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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论文


简论人民公社初期的分配制度

作者: 邓智旺



  1958年,中國大地上興起了「大躍進」狂瀾,刮起了一陣「共產主義」的旋風。這一年秋,人民公社便如同雨後春筍般地在全國興起。人民公社一成立,就普遍實行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當時,供給制被作為「共產主義因素」而倍受讚揚。正是基於這一認識,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因具有「共產主義萌芽」得以固守了四年之久。但是,這一分配制度並沒有引向人們走向共產主義,反而加劇了農村的困難局面。

一 新的分配制度的出現

  隨著1957年整風和反右派鬥爭的迅猛發展,以及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提前完成,黨內「左」傾思想明顯抬頭。1957年9月下旬到10月上旬,中共八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會上,毛澤東開始批評反冒進,提出要恢復多快好省、農業發展綱要和促進委員會。會議通過了毛澤東主持制定的《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修正草案)》(後來簡稱《農業發展綱要》)。其中要求五年內糧食產量按全國人口平均每人達到2,000斤,半個世紀內畝產達到2,000斤。毛澤東認為,現在一人三畝地太多,將來每人只要幾分地耕種糧食就夠了。八屆三中全會不但揭開了反冒進的序幕,也揭開了「大躍進」的序幕。

  1957年10月25日,《農業發展綱要》公開發表。同時,中共中央發出通知,要求將綱要交給農民和全體人民討論,要求通過討論,在全民中「開展一次大辯論,目的在於認清方向,堅定信心,人人努力,改造中國」,農村討論應放在冬季,「以便掀起一個生產高潮」1。兩天後,《人民日報》發表《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偉大綱領》的社論,「要求有關農業和農村各方面工作在十二年內都按照必要和可能實現一個巨大的躍進」。這是報刊上第一次以號召的形式出現「躍進」一詞,正式吹響了農業「大躍進」的號角。

  在1957年11月和12月,各省、市、自治區為了貫徹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相繼召開党的代表會議,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形式,批判右傾保守,落實四十條,部署農田水利建設和積肥運動。這樣,很快便掀起了全國冬季大興水利、大搞農田基本建設的高潮。以此為標誌,農村「大躍進」迅速展開。在這一過程中,特別是在興修農田水利建設過程中,常常在短時間裏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搞大兵團作戰以完成規模宏大的水利工程,有的地方還組織數千人,甚至上萬人的突擊兵團,勞動力的調配也突破了原來的社、鄉、甚至縣的界限,且調動頻繁,原有評工記分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實施起來就很困難。而且,廣大勞動人民在這場興修農田水利建設中表現出了沖天幹勁,農業社的幹部和群眾,都不分晝夜地勞動,表現出了不計報酬、不計較本社本鄉利益的共產主義大協作精神,不像以往那樣花不少的時間和精力去進行評工計分。同時,以農田水利建設為中心的農業生產高潮的出現,地方工業的遍地開花,帶來了勞動力的緊張。為了緩解勞動力緊張情況,使更多的勞動力投入到生產中去,不少農業生產合作社興辦了託兒所、公共食堂等服務業,並建立了各種工廠、學校和民兵組織。這種工農商學兵一體,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全面發展的形式,已經超出了農業合作社的範圍,這些部門如何評工記分就成了一個大的問題。形勢的變化,需要探索出一種新的分配方式。

  農村「大躍進」局面的出現,促使党的領導人開始考慮新的農村基層組織結構問題。「大躍進」過程中,從中央到地方都提出了許多不切實際的高指標,這些高指標導致了浮誇風的盛行。從1958年春開始,農業生產競相放「衛星」,這使党的領導人既為「大躍進」取得的一個個的「成績」所鼓舞,同時又使他們認為,中國農村的生產力已經空前的發展起來,於是情不自禁地開始描繪中國未來的美好藍圖。

   1958年4月底,劉少奇等到廣州向毛澤東彙報籌備中共八大二次會議的情況,他們交換了向共產主義過渡的看法。5月19日,陸定一在中共八大二次會議上的發言中,將這些設想透露了出來。他在發言中說:

