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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越战的悲剧与教训

作者: 罗伯特·S·麦克纳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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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东京湾决议


(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七日)

  美国距离在越南宣战最近的一次事件是一九六四年八月的东京湾决议。影响这项决议的客观环境在人们中间引起了激烈争论,并一直延续到了现在。
  一九六四年八月之前,美国人民对越南的事态发展极少给予关注,战争似乎极为遥远。东京湾改变了这种状况。就短期而言,美国在东京湾的军舰受到袭击,随之而产生的国会决议带来了美国以前所未有的方式介入越战的可能性,更为重要的是,就长期而言,约翰逊政府从一九六五年开始总是援引这项决议来证明其在越南采取的军事行动符合宪法规定。
  国会承认这项决议赋予林登·B·约翰逊总统的巨大权力,但不认为总统有权宣战,不认为这项权力可像过去一样用来大幅度扩充驻越美军数量——从一万六千名军事顾问增至五十五万战斗部队。如果没有这项决议,在以后几年中,宣战和动用大量战斗部队也许是不可能的。
  许多人把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日至八月七日的九天视为“二十五年战争”中争论最大的一个时期。这一点并不奇怪。
  三十年来,围绕下述问题,激烈的争论持续不断:在东京湾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是如何向国会和公众报告东京湾事件的;我们向国会谋求到的对事态做出反应的权力;在以后的岁月中,两位总统属下的行政机构是如何运用这项权力的等。
  主要的问题以及我的回答如下:
  ·据报告,北越巡逻艇在一九六四年八月二日和四日分别攻击了美国驱逐舰。真的发生过这些攻击事件吗?
  回答:第一次攻击的证据是无可置疑的。第二次攻击似有可能,但不确定。
  ·当时和后来,某些国会议员和公众认为约翰逊政府故意招来这些攻击行动,意在为战争的升级寻找合理的理由,并从国会谋求到扩大战争的权力。这种观点有任何根据吗?
  回答:毫无根据。
  ·为回应北越的攻击行动,总统命令美国海军飞机袭击了北越的四个巡逻艇基地和一个油库。这次袭击有道理吗?
  回答:也许有道理。
  ·如果东京湾的行动没有发生,这项国会决议会被提出来并获得通过吗?
  回答:基本上可以肯定会有一项决议在数周内提交给国会,而且极有可能获得通过。不过,该项决议会面临更为激烈的争论,且有可能限制总统的权力。
  ·约翰逊政府依据东京湾决议在越南采取军事行动(包括大幅度增加军队数量)是否合法?
  回答:绝对不合法。虽然该决议赋予总统足够广泛的权力以支持战争的升级,但正如我所言,国会从未打算把该决议作为采取此种行动的基础,全国人民更无此愿。
  东京湾的事件涉及美国的两次行动:代号34A计划和人所共知的德索托巡逻。
  正如我指出的,一九六四年一月国家安全委员会已批准中央情报局支持南越反对北越的秘密行动,密码代号为34A计划。34A计划包括两类行动:第一类,由船只和飞机投送带有天线电装备的南越特工队到北越,进行破坏活动和搜集情报;第二类,由南越人或外国雇员驾驶的快速巡逻艇,用打了就跑的战术袭击北越海岸和岛屿上的设施。中央情报局支持南越的34A行动计划,驻越军事援助司令部与他们保持着密切联系,正如在华盛顿的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克鲁拉克将军一样。
  303委员会——如此称呼是因为委员会最初是在行政楼303室开会的——审查了秘密行动的计划安排。中央情报局在全世界的秘密行动均需得到303委员会的批准。总统的国家安全顾问(麦乔治·邦迪)是这个委员会的主席,其他成员有副国务卿(乔治·鲍尔)、副国防部长(赛勒斯·R·万斯,他于一九六四年初接替了罗斯韦尔·L·吉尔帕特里克)和中央情报局负责制订计划的副局长(理查德·赫尔姆斯)。
  中央情报局常被批评者称为“粗野的大象”,但我认为这是个误解。在我任职于国防部的七年中(我相信也包括在此前和此后的政府中),中央情报局的所有“秘密行动”(包括间谍行动)都是得到总统、国务卿和国防部长或他们的代表批准的。未经批准,中央情报局无权采取行动。就我所知,该局从未擅自行动过。
