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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作者: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 《资本论》第三卷(节选)(之五)


 

    第三十八章 级差地租:概论

    在分析地租时,我们首先要从下面这个前提出发:支付这种地租的产品,也就是有一部分剩余价值、因而有一部分总价格转化为地租的产品,——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提到农产品或者还提到矿产品也就够了,——也就是,土地和矿山的产品,像一切其他商品一样,是按照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的。就是说,它们的出售价格,等于它们的成本要素(已耗费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价值)加上一个由一般利润率决定,并按全部预付资本(包括已经消耗的和没有消耗的)计算的利润。因此,我们假定,这些产品的平均出售价格,等于它们的生产价格。现在要问,在这个前提下,地租怎么能够发展起来,就是说,利润的一部分怎么能够转化为地租,因而商品价格的一部分怎么能够落到土地所有者手中。

    为了表明地租这个形式的一般性质,我们假定,一个国家的工◎第548页◎厂绝大多数是用蒸汽机推动的,少数是用自然瀑布推动的。我们假定,在这些工业部门,一个耗费资本100的商品量的生产价格是115。15%的利润,不是仅仅按已经耗费的资本100计算的,而是按这个商品价值生产上曾经使用的总资本计算的。前面已经指出(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93-222页。——549。),这个生产价格不是由每个从事生产的工业家的个别成本价格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生产部门在资本平均条件下生产这种商品平均耗费的成本价格决定的。这实际上是市场生产价格,是那种和它的各种变动相区别的平均市场价格。商品价值的性质,——即价值不是由某个生产者个人生产一定量商品或某个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由当时社会平均生产条件下生产市场上这种商品的社会必需总量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一般说来是在市场价格的形式上,进一步说,就是在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生产价格的形式上表现出来的。

    因为一定的数字比例在这里完全没有关系,所以我们要再假定,用水力推动的工厂的成本价格只是90,而不是100。因为这个商品量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115,其中有利润15%,所以靠水力来推动机器的工厂主,同样会按115,也就是按调节市场价格的平均价格出售。因此,他们的利润是25,而不是15;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所以会允许他们赚到10%的超额利润,并不是因为他们高于生产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而是因为他们按照生产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因为他们的商品是在特别有利的条件下,即在高于这个部门占统治地位的平均水平的条件下生产出来的,或者说,因为他们的资本是在这种特别有利的条件下执行职能的。

    这里立即表明两点:

    第一:用自然瀑布作为动力的生产者的超额利润,首先和一切不是由流通过程中的交易偶然引起,也不是由市场价格的偶然变◎第549页◎动引起的超额利润(我们在谈到生产价格时(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20-222页。——550。),已经对这个范畴作了说明)具有相同的性质。因此,这种超额利润,也就等于这个处于有利地位的生产者的个别生产价格和这整个生产部门的一般的、社会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这个差额,等于商品的一般生产价格超过它的个别生产价格的余额。对这个余额起调节作用的有两个界限:一方面是个别的成本价格,因而也就是个别的生产价格;另一方面是一般的生产价格。[721-723]

    第二:到目前为止,那个用自然瀑布而不用蒸汽作动力的工厂主的超额利润,同一切其他的超额利润没有任何区别。一切正常的,也就是并非由于偶然的出售行为或市场价格变动而产生的超额利润,都是由这个特殊资本的商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和一般生产价格(它调节着这整个生产部门的资本的商品的市场价格,或者说这个生产部门所投总资本的商品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决定的。

    但是,现在就出现了区别。

    在当前考察的场合,工厂主能够取得超额利润,即由一般利润率来调节的生产价格对他个人提供的余额,应该归功于什么呢?

    首先应该归功于一种自然力,瀑布的推动力。瀑布是自然存在的,它和把水变成蒸汽的煤不同。煤本身是劳动的产物,所以具有价值,必须由一个等价物来支付,需要花费费用。瀑布却是一种自然的生产要素,它的产生不需要任何劳动。

    但是,不仅如此。利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工厂主,也利用那些不费他分文就会增加劳动的生产效率的自然力,只要这样会使工人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更便宜,这些自然力就会增加剩余价值,从而也增加利润;因此,这些自然力,和由协作、分工等引起的劳动的社会的自然力完全一样,是被资本垄断的。工厂主要对煤炭进行支付,但是对于水改变物态,变成蒸汽的能力,对于蒸汽的压力等◎第550页◎等,却不需要进行支付。对自然力实行垄断,也就是对这种由自然力促成的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实行垄断,是一切用蒸汽机进行生产的资本的共同特点。这种垄断可以增加代表剩余价值的劳动产品部分,而相对减少转化为工资的劳动产品部分。只要它发生这样的作用,它就会提高一般利润率,可是不会创造出超额利润,因为超额利润正好是个别利润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因此,如果说一种自然力如瀑布的利用,在这里创造出超额利润,那么,这不可能只是由于一种自然力的利用在这里引起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这样一个事实造成的。这里还必须有进一步的引起变化的情况。

    相反。自然力在工业上的单纯利用所以会影响一般利润率的水平,是因为它会影响生产必要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劳动量。但它本身并不会造成同一般利润率的偏离,而这里所涉及的问题,却正好是这种偏离。另外,个别资本在别的情况下在某一特殊生产部门内所实现的超额利润,——因为各特殊生产部门之间利润率的偏离,会不断地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率,——如果把纯粹偶然的偏离撇开不说,是由于成本价格即生产费用的减少而产生的。这种减少,或者是由于这一情况:资本的应用量大于平均量,以致生产上的杂费减少了,而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一般原因(协作、分工等),也由于劳动场所比较宽阔,而能够在更高的程度上,以更大的强度来发生作用;或者是由于这一情况:把执行职能的资本的规模撇开不说,采用更好的工作方法、新的发明、改良的机器、化学的制造秘方等等,一句话,采用新的、改良的、超过平均水平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方法。成本价格的减少以及由此而来的超额利润,在这里,是执行职能的资本的使用方式造成的。[ 724-726]

    因此,在这里,超额利润来源于资本本身(包括它所推动的劳动);或者是所用资本的量的差别,或者是这种资本的更合乎目的◎第551页◎的应用。本来没有什么事情会妨碍同一生产部门按同样的方式使用一切资本。相反地,资本之间的竞争,使这种差别越来越趋于平衡;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一点,是通过商品变得便宜和商品不得不按同样有利的条件进行生产的压力来实现的。但是,那个利用瀑布的工厂主的超额利润,却不是这样。他所用劳动的已经提高的生产力,既不是来自资本和劳动本身,也不是来自对一种不同于资本和劳动、但已并入资本的自然力的单纯利用。它来自劳动的某种较大的自然生产力,这种生产力和一种自然力的利用结合在一起,但这种自然力不像蒸汽的压力那样,可以在同一生产部门让一切资本支配,所以并不是凡有资本投入这个部门,这种自然力的利用就会成为不言而喻的事情。这种自然力是一种可以垄断的自然力,如像瀑布那样,只有那些支配着特殊地段及其附属物的人能够支配它。要像每个资本都能把水变成蒸汽那样,创造出使劳动有较大生产力的这种自然条件,是完全不取决于资本的。这种自然条件在自然界只存在于某些地方。在它不存在的地方,它是不能由一定的投资创造出来的。它不是同能够由劳动创造的产品如机器、煤炭等等结合在一起,而是同一部分土地的一定的自然条件结合在一起。占有瀑布的那一部分工厂主,使没有占有瀑布的那一部分工厂主不能利用这种自然力,因为土地是有限的,而有水力资源的土地更是有限的。这并不排除:虽然一个国家自然瀑布的数量是有限的,但在工业上利用的水力的总量能够增加。为了充分利用瀑布的动力,可以对瀑布进行人工引导。有了瀑布,就可以改良水车,以便尽可能多地利用水力。在按照水流的状况不宜使用普通水车的地方,可以使用涡轮机等等。这种自然力的占有,在它的占有者手中形成一种垄断,这是所投资本有较高生产力的条件,这种条件是不能由资本本身的生产过程创造的;能够这样被人垄断的这种自◎第552页◎然力,总是和土地分不开的。这样的自然力,既不是该生产部门的一般条件,也不是该生产部门一般都能创造的条件。

