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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大清洗内幕

作者: 陈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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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巴特街的女儿们



             尤里·费奥法诺夫

  由苏联最高法院全体会议审理一项异议引起的思考和感受。

  1939年5月,五位姑娘都是18至20岁。叶琳娜在有色冶金学院学习;塔玛拉在音乐学院学习;娜塔莎在医学院学习;尼娜和塔季娅娜在外语学院学习。

  从时间上讲,这一法律行为只占二、三分钟……。苏联最高法院刑事案件司法委员会主席罗伯特·季霍米尔诺夫简要地通报了情况。大家似乎安静了下来,但马上便举起了手:苏联总检察长提出的异议,如愿以偿地获得了一致通过。没有经过任何讨论就同意为受害者恢复名誉。因为,最高法院每一位成员面的都有一份文件,说实在的,已没有什么可讨论的了。调查准备工作进行到这种程度:通常的法律辩论题目已经没有了;为了闲谈而讲话,在高级司法机关是不允许的……。

  这项异议是关于叶琳娜·鲁希莫维奇、塔玛拉·梅德韦杰娃、尼娜·奥波科娃一洛莫娃、塔季娅娜·斯未尔加一波卢扬、娜塔莉娅·克列斯京斯卡娅的案件的。1939年11月17日,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第58条,她们五人被苏联内务人民委员部特别会议判决有罪。因为犯反革命活动罪。因为犯建立苏苏集团罪。她们的父亲——党和国家的高级工作人员,以及她们的母亲——不论担任什么职务的,即使是家庭妇女,也都被(按当时的说法)“带走”了。突如其来地“带走”了。

  把这些姑娘连在一起的,是她们父母的命运,以及她们过去都在莫斯科第32中学同一个班学习过。看来只要这些,就足以对她们的案件提出第一份称为《决定》的文件了:“1939年6日10日,我,侦缉员助手、国家安全机关的中士马克耶夫,经过侦查……认定:1.塔·梅德韦杰娃敌视和反对联共(布)和苏维埃政府领导人,是被内务人民委员部镇压的犯人的孩子组成的反革命集团的积极参加者。”

  塔玛拉本人的洪词被作为证据。第一次审讯笔录上记着:她在“反革命聚会”上说:“我们的事情虽不重要,但我们希望无论如何要组织起来。我们一起干会容易些。我们终究要互相帮助。”其实,“集团的参加者”之一己为中士提供了一个有份量的借口,用来判定反革命阴谋罪。她对女友们说:“我相信,所有的人对所发生的事情是不满意的。抛开我们的个人问题(父母的事)不说,那又怎么样呢?列宁所做的一切不都被颠倒了吗?”

  阿尔巴特街的这些女孩子已经不是那么幼稚了。她们明白正在发生的事情。当开始对她们审讯时,她们就更清楚了。

  我正在翻阅一些年代已久的文件。怀着一种感情……是好奇?同情?激动?害怕?我不知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只是想象到一些清景:在坚强的革命者家庭里成长起来的年轻姑娘们面对着中士和中尉。

  ——我们没有反对苏维埃的言论。尼娜·洛莫娃说她的母亲没有罪过。她走到正在为自己父亲担忧的丹娘·斯米尔加身旁。

  ——你们还在哪里集会过?

  ——在丹娘那里。

  ——我提醒你们,侦缉的结果说明,你们参加了反苏维埃集会。

  ——我从来没有听到过反苏维埃的言论。

  新的决定:“监禁在内务人民委员部内部监狱。科布洛夫。”

  我又翻开一叠写得整整齐齐的卷宗。审讯是从21点开始,23点30分结束的。审讯开始——审讯结束……。

  侦查员雅库申上尉的决定:“梅德韦杰娃被指控为青年反革命集团的参加者……。对仇视苏维埃政权的洛莫娃予以拘捕。”

  “为了补充侦查”,又请求上级准许延长拘押期限。下面就是补充侦查的结果:

  “我承认,参加过被内务人民委员都镇压的子女的集会,明明也知道有反苏情绪,我说过攻击领袖的反苏笑话。塔·梅德韦杰娃”。

  塔季娅娜·斯米尔加一波卢扬的口供记录写着:

