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汉文
作者: 张廷玉
●卷四十一
☆刘歆(二)
〇三统历
夫历《春秋》者,天时也,列人事而目以天时。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
所谓命也。是故有礼谊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能者败以取祸。”
故列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阴阳之中制其礼。故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
为阴中,万物以成。是以事举其中,礼取其和,历数以闰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
生,皆所以定命也。《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又
曰“治历明时”,所以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丧,天子不能班朔,鲁历不正,以闰馀一之岁为首。故
《春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而司历以为在建戌,史
书建亥。哀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为建亥,而怪蛰虫之不伏也。自文公闰月
不告朔,至此百有馀年,莫能正历数。故子贡欲去其饩羊,孔子爱其礼,而著其
法於《春秋》,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
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
言告朔也。元典历始曰元。传曰:“元,善之长也。”共养三德为善。又曰:
“元,体之长也。”合三体而为之原,故曰元。於春三月,每月书王,元之三统
也。三统合於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以为法,十一三之以为实。实如法得一。
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因而六之,以九为法,得林钟初六,吕之首,阴
之变也。皆参天两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而损之,皆以九为法。九六,
阴阳夫妇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吕生子,天地之情也。六律六吕,而十二辰立矣。
五声清浊,而十日行矣。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
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有五子,十一而天地
之道毕,言终而复始。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其实一,以其长自乘,故八
十一为日法,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繇出也。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
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於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
於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
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
《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传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
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统三也,四时四也,合而为十,成五体。
以五乘十,大衍之数也,而道据其一,其馀四十九,所当用也,故蓍以为数。以
象两两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归奇象闰十九及所据一加之,因以
再扌力两之,是为月法之实。如日法得一,则一月之日数也,而三辰之会交矣,
是以能生吉凶。故《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
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
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并终数为十九,《易》穷则变,
故为闰法。参天九,两地十,是为会数。参天数二十五,两地数三十,是为朔望
之会。以会数乘之,则周於朔旦冬至,是为会月。九会而复元,黄钟初九之数也。
经於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时所以记启闭也,月所以纪分至也。启闭者,节也。
分至者,中也。节不必在其月,故时中必在正数之月。故传曰:“先王之正时也,
履端於始,举正於中,归馀於终。履端於始,序则不愆;举正於中,民则不惑;
归馀於终,事则不悖。”此圣王之重闰也。以五位乘会数,而朔旦冬至,是为章
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为中法。参闰法为周至,以乘月法,以减中法
而约之,则六扌力之数,为一月之闰法,其馀七分。此中朔相求之术也。朔不得
中,是谓闰月,言阴阳虽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闰法,是为统岁。三统,是
为元岁。元岁之闰,阴阳灾,三统闰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阳九;
次三百七十四,阴九;次四百八十,阳九;次七百二十,阴七;次七百二十,阳
七;次六百,阴五;次六百,阳五;次四百八十,阴三;次四百八十,阳三。凡
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经岁四千五百六十,灾岁五十七。是以《春秋》
曰:“举正於中。”又曰:“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
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正也,何以为民?”故善僖“五年
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
必书云物,为备故也”。至昭二十年二月己丑,日南至,失闰,至在非其月。梓
慎望氛气而弗正,不履端於始也。故传不曰冬至,而曰日南至。极於牵牛之初,
日中之时景最长,以此知其南至也。斗纲之端连贯营室,织女之纪指牵牛之初,
以纪日月,故曰星纪。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次。日至其初为节,至
其中斗建下为十二辰,视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大数
也。”经曰春王正月,传曰周正月“火出,於夏为三月,商为四月,周为五月。
夏数得天”,得四时之正也。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
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於子半,日萌色赤。
地统受之於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於寅初,日孽成
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於子,地化自丑毕於辰,人生自寅成於申。
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甲。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
既著,则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
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
