过程中,秦王政寸肤未伤。秦王政当属于陕西大汉型的。

秦王政后来曾在十年之间五次出巡全国,坐着木轱辘车到处颠簸,除了西南地区,几乎把中国都跑遍了,是春秋战国时代跑路最多的君王,一直跑到了五十岁才死——更说明他体格应该很不错。并且他还热衷帆船航海运动,在海上乘风破浪,用连弩射击大鱼呐。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了。其实,鸡般的胸和豺狼般的吼,不过是说明他行动发言时的神情显得刚狠而已。

荆轲被肢解于咸阳。消息传来,太子丹黯淡了好几天,最终叹道:“我已经尝试了,我没有遗憾了。”

如果说太子丹没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他同样也没有多少可期待的东西了。就在事发当年,公元前227年,秦国人很赏面子,把燕国在从灭亡表的后面,拎到了前边,调前了它的priority,赶在魏国之前加了个塞,先被破国了(本来应该先灭近处的魏的)。燕国最终排在韩、赵之后,被破国。

参与灭燕的是秦国王翦军和李信军,两只军队汇集攻燕。王翦攻破燕上都蓟城(北京西南郊),随后宣布退休。李信则带领数千人马,继续追击燕太子丹,穷追不舍。一并被追击的还有太子丹的老爹燕王僖,后者已有七十来岁。

燕王僖虽然已七十来岁,但是还热爱生命,不想死,觉得还是让自己儿子死比较合适。于是他派出副官把太子丹斩了,以谢秦军。斩太子丹的地点是在辽宁省辽阳以北的一条河上,此河由此改称太子河,至今犹在。

太子丹的脑袋虽然没有了(送给秦军了),但是他的body估计依旧埋在了今天辽宁太子河岸边的某处地方。每当月朗星稀,太子丹坐在九泉深处,抚摸着自己的错误,抚摸着没有脑袋的body,就像抚摸着夜里的一瓶酒。太子丹用支离破碎的文字,凑出自己的人生总结。他说,这春天是好的,这悲恸的一百双眼神是好的,春天交给他的任务,他交给错误的荆轲也是好的。祖国为了他而承受的一系列绝望的遭遇也是好的。

燕国不久,遂灭亡了。

潇水曰:燕国是一个年头很长的诸侯,早在商朝就有了,地点在北京西南郊。后来,周武王封自己的哥们儿“召公”到这里担任诸侯国君,这就是周代的燕国。

召公是个仁义有能力的人,通常“周、召”并称,就是说他跟“周公旦”齐名。召公入主燕国之前,曾经在陕西锻炼挂职,在一棵海棠树下接待群众告状。后来为了纪念他,老百姓不舍得砍这棵树,并且赋了《甘棠》一诗表彰他的政绩:“蔽芾甘棠,勿剪勿败,召伯所憩。”你们不要砍这棵海棠啊,这是召公坐过的地方啊!

从召公到燕王僖,凡八百年,其中有为之主大约就是燕昭王。当时的北京地区,是个没人爱去、野鸡不下蛋的偏远地方,于是燕昭王在这里修筑了黄金台,招徕天下贤士。苏秦、乐毅等几个人跑来扶贫。

如今燕昭王的黄金台早已不在了,连台子的基墟都不见了。只剩一个北京“金台路”的街名,每天有很多汽车的油气横吹而已。

但是北京的人气,却是越来越旺。

我们不要忘了那个击筑的高渐离。

据司马迁说,高渐离同志在燕国破灭以后,去了酒馆当服务生。由于工作太辛苦,改为从事老本行——击筑时眼睛已经瞎了。后来,去给秦王政击筑。高渐离往筑中暗暗灌了许多铅,击筑表演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就往秦王政身上扑去,举起筑来连扑带打。不过他听声辨位的功夫有点差。扑错了位置。举着筑一再扑打的是旁边一个古代沙发。沙发里的鸡毛被打得纷飞。大家都很好奇地看着他。

