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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腔北调集 作者: 鲁迅 “蜜蜂”与“蜜” 陈思先生: 看了《涛声》上批评《蜜蜂》〔2〕的文章后,发生了两个意见,要写出来,听听专家的判定。但我不再来辩论,因为《涛声》并不是打这类官司的地方。 村人火烧蜂群,另有缘故,并非阶级斗争的表现,我想,这是可能的。但蜜蜂是否会于虫媒花有害,或去害风媒花呢,我想,这也是可能的。 昆虫有助于虫媒花的受精,非徒无害,而且有益,就是极简略的生物学上也都这样说,确是不错的。但这是在常态时候的事。假使蜂多花少,情形可就不同了,蜜蜂为了采粉或者救饥,在一花上,可以有数匹甚至十余匹一涌而入,因为争,将花瓣弄伤,因为饿,将花心咬掉,听说日本的果园,就有遭了这种伤害的。它的到风媒花上去,也还是因为饥饿的缘故。这时酿蜜已成次要,它们是吃花粉去了。 所以,我以为倘花的多少,足供蜜蜂的需求,就天下太平,否则,便会“反动”。譬如蚁是养护蚜虫的,但倘将它们关在一处,又不另给食物,蚁就会将蚜虫吃掉;人是吃米或麦的,然而遇着饥馑,便吃草根树皮了。 中国向来也养蜂,何以并无此弊呢?那是极容易回答的:因为少。近来以养蜂为生财之大道,干这事的愈多。然而中国的蜜价,远逊欧美,与其卖蜜,不如卖蜂。又因报章鼓吹,思养蜂以获利者辈出,故买蜂者也多于买蜜。因这缘故,就使养蜂者的目的,不在于使酿蜜而在于使繁殖了。但种植之业,却并不与之俱进,遂成蜂多花少的现象,闹出上述的乱子来了。 总之,中国倘不设法扩张蜂蜜的用途,及同时开辟果园农场之类,而一味出卖蜂种以图目前之利,养蜂事业是不久就要到了绝路的。此信甚希发表,以冀有心者留意也。专此,顺请 著安。 罗怃。六月十一日。 BB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七日《涛声》第二卷第二十三期,署名罗怃。 〔2〕《蜜蜂》张天翼所作短篇小说。写一个养蜂场因蜂多花少,致使蜂群伤害了农民的庄稼,引起群众反抗的故事。小说发表后,陈思(曹聚仁)在《涛声》第二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三三年六月十日)写了《“蜜蜂”》一文,其中说:“张天翼先生写《蜜蜂》的原起,也许由于听到无锡乡村人火烧华绎之蜂群的故事。那是土豪劣绅地痞流氓敲诈不遂的报复举动,和无锡农民全无关系;并且那一回正当苜蓿花开,蜂群采蜜,更有利于农事,农民决不反对的。乡村间的斗争,决不是单纯的劳资斗争,若不仔细分析斗争的成分,也要陷于错误的。希望张天翼先生看了我的话,实际去研究调查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