    现在,我们假定瀑布连同它所在的土地,属于那些被认为是这一部分土地的所有者的人,即土地所有者所有。他们不许别人把资本投在瀑布上,不许别人通过资本利用它。他们能够允许或拒绝别人去利用它。但资本自己不能创造出瀑布。因此,利用瀑布而产生的超额利润,不是产生于资本,而是产生于资本对一种能够被人垄断并且已经被人垄断的自然力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也就是说,它落入瀑布的所有者手中。如果工厂主每年要为瀑布而付给瀑布的所有者10镑,工厂主的利润就是15镑;是100 镑(这时是他的生产费用)的15%;所以,他的情况,会和本生产部门用蒸汽进行生产的其他所有资本家的情况一样好,甚至可能更好。如果资本家自己就拥有瀑布,那情况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会照旧以瀑布的所有者的身分,而不是以资本家的身分,占有这10镑超额利润。并且,正是因为这个余额不是由于他的资本本身产生,而是由于支配一种可以和他的资本分离、可以垄断、数量有限的自然力而产生,所以这个余额就转化为地租。

    第一:很明显,这种地租总是级差地租,因为它不参加决定商品的一般生产价格,而是以这种生产价格为前提。它总是产生于支配着一种被垄断的自然力的单个资本的个别生产价格和整个投入该生产部门的资本的一般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

    第二:这种地租不是产生于所用资本或这个资本所占劳动的生产力的绝对增加。一般说来,这种增加只会减少商品的价值。这种地租的产生,是由于一定的投入一个生产部门的单个资本,同那些没有可能利用这种例外的、有利于提高生产力的自然条件的投资相比,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生产率。例如,尽管煤炭有价值,水力◎第553页◎没有价值,但如果利用蒸汽能提供利用水力时所没有的巨大利益,而这种利益已足以补偿费用而有余,那么,水力就不会有人使用,就不会产生任何超额利润,因而也不会产生任何地租。

    第三: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为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这就像使用价值总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但不是它的原因一样。如果一个使用价值不用劳动也能创造出来,它就不会有交换价值,虽然作为使用价值,它仍然具有它的自然的效用。但是,另一方面,如果一物没有使用价值,就是说,没有劳动的这样一个自然的承担者,它也就没有交换价值。如果不同的价值不平均化为生产价格,不同的个别生产价格不平均化为一般的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那么,通过使用瀑布而引起劳动生产力的单纯的提高,就只会减低那些利用瀑布生产的商品的价格,而不会增加这些商品中包含的利润部分,这如同从另一方面来说完全一样:如果资本不把它所用劳动的生产力(自然的和社会的),当作它自有的生产力来占有,那么,劳动的这种已经提高的生产力,就根本不会转化为剩余价值。

    第四:瀑布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对于剩余价值(利润)部分的创造,从而对于借助瀑布生产的商品的价格的创造,没有任何关系。即使没有土地所有权,例如,即使瀑布所在的土地是作为无主的土地由工厂主来利用,这种超额利润也会存在。所以,土地所有权并不创造那个转化为超额利润的价值部分,而只是使土地所有者,即瀑布的所有者,有可能把这个超额利润从工厂主的口袋里拿过来装进自己的口袋。它不是使这个超额利润创造出来的原因,而是使它转化为地租形式的原因,也就是使这一部分利润或这一部分商品价格被土地或瀑布的所有者占有的原因。

    第五:很明显,瀑布的价格,也就是土地所有者把瀑布卖给第◎第554页◎三者或卖给工厂主本人时所得的价格,虽然会加到工厂主的个别成本价格上,但不会直接加到商品的生产价格上,因为在这里,地租产生于用蒸汽机生产的同种商品的生产价格,这种价格和瀑布没有关系。其次,瀑布的这个价格,完全是一个不合理的表现,在它背后隐藏着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瀑布和土地一样,和一切自然力一样,没有价值,因为它本身中没有任何对象化劳动,因而也没有价格,价格通常不外是用货币来表现的价值。在没有价值的地方,当然也就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用货币来表现。这种价格不外是资本化的地租。土地所有权使地主能够把个别利润和平均利润之间的差额占为己有。这样获得的逐年更新的利润能够资本化,并表现为自然力本身的价格。如果瀑布的利用对工厂主提供的超额利润是每年10镑,平均利息为5%,那么,这10镑每年就代表200镑资本的利息;瀑布使它的所有者每年能够从工厂主那里占有的10镑的这种资本化,也就表现为瀑布本身的资本价值。瀑布本身没有价值,而它的价格是所占超额利润的单纯反映这一点,用资本主义的方式计算,立即表现为,200镑的价格只是10镑超额利润和20年的乘积,尽管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一个瀑布使它的所有者能够在一个不定的时期内,比如说,30年内,100年内,或x年内,每年获得这个10镑。而另一方面,如果有一种新的不用水力的生产方法,使那些用蒸汽机生产的商品的成本价格由100 镑减低到90镑,那么,超额利润,从而地租,从而瀑布的价格就会消失。

    我们在这样确定级差地租的一般概念之后,现在就要进而考察真正农业中的级差地租了。关于农业所要说的,大体上也适用于采矿业。[726-730]◎第页555◎

    第三十九章 级差地租的第一形式(级差地租Ⅰ)

    我们首先要考察等量资本在等面积的各级土地上使用时所产生的不同结果;或者,在面积不等时,考察按同样大的土地面积计算的结果。

    这些不同的结果,是由下面两个和资本无关的一般原因造成的:1.肥力。(关于这一点,应当说明一下,土地的自然肥力是指什么,其中又包括哪些不同的要素。)2.土地的位置。这一点对殖民地来说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并且一般说来,各级土地耕种的顺序就是由此决定的。其次,很明显,级差地租的这两个不同的原因,肥力和位置,可以按相反的方向发生作用。一块土地可能位置很好,但肥力很差;或者情况相反。这种情况很重要,因为它可以为我们说明一国土地的开垦,为什么会由较好土地转到较坏土地,或者相反。最后,很明显,整个社会生产的进步,一方面,由于它创造了地方市场,并且通过采用交通运输工具而使位置变得便利,所以对作为级差地租原因的位置,会发生拉平的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农业和工业的分离,由于大的生产中心的形成,而农村反而相对孤立化,所以又会使土地的地区位置的差别扩大。