直到他打累了,大家才走过去,把他捉住,杀了头。

燕国完蛋以后,公元前225年,王翦之子王贲,进攻魏国大梁城。王贲水灌大梁城,大梁城坏,魏王假出城投降,魏国灭亡。

至此,天下列弱在四五年间尽灭,惟楚与齐两个远方大国暂存。

公元前224年,秦军发出六十万大军,像一片卷动的乌云,推向天光灿烂的楚国天空,去做统一中国前的最后冲刺。

西方的战争史上,一般就是几万人的战斗规模而已,到了十九世纪拿破仑进攻俄国,才平了这个六十万的记录。随后的西方战史,又变成几万、十几万人规模而已,直到爆发两次世界大战。

在中国历史上,六十万的战斗规模也是为数不多的。曹操赤壁之战不过二十万。直到六百年后苻坚的淝水之战才平了六十万的记录。此后再有六十万规模的,就是近代的解放战争了。

公元前三世纪,秦国宿将王翦对秦王政说:“不把六十万大兵倾巢而出,是灭不了楚的。”

秦王政大吃一惊:“要这么多!有没有搞错!我们全国的兵力也就是六十万。”

如果王翦这老小子带着六十万大军造反了,秦王政只得下台,所以舍不得给。

但是王翦坚持要六十万。

秦王政只好去找李信了。

李信是个年轻将领,为了讨秦王政欢喜,就只要二十万。秦王政很高兴,心说还是李信体谅朕衷!知道替家里省钱!秦王政总结说:“王翦将军老矣,何怯也!李将军壮勇,其言是也。”

李信这人,年轻气盛,喜欢孤军冒进,恃其壮勇,曾经以数千人追逐太子丹直到辽东。李信这次又是这样,在大军攻克河南平舆之后,迅速蹈袭南下,进逼安徽寿春(楚国新都城),孤军推进得太快,逐渐远离自己的供给基地和蒙武友军(蒙武是蒙骜的儿子,蒙恬的爹)。

楚军派出大将项燕,踵随李信身后,三日三夜战斗不息,连续攻破李信两个壁垒,杀七都尉,大破李信军。

李信败回咸阳,秦王政大惊。想来想去,只好又去找宿将王翦。

王翦战功卓著,三晋和燕国的破灭,都是他的首功,现在退休在家。他还是那句话:“不足六十万,老臣决不出征。”秦王政做了深刻检讨,答应给出六十万,并且亲自到灞水河上送行,恋恋不舍地望着这个拿走了他所有存折的人。

你不会背叛寡人吧!不会拿着存折乱花吧!秦王政担忧着。

王翦看着秦王政那副可怜兮兮的眼神,觉得可笑。于是他说:“我曾经考察过,秦国某某处的庄稼地是块好田,还有,吕不韦从前留下的某处宅子风水也很好,他还有一处园子也很好——从来不闹鬼。能不能请大王赐给老臣,以为我的子孙留备。”

秦王政略一错愕,旋即应允。

“还有了,玩过的一个什么池子,我也去check it out过,能否请大王也一并赐我。将来我孩子谈恋爱的时候去玩。”

秦王政非常纳罕:“以将军此次出征,大功在即,回来之后,何愁贫寒?”

“大王,说句心里话,我们这样的人,功劳再大,也指望不了封候。能够趁着现今被大王垂爱,早要些田园,亦足矣!”

秦王政闻言哈哈大笑:“好!好!寡人就都答应你。的池子也给你,回来就带上孙子、孙子女朋友去check it out吧!”秦王政原有的一脸愁云,顿扫而空。

我们说,王翦非常会演戏。他把自己表现得贪财鄙陋,目光短浅,像个锱铢必较的小财主似的,好让秦王政放心,知道他没鸿鹄之志——也就是没有造反的野心。所谓“求田问舍,原无大志”。

王翦到了战场以后,还是隔三差五派人又跟秦王政要房子:“我听说还有一处什么地方值得check it out。”

王翦的幕僚实在看不过去了,劝告他说:“老将军也太没品位了吧——老要房子!我们都跟您丢不起这个脸了。再说您老是这么去要,不怕大王怪罪吗?”

王翦哈哈一笑:“你不知道!秦王如今空一国甲士尽付与我,如何放心得下。我不频频索要房子,以此自污品位格调,难道坐等大王疑我志向远大,有吞天翻地之心吗?”