  德索托巡逻在目的和程序上都与34A计划大不相同。巡逻行动是配备有特殊装置的美国海军舰艇全球电子侦察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些舰艇在公海上收集苏联、中国、北朝鲜和北越沿海基地发射出来的无线电和雷达讯号。这些巡逻船很像在我国沿海附近的苏联拖网渔船。在必要的情况下,我方收集的情报可用于针对这些国家的军事行动中。通常由各舰队司令——这次是由太平洋舰队司令托马斯·H·穆勒上将——决定巡逻的次数和路线,并与华盛顿的参谋长联席会议共同审核。
  虽然某些人知道34A计划和德索托巡逻计划,但其批准程序是互相独立的,所以很少有高级官员同时参与两项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过程。我们当时应该同时参与。
  八月东京湾事件暴发前很久,我们了解34A行动计划的许多人都认为它们实际上毫无价值可言。派往北越的大多数南越特工人员或者被俘或者被杀,海上的袭击也无关痛痒。人们有理由问:“如果事情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继续实行这些行动计划呢?”那是因为南越政府认为这些行动是骚扰北越以报复河内支援越共的代价较小的手段。
  一九六四年七月三十日夜,负有34A行动使命的几艘南越巡逻艇攻击了东京湾的两个北越岛屿,据信岛上有支援向南方渗透的活动。次日清晨,执行德索托巡逻任务的美国驱逐舰马多克斯号驶抵东京湾距那两个岛屿很远的地方。两天半以后,即八月二日下午三点四十分(华盛顿时间凌晨三点四十分),马多克斯号报告说有几艘快速炮艇向其驶近,几分钟后该舰受到了鱼雷和自动武器的攻击。马多克斯号上无人伤亡,也未受任何损失。马多克斯号受到攻击是无可置疑的:船员们从甲板上取出了北越炮弹的弹片,我坚持让属下把弹片送到我的办公室以证实攻击行动确曾发生;此外,北越在其官方战史中也证实,北越方面确实下令进攻过马多克斯号。
  事件发生时,马多克斯号停泊于公海,距离北越海岸超过二十五英里。
  八月二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总统与高级顾问们开会讨论最新的报告,考虑美国该做何反应。赛勒斯·R·万斯代表我出席会议。顾问们认为有可能是北越的一个地方指挥官而非高级官员采取了袭击行动,所以总统决定不予报复。他同意向河内发出严厉的抗议照会,并增派特纳·乔伊号驱逐舰继续巡逻。
  当时的驻南越大使马克斯威尔·泰勒反对不予报复的决定。他在八月二日深夜致国务院的一封电报中指出,如果我们对无缘无故袭击公海上的美国驱逐舰的行动不予回击,会被人视为“美国害怕与北越人直接对抗的标志”。
  第二天下午三时,迪安·腊斯克和我向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的委员们介绍了七月三十日和八月二日发生的事情。我们讲到了34A行动计划、北越对德索托巡逻舰的攻击以及总统决定不予报复的原因。虽然我未能找到这次会议的会议记录,但我相信我们还强调指出,我们绝对没有故意招致北越人进攻德索托巡逻舰。我们对那些参议员说,德索托巡逻行动和34A计划都将继续进行,事实上,对北越沿海的另一次34A空袭行动此时正在进行中(当时是西贡时间八月四日凌晨)。
  华盛顿时间八月四日晨七时四十分(西贡时间晚七时四十分),马多克斯号发出电报说,来自一些身份不明的船只的进攻似乎已迫在眉睫。马多克斯号的情报来自国家安全局极为机密的报告,该局截获了北越的各种命令。一小时后,马多克斯号发出电报说已与三艘身份不明的船只建立了雷达接触。附近的美国航空母舰泰礼德罗加号派出战斗机援助马多克斯号和特纳·乔伊号驱逐舰。
  乌云和暴风使夜色更浓,能见度极差。此后数小时内,东京湾一直处在混乱之中。马多克斯号和特纳·乔伊号报告说遇到了二十多枚鱼雷的攻击,他们看到了鱼雷的尾流,敌舰后舱的灯光,手电筒的亮光和自动武器开火的情景,还收到了雷达和声纳波。
  由于形势紧张,赛勒斯·R·万斯和我与参谋长联席会议开会商讨应对之策。我们都认为,如果报告属实,那就绝对有必要对第二次无缘无故地攻击予以还击。虽然我们没有接受马克斯威尔·泰勒提出的对八月二日的攻击进行报复的建议,但我们认为,对停泊在公海的美国舰艇第二次无缘无故的攻击确实发生了,所以我们很快制定了动用航空母舰上的飞机轰炸北越的四个巡逻艇基地和为基地供油的两个油库的计划。
  上午十一时四十分,我与迪安·腊斯克、麦乔治·邦迪以及参谋长们开会研究我们的方案。我们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会议上继续讨论,午饭时又与总统、赛勒斯·R·万斯和约翰·A·麦科恩进行了讨论。
  北越人对公海上的美国驱逐舰的攻击似乎很不合常理(他们这样做将使冲突升级),所以我们讨论了河内的动机。有些人认为34A行动是导致北越袭击我方舰艇的一个原因,但其他人认为34A行动效果极差,觉得这种解释难以成立。无论如何,总统认为如果第二次攻击能得到证实,即应予以迅速而有力的回击。
  问题在于:第二次攻击真的发生了吗?
