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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外集拾遗补编

作者: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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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这回是第三次(文辉)




  国粹可分两种,一曰文的,一曰武的。现在文的暂且不说,单说武的。

  据鲁迅先生说,“打拳”的提倡,已有过二次,一在清朝末年,一在民国开始,则这回应该算第三次了。名目前二次定为“新武术”,这次改称“国技”,前二次提倡的,一是“王公大臣”,一是“教育家”,这回却是“国府要人”。

  近来“首善之区”闹得有声有色的,便首推这次“国技表演”〔4〕。要人说:“这是国粹,应当保留而发挥之,”否则,便“前有愧于古人,后何以语来者,负疚滋甚”了。

  幸喜这“弥可宝贵”的打拳(国技)的遗绪,尚未断绝,“国技大家诸君,惠然肯来”,从此风气一开,人人变为赳赳,于是军阀不足打倒,帝国主义者不足赶走,而世界大同也自然而然的出现了。“愿国人悉起学之”,以完成革命!

  我们小后生,不识国粹之可贵一至于此,虽然未饱眼福,也就不胜其赞叹与欣舞了。不过某将军主张“对打”,我却期期以为不可,因为万一打塌了鼻子,或者扯破了裤子,便不妙了,甚或越打越起劲,终则认真起来,我们第三者就不免要吃亏了。那时军阀未倒,而百姓先已“家破人亡”了。但这全是过虑,因为三代礼让之风,早已深入诸君子的心。况且要人已经说过,“好勇斗狠,乱法犯禁”是要不得的,所以断不至发生后患,而我们尽可放心看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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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四月三十日《语丝》周刊第四卷第十八期,在《这回是第三次》一文之后。

  〔2〕鲁迅批评“打拳热”的文章,有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发表的《随感录三十七》(后收入《热风》),一九一九年二月发表的《拳术与拳匪》(现收入本书)等。

  〔3〕“文艺的分野”当时创造社成员文章中的常用语,指文艺领域。

  〔4〕“国技表演”指一九二八年三月三日国民党政府在南京举办的“国技游艺大会”。出席者有“国府主席谭延闿委员李烈钧李宗仁张之江等”。下文的引语,均出自李烈钧在会上所致的“奖词”(见一九二八年三月五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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