这正是“棋经”上所说:弃不就,必有图大之心也。

幕僚敲了敲脑壳,说:“有道理!有道理!同意!严重同意!”

哈哈,王翦可谓熟谙于处世之道,是他能善终的原因。

百多年后,司马迁先生却看不惯这个王翦,他评论此事说:“王翦贵为秦国宿将,是秦王政的师长,然而不能匡正秦王以正确的治国之道,反倒苟合偷容,自污以求全。实在有失众望。王翦的儿子是王贲,孙子是王离。最终因秦王朝政策失误,国运倾覆,王离终被项羽所擒,不亦宜乎。”

司马迁于其“史记列传”各篇的末尾,都有评论,惟斯言最称意!

但司马迁亦可谓善于责备贤者者也。

话说到这里,又想起一桩。辛弃疾有词云:“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初读时虽然琅琅上口,但总不甚了了。看了王翦的故事,方才开朗。原来,辛弃疾“壮岁”的时候,在北方竖立起旗帜招兵抗金,大小也是个旅长,手下有一把子人。南归以后,在南宋小朝廷只当个闲官。于是他就气愤了,作诗感慨自己沉沦于“求田问舍”这个水平的勾当,只能碌碌无为,消磨掉了胸中的英雄志,怕应羞见三国刘备的伟业。他用的就是王翦的典故啊。

不管怎么样,求田问舍,就是指专营家产而无远大志向。

如果一个人三十来岁光景,终日计较的却是哪里房价合适又赠个装修什么的,那么这个人是不足畏的。

刘备就曾讥笑他同时代的许攸只知“求田问舍”。

而刘邦年少时,曹操年少时,都不事经营,不求田问舍,为里人所轻,却心怀凌云之志,果然大有作为。

王翦的六十万大军,也不光是秦国人,也有楚国人,譬如“黑夫”和“惊”这俩小子——瞧人家名字起的!

黑夫和惊,老家在湖北安陆,这里本是楚国的老窝。五十年前,白起提一只孤军攻占了湖北,把这里划归秦的版图,称之为南郡。五十年过去了,这俩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本是楚国血统的人,却去攻打与他俩同宗的偏安于东部的楚人。他俩也许更认为自己是秦国人,是秦国南郡人。事实上,秦把南郡治理得不错,这里出土了一个叫做“喜”的小官吏的工作日志,记录了法制化以后南郡井井有序的生活与吏制。所以也许他俩乐意为秦趋驰。

按秦国法律:一人一生至少要服两次兵役。于是,就有了这俩傻小子报名当兵,成了秦军的一员的现实。

他俩傻乎乎地跟随着王翦大军,去攻打偏安于东南的楚国老贵族们。

来到攻楚战场上,因为有异乡人的鲜血浇灌,大地的野菊花开得一片耀眼。黑夫和惊这两个可爱的傻小子,只是觉得浑身发痒。因为当时正值初春,阳光已经很有力量,而他俩的冬衣却太厚了。

黑夫和惊所穿的是国家提供的甲胄,甲胄是皮质的,但不能直接穿在人皮肉上——就像马鞍子下面还得垫块布呢。于是甲胄里边还得穿上衣裳。他俩寻视周围,看见秦军的衣服五颜六色,有的大红,有的粉红,也有玫瑰红,还有绿的,紫的,白的,蓝的。

为什么这么多颜色呢?因为甲胄里边的衣服都是从自家带来的,所以五颜六色,好像逛庙会一样。

鞋子也是自己带,有圆头的布鞋,也有翘尖的,更多的是平头。这是自费去打仗啊。好在军粮是国家出,不算太赔本。到了军队,努力去吃,可以吃回本钱来。

黑夫和惊都热爱文学,于是他俩给家里写了一封信,索要春天的衣服。——于是就有了中国现存出土最早的两封家书,都是来自烽烟滚滚的战场。

不过当时没有纸,所以他们只好写在木板上,叫做“牍”——但这没有什么可耻的,即便秦王政给吕不韦写信,也是写在木板上的。

黑夫和惊用毛笔蘸着墨汁,在木板上写道(注意,不是拿刀子刻):“二月辛巳”,接下来是问候语——祝工作顺利、敬礼什么的,我们通常是写在信尾的,他们却写在最前面:“黑夫、惊,敢拜问中。”

“中”是他俩的大哥,看来大哥识字。接着他俩又拜问母亲道:“母毋恙耶(妈妈还好吗)?我们哥俩还活着呢!”——这后半句话是最急着要说的!

