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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故事

作者: 亦舒



  电话响了,“喂?”
  “丹薇。”
  我马上放下话筒,是他!
  “丹薇。”
  “打错了!”我说,挂上了话筒。
  电话又再响,张抹着手探头出来。
  张诧异,但是拿起电话,等了一等,他说:“你打错了。”他放下电话。
  张看我:“那是谁?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说,他又找到了我。”我摊摊手。
  张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讲条件,要他娶你。”
  “他不会,他比鬼还精。”
  而且他有了百灵,同样是职业女性。
  张说,“是有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过外套,“我要走了。”
  “这次为什么不讲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经得救了。”
  “他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开门。
  “我明天再来。”
  “再见。”我说。
  “明天烧羊排给我吃。”他问,“怎么样?”
  “当然。”我说,“明晚见。”
  他走了。
  我看着电话,它没有再响。
  我觉得这件事处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经那么狂恋他。社会上像他这样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够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没有益处。
  我决定不让任何事使我兴奋,爱恋,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欢张汉彪是因为他使我平安喜乐。他像一种宗教,我不会对他沉述。
  这是张的好处。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这么镇静的,像个没事人一样,我的意思是,我曾经那么爱他。为他几乎发狂。(我为卿狂。)可是现在心中这么平静,短短一个半月中的变化。
  现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会冲口而出,“他是谁?”真的,他是谁?是的,我认识他,但是现在他对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呢?我一点也看不出来。
  他对我一点意义也没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应该做的事,买一张汇票,在银行里排长龙,心中××声。银行那张长凳上坐着两个妇女。四五十岁模样,唐装短打上是丝线背心,把脚跷了起来,在那里搔香港脚。
  我心中不是没有作呕的感觉,就像看到防火胶板上的三层床,统计一下,那张床上大概可以睡八个人,心中非常苦闷,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环境是美丽的,圣洁的,犹如一座高贵的实验室,我是一个暴君,我叫两个学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炉箱洗得干干净净,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马上扫干净。
  我们的制服都是雪白的,头上戴一顶白帽子,每日我脱下牛仔裤,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净净。
  我对助手说:“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妆!”我是个暴君,在我的国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脱戒指,钻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过我与我的臣民们同样地苦干,有时候手浸得发痛。我们的“美艳海伦”梨子用新鲜莱阳梨,罐头?不不。香港不是没有不识货的人,那些会得摆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们会说:“珍珠酒店的甜点真好吃。”
  我的服装开始简化,日常是T恤、牛仔裤、男童鞋。一个大袋。另外有一双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时上班,早上十一点,准时下班,下午八点,伺候着爷们吃完晚饭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顿。
  会有笑脸的同事们来问我:“周小姐,还有甜点剩吗?我的小女儿喜欢你的蛋白饼。”
  我就会说:“阿梅,给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发誓我在发胖。
  我的生活很平稳很普通。如果奶油不是那么雪自纯洁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凄凉。然而这是卓别林式的悲哀,眼泪还没滚到腮帮子,已经笑出声来。
  有时候我切了一大块苹果饼,浇上奶油,吃得不亦乐乎,吃东西的时候,我是一个严肃的。有工作美的人,甚至是上午喝奶茶的时候,我会咀嚼派玛森芝士。人们不明白我怎么可以把一块块腌得发臭的腊吃下肚子去。这是我的秘密。
  因为在这么短的日子里替老板赚了钱,他很重视我,每星期召见一次,他想增设饼店,赔着笑向我建议计划,我什么都不说。
  我不想做死,饼店要大量生产,我不想大量生产任何东西,我喜欢手工业,每一件产品都有情感。
  有时做好了甜品,我帮别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势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发挥无遗,我很快乐。
  过去的五年,我原来人错了行。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行内人称我有“艺术家般的手指”。噢,真开心。
  工作代替了爱情,我的生活美满得天衣无缝,男人们持机关枪也闯不迸我的生活,我还是需要他们的,但是他们即使不需要我,我也无所谓。
  一下班,我知道我所有的都已做完,要不看武侠小说,要不出去逛街,可以做的事很多,有时候看电视看到几乎天亮,他们不相信我会坐在家中看电视,但是尽管不相信,还是事实。
  同事中没有人约会我,他们似乎有点怕我,但是我有张这个朋友,一切问题被美满解决。
  那一日我有一个助手请假,我逼得自己动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这一点的,我的洁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会得到满足。
  跪在地上洗得起劲,有人走过来,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双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头,我看了他。我发呆。
  他说:“好,是仙德瑞拉吗?”
  我问道:“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自有办法。”他说,“如果一个人不想找你的话,他才会推辞说找不到,如果我十分想寻找你,可以在三天之内上天人地的把你搅出来,但现在我给了你三个月的,你该想明白了吧。”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是足够使你冷战。
  我说:“你的贵足正踏在我辛苦洗涮过的地上。”
  他大吼:“住嘴!”
