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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外集拾遗补编 作者: 鲁迅 “生降死不降” 大约十五六年以前,我竟受了革命党的骗了。 他们说:非革命不可!你看,汉族怎样的不愿意做奴隶,怎样的日夜想光复,这志愿,便到现在也铭心刻骨的。试举一例罢,——他们说——汉人死了入殓的时候,都将辫子盘在顶上,像明朝制度,这叫做“生降死不降”〔2〕!生降死不降,多少悲惨而且值得同情呵。 然而近几年来,我的迷信却破裂起来了。我看见许多讣文上的人,大抵是既未殉难,也非遗民,和清朝毫不相干的;或者倒反食过民国的“禄”。而他们一死,不是“清封朝议大夫”,便是“清封恭人”〔3〕,都到阴间三跪九叩的上朝去了。 我于是不再信革命党的话。我想:别的都是诳,只是汉人有一种“生降死不降”的怪脾气,却是真的。 五月五日 EE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五月六日北京《晨报副刊》“杂感”栏,署名风声。 〔2〕“生降死不降”这是清末宣传反清时的一种说法,如汪精卫在《民报》第一卷第一号(一九〇五年十月)发表的《民族的国民》一文中说:“我民族一息尚存,此心不死。……一般国民屈于毒焰,不得自由,然风气所成,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之说,女子之不易服,犹曰非其所严禁,至于殡殓死者,以本族之衣冠,使不至于不瞑,而有以见先人于地下,其节弥苦,其情尤惨矣。”〔3〕朝议大夫原为清朝从四品文官的封号。恭人,原为四品官员夫人的封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