接着,他们谈了一些家庭琐事,随后进入主题,向母亲讨钱和衣服,其中惊显得十分着急。惊说,如果母亲不快点寄钱的话,他的性命可能保不住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借别人钱啦,借了一个叫垣柏的人的钱(估计是老乡)。

再不拿钱来,我就要死啦(“即死矣”)。惊在信上连用了三个“急”。急急急!很像大学生跟家里要钱时的文风。

惊向妈妈要钱的数目是五六百,要布二丈五尺。要就要呗,但惊这人说话比较罗嗦,又嘱咐道:如果老家湖北安陆的丝便宜,就希望妈买些丝做成襦裙寄来,钱则可以少寄些。如果安陆丝贵,就多寄些钱,自己在这边可以拿钱买布夏衣(不过,我估计河南战火纷飞,布也不便宜!)

信里当然也提到当时的战况,惊说,黑夫运气比较差,马上要参加淮阳攻城战,淮阳是楚国的地盘,一旦攻破淮阳,就可以南下攻打楚都寿春了。战斗会很长久,一时打不完,“伤未可知”——会不会受伤不知道,当然也许他本是想写“尚未可知”的,却写成了白字“伤”——总之惊说,希望妈妈寄给黑夫的那一份钱和衣服要多一些。

由于惊太罗嗦了,结果把木板写满了,意思却还没有罗嗦完。他只好又转到背面继续写,嘱咐家人别把衣服寄错地点了,一定要寄到“南军”什么什么的。

最后,他要大哥“中代向家内其他不识字的各位亲戚问好!

“替黑夫、惊多问姑姑、姐姐好!

“替黑夫、惊多问‘夕阳里’的吕婴(估计是他们小学同学)好!

“敢问姐姐生的儿子是否毋恙。

“敢问老丈人好!”(“敢问”这一词,至今尚在中国人的信中习用)

惊在信中还问候了其他很多人,而他最挂念的是他的新婚妻子,要求她孝顺婆婆以及老丈人。而黑夫似乎还没有结婚,他惦记最多的人还是自己的母亲,一再嘱咐说自己在外打仗,哥哥“中”一定要照顾好母亲啊。还说什么地方强盗多,希望“中”看好了母亲别去那里遛弯啊,这母亲不是吃饱撑的吗!怎么上那儿遛呢?

等木板的正反面全写完了,哥俩的万千情义再无下笔之处了,两兄弟才在战场上恋恋不舍地停下笔。

信写好了,就需要装信封。但是,没有信封啊(有信封也装不下这大木板呀)。于是古人有办法,另拿两块木板夹盖在这木板上,这就等于密封了!除非特异功能人士,否则是看不到里边的字的。

三个木板脸对脸捆好,为了防止邮递员在路上私拆,捆木板的丝绳在打结处还要压上封泥,封泥上边再扣上官印(如果是官家的信)——就万无一失了。这种加盖官印的封泥现在也有人收集,不贵,才几百块钱一个。

信准备好了,怎么送出呢?当时的国道两旁有驿站,接出行的官员,也送信,但只送官家的信。私人信件只能央求熟人捎送,比如黑夫、惊的老乡,复员回家。是一直到了明朝,才有了“民信局”,民间的信才可以走国家驿站。

幸运的是,黑夫和惊的两封家信都相继平安抵达了目的地。可以想象,母亲和哥哥收到来信时该是多么高兴。如今天气转热,远在战场上的俩儿子还穿着冬天的衣服。打仗乱爬乱滚,又是那么费衣服。儿子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家中的母亲肯定心急如焚。

至于衣服和钱是否寄到,黑夫和惊在战场上的命运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些可爱的古人们最终都死了。

正是无数类似黑夫和惊这样的农夫子弟,组成了秦国所向披靡的军团。这帮军人爬冰卧雪,争城野战,死不旋踵(死也不调脚尖回头跑),从令如流,经常捐甲、免胄(只穿着老家带来的布衣,光着脑袋)跟敌人搏斗。就是他们,从商鞅以来一百多年间,大战65,全胜58,斩首150万,拔城147座,建郡34个(加上秦本土的合计为36个),秦军横行天下无阻。

