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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
《周书 吕刑第二十九》
吕命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
惟吕命,王享国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诘四方。王曰:“若古有训,蚩尤 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 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越兹丽刑并 制,罔差有辞。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虐威庶戮,方告无 辜于上。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 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后之逮在下,明明 棐常,鳏寡无盖。
皇帝清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后,恤功于民。
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家殖嘉谷。三后成功, 惟殷于民。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 不惟德之勤,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典狱非讫于威,惟讫于富。敬忌, 罔有择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 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狱,非尔惟作天牧?今尔何监?非时伯夷播刑之迪? 其今尔何惩?惟时苗民匪察于狱之丽,罔择吉人,观于五刑之中;惟时庶威夺货, 断制五刑,以乱无辜,上帝不蠲,降咎于苗,苗民无辞于罚,乃绝厥世。” 王曰:“呜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孙,皆听朕言, 庶有格命。今尔罔不由慰曰勤,尔罔或戒不勤。天齐于民,俾我一日,非终惟终, 在人。尔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虽畏勿畏,虽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
一人有庆,兆民赖之,其宁惟永。” 王曰:“吁!来,有邦有土,告尔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 非刑?何度,非及?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 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 罪惟均,其审克之! 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孚有众,惟貌有稽。无简不听, 具严天威。墨辟疑赦,其罚百鍰,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罪惟倍,阅实其罪。
剕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鍰,阅实其罪。大辟疑 赦,其罚千鍰,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 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
上下比罪,无僣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 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罚惩非 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 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 上备,有并两刑。” 王曰:“呜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惧。朕敬于刑,有德惟刑。今天 相民,作配在下。明清于单辞,民之乱,罔不中听狱之两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 辞!狱货非宝,惟府辜功,报以庶尤。永畏惟罚,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罚不 极,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 王曰:“呜呼!嗣孙,今往何监,非德?于民之中,尚明听之哉!哲人惟刑, 无疆之辞,属于五极,咸中有庆。受王嘉师,监于兹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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