毛主席和少奇同志談到幾十年以後我國的情景時,曾經這樣說,那時我國的鄉村中將有許多共產主義的公社,每個公社有自己的農業、工業,有大學、中學、小學,有醫院,有科學研究機關,有商店和服務行業,有交通事業,有託兒所和公共食堂,有俱樂部,也有維持治安的民警等等,若干鄉村圍繞著城市,又成為更大的共產主義公社。前人的「烏托邦」想法,將被實現,並將超過。

  1958年夏季,毛澤東等許多中央領導人到各地視察,對各地農業「大躍進」和糧食「大豐收」的前景表示樂觀,看到廣大人民群眾為建設社會主義的沖天幹勁更堅定了生產關係必須儘快過渡的思想。在毛澤東等領導人看來,1957年冬到1958年春以興修水利為中心的農業生產「大躍進」的熱潮,已經打破了原有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界限,向舊的生產關係提出了挑戰,必須建立更大規模的生產組織,才能適應「大躍進」的形勢和發展。

  陳伯達是毛澤東的秘書,他有意泄露天機,造成輿論。1958年7月1日出刊的《紅旗》第三期發表了陳文《全新的社會,全新的人》,文章最早宣告了中國已經找到向共產主義過渡的道路。他寫到:「中國正在現實生活中,具體地、逐步地實現科學共產主義創始人在《共產主義原理》著作中提出的理想;中國已經找到為從社會主義過渡到共產主義創造出順利條件的一種正確道路。」接著,陳伯達在北京大學為中共建黨三十七周年而舉行的紀念大會上的講話,更清晰地傳達了毛澤東關於創建一種新的基層組織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意向2:

毛澤東同志說,我們的方向,應該逐步地有秩序地把工(工業)、農(農業)、商(交換)、學(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裝)組成一個大公社,從而構成我國社會的基本單位。在這樣的公社裏面,工業、農業和交換是人們的物質生活;文化教育是反映這種物質生活的人們的精神生活;全民武裝是為著保衛這種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全世界上人剝削人的制度還沒有徹底消滅以前,這種全民武裝是完全必要的。毛澤東同志關於這種公社的思想,是從現實生活的經驗所得的結論。

7月16日,《紅旗》第4期以《在毛澤東同志的旗幟下》為題發表這篇講話,實際上是公佈了毛澤東關於人民公社的基本構想。

   形勢的發展很快促成了第一批人民公社的產生。7月中旬,當時主管全國農業工作的中央書記處書記譚震林到河南,嵖岈山衛星集體農莊的幹部到鄭州彙報工作,「譚震林同志向他們講了毛澤東同志和黨中央關於包括『工農商學兵』的大公社的一番道理,回來就成立公社了。」3差不多同時,新鄉的七里營人民公社也正式成立。

  農業生產合作社轉為人民公社後,由於公社不僅組織規模大,而且經營範圍廣,工種複雜,部門眾多,既是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又是工農商學兵相互結合,如果再按原來的分配方式,則各部分和各工種之間如何評工記分就成了一個大問題,就算農業勞動也因勞動調配的頻繁而在計算工分上難以進行。在這種情況下,農業生產合作社實行的按勞動日分紅的分配辦法已同擴大和提高了的生產資料集體所有制及表現為多種經營、亦工亦農、共產主義大協作和統一調配勞動力等新的生產關係不相適應了。人民公社需要新的分配制度。

  1958年8月7日,人民公社的第一個章程《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試行簡章(草稿)》產生了。此簡章明確規定該人民公社實行工資制的同時,實行糧食供給制。這樣,一種新的分配制度──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隨著人民公社的出現適時而生。它與原來農業生產合作社實行的評工記分,按勞動日分配的分配方式截然不同,它適應了人民公社成立後所有制的變化,適應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要求,解決了在農業合作社轉為人民公社後,因公社規模大、工種複雜、部門眾多不便於評工記分這一問題。

二 分配制度的推行、調整與終結

  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一出現,立即得到了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同志的鼓勵。在1958年8月的北戴河會議中,毛澤東收到《嵖岈山衛星人民公社試行簡章(草稿)》,如獲至寶。他對《簡章》中規定的新的分配制度尤為關注。在會議上,毛澤東在講述如何辦人民公社時,強調實行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他說,人民公社的特點是:一曰大,二曰公。大,了不起,人多勢眾。公就是社會主義比合作社多,把資本主義殘餘去掉。糧食多了可以搞供給制,公共食堂,吃飯不要錢,就是共產主義。他還由此講到資產階級法權問題,認為公社把工資發給個人,不發給家長,實行糧食供給制,吃飯不要錢等等,是對資產階級法權的進一步破壞。