    但是,我们先不考察位置这一点,只考察自然肥力。撇开气候◎第556页◎等要素不说,自然肥力的差别是由表层土壤的化学结构的差别,也就是由表层土壤所含植物养分的差别形成的。不过,具有相同的化学成分,并且在这个意义上具有相等的自然肥力的两块土地,其现实的有效的肥力还会由于这种植物养分所处的形态而不同,因为有的形态容易被同化为、被直接吸收为植物养分,有的形态则不容易。因此,在自然肥力相同的各块土地上,同样的自然肥力能被利用到什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化学的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农业机械的发展。这就是说,肥力虽然是土地的客观属性,但从经营方面说,总是同农业化学和农业机械的现有发展水平有关系,因而也随着这种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可以用化学的方法(例如对硬粘土施加某种流质肥料,对重粘土进行薰烧)或用机械的方法(例如对重土壤采用特殊的耕犁),来排除那些使同样肥沃的土地实际收成较少的障碍(排水也属于这一类)。[……]对土壤结构进行人工改造,或者只是改变耕作方法,都会产生同样的结果。最后,当下层土壤进入耕作范围,变为被耕过的土壤时,由于下层土壤情况不同,使土地等级发生变化,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这一方面取决于新耕作方法的应用(如饲草的种植),一方面取决于各种机械手段的应用,它们或者把下层土壤翻成表层土壤,或者使下层土壤和表层土壤混合,或者耕作下层土壤但不把它翻上来。

    所有这些对不同土地的不同肥力的影响,都归结为一点:从人工肥力的角度看,劳动生产力的状态,这里指的是农业可以立即利用土地自然肥力的能力,——这种能力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是不同的,——和土地的化学结构及其他自然属性一样,是土地的所谓自然肥力的要素。

    因此,我们把农业一定的发展阶段作为前提。我们的又一个前提是,土地的等级是联系这个发展阶段来评定的,对同时在不同土◎第557页◎地上进行的各个投资来说,情况当然也总是这样。这时,级差地租就可以用一个上升的或下降的序列来表现,因为,尽管就实际耕种的土地总体来说序列是已经确定的,但对形成这种序列来说,总是发生了一个连续的运动。

    假定有四级土地A、B、C、D。再假定小麦1夸特的价格=3镑或60先令。因为这里地租还只是级差地租,所以这个每夸特60先令的价格,对最坏土地来说,就等于生产费用(注:马克思在这里以及在后面一些场合所使用的“生产费用 ”这一术语,意思就是生产价格。——558。),也就是等于资本加上平均利润。

    假定A是这种最坏土地。它由50先令的支出,生产了1夸特=60先令;因此利润是10先令,或20%。

    假定B由等额的支出,生产了2夸特=120先令。这就提供了70 先令的利润,或者说,60先令的超额利润。

    假定C由等额的支出,生产了3夸特=180先令;总利润=130先令,超额利润=120先令。

    假定D生产了4夸特=240先令,超额利润就是180先令。

    这样,我们就有了如下的序列:

    附图:◎第558页◎

    各自的地租:对D来说=190先令-10先令,即D和A之间的差额;对C来说=130先令-10先令,即C和A之间的差额;对B来说=70先令-10先令,即B和A 之间的差额。而对B、C、D来说,总地租=6夸特=360先令,等于D和A、C和A、B和A之间的差额的总和。[732-735]

    [……]结论:

    1.序列在完成时——不管它的形成过程如何——总好像是下降的序列,因为人们在考察地租时,总是从提供最高地租的土地出发,最后才谈到不提供地租的土地。

    2.不提供地租的最坏土地的生产价格,总是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虽然在构成上升序列的第Ⅰ表中,只是因为耕种越来越好的土地,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才保持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只要A 级土地保持调节作用的程度取决于这种最好土地的产量,最好土地所生产的谷物的价格就起调节的作用。如果B、C、D 的产量超过需求,A就会失去调节的作用。[741-742]

    3.级差地租是由于各个耕作发展阶段上的土地自然肥力的差别而产生的(这里还是把土地的位置撇开不说),就是说,它的产生是由于最好土地面积有限,是由于等量资本必须投在对等量资本提供不等量产品的不同的各级土地上。

    4.级差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分等情况,可以按下降的序列,即由较好土地到较坏土地的序列产生,也可以反过来,按上升的序列,即由较坏土地到较好土地的序列产生,还可以按两个方向相互交叉的序列产生(第Ⅰ序列可以由D到A,也可以由A到D而形成。第Ⅱ序列包括这两种运动)。

    5.按照级差地租的形成方式,级差地租在土地产品价格不变、上涨和下降时都可以形成。[742]◎第559页◎

    关于级差地租,一般应当指出:市场价值总是超过产品总量的总生产价格。例如,拿第Ⅰ表来说,总产量10夸特会卖到600先令,因为市场价格是由A的生产价格决定的,每夸特等于60先令。但实际的生产价格是:

    A 1夸特=60先令   1夸特=60先令

    B 2夸特=60先令   1夸特=30先令

    C 3夸特=60先令   1夸特=20先令

    D 4夸特=60先令   1夸特=15先令

     ───────────────────

    10夸特=240先令  平均1夸特=24先令

    10夸特的实际生产价格是240先令;但它们要按600先令的价格出售,贵 250%。实际平均价格是每夸特24先令;但市场价格是60先令,也贵250%。

    这是由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通过竞争而实现的市场价值所决定的;这种决定产生了一个虚假的社会价值。这种情况是由市场价值规律造成的。土地产品也受这个规律支配。产品的(也包括土地产品的)市场价值的决定,是一种社会行为,虽然这是一种不自觉的、盲目的社会行为。这种行为必然不是以土地及其肥力的差别为依据,而是以产品的交换价值为依据。如果我们设想社会的资本主义形式已被扬弃,社会已被组成一个自觉的和有计划的联合体,10夸特就会代表一定量的独立的劳动时间,而和240先令内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相等。因此,社会就不会按产品内所包含的实际劳动时间的两倍半来购买这种土地产品;这样,土地所有者阶级存在的基础就会消失。这件事所起的作用,会和外国进口物品使产品价格便宜同样数额完全一样。因此,如果说,维持现在的生产方◎第560页◎式,但假定级差地租转归国家,土地产品的价格在其他条件相同时就会保持不变,当然是正确的;但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由联合体代替以后,产品的价值还依旧不变,却是错误的。同种商品的市场价格的相同性,是价值的社会性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以及一般说来在一种以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为基础的生产基础上借以实现的方式。被作为消费者来看的社会,对土地产品支付过多的东西,对社会劳动时间在农业生产上的实现来说原来是负数的东西,现在竟然对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即土地所有者成为正数了。[744-745] 第四十章 级差地租的第二形式

        (级差地租Ⅱ)

    以上我们只是把级差地租看作是投在面积相等而肥力不同的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所以,级差地租是由投在最坏的无租土地上的资本的收益和投在较好土地上的资本的收益之间的差额决定的。在那里,我们假定若干资本同时并列地投在不同的地块上,所以,每投入一笔新的资本,土地的耕作范围就会相应扩展,耕地面积就会相应扩大。但是,级差地租实质上终究只是投在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生产率不同的各个资本连续投在同一地块上和同时并列地投在不同地块上,假定结果相同,是否会有什么差别呢?◎第561页◎