  正如我所说的,攻击发生之时该地区的能见度极其有限,另外,第二次攻击的报告大部分是依据声纳做出的,而声纳常常是不可靠的,所以,是否真的发生了攻击,殊难确定。我因而多方努力以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按我的要求,空军中将戴维·A·伯基纳尔在火奴鲁鲁数次召见小格兰特·夏普海军上将了解详情。
  华盛顿时间下午一时二十七分,在马多克斯号上的德索托巡逻计划指挥官约翰·J·赫里克舰长向火奴鲁鲁和华盛顿发出了下述电讯:经检查发现,原来报告的许多接触和鱼雷攻击行动值得怀疑。反常的天气对雷达有影响,许多报告,可能是情绪激动的海军声纳兵做出的,马多克斯号上没有真正看到遭受攻击的迹象。建议在进一步采取行动前进行全面评估。
  四十一分钟后,小格兰特·夏普打电话告诉戴维·A·伯基纳尔,尽管约翰·J·赫里克来了电报,但他本人“绝不怀疑”发生了第二次攻击。约翰·J·赫里克舰长在华盛顿时间下午两时四十八分发来另一份电报:“已确定真的发生过伏击。”
  我亲自打了几个电话以便尽可能多地了解情况。由于事实真相在三十年以后的今天仍有争议,所以我想详细介绍一下我的几次对话(当时作了记录)。下午四时零八分,我通过专线电话问小格兰特·夏普将军:“最新消息是什么?”
  小格兰特·夏普说:“先生,我们得到的最新消息表明确有其事……(敌方的)鱼雷快艇显然有伏击的企图。”他说:“最初确有伏击企图。”然而他也提到了“反常的雷达波”和操纵声纳的“年轻人”——他们“倾向于把任何噪音说成是鱼雷,所以,鱼雷肯定没有以前报告的那么多”。小格兰特·夏普说,特纳·乔伊号声称有三艘鱼雷快艇相撞,一艘沉没,马多克斯号则声称有一艘或两艘快艇沉没。
  “难道没有任何无进攻行动的可能性吗?”我问小格兰特·夏普。他回答:“没有,我得说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
  我说:“在确定发生的事情之前,我们显然不想这么做(采取报复性的袭击行动)。
  小格兰特·夏普表示同意,说他能在数小时内得到更多的情报。
  下午四时四十七分,赛勒斯·R·万斯和我与参谋长们开会审核有关第二次攻击的证据。下述五项事实使我们相信确实有过攻击行动:敌方的自动武器开火时,特纳·乔伊号驱逐舰被照亮了;一艘驱逐舰看到了鱼雷艇尾座的灯光;高射炮曾向飞临该地区上空的两架美国飞机开炮射击;我们截获并破译的北越电报显示确有两艘鱼雷快艇沉没;小格兰特·夏普上将认定发生过攻击行动。下午五时二十三分,小格兰特·夏普打电话告诉戴维·A·伯基纳尔,毫无疑问发生过对驱逐舰的攻击行动。
  下午六时十五分,国家安全委员会在白宫开会。我介绍了支持我们的结论的有关证据,提出了我方的应对之策。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委员们都同意采取行动,总统授权动用我们的海军航空兵。
  晚上六时四十五分,总统、迪安·腊斯克、参谋长联席会议新任主席厄尔·G·“巴斯”·惠勒将军和我会见了国会领导人,向他们介绍那天发生的事情和我们的回击计划。在解释我们回击的理由时,迪安·腊斯克告诉国会领导人,北越已经做出了进攻公海上的我方船只的重大决定,我们不应该把他们的行动视为偶发事件,我们必须在东南亚显示美国的决心,我们有限度的反应将表明我们不想与北越开战。总统对国会领导人说他打算向国会提交一项决议,要求国会支持美国在必要时在东南亚采取战斗行动。数位国会议员表示他们将支持这项要求。
  晚上七时二十二分,泰孔德罗加号航空母舰收到了总统的空袭命令,数分钟后,第二艘航空母舰康斯特莱申号也收到了电令。华盛顿时间晚上十时四十三分,第一批飞机从两艘航空母舰上起飞。美国海军飞机对四个巡逻艇基地和一个油库总共进行了六十四架次空袭。我们认为这是一次成功的攻击,虽然有限度,但很适当,是对一次(或者两次)进攻美国船只事件的回击。
  没过多久,关于事件本身就引起了争论。八月六日,几位参议员对我们关于事情经过的报告产生了争执。争论没有得到解决。几年后(一九六八年二月),参议院特别举行听证会以检验证据是否确凿,听证会也对政府的报告提出了质疑。
