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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贝尔之路

作者: 伯烈特·史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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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布坎南(James M.Buchanan)


  获奖年度:1986年
  演讲日期:1987年10月28日

  出生日期

  1919年  10月3日

  学历

  1940年  中田纳西州立学院(Middle Tennessee State College)学士
  1941年  田纳西大学(University of Tennessee)硕士
  1948年  芝加哥大学博士

  经历

  1948年~1950年  田纳西大学副教授
  1950年~1951年  田纳西大学教授
  1954年~1956年  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1956年~1962年  弗吉尼亚大学威尔逊经济学系(James Wilson Department ofEconomics)教授
  1962年~1968年  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麦克莫泰尔经济学教授(Paul G.MclntireProfessor of Economics)
  1968年~1969年  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矾分校经济学教授
  1969年~1983年  弗吉尼亚综合理工学院与州立大学(Virginia Polytechicinstitute and State University)荣誉教授
  1983年~  乔治梅生大学(George Mason University)哈里斯客座教授(Holbert L.Harris University Professor)

  重要著作

  《财政理论与政治经济体系》(Fiscal Theory and Political Economy)
  《同意的计算》(The Calculus of Consent)与塔洛克(G.Tullock)合著
  《自由的限度》(The Limits of Liberty)
  《赤字的民主》(Democracy in Deficit)与瓦格纳(R.Wagner)合著
  《宪法合约的自由》(Freedom in Consitutional Contract)
  《课税的权力》(The Power to Tax)与布瑞南(G.Brennan)合著
  《法则的理由》(The Reason of Rules)与布瑞南合著
  《自由、市场与国家》(Liberty,Market,and State)
  《经济学:在预测科学与道德哲学之间》(Economics:Between PredictiveScience and Moral Philosophy)
  《宪法经济学探索》(Explorations into Constitutional Economics)

  我想把今天的题目扩大为“重生的经济学者,追随先知但未见上帝”(Born-again Economist,with a Prophet but No God)。这个扩大后标题的两个部分是很传神的描述。今天我受邀来谈的,是我成为经济学者的演化之路;这样的题目,恐怕不是我能胜任的。因为我并不像某些同僚,是天生的经济学家,而我也不是“演化”成为经济学家的。相反地,我是在“看到光”之后,经历了知识领域的全盘转变。接下来,我将会回顾这样的经历,同时也为谁够资格被称为经济学家的引申性定义与分类,作一番个人的辩证。

  自己寻找结论

  我扩大后的题目的第二部分,其实和第一部分是息息相关的。我引用了40年代芝加哥大学所流行的说法:“上帝并不存在,但奈特是它的先知。”事实上,我是在奈特的影响下而转变的。然而他可说是一心一意地传达这样的信息:无论在科学的学术领域之内或之外,这世上都不存在其信息值得被捧到至高无上的神。每件事、每个人、无论何时何地——一切都可以公开接受批评与挑战。我们有道德上的责任去找到自己的结论,纵然有时必须公开检验奉为知识导师的先知,亦在所不惜。
  我之前曾写过一篇自传性的文章,题目是《胜过耕田》(Better Than Plowing)。文中指出,我的研究方法与研究主题,乃至对学术生涯、实证分析与规范性立场的态度,受到两个人的重要影响。其中一位是威克塞尔(Knut Wicksell),他的影响完全在观念上。我曾在诺贝尔奖的受奖演说中,回溯在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理论中威克塞尔的奠基与后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其中和我的研究有紧密关联的宪法经济学(constitutional economics )。在比较与对比之下,这次的演讲让我有机会,纵然不是直接的机会,来更完整地探讨另一位深刻影响我的人——奈特。他对我的影响,不只是透过观念,也透过延伸四分之一世纪以上的亲密友谊。
  从1940年开始,我就称自己为“经济学者”,我的兵役记录上就是这么登记的。这是因为1940年6月从中田纳西州立师范学院(Middle Tennessee State Teacherscollege)毕业后,我获得了田纳西大学(University of Tennessee)1940-1941学年的经济学研究所奖学金,并在1941年取得硕士学位。我上了一些标有“经济学”名称的课程,成绩也相当好。然而,如果按照我自己所偏好的定义,我在那一年几乎没有学到任何的经济学。我检讨了罗斯福新制度的工作与构架;我也了解中央银行的理论与政策;我还学习有关租税及预算程序的一些知识;另又修了一些初级统计学,特别是在统计实务方面。不管是这些课程,还是先前在大学的课程,我都不曾从中对市场组织的原理有适当的接触。我对非中央控制型市场运作(decentralized marketprocess)的协调特性一无所知,这样的无知使我在面对准马克思主义者(quasi-Marxist)对经济史以及经济现实的论点与解释时,几乎毫无招架之力;但却也让我在后来面对问题时,能保持开放的观念。
  研究所那年追随怀特(Charles P.White)的经验,让我学习去体会一位研究者的投入精神,他所开的研究方法论可以说是知性的高峰。怀特灌输我研究过程的道德标准。和他相处的经验,不管是在研究生还是研究助理的阶段,确实带给我一些战后经济学训练中经常所欠缺的部分;我认为战后养成的经济学者,经常是技术能力超过行为规范。
  依照研究主题,或按字面意义,再加上学习了一些专业,我在研究所毕业时,的确算是“经济学者”了,但我对于整个经济的运作程序,仍缺乏一贯的看法。如果以我现在的角度来看,任何人想自称为经济学者,对这方面的了解是不可或缺的条件。我经常在想,这种无知是否只是找个人特有的情况,抑或其他立志成为专业经济学者的人,也同样地对未来所要从事的工作不具备最粗浅的概念。