  全世界的人在掉头看住他,我想大地震动了,至少天花板也该抖一抖。
  我张大了嘴。
  他伸出脚,一脚踢翻了水桶,水全部淌在地上,溅了我一头一脑,那只桶滚到墙角,“碰”的一声。
  我那助手跳起来:“这是什么?”他大叫,“是抢劫吗?是什么意思?这是法治社会,救命!救命!警察。”
  有些人慌张的时候会很滑稽的,我相信。
  我说:“我不怕这个人——我——”
  “住嘴!”他忽然给我一个巴掌,扯起我一条手臂,挟着我就走。
  我一边脸颊火辣辣地疼,被打得金星乱冒。
  我苦叫,“请不要拉我走!请不要!”
  他把我一直拉出去,落楼梯时差点没摔死。
  大堂经理跑过来说:“周小姐!周小姐!”
  这人在光亮的大理石地面走得太快了,跌了个元宝大翻身。他狠狠地问:“你可以咬死我,我也不放手。”
  “我不喜欢咬人,请你放开我,我以后还要见人的。”
  三四个护卫员冲过来,“周小姐!”
  我的助手也冲了出来,“周小姐!”
  全体客人转头来看我,我什么也不说。
  他终于放开我。
  我说:“对不起,各位,我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一步。”
  连制服也没换。
  助手拦住:“周小姐——”
  “把厨房洗干净,我开OT给你,谢谢。”我向他说。
  我转头跟他走。
  他的宾利停在门口,我看了一眼,“好,我们走吧。”
  他把车子箭似的开出去。
  “你这人真是十分的卑鄙,花钱花得我心痛,你们道吗?我银行几乎出现赤字,然后你一晚都没有住,便离开了新屋,什么意思?”
  “我不想住。”
  “不想住为什么答应我?”他喝问。
  “因为我答应的时候的确十分想搬进去。”
  “现在你打算怎么办?”
  “现在?现在我有一份极好的工作,我很开心,我永远也不想搬进去了。”
  “骗局。”
  “一点也不是,你可以叫百灵进去住,穿我买的那些衣服,她的尺码与我一样,你放心好了,她会乐意的。”
  他一怔,“你是为这个生气吗?”
  “没有,我曾为这个悲哀过——想想看,一个男人只要出一点钱,便可以收买女人的青春生命与自尊,这还成了什么世界呢?”
  “你是爱我的,你说的。”
  “爱是双方面的事。”我说,“我又不是花痴,我干吗要单恋你?”
  “丹薇,我是喜欢你的,你知道。”
  “那没有用,”我说,“单单喜欢是不够的,我们一生中喜欢得太多,爱得太少,我们不能光说喜欢就行。”
  “你要我怎么?跪在地下求你?”
  “不,我没有这么想,我只想告诉你,我不要回去了,那总可以吧。”
  “你真的不回来?”
  “我不是在与你做买卖,”我说,“我的话是真的,百分之一百是真的,我不要回你那里。”
  “是不是条件已经变了?”
  “什么?”我看着他。
  “如果你的条件变了,我们可以再商议过。”他的面色铁青铁青的。
  我忽然生气了。我说:“当然,我的条件变了,我不想住在大厦中的一层,我要你买一座洋房,车子驶到电动铁门,打开以后,还能往里面直驶十分钟才到大门,花园要有两百亩大,你知道吗?这是我的要求!”
  他忽然泄了气,“不,你不是真要这些。”
  “当然是真的,我真要,你尽管试试我,送我一粒一百一十克拉的钻石,看我收不收下来,带我到纽约去,介绍我与嘉洛琳肯尼迪做朋友,看我跟不跟你!你他妈的也不过是一个小人物,需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你明白吗?你也是一个可怜的小人物。”
  他瞪着我。
  “你那套玩意儿只能骗不愉快的无知妇孺,我已经看穿了你。下流,找遍一整本字典,除了下流两个字以外,没有更适合你的形容词,你这靠老婆发了点财但是又不尊重老婆的人,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么的下流……”
  “下车!”他吼道。
  “下就下,反正也是你请我上来的。”我推开车门。
  “我可怜你,”他咬牙切齿的说,“丹薇,你本来是很温柔的,现在变了,你去为那八千块的月薪干一辈子吧,我可怜你。”
  我说:“你是否可怜我,或是关心我,或是同情我,我告诉你,我不在乎,你在我记忆中早已扫除,真的,你可以去死,我不关心!”
  我推开车门下了车。天地良心,吵架真是幼稚,但是吵架可以快快结束不必要的交情,我没穿大衣,冷得发抖,我身边连钱都没有,我扬手叫了一部计程车。
  车子到家,我叫大厦门口的护卫员代我付车钱,然后他再跟我上楼拿钱。
  我几乎没有冻死,连忙煮热水喝滚茶,开了暖炉。
  第二天我去上班,两个助手用奇异的眼光看着我,我哼一声,显然连告假的那个也知道秘密了。消息传得真快,真快。
  我四边旁察看一会儿,然后说:“地方不够干净。”我阴险的拿手指揩一揩桌子底层,手指上有灰,我一声说:“一,二,三!开始工作!”