  一九七二年,当时的国家安全局副局长路易斯·托德拉认为,截获的北越电报实际上指的是八月二日的行动,而我方却把它当成了八月四日的进攻令,一九六四年中央情报局负责情报的副局长雷·S·克莱因在一九八四年会见笔者时也持这种观点。一九六四年在泰孔德罗加号航空母舰上担任飞行员的詹姆斯·B·斯托克代尔——他在河内的一所监狱被关了八年,后来获得了国会颁发的荣誉勋章——说,他记得八月四日他飞临两艘驱逐舰上空时没有看到任何北越的炮艇,他认为那天未发生攻击事件。
  这方面的争论一直持续到今天。
  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上午九时,迪安·腊斯克、厄尔·G·“巴斯”·惠勒和我来到参议院核心会议室,坐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面前介绍八月二日和四日在东京湾发生的事件,并声援提交参众两院的国会联合决议。
  迪安·腊斯克的发言是做了准备的,他一开始即强调:“促成这项决议的直接原因,当然是八月二日和八月四日北越对我国在东京湾公海上的海军舰艇发动了攻击。”他继续说,“目前的攻击……并非孤立的事件,而是共产党竭力征服南越……并最终征服和统治东南亚其它自由国家的一个步骤。”我接着详细介绍了两次攻击的详情,厄尔·G·“巴斯”·惠勒说参谋长联席会议一致赞成美国采取报复行动,他们认为在当时的形势下采取行动是适当的。
  委员们的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在东京湾发生了什么事?
  该决议将赋予总统在该地区动用军队的权力吗?
  参议员韦恩·莫尔斯对我们关于东京湾事件的描述、我们的军事回应计划以及决议本身都提出了严重质疑:我坚决反对采取此项行动,我认为这是美国的一项侵略行动。在我看来,如果你们想竭力表明南越海军快艇轰击距北越海岸不远的两个小岛的行动与我们无关,那我们就是在欺骗全世界。
  我认为我们援助南越的整个行动计划已向全世界表明,南越的那些快艇不可能在美国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行动。我们知道那些快艇在驶向哪个地方,海军的行动完完全全是对北越领土的侵略,我们的舰艇是在东京湾的公海上,但它们也因此被理解为停在东京湾为南越海军的行动提供掩护。
  我认为是阮庆在让我们支持他对北越领土进行公开侵犯。我听过一次又一次的情况介绍,但没听到有任何证据表明北越地面部队或海军对南越进行过任何军事侵略。
  最后这句话与事实不符:有很多证据表明北越在通过陆路和海路向越共提供人员和军事装备。韦恩·莫尔斯参议员最后说:“停泊在附近的美国海军舰艇是在支持”南越的34A行动计划。
  我回答说:“我们的海军绝对没有参与,也不了解南越人的行动。”正如我解释过的,美国海军不负责34A行动计划,执行德索托巡逻任务的舰艇既未“掩护”也未“支持”执行34A计划的船只。参议员韦恩·莫尔斯了解这些事实,因为他八月三日出席了迪安·腊斯克、厄尔·G·“巴斯”·惠勒和我向参议员介绍34A计划和德索托巡逻计划的报告会。我的上述回答是完全正确的。然而我接着说,马多克斯号“丝毫不了解南越攻击参议员韦恩·莫尔斯提到的两个岛屿的行动,就我迄今掌握的情况来看,(马多克斯号)毫不知情。”但我后来发现,我对此点的回答是完全错误的;负责德索托巡逻任务的赫里克舰长确实知道34A计划。我的回答是真诚的,却是错误的。
  听证会转而讨论该项决议,它的关键段落如下:由于(北越)海军……违反……国际法,故意多次攻击了合法停留在公海上的美国海军舰艇……由于这些攻击行动是……针对其邻邦的……蓄意和系统的侵略活动的一部分……因而,美国准备(在总统做出决定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动用军队),援助那些请求支援以保卫其自由的《东南亚集体的防御条约》的任何缔约国。
  讨论这句话时,迪安·腊斯克强调说这个决议赋予的权力与国会一九五五年的台湾决议、一九五七年的中东决议和一九六二年的古巴决议所批准的权力相同。他在事先准备好的声明中指出:“我们无法预料将来需要采取什么措施。”他还说:“在东南亚的形势继续发展的过程中,如果其发展方向与我们现在预料的不一样,总统与国会之间当然会进行密切的联系和磋商。”