  进入芝加哥大学

  1946年我进入芝加哥大学冬季班就读。我选择芝加哥大学时,对经济系的师资阵容并不很清楚。我可以说是完全受到大学时代政治学老师辛姆斯(C.C.Sims)的影响,他在30年代末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辛姆斯对芝加哥大学智识酝酿与人文荟萃的情景娓娓道来,令我印象深刻。他近乎诗意的说法深得我心,于是我这一辈子首次开始认真的学习。现在回想起来,这真是最好的选择。辛姆斯相当精准地传达了乏加哥大学校园中的知性的蓬勃盛况,此种盛况至今未曾稍减,举世无一处可与之比拟。
  在第一季的课程中,我修了奈特、休兹及李兰德(SimeonLeland)等教授的课。我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退伍人员中首批返回校园的研究生。不论芝加哥或其他学校的研究所,到处都充斥这类的学生。
  就在短短几个星期后,可能在1946年2月中旬左右,我对整个经济体系如何运作的理解,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改变。我第一次能够用市场经济秩序的原理来思考问题。由于对竞争性结构模型运作有了认识,让我在对实地观察的经济问题提出建设性批评时,有了可以参考的标准。我第一次称得上是一位经济学者了。
  我把这样的转变直接归功于奈特的教导。不过在他的教导中,提出的问题可能超过解答的问题。奈特并不是很有系统的老师,而且在对经济学究竟如何,他自己的解释一直相当含糊。他从未能摆脱配置——极大化的典范(allocating-maximizingparadigm),这种典范会分散我们对协调典范(coordination Paradigm)的注意力,而长期以来我一直认为后者才是经济学的中心所在。但是,奈持的经济学却将这些部分相互冲突的观点作了巧妙的混合。对我而言,由于强调组织面,已足以将配置派的论点降至次要的地位。就这一点来看,我先前提到自己的无知,毋宁是一种幸运。假如我在进芝加哥之前,就已接受过所谓“更好”的经济学训练,那么我几乎不可能体会到协调原则的重要性,并将之提升为我整个学术研究生涯中的中心思想。我可能会像许多同僚一样(除了极少数曾经在早期接触过奥地利学派的学者),基本上一直是属于配置论者。