秦国老将王翦,正是凭着这样一只战功卓越的军队,顺利攻占了河南淮阳(陈),继而于公元前223年继续南下安徽,向楚国的新都城寿春推进。

现在说说楚国的情况。

楚考拉王(考烈王)的生殖系统也比较考拉,生不出孩子(末代君王往往都这样),于是去了古代的“新兴医院”,吃了很多春药,结果人越来越瘦,主任医师却越来越胖。

楚国的专权专业户——“春申君”黄歇着急了,心想:“不能让大王绝了后啊。”于是就把自己小妾(已经怀孩子了)塞给了楚考拉王。于是楚王族的血脉变得扑朔迷离。

不久,楚考拉王就不小心死掉了。他的死属于自然现象,就像打印机用久了就得换墨盒,楚国这台老打印机,还得嘎嘎吱吱继续工作下去呀。但是,谁继续为楚国喷墨呢,乱子却出来了。

楚王的真孩子和假孩子甚至还有叔叔一辈的人,为了争夺王位而发生了窝里斗。黄歇也糊里糊涂被刺死了。至此,战国四君子全死光了,连同他们所一直以贵族身份专权控制的六国,一起走到了尾声。

最后,楚王负刍(楚考拉王的弟弟)擦干朝堂上的血迹,登上王位,而王翦的六十万大军却打过来了。他赶紧派遣楚国大将项燕,带领一只数目不清的楚军主力,在楚国都寿春以北一百公里的安徽蕲地集结拦截。

项燕是项羽的爷爷,刚刚击破了李信二十万人马,所以锐气旺盛,斗志昂扬。王翦决定坚壁高垒,采取罗马人费边的拖延战术,双方相持数月有大的交战。

所谓“费边主义”,就是指小心谨慎、缓步前进。费边,是与王翦同时期的罗马帝国的英雄。不过他比王翦官大,是罗马执政官。王翦攻楚的同一时期,罗马人也正在迎击迦太基人汉尼拔进攻罗马的战役,费边被元老院任命为“战时独裁者”,以抵抗汉尼拔。

老汉(汉尼拔)是个军事英才,像白起提一只孤军转战湖北楚地一样,他也带着几万人在罗马所处的意大利半岛横冲直撞,所向无敌。费边采取规避拖延战术,避免主力决战,不断骚扰拖延,直到把老汉肥的拖瘦,瘦的拖垮。老汉远离迦太基大本营,没有给养兵源补充,他的军队越打越少,就像走在沙漠里的河流,终于完蛋了,一滴水不剩了。罗马人费边取得了胜利。

王翦要行“费边”的拖延战术,这里有个问号。王翦兴师动众而来,属于客军。而项燕就在楚国本土作战,随时可以得到补充。这么拖延下去,反倒岂不是把王翦老大爷肥的拖瘦,瘦的拖垮。如果东北方向相邻的齐人一旦发兵助楚,秦军就只得遁退了。

我们说,形势已经不同了,如今中原韩魏尽为秦有,成为了王翦向前推进的战略依托和粮草兵员的征发集散地,可以给王翦输血。王翦不至于瘦。

尽管如此,秦军六十万人马,伐楚一年多,需要消耗粮食五十万吨。算上马料的分量,就更多了,马吃的是人吃的十倍。没有一个空前发达的农业和连绵不绝的车辆运输力量的拥护支持,根本无法保障这样大规模的战争。事实上,秦国在新占区的政策比较得当,取得了民众支持,王翦这样的六十万大军能得到长期良好的后勤保障。从王翦攻楚获得成功是事实来推测,秦国对中原占领地的统治应该是政治清明,并不暴。

王翦对自己的军士训话说:“按照我的战术,谁也不许出战,否则死了死了的!都给我留在壁垒内,洗澡、休息、吃细粮!”(史书上说“休士洗沐,而善饮食”。)