  他们只好从头开始。
  或者我一辈子要在这里渡过,但是我们的一辈子总得在某处渡过,是不是?我是看得很开的。
  这年头,你还能做什么?
  所以我闲时上班之外,还是约会着张汉彪。
  张问我:“你想我们最后能不能结婚?”
  “不能。”我说。
  “那天发生了什么事?你答应做羊排给我吃的,为什么电话都没有一个?为什么我打来也没人听?你人在哪里?”
  “我人在哪里是我自家的事。”
  “这当然,我明白,我是以一个朋友的身分关心你。”
  “谢谢你。”我说,“好,够了,到此为止,我需要的关心止于此。”
  “我们能够结婚吗?”他问我。
  我说:“跟你说不可以。”
  “为什么?我身体这么健康,又是个适龄男人,有何不可?”他说,“我相信我的收入可以维持一个小家庭。”
  “我不爱你。”我说。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他说。
  “是的,”我笑,“我的确相信是可以的,在亚尔卑斯的山麓,在巴黎市中心,但不是上班的公路车……”
  “你这个贪慕虚荣的女人!”张骂道。
  我说:“这句话仿佛是有人说过的,也是一个男人,是谁呢?一时想不起来了。”
  “是因为我没有钱吧?”
  “不,是因为我没有爱上你,爱情本身是一种巨大的力量,为了爱情,女人们可以紧衣缩食,但是为了结婚……你觉得有这种必要吗?”
  “你也该结婚了。”张指出。
  “我知道,我很想结婚,你不会以为我是个妇解分子吧?出来打工,老板一拉长面孔,我三夜不得好睡,沦落在人群中,呵狗阿猫都可以跑上来无理取闹,干吗?乘车乘不到,收钱收不到,找工作找不到,好有趣吗?”
  “你不至于那样痛苦吧?”张看着我。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我的痛苦,因为你不能够帮助我。”我说。
  张汉彪很伤害,他沉默了。
  我把实话告诉了他,我很抱歉,但这是真的,他不能够帮助我,我必需要把话说清楚,免得他误会我们有结婚的一天。不会,永远不会。
  过了很久他问:“是不是只有在空闲的时候,我约你看戏吃饭,你才会去?”
  “是,工作是第一位,我痛恨工作,但是工作维持了我的生计,我必需尊重工作,我不能专程为你牺牲时间,但是在我们两个都有空的时候,难道不能互相利用一下吗?说穿了不外是这样的一件事。如果你觉得无聊,如果你觉得一男一女必须结婚,那么再见。”他隔了很久才说,“你的确不爱我。”
  “爱情在成年人来说,不会是突发事件,而是需要养料的,你不觉得吗?”我由衷地问。
  “我与你的想法不同,的确是,我不怪你,曾经沧海难为水,那间屋子……我是见过的,你有你的理想,我知道。”张说道,“我会另有打算。”
  张生气了。
  张离去的时候非常不快乐。
  张会是一个女秘书的快婿。但我是一个制饼师傅,我们制饼师傅是艺术家,艺术家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张是否生气一点不影响我,因为我不爱他,我们是朋友,但不是爱人。不久将来,张肯定会计划回他老家去。
  下午稍为疲倦了,我睡了。
  被电话铃惊醒,糊里糊涂地接听。“丹薇?丹薇?”这声音好熟悉。
  “哪一位?”我问。“是我。”
  我老实不客气的问那个女人,“你是谁?”
  “我——”她说,“我是百灵。”
  我一怔,她找我做什么?我问,“有什么事?”声音很冷静很平和很礼貌。我也很会做戏,演技一流。
  “我有事想与你谈谈。”她说,“我要见你。”
  “在什么地方见呢?”我说,“有这种必要吗?”
  “丹薇,我很苦恼。”她的声音的确不寻常。
  “百灵,我不能够解决你的难题,多说无益。”我说。
  “请让我见你一一面。”她几乎是在恳求,“丹薇,我知道你有生气的理由——”
  “我没有生气,如果我生气,有什么理由一直听你讲电话?但是我也不想见你,百灵,祝你快乐。”我放下了电话。
  我也苦恼,找谁说去?只好睡一大觉,把烦恼全部睡掉。亏百灵还有脸打电话来找我。她又是如何找到我的号码的?
  百灵打电话到酒店厨房,一定要见我。她有点歇斯底里,夹缠不清。老实说,我真有点怕见她。见了面又有什么好说的?她已经不是我的朋友。我们两人在不同的时间曾经与同一个男人来往过。我没有后悔,在这么多男人当中,最值得记忆的绝对是他,他帮助过我。
  “好吧,”我终于答应了百灵,“明天下午,在公园中。”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在喷水池边,我见到了百灵。她身穿白色羊毛外套与裙子。
  我们没有招呼,大家默默坐在池边,水哗哗地喷出来,水花四溅,阳光永远给人一种日落西山的感觉,非常悲伤。
  百灵开口,非常苦恼,她说:“我很痛苦。”
  我觉得话题很乏味,我说:“每个人都有痛苦,做鸡还得躺下来才行,做人都是很累的。”
  她低下头,“他离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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