  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J·威廉·富布赖特主持了听证会。在参议院安排了该决议的有关事项,他后来严厉批评约翰逊政府对东京湾事件的处理方式。他在那天补充说:“你们大家在这个问题上做出如此迅速的决定是值得称赞的。”
  与会的其他人也赞成该决议赋予总统的广泛权力。例如,来自新泽西的共和党参议员克利福德·凯斯问道,前面提到的三个决议中是否包含有“在总统做出决定的情况下”的语句。参议员J·威廉·富布赖特回答:“肯定包含有语意相同的句子。”参议员克利福德·凯斯随即表示衷心支持正在讨论中的决议。两个委员会以三十一票赞成一票反对(韦恩·莫尔斯反对)的投票数把决议提交给了参议院。
  在那天下午的参议院辩论会上,来自肯塔基的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谢尔曼·库珀与参议员J·威廉·富布赖特做了如下问答:约翰·谢尔曼·库珀:我们是在预先赋予总统权力,让他在必要时就南越及共防御问题或者(东南亚条约组织)其他缔约国的防御问题采取任何行动吗?
  J·威廉·富布赖特:我想是的。
  约翰·谢尔曼·库珀:那么,预料一下,如果总统决定动用军队,其数量足以导致战争,本决议也赋予他这种权力吗?
  J·威廉·富布赖特:这正是我要做的解释。
  我毫不怀疑国会了解决议赋予总统的广泛权力。但我也毫不怀疑,国会认为总统不会在没有进行慎重和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动用这种广泛的权力。
  第二天,即八月七日,参众两院对这项决议进行投票表决。参议院以八十八比二的比例通过了决议(韦恩·莫尔斯和来自阿拉斯加的民主党参议员欧内斯特·W·格里宁投了反对票),众议院则一致通过了决议(四百一十六票赞成,零票反对)。
  长期以来,持批评意见的人断言在整个东京湾事件中存在着一系列欺骗。他们指责政府渴望得到国会对印度支那的战争的支持,起草了授权的决议,然后挑起事端找到正当的理由并发表虚假声明谋求支持。这些指责是毫无根据的。
  这项决议源于总统。总统认为,如果形势需要美国战斗部队进入印度支那——参谋长联席会议的某些成员自一九六四年一月开始即不断提出这项建议,那么动用军队之事需事先得到国会的批准。为此,国务院于五月底起草了一项决议。
  然而,由于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马克斯威尔·泰勒建议把美国的军事行动至少推迟到秋天(总统、迪安·腊斯克、麦乔治·邦迪和我均同意这个建议),所以我们决定等九月份参议院通过民权法以后再向国会提交这项决议。
  在北越人攻击美国船舰,使我们相信战争正在升级和前景难以预料之前,我们一直做此种打算。攻击行动使我们认识到,我们需要这项决议的时间可能要比原来的预计早一些。
  总统也许看到,这是一个把决议同河内的敌对行动联系起来的机会,这样一来可使他显得相对温和一些,与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巴里·戈德华特的强硬言论形成对照。
  关于我方故意挑起事端的指责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当时的某些政府官员赞成这样做。乔治·鲍尔在一九七七年接受英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说:“与战争有关的许多人……在寻找采取轰炸行动的借口……执行德索托巡逻任务的舰艇的主要目的是挑衅……人们认为,如果巡逻的驱逐舰遇到麻烦,就会提供我们需要的借口。”
  与此相反,威廉·P·邦迪告诉同样的广播听众,美国当时并未打算制造危机,没有故意“制造”事故用做采取军事行动的借口。他说,“实事求是地讲,那样做完全不符合我们的计划,我们不认为局势已恶化到我们不得不考虑采取强硬措施以解决南越的问题的地步。”他在另外的场合写道:“政府故意挑起事端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是毫无根据的。”