于是士兵们就洗澡、休息、吃细粮。那时候的人也喜欢洗澡。到了后来明朝,理学家们发明了元气,怕元气散了,才一辈子不洗澡的。估计黑夫和惊如果命大的话,现在也在营房内穿着老家的丝,洗澡吃细粮呢。

秦军休养了很长时间,无所事事。夜晚他们都患了夏季失眠症,军官们睡在帐子里,士兵们干脆去土坡上躺着,幕天席地,偎着土地上白日的余温,望见天空里流星的长尾,想到战争快要结束了。绵延战国时代两百年的兵气,终于就要消散为天涯日月平静的光辉。

漫长的白天又到了,秦兵们就在兵营里练习立定跳远和古代手榴弹(石头)的投射,因为他们实在憋得发慌了。跳远是军人选拔的项目,因为战场上有许多壕沟需跳。纵跳也同样重要,为了跳上敌人的战车。

王翦看见了,就说:“这些无聊的人再这样无聊下去,就要爆炸啦。我看可用啦。你们去打听一下项燕军的动向吧。”

项燕这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正把大军向东调动。我们知道,军队移动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刻。在调动中很容易阵列混乱,露出自己的软肋, 后身和两翼都容易成为敌人殴打的对象。就像两个拳击手正在互相打架,突然一个掉头去场子边上喝饮料,那他的屁股和两肋就完全暴露给对手,情等着对手扑上来揍他了。

王翦抓住楚军调动这一宝贵时机,令军中最精壮者为先驱,大举出击,大破楚军。项燕一个跑不及,为王翦所戮。

王翦率兵南下百公里,直取楚都寿春,寿春陷落,楚王负刍被俘。号称南方赫赫强国的楚国,至此冰消瓦解。这台吱吱嘎嘎的老打印机,再也喷不出墨来了。时间是公元前223年。

一个人即使再会作哀凉的诗,也比不上公元前223年长江流域,某一片略带黄痕的绿叶,随便地就飘下了枝头的姿势。楚国在这一年被王翦的大军灭亡了。

楚国又叫荆楚,“荆”从甲骨文上看,是用刀去砍棘草,“楚”则像脚丫子踏入树林,总之,这都是一种开林辟荒的意思,是楚人在大周初年建国时候的艰苦写照。楚人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著名创业精神,凭此楚国在春秋早期开始崛起,成为主宰南中国的赫赫霸主,但到了战国却走向了没落。

楚国没落的原因,在于它的贵族政治。六国之中,推行贵族政治最顽固的就是楚国。楚国执政大臣皆是王族子孙出身。楚国带兵的将和朝廷的令尹,总跑不出屈、昭、景、项这几家王族的分支。他们世相传授,徒有虚名,把持将相,世袭垄断,绝不闻异姓为之。到了末期又是贵族王叔——春申君黄歇长期专权,布衣人才一直没有发展空间。贵族政治把楚国引向腐朽,亦可发人一叹。

潇水曰:历史有着惊人的巧合,二十五年之后,就在王翦与项燕大战,项燕战败,头颅落下的地方——安徽蕲地(今宿州地区),有一帮贫苦农民,人数约九百,冒着连绵的夏雨,走过这里。其中带头的陈胜先生,他突然不想走了,他认为造反更利于自己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于是他振臂一叫,说项燕未死,诈以项燕为号召,带领九百人揭竿而起。这就是蕲地大泽乡起义。

陈胜的起义戍卒的挺进路线,正好跟王翦伐楚大军相反,迅速北上到达河南淮阳(就是黑夫和惊跟随王翦攻打的地方)。陈胜攻据淮阳,建立政权。这时候,他犯了一个战略错误,没有巩固根据地,而是急于远征咸阳。

但是陈胜不懂军事,谁来指挥远征咸阳呢?