    首先,不能否认,就超额利润的形成来考察,下面两种场合是毫无差别的:一种是投在A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1夸特,从而3镑成为1 夸特的生产价格和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投在B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2 夸特,并提供一个3镑的超额利润,同样,投在C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 镑生产费用生产3夸特,并提供6镑的超额利润,最后,投在D级一英亩土地上的3镑生产费用生产4夸特,并提供9镑的超额利润;另一种是这12镑生产费用或10镑资本,按相同的顺序,投在同一英亩上,取得同样的效果。在这两种场合,都是一个10镑的资本,它的价值分成四部分,依次投入,每部分2 1/2镑,而不管它们是同时并列地投在肥力不同的四英亩上,还是相继投在同一英亩上。由于它们的产量不同,其中一部分不会提供超额利润,而其他各部分却会按照它们的收益和不提供地租的投资的收益之间的差额提供超额利润。

    资本不同价值部分的超额利润和不同的超额利润率,在这两种场合都是按同样的方式形成的。地租无非是这个形成地租实体的超额利润的一种形式。但是,无论如何,在第二个方法上,超额利润到地租的转化,即超额利润由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手里到土地所有者手里的这种形式转化,会遇到一些困难。英国租地农场主所以顽强抗拒政府的农业统计,其原因就在于此。他们在确定他们投资的实际成果时所以和土地所有者进行斗争,其原因也在于此(摩尔顿)。地租是在土地出租时确定的,地租确定后,在租约有效期间,由连续投资所产生的超额利润,便流入租地农场主的腰包。正因为这样,租地农场主总是力争签订长期租约;相反,由于地主的力量占优势,每年更换租约的现象却增加了。

    因此,从一开始就很清楚:具有不同结果的各个等量资本,不管是同时并列地投在同样大的各块土地上,还是相继投在同一块◎第562页◎土地上,都不会影响超额利润的形成规律,但是,这对于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却具有明显的区别。后一个方法会把这种转化限制在一方面更为狭小,另一方面更不确定的界限内。[759 -760]

    ——

    在考察级差地租Ⅱ时,还要强调指出如下几点:

    第一:级差地租Ⅱ的基础和出发点,不仅从历史上来说,而且就级差地租Ⅱ在任何一个一定时期内的运动来说,都是级差地租Ⅰ,就是说,是肥力和位置不同的各级土地的同时并列的耕种,也就是农业总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不同质的地块上同时并列的使用。[761]

    第二:在级差地租的第Ⅱ形式上,除了肥力的差别,还有资本(以及获得信用的能力)在租地农场主之间的分配上的差别。在真正的工业中,每个经营部门都会迅速形成该部门所特有的最低限度的经营范围和与此相应的最低限度的资本,如果没有这个最低限度的资本,经营就不能顺利进行。同样地,在每个经营部门,又都会形成大多数生产者所必须拥有并且实际也拥有的、高于这个最低限度的标准平均资本量。大于平均资本量的资本会提供额外利润,而小于平均资本量的资本就得不到平均利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是缓慢地、不平衡地侵入农业,这是我们在英国这个农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典型国家中可以看到的。如果没有谷物的自由进口,或者因自由进口的数量很小,影响有限,那么,市场价格就要由耕种较坏的土地的生产者来决定,就是说,要由在低于平均水平的不利的生产条件下从事工作的生产者来决定。[762-763]

    这种情况使真正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能够把超额利润的一部分占为己有;如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业中,也同在工业中一样平衡地发展,那么,至少就上述这点来说,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第563页◎

    让我们首先只考察级差地租Ⅱ中的超额利润的形成,暂且不考虑这种超额利润能够转化为地租的条件。

    这里很明显,级差地租Ⅱ只是级差地租Ⅰ的不同的表现,而实质上二者是一致的。在级差地租Ⅰ中,各级土地的不同肥力所以会发生影响,只是因为不同的肥力使投在土地上的各个资本在资本的量相等时或就资本的比例量考察时,会产生出不同的结果,不同的产量。不论这种不同的结果是相继投在同一块土地上的各个资本产生的,还是投在好几块等级不同的土地上的各个资本产生的,都不会使肥力的差别或它们产量的差别发生变化,因此也不会使生产率较高的投资部分的级差地租的形成发生变化。在投资相等时,土地仍然显示出不同的肥力,不过,在这里一个资本的不同部分相继投在同一土地上所产生的结果,就是在级差地租Ⅰ的场合下社会资本各个相等部分投在各级土地上所产生的结果。

    如果把表Ⅰ中以四个独立资本的形式(每个2 1/2镑),由几个租地农场主分别投在四级土地A、B、C、D各一英亩上的这10镑资本,改变一下投资的方法,把它分为四次投资,相继投在D级土地的同一英亩上,第一次投资提供了4夸特,第二次投资提供了3夸特,第三次投资提供了2夸特,最后一次投资提供了1 夸特(或者把这个序列反过来也行),那么,收益最小的资本部分所提供的1 夸特的价格=3镑,就不会提供级差地租,但是只要生产价格为3镑的小麦的供给仍有必要,它就会决定生产价格。既然假定生产是按照资本主义的方式进行的,因而在3镑价格中已经包含着资本2 1/2镑一般都会提供的平均利润,那么,其他三个各2 1/2镑的资本部分,都会根据产品的差额而产生超额利润,因为它们的产品都不是按照自己的生产价格出售的,而是按照那个收益最小的◎第564页◎2 1/2 镑的投资的生产价格出售的;这个收益最小的投资不提供地租,而且它的产品的价格是按照生产价格的一般规律决定的。超额利润的形成,将和表Ⅰ相同。[763-764]

    第六篇 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 第四十五章 绝对地租

    在分析级差地租时,我们是从最坏的土地不支付地租这一前提出发的。[ 843]

    但是根据这样一个前提,——租地农场主即使不能支付地租,现在还是能够在合乎资本增殖的平均条件下,在A级土地上进行投资,——决不能得出结论说:这个属于A级的土地,现在就会无条件地让租地农场主去支配。租地农场主不支付地租就能按普通利润来增殖他的资本这一事实,对土地所有者来说,决不是把土地白白租给租地农场主并如此慈善地给这位营业伙伴以无息信贷的理由。这样一个前提,意味着把土地所有权抽象掉,意味着土地所有权的废除。而土地所有权的存在,正好是对投资的一个限制,正好是对资本在土地上任意增殖的一个限制。[846]

    级差地租有这样一个特点:土地所有权在这里仅仅取去超额利润,否则这种超额利润就会被租地农场主据为己有,而在一定情况下,在租约末满期间,实际上也是被租地农场主据为己有。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只是商品价格中一个没有它的作用就已经产生(确切些说,是由于调节市场价格的生产价格决定于竞争这一点产生◎第565页◎的)并转化为超额利润的部分所以会转移的原因,即价格的这一部分由一个人手里转移到另一个人手里,由资本家手里转移到土地所有者手里的原因。但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并不是创造这个价格组成部分的原因,也不是作为这个组成部分的前提的价格上涨的原因。另一方面,如果最坏土地A ——虽然它的耕种会提供生产价格——不提供一个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即地租,就不可能被耕种,那么,土地所有权就是引起这个价格上涨的原因。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产生地租。[……]因为,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如不上涨到足以使A 级土地也提供一个地租,A级土地就不可能被耕种这一事实,而且只有这一事实,才是市场价格在这里所以会提高到这样一种程度的原因,在这种程度上,对于旧租地上的最后投资固然只支付他的生产价格,不过这是这样一种生产价格,它同时还为A 级土地提供地租。[851]