  他还提出了一个立意不同但很重要的观点:归根结底,美国和北越的失算源于对河内的行为事后所做的良好推测。简言之,政府本着降低危险的真诚愿望,在同一时期同时执行34A计划和驱逐舰巡逻计划,完全是个错误。理智的头脑预料不到河内也许会搅乱它们……但理性的推论应该把非理性的因素考虑在内……华盛顿不想挑起事端,但河内也许不这么想。双方都误解了对方,事件就发生了。
  我同意他的上述评论,我相信迪安·腊斯克、麦乔治·邦迪和马克斯威尔·泰勒也会同意。
  当然,如果东京湾决议没有导致我们更严重地卷入越南战争,就不会引起长期的争论了。但是,该决议的确开启了防洪闸门。尽管如此,约翰逊政府故意欺骗了国会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问题不在于国会没有了解该项决议的潜台词,而在于没有了解战争的潜在可能性以及政府的应对之策。正如一九六七年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的,采用一项包含语意如此广泛文句的决议时,“国会犯了错误:关于林登·B·约翰逊总统如何实施这项决议的问题,当需要国会对此做制度方面的判断时,国会却错误地做出了个人性质的判断。
  制度方面的判断是:首先,任何一个总统将以决议赋予的如此大的权力做些什么;其次,依据宪法,国会是否有权授予或撤销赋予总统的上述权力。”对上述两点,我均表赞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参议员J·威廉·富布赖特发现他在误导别人,事实的确如此。在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的听证会上,他得到了迪安·腊斯克的确切保证(我认为他私下里也得到了林登·B·约翰逊的保证):在未与国会充分磋商的情况下,总统不会使用决议赋予他的广泛权力。但在一九六八年二月二十日重新检讨这件事的听证会上,他通情达理地为我开脱了故意误导国会的罪责。“我从来没有认为你在故意欺骗我们”他说。参议员迈克·曼斯菲尔德、克莱本·佩尔和斯图尔特·赛明顿也做了相似的声明。
  东京湾事件的根本问题不在于欺骗,而在于滥用决议赋予的权力。决议中的语句确实赋予了总统后来使用的权力,国会在一九六四年八月七日以压倒多数通过决议时也了解到那些权力的广泛性。但毫无疑问的是,国会绝对无意在未进行充分磋商的情况下,授权总统把驻越美军从一万六千人增至五十五万人冒着与中国和苏联开战的危险发动大规模军事行动,并使美国对越南事务的干预持续那么多年。
  国会与总统哪一方对美国军事行动拥有主导权的问题今天仍处于激烈争论中。这项斗争来源于宪法规定的模糊性。宪法规定总统是三军总司令,但赋予了国会宣战权。
  一九九〇年十二月海湾战争前,我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就可能在海湾动用美国军队的问题发了言。此前几天,国防部长理查德·B·切尼断言,布什总统作为军队总司令有权把美国军队大规模投入海湾地区作战(我们最后向海湾派了五十万男女军人)。民主党参议员保罗·萨班斯问我对理查德·B·切尼的说法有何意见,我说我不是个宪法专家,所以不愿回答。参议员保罗·萨班斯认定我会否定理查德·B·切尼的说法,所以坚决要求我做出答复。
  最后我告诉保罗·萨班斯,他问了一个错误的问题。问题的症结不在于法律方面,而在政治方面:总统应该在未获得代表民意的国会赞同的情况下把我们国家投入战争吗(回击对我国海岸线的进攻的情况除外)?我说不应该,我相信布什总统也不会这么做。事实果然如此。在与伊拉克开战之前,布什总统设法得到了国会的支持(也得到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支持)。
  布什总统是正确的。林登·B·约翰逊总统和我们这些为林登·B·约翰逊办事的人都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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