  两种典范

  配置-极大化与catallactic协调两种不同的典范之间,在制度的规范性评价(normative evaluation)上,有微妙但重要的差异。特别是有关市场秩序的评价,可能主要就取决于在一个人的观点中,到底这两种有部分冲突的典范,何者居于主导的地位。对配置论者来说,假如市场能运作,自然就具有效率。他们对市场进行的检验,乃是和逻辑中所定义的抽象理想状态作比较。对协调论者来说,市场会协调整合每一位追求自利的个人的个别行为,而毋需政治详说的指导。他们对市场的检验,主要是和另一种制度——即政治决策——来作比较。
  经济学者所采取的规范性立场,未必与他们所赞同的典范类别有关。许多当代的经济学者一方面是市场秩序的坚强支持者,同时一方面也是赞同极大化的典范。然而,在市场秩序上接受。atallactic观点的经济学者,几乎无人对这样的秩序加以批评。由此可见,一旦事涉市场的运作与政治运作两者相互比较时,纵然市场有未尽完美之处,也必然会在评价上带来极大的抵消效果。
  上面这一段叙述明显偏离了主题,但对了解奈特带给我的改变是如何影响我在芝加哥之后的研究生涯,可以说是相当重要的。我们这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上进入研究所的人,几乎全是某种类型的社会主义论者。有些人就是我所说的“自由派的社会主义论者”(Libertarian socialists),对个人自由赋予极高价值,然而却不懂市场的原理。我们总是把自由主义摆在首位,社会主义放在其次;而对政治选择的想法,则往往相当幼稚。对我们来说,民主主义式民主(populist demoeracy)的吸引力,似乎优于政府控制的经济。这类年轻的社会主义者,最容易在接触到市场协调的原理后,马上改变他的思想。
  对这个原理的了解,将有助于我们专注于政治与政府管理上,长期以来的反建制评价规范,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新的远景,即经济互助(economic interaction),至少在某一限度内,不致发生用权力来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状况。按照我们的自由主义标准,政治是注定要失败的。现在按照同样的标准,市场可能——只是可能——不至于产生剥削。

  制度面的重要牲

  尽管奈特还是信服经济化——一最大化的论点,但他的经济学里有一项要素,就是强调市场的组织性结构,因此使协调原理提升为中心的课题。一旦我们将注意的焦点放在结构上与程序上,而把资源、财货与劳务等摆在一边时,正统经济学理论中的许多技术性的雕虫小技,也就不值一提了。奈特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属于制度面的,如果按照这个词汇妥当的意义来看,这一点应该是无庸置疑的。
  回顾奈特的研究,和美国早期的制度学派论者(institution-alists)如艾而斯(Clarence Ayres)、康孟斯(John R.Commons)以及韦布仑(Thorstein Veblen)等人,有部分的交集之处。他虽然对这些人的技术面经济学嗤之以鼻。不过却又和他们一样,对社会与经济互动的结构相当感兴趣。奈特对制度面的探讨,虽仅对于人类欲望的初步研究,但也暴露了正统经济学一些浅陋的假设前提。至于可能是唯一能取代市场机能的政治结构,奈特只是在行文中略微提及,并没有作深入的研究。
  公共选择是一个总括性的名词,是指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部分经济学者只把市场单纯地视为一种配置机制,无关乎其在降低政治活动的种类与范围上所扮演的政治性角色,因此他们不大可能进行这种扩大分析。在此,我当然可以只陈述我个人的经验,但倘若不是先有奈特有关协调原理的教诲奠定了基础,我很可能根本无从认识魏克塞尔的理论。
  “社会选择”(Social choice)与“公共选择”这两项相关但又有清楚区别的现代理论,可以有助于说明我的观点。我曾界定公共选择理论的两项中心的要素:一是将政治视为交易的概念,二是所谓的经济人(Homo economics)的模型。其中第二项基本上和社会选择理论有共通处,后者是在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价值上建立社会选择的基础。而社会选择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重大的差异在第一项上。社会选择理论并没有把政治化为复杂的交易;而在其模型建构中,纳入了一项由来已久的观念,即其中必然存在某些独特因而可察觉的“最佳”结果,政治的因素即有形或无形地纳入此观念中。从阿罗以来的社会选择理论,在这一项要素方面,是直接源自正统经济学的配置典范,此时社会福利函数的极大化,只不过是把标准的效率微积分扩大到整体经济而已。
  相反地,。atallactic典范既强调交易而非配置理论,如果扩大到政治面,马上就会关切到政治决策的制度性结构。如果没有奈特作我的良师与楷模,我这位刚出茅庐的年轻经济学者,能否发现威克塞尔的伟大研究成果?我对此极表怀疑。

