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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手套

作者: 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钟情》

  平平同她妹妹元元说:“你知道家里一向不赞成你同他来往。”
  元元点点头,“我知道。”
  “我唯一的忠告是离开他。”
  元元默不作声,姐姐已经不肯多讲,整个情况令她厌倦,说真的也是,拖了有三年了。
  平平与元元性格不同,平平坚强独立自爱,而元元优柔懦弱,两姐妹却长得一般标致。
  平平当下说:“我不认为他这辈子会同他妻子离婚,他从开始到现在都未打算这么做过,你白等了三年,要是愿意等下去,很快又另外三年。”
  平平伸手叫侍者结帐。
  元元恳求,她握住姐姐的手,“我需要你支持我。”
  “不,”平平凝视妹妹,“你需要的是坚强的意旨力,没有人可以帮到你。”
  她付帐后站起来走了。
  剩下元元一个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烦恼其实最常见,从她与姐姐的对白听来,我们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在这种典型的三角关系中,元元被称为第三者。
  这类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静厉害,坐镇王府,不动声色,天天照样过她那悠闲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闲时同亲友说起这么一个人,伊怪同情的:“是受过教育的呢,自费,老王艳福不浅”,完全家是说别家的事似,就算是说别家,也还嫌语气凉薄。
  僵持下去,谁最吃亏,路人皆知。
  元元叹口气,站起来要走,取过台子上的手袋,发觉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没有另一只的踪迹,怕是丢了。
  她只是惆怅,这阵子心不在焉,老是掉东西:打火机、手套、皮夹子、丝巾,掉了无数,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习惯,到冬天,在室外,她从不脱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这个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凉冰凉的,男孩子开头去拉她的手,总是吓一跳。
  今天不见的,正是她最心爱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内镶凯斯咪里,鲜红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称戴上它召计程车最好,司机看得见。
  另一只在哪里?
  拣到也没有用。
  人生充满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红手套,取过手袋便走。
  刚到电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东西。”
  元元转过头来,是一个端正的年轻人,手里正拿着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释,勉强笑一笑,接过手套,向年轻人道谢,一低头,“咦,”她忍不住叫出来,“两只手套。”
  年轻人被她这句话惹笑了,手套当然都两只,不然还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边笑一边穿上手套,又伸出双手端详一番,再次向年轻人说,“谢谢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当然值得高兴,但她的反应奇突,像是遇到什么应该庆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涨红面孔。
  奇怪!刚刚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骤然又变出两只来。
  也许是她心神恍惚,看错了。
  “贵姓?”他问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应该有介绍人士,这样随便在路边结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进电梯,到了街上,一挤,就不见了那个年轻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鲁,对王某人这样贞忠干什么,他不过把她当作小玩意。
  王的电话来了,很虚伪的温柔:“今天忙吗”,“有没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没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动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时会碍耳。
  人毕竟是会长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实是长不大的好,他说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纰漏,使不觉可怕,永远可以自得其乐。
  元元有种感觉,她与王之间的关系大约也快告结束了,最近老有种缘份将尽的感觉,所以她忐忑不安。
  从前,只要听见他的声音,便高兴雀跃,根本不觉得吃苦。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到下班时分,秘书前来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过手套的时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书搭讪问:“另外一只呢,掉了?”
  元元不相信,明明是两只,她戴在手上,回办公室,听电话的时候脱下,搁一边,等到这个时候,再找,已经只得一只。
  开什么玩笑。
  秘书帮她一轮乱找,“章小姐,恐伯是丢掉了。”
  元元脱掉那一只,拉开抽屉,放进去。
  秘书见她这么落寞,出于好意,自告奋勇,“章小姐,我陪你去买双新的。”
  “不,”元元回过神来,“你去吧,我知道你有约。”
  秘书便走了。
  元元犹自不服气,四周围翻了翻,鲜红色皮手套,如果在这间房间内,一定看得见。
  她又搜过手袋及大衣袋,什么都没有。
  终于不见了。
  那年轻人救不到她。姐姐平平说得好,她要自救。
  犹疑半刻,她握着冰冷的手,离开办公室。
  黄昏,街上行人如过江之鲫。
  元元走进一间相熟的精品店。
  售货员迎上来招呼她,“手套?章小姐,这个月已经是第三双了。”开心地笑着,但愿每个顾客都似章小姐。
  元元试穿一双暗紫色的獍皮手套。
  付了帐,等店员包好它的时候,身后传来一把声音:“这位小姐,你好。”
  元元转过头去,噫,是中午那位年轻人。
  元元像碰到老朋友一样笑起来,“这么巧。”
  “买手套?”他笑问。
  “正是,你拾回给我的手套,又丢了,我的记性没得救,辜负了你的好意。”
  年轻人说;“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再告诉你一件更奇的事。”
  这时候元元也不再介意,使取出卡片递给他。
  “章元元,”他自口袋中取出一样东西,“请看看这是什么。”
  元元睁大眼睛。
  手套,是她的红手套。
  她顾不得仪态,一把抢过,便检查食指与拇指处是否有一点豆大的油斑。有,一点都不错,这是她的手套,但,为什么象玩魔术,它又变到年轻人的口袋里去?