原项燕军中一个叫周文的人——负责给项燕军占卜看天时的,是个小官,自说会打仗。于是陈胜任命他率数十万大军,直扑函谷关。

周文这个下级军官,居然攻进了函谷关,很让人不可思议,在函谷关内,又被章邯打了出去,直至败死而陈胜授首,前后不足六个月。

逝者已远,来者犹不可想。

公元前221年,即王翦灭楚后的第三年,中国就要大同了。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从前的商王朝和西周王朝,其实只是位居中央的大诸侯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帝国。

王翦的儿子王贲,在公元前221年,领一只数目不详的军队,离开中原秦占区,向最后的东方大齐悄然逼近。

这时候的齐国,用老子的一句话来形容最贴切,是“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四十年前,齐王穷兵黩武,导致齐国地裂兵残,差点被乐毅灭掉。齐国勉强复国以后,一直保持低调,谨慎地侍奉秦国,所以居然从未受过兵火。这样的太平盛世,马儿都不上战场,所以农村拾粪的小孩们追打着马,让马儿多下些粪。

鄙人少时亦颇贱,有几年居留农村,看见邻里小儿飞跑着追打牛。怪诘之。答曰:“只要追这牛,它就下粪。粪可以烧火和肥田。”当时我尚未读老子的书,所以很是奇怪。看来,不光马可以,追牛也行。

齐王建继位的时候(他是齐王的孙子),正是公元前260年长平之战时期。但是他对长平之战坐视不救,在接下来的吕不韦时代、秦王政时代,凡四十年,齐兵坐视诸侯灭亡,从不曾列队向西,进行干预。

罗斯福曾说过这么一句著名的话告诫美国民众:“只要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和平遭到了破坏,那么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和平就处于危险之中。哪怕这个地方距离美国几千公里之遥。所以美国必须干预!”这一铁的规律对齐国也适用,但可惜没有人说给齐王建听。

齐王建听到的,是朝臣和宾客众口一词的绥靖思想。这些人受了秦国的金子,大肆鼓吹亲秦舆论,不让齐国参与和干预“世界”其它地方的政事和战事。这是秦国远交近攻的胜利,也是齐国居安不知思危的教训。

等到列国皆亡了,齐王建还在幻想着与秦人和谈。有人给他提出救亡的正确之路:“如今三晋(赵、魏、韩)已灭,三晋贵族逃亡至齐的,以百数。大王不如资助他们以十万大兵,向东可收复三晋失地。楚国逃亡至齐的大夫,也有百数,大王助之以十万之众,可以南下而收楚。如此,齐国可重新立威于天下,与秦平分秋色!”

齐王建不听。他到底还是跑去秦国求和了。

秦王政说:“可以给齐王建一块五百里的封地,就是‘共’地吧,让齐王在那里走马以粪!”

齐王建高高兴兴回到临淄。心说,齐国地方千里,我最后能有五百里,亦不算太赔啊。

于是,齐王建不修工事,不缮守备,单等着秦军来结束他的狗命。王贲大军顺利开进了临淄,临淄人不敢拿起武器抵抗。

齐王建接待了王贲,说:“寡人是否可以去‘共’地领那五百里封地了?”

共地,在河南辉县,是从前共工先生治水的地方,处于黄河改道最频繁点,所以洪水泛滥。共工当时拼命用堵水的方法,失败了。这不是因为堵水不对,而是当时的技术力量还不够。如今的战国时代,列国纷纷在黄河两岸修了大堤——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共工的堵的方法。但是由于有铁器,堵得很成功,黄河已经驯服多了。有的河段,两岸之堤互相距离五十里,工程浩大可观,足够容纳黄河洪峰在里边折腾。共地变成好地方了。

王贲说:“那您就快收拾收拾,去共地住着吧,五百里没错。”

齐王建其实不懂地理,五百里什么概念啊,半个中原都被划拉进去了。区区共地怎么能有五百里呢。

他来到共地以后,秦人让他住在一块有松树和柏树的坡上。于是齐王建哭了,回到了共工时代,改穴居和巢居了。

最倒霉的是没有吃的。他随身带的金银财宝都不能顶饭吃。好在天上很快掉下来了馅饼——对不起,掉下来了雨水。于是齐王建在雨水里苦苦地沤着。

我们很想替齐王建叫屈,也许他自己也这么觉得。列国破灭以后,亡国之君都没有被砍头的,也没有被关在雨地里饿毙的。惟独齐王建,事奉秦国最谨,遭遇却最差。真是天道无常,不与善人。

大约列国长年与秦交兵,已经地尽兵空了。它们的土地是一点点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输给秦国的,今年几个城,明年几个城,秦人逐步占领,统治熟了,已经不怕造反了,所以不妨留其亡国之君一个活命。