  逐步建立自信

  当我回首这段漫长的学术生涯时,总会一再地想起若干清晰可辨的事件与人物,他们曾经协助我建立起信心,让我这位门外汉在置身学术同侪之间时,觉得自己还有发展的潜力。第一件要提到的事,是1938年我在中田纳西师范学院的第二年,我的学科成绩是第一名。我第一次了解到,尽管来自乡村、通车上学、又只是由名不见经传的小型中学毕业,比起来自城市、全天住校、原先教育背景又明显胜过我的同学,我还是有能力和他们竞争。
  第二件事发生在1941年1月,当时我刚认为期三个月的海军预备军官班受训结束,被分配到美国海军预备部队担任少尉。尽管我是来自较落后的田纳西州,在师范学院及田纳西大学所接受的教育也不见得高明,我再度在将近六百位全国大专毕业生的预备军官班里头,以第六或第七名的优异成绩结训。这位来自田纳西的乡下小子,的确对自己有信心了。
  在太平洋战争期间,我成功度过四年有声有色的军旅生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巡弋珍珠港与关岛的尼米兹上将号(Admiral Nimitz)上服役。退伍后于1946年1月进入芝加哥大学研究所就读时,我的信心又经历了一场考验。此时的考验和先前完全不同。我知道,在一般的评核项目——像学业成绩、学位及荣誉等,我都可以竞争成功。我对自己完成博士学位的能力,也不曾有过丝毫的怀疑。我所不确知的是,自己能否超越这类评核准则之外,跻身于杰出学者的行列,并提出值得同事注意的观念。
  在这里,奈特又再度出现。如果我在芝加哥所接触的仅有像威纳与弗里德曼这样的老师,那么我可能也不过是列于缺乏著作发表的博士之林。威纳是一位博学群书的典型学者,但他为自己设定的任务,好像就是摧毁学生的信心;而弗里德曼以聪明绝顶的论辩与分析主导一切,让学生只能沦为第四流的模仿者。因此,他们两位都不能鼓舞学生,让他们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也能发展出受人重视的观念。

  经师人师

  奈特则完全不一样。在课堂上,他好像一直在寻找观念。不管单纯或深奥,他都竭力思索基本原理,而对于那些自以为是者的傲慢,他总是感到惊讶。对我们这些愿意诚心受教的学生,他一直都灌输以下观念:一切都需以智力获取,很多看似真理的事物,其实都大有问题,有勇气能冲破知识的迷雾,才不愧是真正的学者。愿意否定所有的神,认为没有什么是至高无上的——这正是最能形容奈特心智与个性的两句话。我这里所谓的神,包括了本科的学术权威,还有那些宣称他们领域跨越至真理的其他面向者。我们这些经常被许多事物困惑的同学,无不受到奈持对神看法的鼓舞。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终于慢慢了解,以这样的特质而论,能跻身天才之列的是奈特,而非他的同僚。
  奈特自己就第一个承认,他并不是聪明或机智的思想家。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困思者;但是他在思考过程中深入探索的程度,连他周围的学者也未必能想像到。对奈特来说,事情绝不会像外表所显露的那么简单,同时,他也对所有极端的事物保持基本的容忍,因为他在所有原则中,都能察觉到属于真理的成份。
  许多研究所的学生,不论是与我同期或前后期,都无法吸收或接受奈特对神所采取的态度。对那些不得其门而入的同学而言,奈特似乎是一位糊涂颠倒、制造混淆的老师,他的著作反映出思想的零乱,而他的主要特质似乎正是知识上的支离破碎。对我们这些理解他的学生来说,其他人认为杂乱无章的,我们却从中看到了深度,不管是真实或潜在的。我们虽然知道自己的思想还不如他,但奈特却清清楚楚地让我们理解到,假如连自己努力去找答案这种最起码的勇气都没有,那么我们将很容易沦为伪神的牺牲品。
  长久以来,我个人对奈特的了解、欣赏与尊敬,因彼此间密切的私人交往而日益增进。就在选修他的课约三、四个礼拜之后,我来到奈特那间有点零乱的办公室。原本预期只会有五分钟的对话,没想到竞延长到两小时以上;在芝加哥两年半的时间以及离开芝加哥之后,我们还有过好几次这样的对话。他认为我们两个相当投缘,因为我们在许多方面有共同的经验。我们都来自乡下,在贫穷的农村长大,了解农村生活的辛劳,但也喜爱生活在大地上的独立感。奈特十几岁的时候离开故乡伊利诺州,来到我的故乡田纳西州接受大学预科的教育,后来他进入田纳西大学的研究所,刚好我的第一个研究所也是在这里念的。这些共同经验的联系,使我们建立了相当友好的关系,这是我和其他教授所无法分享的。我们之间还有其他共同兴趣,包括欣赏哈代(Thomas Hardy)阴郁的诗作,以及分享充满机智的低级笑话所带来的乐趣。
  当然,在我们的关系上,我是单方面的受惠者。奈特是我的指导教授,他劝告我不要浪费时间去选修哲学方面的正式课程,也详细地改正我博士论文的文法。他成为我漫长学术生涯中无可替代的榜样,在回顾个人的发展时,我实在难以想像,假如未曾受业于奈特,我将会变成什么样的人。