  她明明一直戴着它回办公室。
  年轻人也说:“我明明看见你戴着两只红手套走出去,但回到写字楼,我发觉有一只手套在我大衣袋里。”
  元元很受震荡,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女同事可知这样的手套在何处买。”
  他的女同事吹一下口哨,把精品店的名字告诉他。
  他一下班便赶过来,刚刚,恰恰,碰到元元。
  他问:“另外一只呢?”
  “在公司的抽屉里。”
  “这一只也还给你。”
  元元这次小心翼翼把红手套放进手袋里,把新买的紫手套戴上。
  年轻人说:“这双不及那双好看。”
  元元笑,“我也这样想。”
  “我可否请你喝杯咖啡?”
  “让我请客吧。”
  他俩一直谈这件怪事,手套怎么会得忽隐忽现,从一处走到另外一处。
  他姓林,叫思聪,说话很有幽默感,晃眼一小时过去。
  “晚饭?”他试探地问。
  元元点点头。
  也许他俩都记错了,他根本没有把两只手套都还给她,也许有,之后她又脱过一次,掉进他口袋中。
  管它呢,元元想,不如尽情享受晚餐。
  许久没有玩得这样高兴了。
  两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谈,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喜欢看喜剧电影,爱听幽怨的音乐,不介意下雨天……
  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
  元元把头靠在大门处,松出一口气,呀,时间过真快,这次约会之后,不知还有没有更多。
  “再见。”她轻轻说。
  林思聪走了。
  公寓里的电话不住地响,元元忽然想起来,这难道是王某人?
  果然,他的声音焦急不安,“你一整个晚上在哪里?”
  元元看看话筒,她可从来没有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三年来不止七百次她想知道他回家后一入候门做些什么,但一直忍着。
  她也曾在这种时分寂寞孤苦希望他拨一个电话过来说两句,他也从来未试过慷慨,她只是他九至七的伴侣,好,最多到八点,又要回家扮演他另外一个角色。
  多年来她义助他生活过得多彩多姿,他也习惯了,以为他拥有她。
  元元当下心平气和的说:“明天再说吧,现在晚了。”她挂上电话。
  元元不知道这是否水性杨花,抑或是人之常情,她叹口气,她比什么时候都愿意弃旧迎新,卸下妆,她睡了。
  第二天天气非常的冷,她呵着白气出门口。
  她看见,一辆小小白色房车停在门口。
  元元直觉上知道车里坐着的是林思聪,她鼻子一酸,走过去,敲敲车窗,弯下身子问,“顺风吗?”
  小林在看报纸,闻声绽开一个笑容,连忙推开车门。
  空座位上放着小小的一束毋忘我。
  多年元元都不记得有比这更好的早晨。
  “你忘记戴手套。”小林说。
  “嗳,急着出门,忘了。”她伸出双手看看。
  手在晨曦中显得纤细苍白,这可是一双劳动妇女的手,元元感慨,这双手已经做出不少成绩来。
  小林说:“把手放进口袋里暖和。”
  “不要紧,今天不是那么冷。”
  “可是天文台说入冬以来,今日气温最低。”
  “有这种事?”
