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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红尘旧梦

作者: 刘东黎

徐志摩:一个诗人的云水襟怀(3)


对徐志摩后半生影响最大的是陆小曼。陆小曼的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长达二十余年。1920年小曼父母选中曾留学美国西点军校、时就职于北平警察局的王赓为婿。不顾家人和朋友的劝阻,陆小曼最终离开了她的第一任丈夫王庚,这位曾与艾森豪威尔同学的青年军官。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平相识相爱,在家庭、老师、社会一片反对声浪中,徐志摩仍要执意地寻找自己的灵魂伴侣。他们在经受了许多痛苦折磨后终成眷属,又成为当时最轰动的社会新闻之一。

  在北平的北海公园举行婚礼时,场面颇为壮观热烈,然而前来赴宴的胡适、梁实秋等好友对徐陆的婚后生活都充满了隐忧。更有意思的是徐志摩执意请梁任公证婚,任公说必须让他在婚礼上行训斥礼,徐志摩慨然应允。大庭广众之下,试看任公的证婚词:

  志摩、小曼皆为过来人,希望勿再作过来人。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陆小曼:你要认真做人,要尽妇道之职。今后不可以妨害徐志摩的事业……你们两人都是过来人,离过婚又重新结婚,都是用情不专。以后要痛自悔悟,重新做人!祝你们这一次是最后一次结婚!

  婚礼上给予的不是祝福而是斥责,梁启超自己在给孩子们的信中讲到这件事情时颇为得意:"在礼堂演说的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

  徐志摩是梁的挂名弟子,按照梁启超的说法,怕他沉沦堕落,不惜在婚礼上给他醍醐灌顶,不过用费慰梅的观点说,林徽因是梁家内定的儿媳,梁启超不过是为了要保护他儿子的婚姻而敲打徐志摩罢了。

  徐志摩跟陆小曼的结合,不仅仅只是追求和一个聪明俊俏女子共结连理那么简单,个性上的率真、浪漫,使他企望将自己的婚恋情事,当做一树盛大的美丽花事,演给别人看。他希望陆小曼与他一起完成"一般人做不到的事"、"实现一般人梦想的境界"。这正是徐志摩典型的性格与理想,他总是把刹那的光辉当做永恒,要将寻常婚姻"涂上不少璀璨壮丽的色彩"。

  对此郁达夫曾有过很深入的剖析:"志摩生前,最为人所误解。而实际也许催他速死的最大原因之一的一重性格,是他的那一股不顾一切,带有激烈的燃烧的热情。这热情一经激发,便不管天高地厚,人死我亡,势非至于将全部宇宙都燃烧成赤地不可。发而为诗,就成就了他的五光十色、鲜艳迷人的七宝楼台,使他的名字永留在中国的新诗史上。以之处世,毛病就出来了;他的对人对物的一身热恋,就使他失欢于父母,得罪于社会,甚而至于还不得不遗诟于死后。情热的人,当然不能取悦于社会,周旋于家室,更或至于不善用这热情的。"

  而在陆小曼这边,因为徐志摩的"痴心相向,而又受到初恋的痛苦,而不愿让他失望",舍弃了前一个没有真爱的夫君,换来了一个爱意浓密的徐志摩。一对佳偶情性相吸、感怀能通只能是第一步,现实生活的磨难,还在后面。

  果然,新婚后的合欢未能长久,后来更是演化成没顶的悲剧。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父亲,断了经济后援,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更使得徐志摩终日为生活奔波而陷入枯窘。这些都注定了来日的摆荡飘摇。对于陆小曼奢侈的毛病,徐志摩婚前就在日记里规劝道:"我不愿意你过分'爱物',不愿意你随便化钱,无形中养成'想什么非要得到什么不可'的习惯;我将来决不会怎样赚钱的,即使有机会我也不干,因为我认定奢侈的生活不是高尚的生活。……论精神我主张贵族主义,谈物质我主张平民主义。"

  然而久劝无效,他除了硬着头皮去挣钱,填补家中的那个无底洞外别无选择。应老友胡适之邀,他兼教于北大,赚些外快贴补家用。他还托朋友搞到了一张邮政飞机的免费机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飞来飞去。

  陆小曼体弱多病,这又多了一笔巨大的开支。据陆定山的《春申旧闻》记述,陆小曼身体弱,得过晕厥症,后来结识世家子弟、越剧小生翁瑞午,此人有一手推拿绝技,常为陆小曼推拿,真能手到病除。徐志摩天性洒脱,对于翁瑞午和陆小曼的罗襦半解与妙手抚摩,他亦视之坦然,甚至为他们辩解:"这是医病,没有什么嫌可避的。"爱无所不至,只要陆小曼喜欢,他什么都能可以牺牲的。

  后来为能减轻她的痛苦,翁瑞午还让她试吸鸦片,一吸之下,陆小曼更觉精神陡长,百病全消,自然而然就上了瘾。待徐志摩觉得苗头不对,紧急要求她吹灭烟灯重新振作时,可叹为时已晚。陆小曼一吸成瘾,便整日在烟榻上浑浑噩噩地吸烟,竟弄得不可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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