惟独齐国尚大,民间力量尚勇,齐国土地也不曾残失给秦国,秦国一下子占有了齐国。秦人在齐国属于新外来户,统治地位不稳,生怕齐人蜂起造反。所以秦国不敢再让齐的领导人活着,以防被民众拿去做反秦精神领袖。

所以,齐王建就只有等死了。

所以,我们给亡国之君一个忠告:如果你是一点点亡的,那你还可以最后保住一条性命,敌人可以善待你。如果你是整个一下子突然投降的,那敌人肯定会敲掉你的脑袋。

所以最好不要一下子整个亡了,要支撑得久一点。

秋天的雨水占领了有史以前就属于它的松柏坡,雨水翻弄着大地的衣裳,把郁结的恩仇反复拍打。它漫漫洒洒,直到傍晚时分。齐王建在雨中又冷又饿。不知道他心中想的是什么。

在他最后的生命里程,齐王建看见了几只鹿。水雾蒙蒙的鹿眼,全面地、痴痴地打量着他。那里的松树是合抱的粗,密得使得人插不进去,无法可逃。鹿们就以那里为家。

鹿们侧过头,嘴里吃着草,肚子鼓鼓地。齐王建羡慕它们的鼓肚子,精神变得恍恍惚惚。他们像在两个不同世界,一个在空灵的饥饿人间,一个在幽密的饱胀林荫。互相打量,互相打量,齐王建就感到生命的奇妙,生命的不可理解,生命的苦涩滋味。

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粉墨登场的君王将相,伴着齐王建在松柏坡上的最后咽气,至此全部谢幕了。浮生埃露,恍然一梦;千载转瞬,怅焉终古。

齐国的一些人,在齐王建死后,怨齐王建不早与列国合纵导致齐国破灭,就作了《松柏之歌》来可怜和讽刺他。歌说:

“松树啊,柏树啊!

害得齐王建饿死在松柏之间的就是那些客啊!

客(就是齐王建身边的媒体啊,天天大造亲秦舆论的)啊!”

《松柏之歌》咿咿呜呜地传唱着,算是对齐国灭亡的悼歌。

六大诸侯王族的破灭,给我们以怎样的启示呢?遥想齐楚的豪门贵族,三晋的纵横大家,无数英豪的处心积虑,最终六国社稷还是相继陨落了。君王宗庙纷纷夷平,贵族子孙被废为平民。这些家族的衰亡,原因是什么呢?

六国推行贵族政治,贵族们(即君王的远近亲族)世代担任朝廷要职,垄断而不许他人参与,势必使人才匮乏。贵族家族长期盘踞权力颠峰,封闭、腐朽、脆弱、落后,最终被外界新势力摧毁。龙虾放久了也会长蛆。政治不能是一个小团体长期独擅。

而在秦国,法家敢于运用革命暴力,打碎大家族分封,使贵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并把官僚机制市场化、人才化、布衣化、考核化(四化),出现了布衣卿相如张仪、范雎、吕不韦、甘茂、白起之徒,所以法家的改革,成就了秦人的壮大。

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年,秦王政在这一年并吞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帝国。

他设天下三十六郡,西至甘肃宁夏,东到大海,北至辽宁内蒙,南及闽粤,天下黔首大安。秦人在欢乐,六国贵族在忧伤。欢乐和忧伤,是人类前行紧紧相随的两行脚印。

秦王政遂自比于“三皇五帝”,以为上古未有之功烈,自号皇帝!

秦始皇周行于天下,封禅于泰山。他站在上帝驻人间的办公室——泰山之巅,翘首眺望远大的夜空,看见星群的宁静和颤抖。广漠的宇宙是如此空旷孤单,矿石与星尘,在穹庐以外,在地层深处,各自从事着自己深默的过程,操演着无边无尽的一团沉静。历史本是过程,似乎并无我们所找的“意义”。是“意义”这个词打扰了人间的安宁。

至此,天下风高草长,日子何其悠扬苍茫。青铜啊,霸主啊,天下之君顿戟一怒啊,秋风黄叶伏尸百万啊,沉者自沉,浮者自浮,都似一江春水,向历史深处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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