    现在要问:最坏土地的地租既然不能由肥力的差别产生,那么,根据最坏土地的地租是不是就得出结论说,土地产品的价格必然是普通意义上的垄断价格,或者说,必然是一种把地租作为赋税(这种赋税只不过由土地所有者征收,而不是由国家征收)包含在内的价格?[……]最坏土地支付的地租,是否像商品税加到商品价格中去一样,加到这种土地的产品的价格(按照假定,它调节着一般的市场价格)中去,也就是说,是否作为一个和产品价值无关的要素加到这种土地的产品的价格中去。

    这决不是必然的结论,而所以会作出这样的论断,只是因为商品的价值和它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区别一直没有被人理解。我们已经知道,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价值决不是等同的,虽然商品的生产价格,就商品的总和来考察,只是由商品的总价值来调节,虽然不同种商品的生产价格的变动,在其他一切情况不变时,完全◎第566页◎是由这些商品的价值的变动决定的。我们已经指出,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可以高于它的价值,或低于它的价值,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和它的价值相一致。所以,土地产品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一事实,决不证明它们也高于它们的价值出售,正如工业品平均按它们的生产价格出售这一事实,决不证明它们是按它们的价值出售一样。农产品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但低于它们的价值出售的现象是可能的;另一方面,许多工业品之所以会有生产价格,只是因为它们是高于它们的价值出售的。

    一个商品的生产价格和它的价值之比,完全是由生产它所用的资本的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之比,或者说由生产它所用的资本的有机构成决定的。如果一个生产部门中的资本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也就是说,如果该资本中投在工资上的可变部分,和投在物质劳动条件上的不变部分之比,大于社会平均资本中可变部分和不变部分之比,那么,它的产品的价值就必然高于它的生产价格。这就是说,一个这样的资本,因为它使用了更多的活劳动,所以在对劳动的剥削程度相等时,将会比社会平均资本的一个同样大的相应部分,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从而生产出更多的利润。因此,它的产品的价值,就会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因为这个生产价格等于资本的补偿加上平均利润,而平均利润小于这个商品内生产的利润。社会平均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比这种有机构成低的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要小。如果投在一定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构成,高于社会平均资本,情形就会相反。它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就会低于这些商品的生产价格;一般来说,最发达的工业部门的产品的情况就是这样。[854-856]

    如果真正农业上的资本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那么,这就明显地表示,在生产发达的各国,农业的发展没有达到加工工◎第567页◎业那样的程度。撇开其他一切部分地有决定作用的经济情况不说,这个事实已经由下述情况得到说明:力学,特别是它的应用,同发展较晚而且部分地还十分幼稚的化学、地质学和生理学,特别是同它们在农业上的应用比较起来,发展得比较早,而且比较快。此外,一个不容置疑并早已为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农业本身的进步,总是表现在不变资本部分对可变资本部分的相对的增加上。在一个实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国家,例如英国,农业资本的构成是否低于社会平均资本的构成,这是一个只能用统计来判断的问题,并且,就我们的目的来说,对此也没有必要进行详细的探讨。无论如何,在理论上已经确定的是:农产品的价值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也就是说,农业上一定量的资本,同有社会平均构成的同等数量的资本相比,会生产较多的剩余价值,即推动和支配较多的剩余劳动(因此一般地说,也就是使用较多的活劳动)。

    因此,这个假定,对我们这里所研究的并且只有在这个假定下才会出现的地租形式来说,是足够了。在这个假定不成立的地方,和这个假定相适应的地租形式也就不会成立。

    但是,单是农产品的价值超过它们的生产价格这样一个事实本身,无论如何不足以说明这样一种不以各级土地的不同肥力或同一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的不同生产率为转移的地租的存在,一句话,即在概念上不同于级差地租,因而可以称为绝对地租的那种地租的存在。许多工业品具有这样的特性:它们的价值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但它们不会因此就提供一个可以转化为地租的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或超额利润。恰好相反。生产价格以及它所包含的一般利润率的存在和概念,是建立在单个商品不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这样一个基础上的。生产价格是由商品价值的平均化产生的。在不同生产部门各自耗费的资本价值得到补偿以后,商品价值◎第568页◎的平均化,使全部剩余价值不是按各个生产部门所生产的、从而包含在其产品中的剩余价值的比例来进行分配,而是按各个预付资本的量的比例来进行分配。只有这样,平均利润和以平均利润为特征要素的商品生产价格才会产生。资本的不断趋势是,通过竞争来实现总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分配上的这种平均化,并克服这种平均化的一切阻碍。所以,资本的趋势是,只容许这样的超额利润,这种超额利润,在一切情况下都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和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而是由调节市场的一般生产价格和与它相区别的个别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所以超额利润不是产生在两个不同生产部门之间,而是产生在每个生产部门之内;因此,它不会影响不同生产部门的一般生产价格,也就是说,不会影响一般利润率,反而以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和以一般利润率为前提。但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这个前提是建立在社会总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不断变动的分配比例上,建立在资本的不断流入和流出上,建立在资本由一个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的可能性上,总之,建立在资本在这些不同生产部门(对社会总资本各独立部分来说,就是同样多的可使用的投资场所)之间的自由运动上。在这里要假定,例如,在商品的价值高于它的生产价格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超过平均利润的生产部门,没有任何限制,或者只有偶然的暂时的限制,会妨碍资本的竞争把价值化为生产价格,从而把这个生产部门的超额剩余价值按比例分配于资本所剥削的一切部门。但是,如果发生了相反的情形,如果资本遇到了一种外力,对这种外力,资本只能局部地克服或完全不能克服,这种外力限制资本投入特殊生产部门,只有在完全排斥或部分地排斥剩余价值一般平均化为平均利润的条件下才允许资本投入特殊生产部门,那么很明显,在这种生产部门中,由于商品的价值超过它的生产价格,就会产生◎第569页◎超额利润,这个超额利润将会转化为地租,并且作为地租能够与利润相对立而独立起来。当资本投在土地上时,和资本相对立的土地所有权,或者说,和资本家相对立的土地所有者,就是作为这样一种外力和限制出现的。

    在这里,土地所有权就是障碍。因此,不纳税,也就是说,不交地租,就不能对从来没有耕种或出租的土地投入任何新的资本,虽然新耕种的土地是属于不会提供任何级差地租的土地,并且,如果没有土地所有权,只要市场价格略微上涨,它就会被人耕种,从而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只是使这个最坏土地的耕种者得到他的生产价格。但是,因为有了土地所有权的限制,市场价格必须上涨到一定的程度,使土地除了生产价格外,还能支付一个余额,也就是说,还能支付地租。但是,因为按照假定,农业资本所生产的商品的价值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所以,这个地租(除了我们立即就要研究的一种情形外)就是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或这个余额中的一部分。[856-859]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说,农产品的价格可以在达不到它们的价值的情况下,高于它们的生产价格。其次,可以得出结论说,农产品的价格,在达到它们的价值以前,可以持续上涨,直到一定点为止。还可以得出结论说,农产品的价值超过它们的生产价格的余额,所以能成为它们的一般市场价格的一个决定要素,只是因为有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最后,可以得出结论说,在这种情况下,产品价格昂贵不是地租的原因,相反地地租倒是产品价格昂贵的原因。如果最坏土地单位面积产品的价格=P+r,(注:按照马克思在本章开始时的说明,P 代表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r代表地租。——编者注)一切级差地租就都会按r◎第570页◎的相应倍数增加,因为按照假定,P+r成了起调节作用的市场价格。[860]