  亦师亦友

  让我们再回到信心这个话题,以免离题太远。休兹以及汉弥敦(Earl J.Hamilton)这两位也都应该在此一提。休兹不遗余力地鼓励学生,即使是荒诞不经的论点,他也从中找出一点可取之处。至于汉弥敦,我从不是他的正式弟子,因为我在芝加哥并没有选修地的经济史。然而在1948年,也就是我在芝加哥的最后一年,汉弥敦发现了我,直接表示对我的前途很关心。和奈特一样,我们分享乡村贫苦生活的共同经验之后,也建立了私人友谊,再加上我们对棒球都非常热衷,还一起赴小熊队(Cubs)及白衣队(White Sox)的主场地观战。汉弥敦很喜欢对那些地认为是可造之材的学生提供忠告,对我而言,有两项告诫至今仍然记忆深刻,那就是他强调努力工作所能获得的回报以及精通外国语言的价值。
  或许,汉弥敦对我学术生涯的最重要影响,是发生在1948年起他担任《政治经济学期刊》(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编辑的这段时间。首先,他寄来法文、德文、意大利文的书籍要我作评论,强迫我奉行他有关学习外国语言的建议;其次,他对我最初提交的论文,以容忍、了解以及鼓励的态度来处理,而不是草率或是吹毛求疵地拒绝,因此不致摧毁我继续努力的信心。汉弥敦是一位严格把关的编辑,在他审稿的那段时间,我每一篇刊出的文章,无一不是经过多次精心的修正与大幅删改的程序,才算大功告成。如果没有汉弥敦担任编辑,我的写作形式与风格将无法达到现在这么简练的水准,而我踏出正统经济学范围之外的意愿,恐怕也早就被压制得荡然无存了。拜汉弥敦担任编辑之赐,50年代中期之前,我已经有好几篇够分量的论文发表在案——这个数字足以让我能够以平静而不是失望的态度,来接受偶尔被退稿的状况。
  先前我提到,弗里德曼在分析上的才华,对他所指导的学生产生了负面的效果。不过有一件事发生在我离开芝加哥没多久的事,也许多少可以消除上述的负面效果,因为弗里德曼自己也在学问上受到挫折。一位不是那么有名的学者,佛罗里达大学(University of Florida)的费普斯(Cecil G.Phipps)发现弗里德曼某篇论文中有一处逻辑上的错误,随即为文指出,弗里德曼也马上很有风度地接受。直到今天,我都还没告诉弗里德曼,这么一件单纯的事情,却对我的自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相对绝对的绝对