  北戴河會議後,毛澤東出巡大江南北。農村中出現的「吃飯不要錢」,實行糧食供給制,引起了毛澤東對戰爭年代供給制的美好回憶。1958年9月下旬,毛澤東在視察安徽省舒城縣舒茶人民公社時,當他了解到這個公社辦起了公共食堂,已經實行了吃飯不要錢以後說:吃飯不要錢,既然一個社能辦到,其他有條件的社也能辦到。既然吃飯可以不要錢,將來穿衣服也就可以不要錢。他還認為:人民公社實行工資制、供給制,工資發給每個人,而不發給家長,婦女、青年一定很高興,這樣就破除了家長制,破除了資產階級法權思想4。

  這種心情不僅毛澤東有,劉少奇也有。1958年9月,劉少奇在江蘇省考察時就表示他支援供給制度的重新出現,並指出:「農民吃飯不要錢,搞供給制,公社幹部勢必要跟農民走,鄉幹部一改,縣幹部、地委幹部、省一級幹部,直到中央的,也都要跟著改。地方上改了,軍隊也得改。」5他在河南考察時也說到,一半供給,一半工資的做法是好的。9月27日,他在南京黨員幹部會議上說:我經過河南、河北、江蘇,都決定農民吃飯不要錢,實行糧食供給制。看來,大家都贊成分配制度,糧食供給制,加上工資獎勵。又說:毛主席在北戴河會議上講過實行供給制問題,在中央的會議上也談過這個問題,如何在我們幹部中間及在軍隊中間實行供給制問題。如果要實行供給制,標兵在哪裏?五億多農民就是我們的標兵。各級幹部、軍隊,都要向農民看齊,向他們排隊6。財政部長李先念9月中旬到河北、河南訪問了一些人民公社後,也認為實行供給制度是「一件史無前例的偉大事件。」

  這樣,在毛澤東等中央領導人的推崇下,儘管在建立人民公社的有關決議中強調人民公社仍然屬於社會主義性質,實行按勞分配,人民公社建成以後,也不必忙於改變原有的分配制度,但實際上各地在人民公社成立後,實行的都是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人民公社初期推行的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其具體形式主要有三種:一種是糧食供給制,這也是各地普遍推行的方式,其辦法是在公社預定分配給社員個人的消費基金中,口糧部分按國家規定的留糧指標,統一撥給公共食堂,社員無代價地到公共食堂用飯,副食品部分仍由社員出錢負擔。如果將副食品也包括在供給範圍之內,就變成了第二種類型,即伙食供給制。第三種類型是基本生活供給制,如七裏營人民公社的供給範圍包括伙食、住房、衣服等七項內容,河北徐水人民公社的供給範圍則更廣,包括吃飯、住房、穿衣、教育、生育等十五項內容,時稱十五包,這都是基本生活供給制7。

  由於實行「吃飯不要錢,敞開肚皮吃飽飯」,只短短的兩個月便把集體的家底吃空。例如,湖北省委在後來的一個報告中說到:「由於『吃飯不要錢』,辦大食堂,號召敞開肚子吃,而引起了大吃大喝大浪費。有的地方,吃飯放『衛星』,一天三頓乾飯,開流水席,個別地方還給過往行人大開方便之門,來了就吃,吃了就走。照這樣『吃』法,農民的估計是『一天吃了三天的糧』,這樣大手大腳搞了兩個月到三個月。」8河北省委的一份報告中也說到:1958年「秋收沒有搞好,丟、爛、糟很多,再加上一度放開肚皮多吃,丟失、浪費和多吃不下的八十億斤糧食」9。這樣,從1958年末開始,糧食出現緊張現象。