    虽然土地所有权能使土地产品的价格超过它们的生产价格,但市场价格将在多大程度上高于生产价格,接近于价值,因而农业上生产的超过一定平均利润的剩余价值,将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地租,或在多大程度上进入剩余价值到平均利润的一般平均化,这都不取决于土地所有权,而取决于一般的市场状况。在任何情况下,这个由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产生的绝对地租,都只是农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都只是这个剩余价值到地租的转化,都只是土地所有者对这个剩余价值的攫取;正像级差地租的形成是由于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是由于土地所有权在一般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下对这个超额利润的攫取一样。这两个地租形式,是唯一正常的地租形式。除此以外,地租只能以真正的垄断价格为基础,这种垄断价格既不是由商址的生产价格决定,也不是由商品的价值决定,而是由购买者的需要和支付能力决定。[861]◎第571页◎ 第四十六章 建筑地段的地租。

         矿山地租。土地价格

    凡是有地租存在的地方,都有级差地租,而且这种级差地租都遵循着和农业级差地租相同的规律。凡是自然力能被垄断并保证使用它的产业家得到超额利润的地方,不论是瀑布,富饶的矿山,盛产鱼类的水域,还是位置有利的建筑地段,那些因对地球的一部分享有权利而成为这种自然物所有者的人,就会以地租形式,从执行职能的资本那里把这种超额利润夺走。至于建筑上使用的土地,亚·斯密已经说明,它的地租的基础,和一切非农业土地的地租的基础一样,是由真正的农业地租调节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1卷第1篇第11 章第2、3节)。这种地租的特征,首先是位置在这里对级差地租具有压倒性的影响(例如,对葡萄种植业和大城市的建筑地段来说,影响非常大);其次是所有者的明显的完全的被动性,他的主动性(特别是在采矿业)只在于利用社会发展的进步,而对于这种进步,他并不像产业资本家那样有过什么贡献,冒过什么风险;最后,是垄断价格在许多情况下的优势,特别是对贫民进行最无耻的剥削方面的优势(因为贫民对于房租,是一个比波托西银矿(注:波托西银矿是玻利维亚南部的丰富的银矿地区,于1545年发现,开采这些银矿,使西班牙统治阶级大发横财。——572。)对于西班牙,更为富饶的源泉),以及这种土地所有权所产生的巨大权力,这种土地所有权,在和产业资本结合在一◎第572页◎个人手里时,实际上可以使产业资本从地球上取消为工资而进行斗争的工人的容身之所。在这里,社会上一部分人向另一部分人要求一种贡献,作为后者在地球上居住的权利的代价,因为土地所有权本来就包含土地所有者剥削地体,剥削地下资源,剥削空气,从而剥削生命的维持和发展的权利。不仅人口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住宅需要的增大,而且固定资本的发展(这种固定资本或者合并在土地中,或者扎根在土地中,建立在土地上,如所有工业建筑物、铁路、货栈、工厂建筑物、船坞等等),都必然会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在这里,要考察两个要素:一方面,土地为了再生产或采掘的目的而被利用;另一方面,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要素。从这两个方面,土地所有权都要求得到它的贡赋。对建筑地段的需求,会提高土地作为空间和地基的价值,而对地体的各种当作建筑材料用的要素的需求,同时也会因此增加。

    在迅速发展的城市内,特别是在像伦敦那样按工厂方式经营建筑的地方,建筑投机的真正的基本对象是地租,而不是房屋。[871-872]

    真正的矿山地租,是和农业地租完全一样决定的。[873]

    我们必须加以区别,究竟是因为产品或土地本身有一个与地租无关的垄断价格存在,所以地租才由垄断价格产生,还是因为有地租存在,所以产品才按垄断价格出售。当我们说垄断价格时,一般是指这样一种价格,这种价格只由购买者的购买欲和支付能力决定,而与一般生产价格或产品价值所决定的价格无关。一个葡萄园在它所产的葡萄酒特别好时(这种葡萄酒一般说来只能进行比较小量的生产),就会提供一个垄断价格。由于这个垄断价格(它超过产品价值的余额,只决定于高贵的饮酒者的财富和嗜好),葡萄种植者将实现一个相当大的超额利润。在这里由垄断价格产生的◎第573页◎这种超额利润,由于土地所有者对这块具有独特性质的地体的所有权而转化为地租,并以这种形式落入土地所有者手中。因此,在这里,是垄断价格产生地租,反过来,如果由于土地所有权对在未耕地上进行不付地租的投资造成限制,以致谷物不仅要高于它的生产价格出售,而且还要高于它的价值出售,那么,地租就会产生垄断价格。一些人所以能把一部分社会剩余劳动作为贡赋来占有,并且随着生产的发展,占有得越来越多,只是由于他们对地体拥有所有权,而这个事实却被以下的情况掩盖了:资本化的地租,从而,正是这个资本化的贡赋,表现为土地价格,因此土地也像任何其他交易品一样可以出售。因此对购买者来说,他对地租的索取权,好像不是白白得到的,不是不出劳动,不冒风险,不具有资本的企业精神,就白白得到的,而是支付了它的等价物才得到的。像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在购买者看来,地租不过表现为他用以购买土地以及地租索取权的那个资本的利息。对已经购买黑人的奴隶主来说也完全是这样,他对黑人的所有权,好像不是由于奴隶制度本身,而是通过商品的买卖而获得的。不过,这个权利本身并不是由出售产生,而只是由出售转移。这个权利在它能被出售以前,必须已经存在;不论是一次出售,还是一系列这样的出售,不断反复的出售,都不能创造这种权利。总之,创造这种权利的,是生产关系。一旦生产关系达到必须蜕变外壳的时刻,这种权利和一切以它为依据的交易的物质源泉,有经济上和历史上的存在理由的、从社会生活的生产过程产生的源泉,就会消失。从一个较高级的经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个别人对地体的私有权,和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私有权一样,是完全荒谬的。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利用者,并且他们必须像好家长那样,把土地改良后传◎第574页◎给后代。[ 873-875]

    ——

    在以下有关土地价格的研究中,我们要撇开一切竞争的变动,一切土地投机,甚至小地产(在这里,土地是生产者的主要工具,因此生产者不管按什么价格都必须购买它)。

    Ⅰ.土地价格可以在地租不增加的情况下提高;即:

    1.单纯由于利息率的下降,结果,地租按更贵的价格出售,因此,资本化的地租,土地价格,就增长了;

    2.因为投入土地的资本的利息增长了。

    Ⅱ.土地价格可以因地租增加而提高。[875]

    Ⅲ.这些使地租提高,从而使一般土地价格或个别土地价格提高的不同条件,可以部分地互相竞争,部分地互相排斥,并且只能交替地发生作用。但是,根据以上所述可以看出,不能从土地价格的增加,无条件地得出地租的增加,也不能从地租的增加(这种增加总会引起土地价格的增加),无条件地得出土地产品的增加。[879]◎第575页◎

    第七篇 各种收入及其源泉 第四十八章 三位一体的公式

    

    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就是把社会生产过程的一切秘密都包括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公式。

    其次,因为正如以前已经指出的那样(注: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415-439页,或本卷第508-512 页。——576。),利息表现为资本所固有的、独特的产物,与此相反,企业主收入则表现为不以资本为转移的工资,所以,上述三位一体的公式可以进一步归结为:

    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在这个公式中,利润,这个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特征的剩余价值形式,就幸运地被排除了。

    如果我们现在更仔细地考察一下这个经济上的三位一体,我◎第576页◎们就会发现:

    第一,每年可供支配的财富的各种所谓源泉,属于完全不同的领域,彼此之间毫无共同之处。它们互相之间的关系,就像公证人的手续费、甜菜和音乐之间的关系一样。

    资本,土地,劳动!但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和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它是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是同活劳动力相对立而独立化的这种劳动力的产品和活动条件,通过这种对立在资本上被人格化了。它不仅是工人的已经转化为独立权力的产品,是已经成为它们自身生产者的统治者和购买者的产品,而且它也是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未来的……{?这里字迹不清.BMP}形式(注:根据我们辨认,这里是“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其有关的形式”。——编者注),作为生产者的产品的属性而与生产者相对立。因此,在这里,关于历史地形成的社会生产过程的因素之一,我们有了一个确定的、乍一看来极为神秘的社会形式。

    现在,与此并列,又有土地,无机的自然界本身,完全处在原始状态中的“粗糙的混沌一团的天然物”(注:“粗糙的混沌一团的天然物”这句话出自奥维狄乌斯《变形记》第1章第7行。——577。)。价值是劳动,因此,剩余价值不可能是土地创造的。土地的绝对肥力所起的作用,不过是使一定量的劳动提供一定的、受土地的自然肥力所制约的产品。土地肥力的差别所造成的结果是,同量劳动和资本,也就是同一价值,表现在不等量的土地产品上;因此,这些产品具有不同的个别价值。这些个别价值平均化为市场价值,促使◎第577页◎

    “肥沃土地同较坏的土地相比所提供的利益……从耕种者或消费者手里转移到土地所有者手里”。(李嘉图《原理》第62页)

    最后,作为其中的第三个同盟者(注:“第三个同盟者”出自席勒的叙事诗《人质之歌》,是暴君迪奥尼修斯在要求加入两个忠实朋友的同盟时说的话。——578。)的,只是一个幽灵——劳动,这不过是一个抽象,就它本身来说,是根本不存在的;或者,如果我们就……{ 这里字迹不清.BMP}来说(注:根据我们辨认,这里是“如果我们就它在这里所表示的意思来说”。——编者注),是人用来中介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它不仅已经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不以社会为转移,超乎一切社会之上,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919-921]

    

    土地所有权、资本和雇佣劳动,就从下述意义上的收入源泉,即资本以利润的形式使资本家吸取他从劳动中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土地的垄断以地租的形式使土地所有者吸取剩余价值的另一部分,劳动以工资的形式使工人取得最后一个可供支配的价值部分这种意义上的源泉,也就是从这种作为中介使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利润形式,第二部分转化为地租形式,第三部分转化为工资形式的源泉,转化成了真正的源泉,这个源泉本身产生出这几个价值部分和这几个价值部分借以存在或可以转化成的那些有关产品部分,因而是产生出产品价值本身的最后源泉。[934]

    在资本-利润(或者,更好的形式是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中,在这个表示价值和财富一般的各个组成部分同财富的各种源泉的联系的经济三位一体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578页◎神秘化,社会关系的物化,物质生产关系和它的历史社会规定性直接融合在一起的现象已经完成:这是一个着了魔的、颠倒的、倒立着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资本先生和土地太太,作为社会的人物,同时又直接作为单纯的物,在兴妖作怪。古典经济学把利息归结为利润的一部分,把地租归结为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使这二者在剩余价值中合在一起;此外,把流通过程当作单纯的形态变化来说明;最后,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把商品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归结为劳动;这样,它就把上面那些虚伪的假象和错觉,把财富的不同社会要素互相间的这种独立化和硬化,把这种物的人格化和生产关系的物化,把日常生活中的这个宗教揭穿了。这是古典经济学的伟大功绩。然而,甚至古典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也还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穿的假象世界里,——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也不可能有别的结果——因而,他们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不彻底性、半途而废和没有解决的矛盾中。另一方面,现实的生产当事人对资本-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这些异化的不合理的形式,感到很自在,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因为他们就是在这些假象的形态中活动的,他们每天都要和这些形式打交道。庸俗经济学无非是对现实的生产当事人的日常观念进行训导式的、或多或少教条式的翻译,把这些观念安排在某种合理的秩序中。因此,它会在这个消灭了一切内部联系的三位一体中,为自己的浅薄的妄自尊大,找到自然的不容怀疑的基础,这也同样是自然的事情。同时,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的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938-939]◎第579页◎ 第五十一章 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

    可见,由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从而,年产品中体现这个价值并且能够从总收益中取出和分离出来的部分,——分成三部分,它们采取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这些形式表明,这个价值的一部分属于或归于劳动力的占有者,另一部分属于或归于资本的占有者,第三部分属于或归于土地所有权的占有者。因此,这就是分配的关系或形式,因为它们表示出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占有者中间进行分配的关系。

    按照通常的看法,这些分配关系被认为是自然的关系,是从一切社会生产的本性,从人类生产本身的各种规律产生出来的关系。诚然,不能否认,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出现过其他的分配方式,但是,人们把那些方式说成是这种自然分配关系的未发展的、未完成的、伪装了的、没有取得最纯粹表现和最高形式的、具有另外色彩的方式。

    这种见解中唯一正确的一点是:在任何社会生产(例如,自然形成的印度公社,或秘鲁人的较多是人为发展的共产主义)中,总是能够区分出劳动的两个部分,一个部分的产品直接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用于个人的消费,另一个部分即始终是剩余劳动的那个部分的产品,总是用来满足一般的社会需要,而不问这种剩余产品怎样分配,也不问谁执行这种社会需要的代表的职能;在这里我们撇◎第580页◎开用于生产消费的部分不说。这样,不同分配方式的同一性就归结到一点:如果我们把它们的区别性和特殊形式抽掉,只注意它们的同区别性相对立的一致性,它们就是同一的。

    更有学识、更有批判意识的人们,虽然承认分配关系的历史发展性质,但同时却更加固执地认为,生产关系本身具有不变的、从人类本性产生出来的、因而与一切历史发展无关的性质。

    相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出发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最后,分配关系本质上和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所以二者都具有同样的历史暂时的性质。

    在考察分配关系时,人们首先是从年产品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种所谓的事实出发。但是,把事实说成这样是错误的。产品一方面分为资本,另一方面分为各种收入。其中一种收入,工资,总是先要以资本形式同工人相对立,然后才取得收入的形式,即工人的收入的形式。生产出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总的说来作为资本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这个事实,从一开始就意味着:物的劳动条件和工人相对立而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在生产中,工人同劳动条件的占有者之间,并且工人彼此之间,是处在一定的关系中。这些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这个事实,又意味着直接生产者被剥夺了土地,因而存在着一定的土地所有权形式。◎第581页◎

    如果产品的一部分不转化为资本,它的另一部分就不会采取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形式。

    另一方面,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生产条件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为前提,那么,它会不断地把这种形式再生产出来。它不仅生产出物质的产品,而且不断地再生产出产品在其中生产出来的那种生产关系,因而也不断地再生产出相应的分配关系。

    当然,可以说,资本(包括作为资本的对立物的土地所有权)本身已经以这样一种分配为前提:劳动者被剥夺了劳动条件,这些条件集中在少数个人手中,另外一些个人独占土地所有权,总之,就是在论原始积累的那一部分(第1 册第24章)已经说明过的全部关系。但是,这种分配完全不同于人们把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对立起来,赋予它以一种历史性质时所理解的分配关系。人们用这种分配关系来表示对产品中归个人消费的部分的各种要求权。相反,前面所说的分配关系,却是在生产关系本身范围内,落到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生产关系的一定当事人身上的那些特殊社会职能的基础。这种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以特有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开始就有两个特征。