  他们约好下班见面。
  回到公司元元打开手袋,预备取出红手套,手袋里空空如也,除出一大堆杂物,什么都没有。
  元元拉开抽屉,惊得说不出话来,抽屉里端端正正放着两只红手套。
  她跌坐在椅子里。
  事到如今,再也不能说没有跷蹊了,这双手套简直是活生生的,来去自若,神出鬼没。
  有人作弄她。
  是平平?不会,平平的时间才不会这样用。
  元元糊涂了,是谁,是谁买了十双八双红手套到处放引起这神秘的疑团。这时候,秘书推门进来,她捧着一只花篮,“王先生派人送来的。”
  元元点点头,“就放那边。”
  那人的电话接着来了,“还喜欢花吗。”把她当小孩子。
  玉元手中拿着红手套,没有仔细听他说些什么。
  手套这样纠缠不清地把她与林思聪拉在一起,究竟是什么意思。
  “生我的气吗,什么地方得罪你了,是因为生日的缘故吗,我试试拿半天假陪你。”
  秘书向元元打手势叫她开会,元元说:“老板叫我,对不起,有空再说吧。”
  她都忘了是生日。
  中午平平约她吃饭。
  她细细打量妹妹,“咦,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怎么搞的,气色与前些日子相比,有天渊之别。”
  “真的?”元元摸摸面孔。
  “相由心生,是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有进展。”
  “别打官腔好不好。”平平笑。
  “我想离开那人。”
  “想是不够的,”平平吁出一口气,“你要做。”
  “我真的在做,我认识新朋友,参予新的社交活动,新年新气象,今晚有新约会。”
  “可不是,又过年了。”
  “什么都没做好。”
  “不要紧,”平平说;“还有明年。”
  姐妹俩笑了。
  元元隔一会儿问:“平平,你迷不迷信?”
  平平答,“我不迷信,但我认为世上的确有许多科学不能解释的现象。”
  平平永远丁是丁,卯是卯的。
  元元又问:“你怕不怕这种现象。”
  平平答:“问心无愧,有何可怕。”
  元元打开手袋,把红手套取出来,放在桌子。
  平平取笑她,“照说本市再冷,都不会冷得要天天戴手套。”
  元元说:“这副手套与众不同。”
  平平取起检查一番,“你的道具除出贵,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又说:“戴手套不过发泄你的不安,自从同那位王先生在一起,你的精神备受困惑,记得吗,从前你可不带这玩意儿。”
  元元笑,“佛洛依德都没你这么多话说。”
  “你自己想想去。”
  元元不敢再说下去,是她的幻觉吗,手套走来走去,只因为她精神恍惚?
  不会吧?
  只听得平平说:“你必需要离开那个人,才会知道这三年的生活过得多荒谬。”
  “时间到了。”
  姐妹握手,互相祝福。
  秘书见元元回来,写上说:“章小姐,王先生在你房里。”
  元元不愿意见他,但,他居然找上门来了,有什么话要说呢?
  他神情非常焦急。
  他开口便说:“我今天回去就跟她商议离婚。”
  这话元元不知道已经听过多次,每次闹僵了,他便取出这道符咒来安抚她。
  万试万灵?今天不行了。
  元元笑起来。
  王某惊疑地看着她。
  “没问题,”她放下手袋坐好,“象你们这样的关系,你虞我诈,分了手也算
  了。”
  今日说离婚,明日又与子女搂成一堆拍合家欢照片,专拿倒霉的第三者来开玩笑。
  自第一天开始便说离婚离婚离婚,之后的一千多个日子,天天有不同的理由,解释为什么不能够离婚,元元听得双耳走油。
  “生什么气呢?”他大惑不解。
  “我没有生气。”
  “我陪你出去走走。”
  “不行,我还没有下班,记得吗,我是受薪阶级,职业妇女,我老板会找我,无故失踪当旷工论。”
  “但是以以前——”
  以前她太服从他。
  她微笑,“现在社会要求不一样了。”
  “下班我来接你。”
  “我已经约了人。”
  王某忽然明白,“你要疏远我。”
  元元不答,她站得离他远远的,双手抱在胸前。
  “抑或是要给我一点颜色看看?”王氏悻悻然。
  “我今天早就约了人。”
  “我不会爬在你面前求你。”他警告元元。
  元元拉开门,“我相信你也不会。”
  他不得不走,于是仰起头,踏步出去。
  元兀不能想象她以前怎么匀得出时间来敷衍他。
  可怕!这样猥琐的一个人这样猥琐的一件事。
  她摇摇头,赶这一天的工作。
  傍晚,那人的电话又来了,元元因约了林思聪,同秘书说,“说我已经走了。”
  他一直同元元玩手段,所以认为元元这次也是同他耍同样的把戏。
  元元哪里懂得耍花枪,这是一门很深的学问,要花很多的时间,还得有极大的天份才能有成绩,她遗憾,章元元连皮毛都不会。
  思聪不知道这是元元的生日。
  他问元元:“所有的手套都丢掉了?”