  廣大農民1958年整年是在緊張的勞動中度過的。但他們辛辛苦苦勞動一年,卻幾乎得不到甚麼工資。公共食堂的飯菜開始變稀變淡了,「吃飯不要錢」已不再具有誘惑力,講求實際的農民終於開始明白,公社這個「天堂」與當初的希望並不一致,「大鍋飯」與人們的勞動貢獻割斷了聯繫,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不幹活少幹活照樣吃飯。農民最初對分配制度的「共產主義」憧憬的那種熱情逐漸冷卻了下來。於是,偷懶的思想開始泛濫,一批懶漢出現了。廣東省新會縣人民公社在第一次發工資後,就出現「四多四少」和「三化」,即:吃飯的人多,出勤的人少;裝病的人多,吃藥的人少;學懶的人多,學勤的人少;讀書的人多,勞動的人少;「出工自由化,吃飯戰鬥化,收工集體化」。這個縣有的公社出勤率下降了五六成,一些社員沒病裝病,小病裝大病,一些勞動態度本來就差的就更差,勞動態度原來好的人也大受影響。即使出勤,也是出工不出力,擔肥下田原來每天可送二百擔的減少到五六十擔,能挑一百斤的只挑五十斤,能一個人挑的則兩個人抬。勞動效率和勞動質量大大下降。據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因為供給制和工資制的比例不合理,供給部分過多而工資所發無幾。

  人民公社中出現的這種情況引起了黨中央和毛澤東的注意。通過調查了解,毛澤東發現辦人民公社的過程中「亂子出了不少」。於是從1958年11月就著手糾正覺察到的「左」傾錯誤,並要「壓縮空氣」。針對因分配制度而出現的問題,1959年2月6日,中共中央在批轉中央農村工作部《關於全國農村工作部長會議的報告》中提議,1959年的分配規劃中,「爭取做到供給部分和工資部分各一半。」10並於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召開了第二次鄭州會議,專門討論了分配問題,會議強調「要根據按勞分配和承認差別的原則,制定工資和供給的標準,並且進行必要的合理的調節。」11

  不久,中共中央在上海召開了八屆七中全會,會議討論並通過了此前上海會議中針對人民公社整頓所提出的問題而形成的《關於人民公社的十八個問題》。這個文件對工資制和供給制作了新的規定:關於工資制,文件明確指出,人民公社實行的評定工資級別,按照級別發固定工資的辦法,幾個月來的事實證明,這是不完善的。應當按「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採用評工記分這一從辦合作社以來群眾就熟悉的辦法與評定工資級別的辦法結合起來,要徵求群眾的意見,把工資制度加以改善,使每個社員都感到自己的勞動得到了合理的報酬。關於供給制,文件強調,人民公社應當作出一些具體規定,使供給制同按勞分配結合起來,有的公社實行的「定工吃飯,曠工繳(飯)錢」和「基本伙食工分」的辦法,各地可以研究推行12。

  在時隔不久的5月26日,中共中央發出的《關於人民公社夏收分配的指示》中對工資部分與供給部分的比例又作了規定:「在分配給社員的收入中,工資部分要佔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左右,供給部分要佔百分之三十到四十左右。某些收入水平過低,暫時無力實行供給制的地方,可以繼續按照高級社的辦法對『五保戶』實行『五保』,對困難戶實行定額的糧食補助。」同時,對公共食堂也有所鬆動,《指示》規定了「口糧分配到戶」的原則,並恢復了社員的自留地,允許社員私養家畜和家禽。毛澤東在6月13日北京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也表示:食堂保持有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或者五分之一的人吃就可以了。

  以此為契機,在整頓人民公社的過程中,有的地區,從實際情況出發,取消了人民公社的供給制,解散了公共食堂。山西省參加公共食堂的人數一度只剩下不到農村戶口的百分之二十,青海等省也「刮起了解散食堂的風」13。還有一些地區又搞起了1957年受過批判的「包產到戶」,在河南、江蘇、湖南、陝西等省的農村都出現了不同形式的包產到戶。

  1959年上半年的整頓工作,因廬山會議上的反右傾而被迫停止下來。在廬山會議上,彭德懷說到食堂問題時說,「過早地提出吃飯不要錢」,「提倡放開肚皮吃飯」,「都是一種左的傾向」14。張聞天在發言中指出:「現在有些人把供給制、公共食堂等同於社會主義、共產主義,怕取消供給制就不夠進步,退出食堂就不是社會主義。其實,這完全是兩回事,是兩個不同的範疇。社會主義並不一定要採取供給制,公共食堂這種辦法。」15這些意見道出了分配制度的「左」傾錯誤的要害,說出了群眾的心理話。由於黨中央一再堅持農村人民公社分配中的供給制和公共食堂,很自然便把彭德懷等人的意見斥之為「悲觀主義思潮」,「是腐蝕黨的、腐蝕人民的一種極壞的思潮」16。並將彭德懷等人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和反黨集團,發動了一場「反右傾」運動。