  ——是的,母亲被捕后,有一次,我从学校出来,列娜说不相信母亲真的有罪。还说让我们集中起来读读列宁的书。

  她们两三天后的供词:

  ——我承认,说过有反苏情绪的话。我现在明白,这些话足以证明我是反对苏维埃的人。

  ——我仇视苏维埃政权的根本原因是受父母的直接影响。

  就这样,这些对美好未来充满信心、在父辈榜样的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姑娘们被击毁了。她们被击毁了。但是她们没有被击垮,同一个塔季娅娜·斯米尔加对内务人民委员部侦缉员说(也被记在记录里):

  ——难道这不有失尊严吗?你清楚地知道,根本没有任何罪,你也是同样的公民,斯大林说过:“儿子不能替父亲负责”,但我还是被生活抛弃了。

  是的,五人中有四人“认罪”了。娜塔莎·克列斯克斯卡娅始终否认有罪。不过,这对连续审讯方式来说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我们现在知道,她,还有其他四人,在“补充侦查”期间遭受了些什么,而为了“补充侦查”,按照法律程序定期提出呈请,并得到了处长去监狱拘押的许可。

  她们都很勇敢,没有丧失自己的尊严。这从那时“出产的”官僚主义机构作的记录中可以看出。起诉书上说:“内务人民委员部机关曾招募奥波科娃一洛莫娃来说明青年团伙的活动,但她拒绝效力,并从事秘密活动”。这些话下面画上了红线。“应招人斯米尔加一波卢扬拒绝效力。”那些招募者干得不错——他们搜罗一些“伪造品”向上司交差。“提供情报的人”公开拒绝充当可耻的角色,以至从事“秘密活动”!不,姑娘们的心灵并没有被摧垮和败坏。

  接着——是送交内务人民委员部特别会议的材料。在这些材料上已事先附上了卫生所的证明。实质上,在判决书下来以前,这些证明已预先决定了姑娘们的命运——证明的内容都是一样的:“适合从事重体力劳动”。

  无论是司法会议的记录,还是特别会议的判决书,我在“案卷”中都没有找到。有的只是在一些公文纸上简短地写着的对每个人的处置:将叶琳娜·鲁希莫维奇流放到遥远的哈萨克斯坦边疆区为期五年,将塔玛拉·梅德韦杰娃和娜塔莉娅·克列斯京斯卡娅流放到同一地点为期三年,将尼娜·奥波科娃一洛莫娃和塔季娜娜·斯米尔加一波卢扬送感化营劳教三年。九年后,即在1948年,叶琳娜·鲁希莫维奇和塔玛拉·梅德韦杰娃再次遭到惩罚,被永远流放到西伯利亚。

  这里有个问题:为什么直到今天才为她们恢复名誉?不,早在1955年曾为她们恢复了名誉。但是,当时宣告判决无罪的提法是:“由于犯罪证据不足”。这种说法意味着一个人没有犯罪,完全可以为他恢复名誉。然而,道德上有个细微差别——“无法证明”。

  1987年12月24日,最高法院全体会议改变了措词——

  “由于不存在犯罪内容”。

  在这次全体会议上还审理了一起“特别案件”。格里戈里·茨维特科夫、玛丽娅·多尔弗曼一茨维特科娃、阿勃拉姆·多尔弗曼。前面两位是经济学家,第三位是列宁格勒工厂的会计,这些人职务不高,名声不大。他们被指控为托洛茨基一季诺维耶夫恐怖集团成员,指控他们企图在盖世太保的爪牙的帮助下谋杀斯大林和其他领导人。1936年10月11日他们被判处死刑,在当天就执行了枪决。

  然而,这已经是另一个历史案件了。许多冤案中的又一件……。

  苏联最高法院全体会议经常为一些人恢复名誉,为含冤而死的人平反昭雪,还给他们亲友们唯一可以归还的东西——美好的记忆。

  (原载苏联《莫斯科新闻》周报,1988
  年第五期,1988年1月3日。崔丽芝译,曹特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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