  元元说:“我不觉得冷,奇怪。”
  “那就不要戴好了。”
  “你不喜欢我戴手套?”
  “细节不大重要,我只知道我喜欢你。”
  那天她一进来他就注意她,所以才发觉她漏了手套,他有心藉机向她搭讪。
  女性身边零件多,掉东西的机会也多,他时常发现车里桌面有零零碎碎的东西,多数顺手拨进字纸箩算数,懒得去追溯物主。
  元元与她的红手套是不一样的。
  况且,它会自动走进他的口袋里。
  恩聪本来怀疑元元故意趁他不觉轻轻把它塞进他口袋制造第二次见面机会,后来越来越觉不象,她不似工心计的人,况且,他也不值得她那么做。
  分手时元元问:“明早顺路吗?”
  “同样时间在这里等你。”
  元元没想到王某人会在楼梯角等她。
  她并不害怕,只觉诧异,“喂你还不回家?当心有人不放过你。”
  “我已经同她说过了,要离婚。”
  元元笑出来,离婚竟成为他的口头禅了。
  “回家吧,”元元劝道:“有什么话明天再说,大家都累了。”
  “那年轻人是谁?”
  “一个朋友。”
  “爱人?”
  “不不不不不,谁有空谈恋爱,十划还没有一撇,我只想认识一些新朋友。”
  “元元,我们结婚吧。”他还想挽回。
  元元心平气和的说:“怎么结,单方面申请离婚就需要五年时间,你误会我想同你结婚,所以一直拿这个来做饵,事实不是这样的,我若单想结婚,自然会同没有家室的来往,你辜负了我的时间心血感情。”
  “元元,我会补偿你。”
  “不用,我没有失去什么,反而赚得智慧经验,”她停一停,“再见。”
  元元发觉她的口气像平平,她用锁匙开启大门,迅速关拢。
  这样冷的天气,额角都冒出汗来。
  太长的日子让他为所欲为,元元曾经做过感情奴隶,脱了身才知道惊险。
  她用背压着大门,象是怕有人会闯进来。
  搬家,一定要尽快搬家。
  电话铃骤响,元元吓一大跳。
  她不敢去听,不管是谁,用垫子压住铃声,匆匆逃进房间去。
  第二天就找到平平商量找房子搬。
  平平说:“还租?买一间公寓吧,又保值又可以住,一举数得。”
  姐姐说得再正确没有。
  以前老觉得会有人接手来照顾她的生活,故此一切都是暂时性的,薪水全用来妆扮,遇有哪天心情不好,就飞到外地旅行,一掷千金,发泄一番。
  现在真的到了好好为自己打算的时间了。
  不然的话,小林还真会看不起她,
  元元吁出一口气。
  姐姐笑说:“你那脑榫,象是忽然生拢了,现在我不必替你担心。”
  接着一段日子,老王一直找她,她一直避他,她搬了家,他只知道她办公地点,有头有脸,也不方便上来,再送了几天花,不见回音,十分恼怒,也索性冷下来。
  幸亏没有离婚,他想,这年头这些年轻女孩子,哪里有长心。
  难得的是,双方都很庆幸。
  元元不大戴手套了。
  即使下毛毛雨,呵气成雾,她都没有再戴手套,也不觉得很冷,徒手做事灵敏一点,不论抓笔、翻报纸开车门,都比较方便。
  周末元元把一只只箱子打开,整理衣物,找出十来廿双手套。
  林思聪在一旁帮她,蔚为奇观。
  元元数一数,单单不见那双红的。
  红手套呢?
  “它又到什么地方去了。”
  小林答:“是这个样子的,急看要找,永远找不到,找得心慌意乱,找它一千次,都没有用!嘿!等到不要它了,它偏偏就在眼前。”
  元元笑,“说那么大篇,你的意思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从不费工夫。”
  小林忽尔紧张起来,笑说:“我怕它们走到不知道谁的大衣装里去。”
  不过天气也渐渐暖和了。
  一日元元走在马路上,看到行人道边有一只孤零零的手套。
  她没有把它拾起,她只看了它一眼,随即过马路去办正经事。
  元元连自己的红手套都无暇兼顾。
  她好象再也没有看见过它们。
  不过不要紧,冬天再来的时候,她可以握住小林的手取暖。
  她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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