  反右傾打斷了糾「左」的進程,其結果是經濟建設仍繼續沿著「大躍進」、「趕超」、「過渡」的路子走下去。1959年10月,各省、市、自治區黨委農業書記會議提出了由基本隊(生產大隊)有制向基本社(公社)有制過渡的問題。12月,中央召開的浙、皖、蘇、滬四省市座談會,又對過渡問題進行了具體討論,會議認為由基本隊有制向基本社有制的過渡,根據不同的經濟條件,分別需要三到五年左右的時間。並提出了在分配上,社員收入要縮小窮富差別,以利於一起過渡。1960年1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還提出了八年完成人民公社由基本隊有制到基本社有制的過渡的設想,要求「在分配中要逐步增加共產主義的按需分配的因素」,「人民公社的收入分配要以工資制為主,採取工資制和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17。

  但是,「反右傾」運動不但沒能挽救生活極端困難的廣大農民,反而進一步促進了「共產風」的泛濫,加劇了農民的生活困難和不滿情緒。造成了更為嚴重的國民經濟困難。一些地方發生大批人員浮腫,非正常死亡和逃荒外流,耕牛、生豬數量急劇下降,人民生活極其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中共中央再次號召各地糾正「共產風」等錯誤,繼續被反右傾打斷了的糾「左」過程。在此過程中,中共中央對分配制度中的供給部分與工資部分再次作了調整:1960年5月,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分配工作的指示》中,建議各地推廣黑龍江個別公社三分之一作為供給部分,三分之一作為工資部分,三分之一作為年終結算時作為工資決分的作法,要求供給部分一般不應少於30%,也不要多於40%。同年11月的《中共中央關於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中,對工資部分的比例再次作了提高,要求堅持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供給部分和工資部分三七開,工資部分應佔70%。儘管這些規定中,供給部分不斷縮小,工資部分不斷擴大,但在工資無錢可發的情況下,供給制與工資制的比例並不重要。

  黨對供給制與工資制相結合的分配方式弊端更深刻的認識是在1961年上半年。三年的「大躍進」使我國國民經濟遭受了慘重的損失,給黨、國家和人民帶來了沉重的災難。1961年1月,黨在八屆九中全會正式確定了對國民經濟實行「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我國經濟開始從「躍進」軌道轉到「調整」軌道,最後終止了長達三年的「大躍進」運動。會後,黨中央和毛澤東及中央局、省委的主要領導人,組織力量,深入基層進行系統的典型調查。

  在初步了解情況的基礎上,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廣州工作會議上討論和制定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簡稱《農業六十條》)。由於當時對供給制的實施情況還不十分明瞭,《農業六十條》草案中仍規定對社員的分配實行供給和工資相結合的分配制度,但對工資部分已有所放寬,規定「在生產隊(包括食堂)分配給社員的現金和實物當中,一般地工資部分至少不能少於七成,供給部分至多不能多於三成。」18

  廣州會議後,中央和地方各級幹部繼續對人民公社的問題,尤其是供給制和公共食堂問題開展了廣泛調查,進行細緻的考察工作。劉少奇在湖南,周恩來在河北,朱德在四川,鄧小平、彭真在北京郊區深入調查研究,對分配制度在認識上有了新的突破。

  周恩來於5月7日向毛澤東彙報了人民公社的食堂問題、供給制問題、評工記分問題,指出絕大多數甚至全體社員都願意回家吃飯;社員不贊成供給制;要求恢復到高級社時的評工記分辦法。朱德也於5月9日給毛澤東的信中,著重談到了食堂吃不夠標準,浪費勞力、浪費時間和恢復手工業合作社組織,恢復自由市場的問題。鄧小平、彭真在5月10日向中央和毛澤東寫的報告說:「從一個多月調查的情況來看,貫徹執行『十二條』、『六十條』指示的結果,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已有很大提高。但是要進一步全面地調動農民的積極性,對於供給制,糧食徵購和餘糧分配,『三包一獎』和評工記分,食堂、所有制等問題的措施,還要加以改進,有些政策要加以端正」。報告明確提出:「三七開供給制辦法,帶有平均主義性質,害處很多,幹部和群眾普遍主張取消。」19 5月13日又根據他們在順義縣調查了解的情況致信毛澤東,說20:

