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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廷玉

●卷四十一
☆刘歆(二)
〇三统历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
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
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
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馀一之岁为首。故
《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
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
不告朔,至此百有馀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
法於《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
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
“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於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
也。三统合於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实如法得一。
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
之变也。皆参天两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九六,
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
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
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
之道毕,言终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以其长自乘,故八
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
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於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於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
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
《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
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馀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
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
再扌力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
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
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
故为闰法。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
之会。以会数乘之,则周於朔旦冬至,是为会月。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
经於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
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
履端於始,举正於中,归馀於终。履端於始,序则不愆;举正於中,民则不惑;
归馀於终,事则不悖。”此圣王之重闰也。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
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
而约之,则六扌力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馀七分。此中朔相求之术也。朔不得
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三统,是
为元岁。元岁之闰,阴阳灾,三统闰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
次三百七十四,阴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
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凡
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是以《春秋》
曰:“举正於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
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故善僖“五年
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
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
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於始也。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於牵牛之初,
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
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至
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
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於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
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
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於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於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於寅初,日孽成
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於子,地化自丑毕於辰,人生自寅成於申。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甲。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
既著,则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
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
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於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
於下。其於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於三统也,日合於天统,月合於地
统,斗合於人统,五星之合於五行,水合於辰星,火合於荧惑,金合於太白,木
合於岁星,土合於填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
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
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降於六体。三微而成著,三
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
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
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
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
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
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
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於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
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阳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
能事毕矣。(《汉书·律历志》上:向子歆,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
推法密要,故述焉。案《律历志》下,仅末一条系班固所补,其全卷皆《三统谱》
也,文多不录,褚少孙《历术》以下放此。)
〇七略
孝武皇帝敕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故外有太
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汉书·艺文志》如淳注、《北
堂书钞》十二、又一百一两引、《初学记》十二、《艺文类聚》十二、《文选·
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御览》八十七、又二百三十三、又六百十九。)
(《子夏易传》)汉兴,韩婴传。(《释文序录》)
《易传》《淮南九师道训》者,淮南王安所造也。(《文选·齐竟陵文宣王
行状》注)
《书》以决断,断者,义之证也。(《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尚书》,直言也,始欧阳氏,先君名之,大夏侯小夏侯复立於学官,三家
之学,於今传之。(《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孝武皇帝末,有人得《泰誓》於壁中者,献之。与博士,使赞说之,因传以
教,今《泰誓》篇是也。(《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注。案《尚书正
义》引作《别录》,《文选注》引此作《七略》,不题刘向,今并入此。)
《尚书》有青丝编目录。(《文选》任《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
诗以言情,情者,性之符也。(《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礼家先鲁有桓生,说经颇异。(《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注)
宣皇帝时行射礼,博士后苍为之辞,至今记之曰《曲台记》。(《文选·齐
竟陵文宣王行状》注)
王者师天地,体天而行,是以明堂之制,内有太室,象紫微宫,南出明堂,
象太微。(《文选·西都赋》注)
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文选·长门赋》
注)
《雅》第十七。(《文选·琴赋》注)
有庄春言琴。(《文选洞箫赋》注)
汉兴,善歌者鲁人虞公,发声动梁上尘。(《文选·啸赋》注、陆士衡《拟
古诗》注、曹子建《七启》注、《白帖》六十一。)
《春秋》两家文,或具四时,或不。於古文,无事不必具四时。(《初学记》
二十一)
(冯商。)商,阳陵人,治《易》,事五鹿充宗,后事刘向,能属文,后与
孟柳具待诏,颇序列传,未卒,病死。(《汉书·艺文志》注、《张汤传》注。)
《论语》家,近琅邪王卿,不审名,及胶东庸生皆以教。(《文选》刘子骏
《移书让太常博士》注)
《晏子》七篇,在儒家。(《史记·管晏列传·正义》)
《太公金版玉匮》,虽近世之文,然多善者。(《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子夏。)西河燕赵之间。(《文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
子名渊,楚人也。(《文选·七发》注)
齐田骈好谈论,故齐人为语曰天口骈。天口者,言田骈子不可穷,其口若事
天。(《文选·宣德皇后令》注)
邹子有终始五德,言土德从所不胜,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
次之。(《文选·魏都赋》注、应贞《华林园集诗》注。)
《方士传》言邹子在燕,其游,诸侯畏之,皆郊迎而拥彗。(《文选》阮嗣
宗《诣蒋公奏记》注、杨子云《解嘲》注。)
齐有稷,城门也,齐谈说之士,期会於稷下者甚众。(《文选·曹子建与杨
德祖书》注)
邹赫子,齐人,齐为语曰“雕龙赫赫”,言邹衍之术,文饰之若雕镂龙文。
(《文选·宣德皇后令》注。案“邹衍”当作“邹”。)
盘盂书者,其传言孔甲为之。孔甲,黄帝之史也,书盘盂中,为诫法,或於
鼎,名曰铭。(《文选·陆佐公新刻漏铭》注)
孝宣皇帝诏征被公,见诵《楚辞》,被公羊裘,母老,每一诵,辄与粥。
(《北堂书钞》一百四十四、《御览》八百五十九。)
(庄忽奇。)忽期者,或言庄夫子子,或言族家子庄助昆弟也。从行至茂陵,
诏造赋。(《汉书·艺文志》注)
《甘泉赋》,永始三年,待诏臣雄上。(《文选·甘泉赋》注)
《羽猎》,永始三年十二月上。(《文选·羽猎赋》注《长杨赋》注。)
《长杨赋》,绥和元年上。(《文选·长杨赋》注)
子云家牒言,以甘露元年生也。(《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杨雄卒,弟子侯芭负土作坟,号曰玄冢。(《文选·刘先生夫人墓志》注、
《御览》五百五十八)
(杜参。)参,杜陵人,以阳朔元年病死,死时年二十馀。(《汉书·艺文
志》注)
(繇叔二篇。)由余。(《白帖》五十五)
(魏公子)信陵君也。(《白帖》五十五)
《魏公子兵法》二十一篇,图七卷。(《史记·信陵君列传·集解》)
蜂门射法。(《史记·龟策列传·集解》)
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王者宫中必左戚而右平。戚犹国也,言有国当
治之也,蹴鞠亦有治国之象,左戚而右平。(《文选·西都赋》注、《景福殿
赋》注。)
蹋鞠,兵势也。(《文选·景福殿赋》注)
蹋鞠,其法律多微意,皆因嬉戏以讲练士,至今军士羽林无事,使得蹋鞠。
(文选·景福殿赋·祝)
(甘公,)公一名德。(《史记·陈馀列传·索隐》)
《风后孤虚》十二卷。(《史记·龟策列传·索隐》)
论方技为四家,有医经家,有方家,有房中家,有神仙家。(《初学记》二
十)
羽盖丽,纷循悠悠。(《文选·东都赋》注。案,以下不类《七略》,
《齐安陆昭王碑文》注引有左思《七略》,或是其文,今姑附此。)
解纷释结,反之於平安。(《文选》孔文举《荐祢衡表》注)
位累我躬。(《文选》任彦升《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诗曰:结构野草起室庐。(《文选》诸葛孔明《出师表》注引刘歆《七言诗》)
〇钟律书
春宫秋律,百卉必凋。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
律,雷必发声。(《隋书·牛弘传》、《北史》七十二、《御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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