  先前我已经提到,奈特愿意挑战所有权威——包括知识的、道德的或科学的,从而间接地使视他为典范的人建立起自信心。但如果因而认定这种影响从哲学态度来看,是反对所有权威的虚无主义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cum-nihilism),将是极不周全的,也是绝对错误的。事实上,就是在这一点上,奈特直接教导我的哲学原则让我受用了许多年,而且也应用到许多方面。这项原则,就是所谓的“相对绝对的绝对”(relatively absolute absolute ),在这项观念指导下,让哲学性的思考能摒弃绝对主义(absolutism)与相对主义(relativism)两个极端,而在两者之间找到定位。
  接受这样的原则后,必然会一直面对两种力量的冲突,一方是要求遵循权威与接受权威,而另一方则容许自由地思想与质问。奈特所表现出来挑战所有权威的意愿,乃是隐含在他亦能承认传统思想、方法与制度的智慧之中。他的智慧正告诉我: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审慎的作法应该是假设既有的权威的确有其合法性。相对绝对的绝对原则要我们在日常的行为中,遵守与接受既有的或传统的权威标准,不管这些行为是个人的、科学的还是政治的;然而同时在另一个(更高)的意识层次上,我们要质疑所有这一切的标准,甚至要求改变。
  有关我个人的研究与相对绝对的绝对原则的关联,或者最佳的例证是见诸于政治互动中的后立宪(Postconstitutional)与立宪(constitutional)层次的重要区别。说得更一般化,这两者的差别在于,一是游戏规则已定,只须选择战术;一是要在几组可替代的游戏规则之中择一。如果是游戏规则确定、只选择战术的情况,参与者会视规则为相对绝对的绝对,为既存现实中部分的限制条件,不过同时间可以评估、修正与改变。我将奈特的原则扩充并应用到政治立宪——特别是类比于一般游戏规则与战术的选择,是受到我在弗吉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Virginia)的同事芬宁(Rutledge Vining)的鼓舞与激励,他自己也深受奈特教诲的影响。
  在1986年,我曾写过一篇自传型的文章,名为《胜过耕田》。这个标题直接借用自奈特,他是用来形容自己对学术生涯的态度。对我来说,这个标题相当传神,同时也能表达个人对在学术界或在其他领域“就业”的比较性评估。这个标题也隐约指出,战后婴儿潮导致教育的急剧扩张,在此期间服务于学术界的我们实在幸运;过分幸运如果转化成地租,其幅度之巨,确实超过任何梦想所及的程度。
  令我惊讶的是,对这篇一般性的自传式文章以《胜过耕田》为名是否恰当,竟然出现相当多建设性的批评。这些批评认为,这个标题似乎不够正式,太不经意;对所描述的学术研究生涯而言,也过于轻率,因为毕竟从客观或是外表来看,学术研究似乎包含中心思想与目的或意向。受到这次意外的邀请而撰写第二篇个人自传,也让我有机会对这些批评作一些回应,同时也对个人成为经济学者的发展历程增添一些新的看法。

  对自传写作的反思

  我在1949年到1987年间所著的许多专著与报告,全都客观地存在那里,可供任何人选择来阅读或诠释。然而在这些文献纪录中有着惊人的一贯性,恐怕任何一位功力深厚的传记作家都没有我认识得清楚。托利森(Robert Tollison)曾和我合力对自传加以分析,我们认为,自传作者所拥有的记录,必然远超过任何传记作家所能掌握的。一个人的行为会产生客观的记录,但他同时也与主观的记录共存。作为一位自传的作者,假如他将客观的记录无中生有地牵强附会,好让自己一生的工作看来有前后一贯的目的,那就未免太没有道德了。
  当然我也了解,我个人的研究出版记录,可能被解读为是一个讲究方法论、重视规范性的个人主义的作品,其目的一直是以更具哲学性的观点来支持个人自由。但是主观地回想起来,在我工作的过程中,似乎从未有意识地采取这种态度,在我的学术生涯中,除了极少数的例外情况,都在致力于澄清一些模糊或是混淆的地方,对经济学者、社会科学家与哲学家看法的疏漏之处,也设法研究清楚。如果说这些努力有什么自觉的动机,那就是纯粹享受创造思想观念,以及将现实反映于最后的手稿所带来的乐趣。我对规范性事务缺乏兴趣,可由草稿到了最后定稿后,我就不再有兴趣理睬看出来——我有时对出版商的选择、书籍的推广活动,乃至稿费或版税收入或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可说是毫不关心。
  我认为自己在精神上是比较接近于在画布或石头上从事创作的艺术家,而不像是科学家,因为科学家只有在他们的发现能独立存在而不会受自己研究行为的影响时,才会接受自己的发现。我也决不与传教士同列,因为他们所写所言,只有一个明显的目的,那就是说服别人接受他预先设定的那套价值标准。
  在所有这些事物上奈特又再一次是我的典范,他对庇古的社会成本提出的著名批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借着财产权的介绍,奈特从一个全新的观点来看庇古的整体分析,而这个过程的确创造出新的东西。我总希望自己在公债、机会成本、指定用途税、俱乐部、一般政治学乃至立宪规则等方面的著作,也能在观点的转移上发挥同样的作用。在我这方面的努力,经常力求简化并带有个人主义方法论的特点,说穿了就是因为我只能从自由主义的窗口来看这个世界。
  假如一位画家只有红色的颜料,那么他的画将只有红色的色调。这位画家并不是有意选择画红色的国画,然后再去购买红色的颜料。他只是利用手中既有的材料,来作他能够做以及必须做的事,同时在整个作画过程中,也能充分享受创作之乐。藉着这位画家的创作,其他人能从中得到一些新的启发,从而也给画家带来一些收入——这种善意的结果,让这位画家以为他的自传式的文章取名为《胜过耕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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