許多典型材料證明,這種供給制,不但不一定對貧僱農和下中農有利,甚至是對地富和中農更有利。因為貧僱農和下中農一般結婚比較遲,子女少,勞動比較好,在他們中間佔這種供給制便宜的人,比例較少;而地主、富農一般撫養人口比較多,勞動比較差,又有使子女上學的習慣,在他們中間佔便宜的人,比例較大。因此,在這次討論中,幹部和群眾普遍主張取消這種供給制,而主張只包五保戶和對生活困難戶給予部分補助。

這其實就否定了實行這一分配制度有利於照顧貧農下中農。劉少奇也明確表示了不能再實行供給制。中央的其他領導人和各省、市、自治區黨委的負責人在調查中的情況也反映到了毛澤東手中。這時,毛澤東收到的報告,幾乎眾口一詞:群眾強烈要求,解散食堂,取消供給制。

  打開言路閘門,終於發現,所謂「共產主義因素」卻原來完全違背了人民群眾的意願。所以中央在6月制定《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時,將原草案中關於供給制的條款刪除了,規定嚴格實行評工記分、按勞動工分進行分配,對供給制的載體公共食堂也明確規定辦不辦完全由社員討論決定,社員的口糧,不論辦不辦食堂,都應該分配到戶,由社員自己支配。至此,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終於被否定,全國幾百萬個公共食堂也相繼解散。對此,得到了廣大農民的衷心擁護,他們把這個決定稱為「第二次解放」。21

三 幾點認識

  實施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的失敗是慘痛的,教訓也是深刻的。

  首先,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的實施造成了糧食的巨大浪費。

  實行糧食供給制與大辦公共食堂是同步進行的,在人民公社普遍實行各式各樣的供給制的同時,全國至1958年底辦起了360多萬個公共食堂。90%以上的農民在食堂吃飯。因為在食堂吃大鍋飯,吃飯不但不要錢,而且還大張旗鼓地宣傳敞開肚皮吃飯。當時,農民的覺悟並非一些人主觀想象地那樣高,在吃少了自己吃虧的心理驅使下,死吃活撐的現象就發生了,報紙上還出現了吃飯撐死人的報道,公共食堂糧食浪費非常嚴重。實行糧食供給制後,許多公共食堂開流水席,社員隨到隨吃,沒有限制。公共食堂辦起後,一些地方不管生活條件和供給能力如何,也不管社員覺悟怎樣,只管盯著「吃飽」、「吃好」的目標,吃飯沒有限量。更有甚者,一些地方還仿照張魯建義舍的辦法,在大道上五里建一茶亭,十里建一飯鋪,吃喝都不要錢,客人不吃還硬拉住人家吃,說甚麼反正不要錢。這樣,各地敞開肚皮吃了二三個月才發現已是寅吃卯糧,造成了糧食的極大浪費。正像當時有人所說的公共食堂是「一日吃了三日的糧」。

  1958年雖然豐收,但不是所宣傳的那樣增產一倍到數倍,實際上不過是略為增產而已。而且,由於收得不好,糟蹋了不少糧食。有的地方為了放「衛星」,莊稼熟了不收割,等著放「衛星」的時候,「青黃一齊割」;大煉鋼鐵、修水庫等佔去大批勞力,致使許多地方因缺乏勞動力而到入冬之後還沒收割完莊稼。這樣糟蹋的莊稼,保守的估計也在一到三成。僅河北省由此而糟蹋的糧食便達80-100億斤22。這樣使1958年豐產不豐收,加之國家按照虛報產量徵收了過頭糧。結果,1958年大多數人民公社糧食擁有量比1957年還少,造成1959年糧食的緊張。1959年春,糧荒便顯露了出來,糧食缺乏更是成了全國各地十分普遍的現象。緊接著三年自然災害,農業連年歉收。儘管如此,仍然堅持實行糧食供給制,禁止農民種自留地和搞家庭副業,致使全國出現大面積的饑荒。