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於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
於下。其於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於三统也,日合於天统,月合於地
统,斗合於人统,五星之合於五行,水合於辰星,火合於荧惑,金合於太白,木
合於岁星,土合於填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
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胜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
策,而成大周。阴阳比类,交错相成,故九六之变登降於六体。三微而成著,三
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
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
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
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
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
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
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於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
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阳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
能事毕矣。(《汉书·律历志》上:向子歆,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
推法密要,故述焉。案《律历志》下,仅末一条系班固所补,其全卷皆《三统谱》
也,文多不录,褚少孙《历术》以下放此。)
〇七略
孝武皇帝敕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故外有太
常太史博士之藏,内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汉书·艺文志》如淳注、《北
堂书钞》十二、又一百一两引、《初学记》十二、《艺文类聚》十二、《文选·
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御览》八十七、又二百三十三、又六百十九。)
(《子夏易传》)汉兴,韩婴传。(《释文序录》)
《易传》《淮南九师道训》者,淮南王安所造也。(《文选·齐竟陵文宣王
行状》注)
《书》以决断,断者,义之证也。(《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尚书》,直言也,始欧阳氏,先君名之,大夏侯小夏侯复立於学官,三家
之学,於今传之。(《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孝武皇帝末,有人得《泰誓》於壁中者,献之。与博士,使赞说之,因传以
教,今《泰誓》篇是也。(《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注。案《尚书正
义》引作《别录》,《文选注》引此作《七略》,不题刘向,今并入此。)
《尚书》有青丝编目录。(《文选》任《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
诗以言情,情者,性之符也。(《初学记》二十一、《御览》六百九。)
礼家先鲁有桓生,说经颇异。(《文选》刘子骏《移书让太常博士》注)
宣皇帝时行射礼,博士后苍为之辞,至今记之曰《曲台记》。(《文选·齐
竟陵文宣王行状》注)
王者师天地,体天而行,是以明堂之制,内有太室,象紫微宫,南出明堂,
象太微。(《文选·西都赋》注)
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文选·长门赋》
注)
《雅》第十七。(《文选·琴赋》注)
有庄春言琴。(《文选洞箫赋》注)
汉兴,善歌者鲁人虞公,发声动梁上尘。(《文选·啸赋》注、陆士衡《拟
古诗》注、曹子建《七启》注、《白帖》六十一。)
《春秋》两家文,或具四时,或不。於古文,无事不必具四时。(《初学记》
二十一)
(冯商。)商,阳陵人,治《易》,事五鹿充宗,后事刘向,能属文,后与
孟柳具待诏,颇序列传,未卒,病死。(《汉书·艺文志》注、《张汤传》注。)
《论语》家,近琅邪王卿,不审名,及胶东庸生皆以教。(《文选》刘子骏
《移书让太常博士》注)
《晏子》七篇,在儒家。(《史记·管晏列传·正义》)
《太公金版玉匮》,虽近世之文,然多善者。(《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子夏。)西河燕赵之间。(《文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
子名渊,楚人也。(《文选·七发》注)
齐田骈好谈论,故齐人为语曰天口骈。天口者,言田骈子不可穷,其口若事
天。(《文选·宣德皇后令》注)
邹子有终始五德,言土德从所不胜,木德继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
次之。(《文选·魏都赋》注、应贞《华林园集诗》注。)
《方士传》言邹子在燕,其游,诸侯畏之,皆郊迎而拥彗。(《文选》阮嗣
宗《诣蒋公奏记》注、杨子云《解嘲》注。)
齐有稷,城门也,齐谈说之士,期会於稷下者甚众。(《文选·曹子建与杨
德祖书》注)
邹赫子,齐人,齐为语曰“雕龙赫赫”,言邹衍之术,文饰之若雕镂龙文。
(《文选·宣德皇后令》注。案“邹衍”当作“邹”。)
盘盂书者,其传言孔甲为之。孔甲,黄帝之史也,书盘盂中,为诫法,或於
鼎,名曰铭。(《文选·陆佐公新刻漏铭》注)
孝宣皇帝诏征被公,见诵《楚辞》,被公羊裘,母老,每一诵,辄与粥。
(《北堂书钞》一百四十四、《御览》八百五十九。)
(庄忽奇。)忽期者,或言庄夫子子,或言族家子庄助昆弟也。从行至茂陵,
诏造赋。(《汉书·艺文志》注)
《甘泉赋》,永始三年,待诏臣雄上。(《文选·甘泉赋》注)
《羽猎》,永始三年十二月上。(《文选·羽猎赋》注《长杨赋》注。)
《长杨赋》,绥和元年上。(《文选·长杨赋》注)
子云家牒言,以甘露元年生也。(《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杨雄卒,弟子侯芭负土作坟,号曰玄冢。(《文选·刘先生夫人墓志》注、
《御览》五百五十八)
(杜参。)参,杜陵人,以阳朔元年病死,死时年二十馀。(《汉书·艺文
志》注)
(繇叔二篇。)由余。(《白帖》五十五)
(魏公子)信陵君也。(《白帖》五十五)
《魏公子兵法》二十一篇,图七卷。(《史记·信陵君列传·集解》)
蜂门射法。(《史记·龟策列传·集解》)
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王者宫中必左戚而右平。戚犹国也,言有国当
治之也,蹴鞠亦有治国之象,左戚而右平。(《文选·西都赋》注、《景福殿
赋》注。)
蹋鞠,兵势也。(《文选·景福殿赋》注)
蹋鞠,其法律多微意,皆因嬉戏以讲练士,至今军士羽林无事,使得蹋鞠。
(文选·景福殿赋·祝)
(甘公,)公一名德。(《史记·陈馀列传·索隐》)
《风后孤虚》十二卷。(《史记·龟策列传·索隐》)
论方技为四家,有医经家,有方家,有房中家,有神仙家。(《初学记》二
十)
羽盖丽,纷循悠悠。(《文选·东都赋》注。案,以下不类《七略》,
《齐安陆昭王碑文》注引有左思《七略》,或是其文,今姑附此。)
解纷释结,反之於平安。(《文选》孔文举《荐祢衡表》注)
位累我躬。(《文选》任彦升《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注)
诗曰:结构野草起室庐。(《文选》诸葛孔明《出师表》注引刘歆《七言诗》)
〇钟律书
春宫秋律,百卉必凋。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
律,雷必发声。(《隋书·牛弘传》、《北史》七十二、《御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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