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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慧灯——柏杨杂文集 作者: 柏杨 轧死活该 在农业社会中,交通不便,行人稀少,普通一个县城,来来往往,不过那么几个人,而且都是步行,你撞我一臂,我碰你一肩,没啥了不起。偶尔有个骡车经过,立刻万人瞩目,早就避开啦。同时骡车的速度比起汽车,简直不能比,即令没有远远避开,临时一跳,也还来得及。这还是较大的城市,如果较小的城市,像甘肃河西走廊的那些县份,若山丹,若玉门,在士字路口站了半天,都难看到一个走动的影子,景象凄凉,更不在话下。在这种马路上,当然怎么走都可以,直走固没人说啥,横走倒走,也悉听尊便,除非“咕咚”一声掉进水沟里,不会有其他祸事也。 有些人到了纽约,有点不惯,有些人到了台北,也有点不惯,不要说噪音能把人吵疯,仅只到大街上走那么一趟,他的尊腿如果仍是十八世纪的腿,他就得十分痛苦。现代的尊腿在穿过马路时,就得跟贼先生一样,眼观四面,耳听八方,身手利落,当机立断,如果仍坚决地复古,安步当车,早晚会有一辆汽车感动得猛吻他阁下,以示拥戴。 报上说警察局已对十八世纪的腿,采取行动,有若干乱走的朋友,被罚扫大街,这是一个菩萨心肠的处罚。但柏杨先生不赞成扫大街,盖扫大街类似体罚,于法无据,而执法者要面对着受罚者,势必严重地伤害了受罚者的自尊心,会结下无聊的仇恨,产生无谓纠纷。而且一扫就是几个小时,等于妨碍自由——而且是侮辱性的妨碍自由。只要罚钱就行啦,这比挖他的肉还要使他心痛。有人说,罚钱有缺点,有钱的朋友根本不在乎。我想这只是技术问题,不是原则问题,一个拥有三千万元的亨崽之辈,罚他一块钱当然不在乎,但罚他两千五百万元,他就在乎啦。当然,法律上不可能罚这么多,但可以罚到最高额。它主要的好处是只教他心疼,而不会引起他对三作牌私人的反感。一个十八世纪的腿,经过两次严重的款,准能把它变成二十世纪的腿。 柏杨先生忽然想建议立法院,应该制定一条法律,凡二十世纪的汽车撞到了十八世纪的腿者不罚。给汽车司机颁一面锦旗似乎不像话,但总不能罚,盖错不在他也。社会上必须有是非,“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不能因为外在的大小不同,连是非就跟着变。 仍是一句老话,只要遵守交通规则,车祸就绝对可以避免——至少可以减少到最低限度。四十公里的时限是随时可以煞车的,凡煞不住的都是超速。行人如果有两条二十世纪的腿,他就不致晕晕忽忽,乱闯乱荡。 中国同胞撞伤或撞死了人,往往撒鸭子就跑,而美国同胞便很少这种现象(不是真的一个都没有,请别抬这种瞎杠),非美国同胞全是神仙,中国同胞道德沦丧,而是有两种原因,使美国同胞比较厚道也。一曰,他们在车祸中可以得到是非的判断,司机老爷不怕不可理喻主义,只要有理,他跟被撞的家伙一样,同受法律和舆论的保护,不会像在中国,只要汽车撞了人,司机就铁定地要倒楣。二曰,美国同胞样样有保险,一切都由保险公司负担。呜呼,一个司机老爷,月薪能有几两银子?不小心出了节目,真是哭皇天都没有用。前些时一个小孩子被撞驾崩,除了棺材费外,还赔了四万元,一个司机要想赚到四万元,恐怕得四年的时间不吃不喝。如果没有撞死而只撞伤,麻烦似乎还要更大,司机老爷惊恐之余,把鲜血淋淋抱到台大医院急诊室,而台大医院是有名的杀人找不到凶手的地方。古人有先礼后兵之法,台大医院虽然是国立的,却是先钱后医。司机老爷当下就得卖裤子,以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仅医药费就受不了,仔细一想,还不如当初一溜了之。正因为后患无穷,所以有些司机老爷能溜就溜,假如每辆汽车都有意外保险,他就实在没有溜之的必要,盖无孔不入的保险,能使人类善性的本质,得到鼓励和发扬。 我们的人寿保险,已出了花样,产物保险,也非常奇怪:嘉义大地震,保险公司竟然联合拒付;宜兰大火,保险公司也竟然联合拒保。说出的理由一火车都装不完,其实两句话就包括尽啦,曰:“万方有罪,罪在客户。”汽车保险有没有撒赖的,柏杨先生不知道,将来如果好运当头,当再向各位读者老爷介绍。 嗟夫,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基本规范,这规范在外行人看来,既稀松又平常,但在本行业之中,却十分严重,不但十分严重,而且关系着该行业的兴衰。当这些基本规范或被制定为法则,或被容纳于行为,成为本能的一部分时,我们可以根据这些规范被遵守的情形,来判断当事者的价值和分量。 好比说吧,“盗亦有道”,强盗朋友对局外人固然吹胡子瞪眼,乱搞一通,但强盗朋友自己人之间,照样讲道德说仁义。皇帝老爷坐在金銮殿上,固然用道德仁义要求他的臣民,强盗老爷坐在忠义堂上,也同样用道德仁义衡量他的伙伴。你阁下一旦走投无路,身无分文,计划偷点什么,想跟柏杨先生光荣合作,由你阁下摸进大门猛俘,由柏杨先生在墙外把风,我如果灵机一动,接了两件钻石项链之后,一瞧三作牌来啦,连暗号也不打,就脚底抹油,而把钻石项链下了腰包,恐怕你阁下捅我刀子时,就义正辞严。 ——强盗不遵守规范,就永远成功不了伟大的强盗。 ------------------ 一鸣扫描,雪儿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