  其次,實施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嚴重脫離我國國情。

  毛澤東發動「大躍進」,從根本目的來講,是為了早日實現由社會主義向共產主義過渡,讓人民過上幸福日子。但是,他的主張,卻建立在超越現實可能的空想之上。他忽視我國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基本國情和生產力發展狀況,甚至認為「一窮二白」是好事,企圖在我國比較落後的經濟基礎上,建立帶有平均主義色彩、空想色彩的社會組織,並以此推動生產力的高速發展。在他看來,人民公社是在實踐中找到的實現向共產主義過渡的最好形式,依靠人民公社,共產主義在我國的實現也已經不是甚麼遙遠的事情了。推行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完全是為了這種過渡的需要。特別是供給制,一開始便被認為是在分配方式上的共產主義因素,並把它抬高到方向路線的政治問題的高度。人民公社的成立和工資制與供給制分配制度的實施,其結果不但未使「共產主義因素」進一步擴大,未實現億萬農民的共同富裕,相反,還加劇了農村經濟的困難,造成社會生產力的破壞。

  再次,實施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也脫離了群眾的思想覺悟水平。

  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人們的生活方式、思想認識都是由所處時代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人們生活在生產力尚不發達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卻要求人們都具有共產主義的思想或覺悟,那是違背客觀實際的。在生產力水平還很低下、物質很不豐富、集體經濟實力很薄弱的情況下,實行供給制這種割斷生活消費(收入)與勞動(支出)的關係,把個人消費品的分配與人的需求直接挂的分配制度,其結果只能造成貧富拉平,平均主義,吃大鍋飯,多勞不能多得的結果。原以為實行供給制可以提高農民的集體主義覺悟,發揚「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共產主義思想,並且能改造農村中的懶漢。實踐證明,這一切都落了空。在社會主義階段,承認並保護物質利益原則才是馬克思主義唯物論。

  毋庸諱言,工資制與供給制相結合的分配制度給人民公社時期的中國社會造成了很大的物質浪費,它挫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加重了經濟困難局面,教訓是慘痛的。這一被認為「帶有共產主義的按需分配原則的萌芽」的分配制度,畢竟沒有存在多久。就是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在農村中的基層單位」的人民公社也已經成了歷史的陳跡。如今,「貧窮不是社會主義」、「平均主義不是社會主義,更不是共產主義」、「靠辛勤勞動先富起來,逐步達到共同富裕」等觀念已深深地植根於人民頭腦之中。人們也許淡忘了當年大辦人民公社時,把實際上是平均主義的東西當作共產主義的內容加以推廣的歷史,回顧和反思這段歷史,對於我們今日在深化社會主義改革中,批判和肅清平均主義思想觀念上的危害,建立社會主義的按勞分配為主體、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多種分配形式並存的科學分配制度,仍有現實意義。擺脫平均主義這一枷鎖,堅持鄧小平理論中允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區先富起來,最終實現共同富裕的基本觀點和黨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需要,也是我們民族大踏步走向世界現代文明前列的需要。

    註 釋
1 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下)》(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3),頁680。
 
2 黃道霞等:《建國以來農業合作化史料彙編》(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 頁476。 
3 李友九:〈河南信陽來信〉,《紅旗》,1958年第8期。 
4 房維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大事記》(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4),頁225。 
5 《人民日報》,1958年9月30日。
6 許全興:《毛澤東晚年的理論與實踐》(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頁187。
7 羅平漢:〈人民公社供給制探析〉,《當代中國史研究》,2000年第3期。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農業委員會辦公廳編:《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彙編(1958-1981)》(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1),頁208。
9 同註8,頁214。
10 同註2,頁52。
11 中央文獻研究室:《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2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頁136。
12 同註11,頁171-173。
13 同註11,頁624。
14 彭德懷:《彭德懷自述》(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頁286。
15 張聞天:《張聞天選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頁491。
16 同註8,頁238。
17 叢進:《曲折發展的歲月》(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頁242。
18 同註2,頁487。
19 中央文獻研究室:《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頁493。
20 同註1,頁932。
21 同註4,頁302。
22 陳吉元:《中國農村社會經濟變遷(1949-1989)》(太原:山西經濟出版社,1993),頁322。


    (鄧智旺 1972年生,男,湖南永州人,中國計量學院人文社科學院講師,碩士,主要從事中共黨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