    第一。它生产的产品是商品。使它和其他生产方式相区别的,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和决定的性质。这首先意味着,工人自己也只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因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这样,劳动就表现为雇佣劳动。根据以上的说明,已无须重新论证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怎样决定着这种生产方式的全部性质。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本身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第582页◎会生产关系的产物。

    这种性质,即1.产品作为商品和2.商品作为资本产品的性质,已经包含着一切流通关系,即产品所必须通过并由以取得一定社会性质的一定的社会过程;同样,这种性质也包含着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着他们的产品的价值增殖和产品到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的再转化。但是,即使撇开这点不说,从上述两种性质,即产品作为商品的性质,或商品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商品的性质,就会得出全部价值决定和得出全部生产由价值来进行调节。在这个十分独特的价值形式上,一方面,劳动只作为社会劳动起作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劳动的分配,它的产品的互相补充,它的产品的物质变换,它的从属和加入社会运转机构,却听任各个资本主义生产者个人偶然的、互相抵销的冲动去摆布。因为这些人不过作为商品占有者互相对立,每个人都企图尽可能以高价出售商品(甚至生产本身似乎也只是由他们任意调节的),所以,内在规律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他们互相施加的压力来实现,正是通过这种竞争和压力,各种偏离得以互相抵销。在这里,价值规律不过作为内在规律,对各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

    其次,在商品中,尤其是在作为资本产品的商品中,已经包含着作为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的生产的社会规定的物化和生产的物质基础的主体化。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第二个特征是,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资本本质上是生产资本的,但只有生产剩余价值,它才生产资本。在考察相对剩余价值时,进而在考察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时,我们已经看到,在这上面怎样建立起一种为资本主义时期所特有的生产方式。这是劳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第583页◎特殊形式,不过,这种劳动社会生产力是作为与工人相对立的资本的独立力量,因而直接与工人本身的发展相对立。这种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而进行的生产,像进一步的说明所已经指出的那样,包含着一种不断发生作用的趋势,要把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也就是把商品的价值,缩减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力求将成本价格缩减到它的最低限度的努力,成了提高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不过在这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只是表现为资本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资本家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取得的权威,他作为生产的指挥者和统治者的社会职能,同建立在奴隶生产、农奴生产等等基础上的权威,有重大的区别。

    尽管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对于直接生产者大众来说,他们的生产的社会性质是以实行严格管理的权威的形式,并且是以劳动过程的完全按等级安排的社会机构的形式出现的,——这种权威的执掌者,只是作为同劳动相对立的劳动条件的人格化,而不是像在以前的各种生产形式中那样,以政治的统治者或神权的统治者的资格得到这种权威的,——但是,在这种权威的执掌者中间,在不过是作为商品占有者互相对立的资本家自己中间,占统治地位的却是极端无政府状态,在这种状态中,生产的社会联系只是表现为一种不顾个人自由意志而压倒一切的自然规律。

    只是由于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生产资料采取资本的形式这样的前提,——也就是说,只是由于这两个根本的生产要素采取这种独特的社会形式,——价值(产品)的一部分才表现为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才表现为利润(地租),表现为资本家的赢利,表现为可供支配的、归他所有的追加的财富。但也只是由于一部分价值这样表现为他的利润,那种用来扩大再生产并形成一部分利◎第584页◎润的追加生产资料,才表现为新的追加资本,并且整个再生产过程的扩大,才表现为资本主义的积累过程。

    尽管劳动作为雇佣劳动的形式对整个过程的面貌和生产本身的特殊方式有决定的作用,雇佣劳动却并不决定价值。在价值的决定上所涉及的,只是社会一般劳动时间,只是社会一般可以支配的劳动量,而不同的产品在这个劳动量中所吸收的相对量,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它们各自在社会上所占的比重。当然,社会劳动时间在商品价值上作为决定要素起作用的一定形式,是同劳动作为雇佣劳动的形式,以及与此适应的生产资料作为资本的形式有关的,因为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商品生产才成为生产的一般形式。

    我们再来考察一下这种所谓的分配关系本身。工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利润以资本为前提。因此,这些一定的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的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的。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

    现在我们来谈利润。剩余价值的这种一定的形式,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形式中新形成生产资料的前提;因而是一种支配再生产的关系,虽然在单个资本家看来,好像他真正能够把全部利润当作收入来消费掉。但他会在这方面碰到限制,这些限制以保险基金和准备金的形式,以竞争规律等形式出现在他面前,并且在实践中向他证明,利润并不只是供个人消费的产品的分配范畴。其次,整个资本主义生产过程,都是由产品的价格来调节的,而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又是由利润率的平均化和与之相适应的资本在不同社会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来调节的。因此,在这里,利润不是表现为产品分配的主要因素,而是表现为产品生产本身的主要因素,即资本和劳动本身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分配的因素。利润分割为企业主收入和利息,表现为同一个收入的分配。但这种分割所以会发生,◎第585页◎首先是由于资本作为自行增殖、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的发展,由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过程的这种一定的社会形式的发展。它从它本身发展出了信用和信用制度,因而也发展了生产的形式。利息等等这些所谓分配形式,是作为决定的生产要素加入价格的。

    至于地租,它能够表现为只是分配的形式,因为土地所有权本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不执行职能,至少不执行正常的职能。但是1.地租只限于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2.土地所有者从生产过程和整个社会生活过程的指挥者和统治者降为单纯土地出租人,单纯用土地放高利贷的人,单纯收租人,这些事实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独特的历史产物。土地取得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前提。土地所有权取得允许实行资本主义农业经营方式的形式,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特殊性质的产物。人们尽可以把其他社会形式中土地所有者的收入也称为地租。但那种地租和这个生产方式中出现的地租有重大的区别。

    可见,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这些分配关系的历史性质就是生产关系的历史性质,分配关系不过表示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资本主义的分配不同于各种由其他生产方式产生的分配形式,而每一种分配形式,都会同它由以产生并且与之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形式一道消失。

    只把分配关系看作历史性的东西而不把生产关系看作历史性的东西的见解,一方面,只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开始进行的、但具有局限性的批判。另一方面,这种见解建立在一种混同上面,这就是,把社会的生产过程,同反常的孤立的人没有任何社会帮助也必须进行的简单劳动过程相混同。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第586页◎单纯过程来说,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对于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来说都是共同的。但劳动过程的每个一定的历史形式,都会进一步发展这个过程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形式。这个一定的历史形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就会被抛弃,并让位给较高级的形式。当一方面分配关系,因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一定的历史形式,和另一方面生产力,生产能力及其要素的发展,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扩大和加深时,就表明这样的危机时刻已经到来。这时,在生产的物质发展和它的社会形式之间就发生冲突。[992-999] 第五十二章 阶级

    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的收入源泉是工资、利润和地租,——也就是说,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

    在英国,现代社会的经济结构无疑已经有了最高度的、最典型的发展。但甚至在这里,这种阶级结构也还没有以纯粹的形式出现。在这里,也还有各种中间的和过渡的阶层到处使界限规定模糊起来(虽然这种情况在农村比在城市少得多)。不过,这种情况对我们的考察来说是无关紧要的。我们已经看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趋势和发展规律,是使生产资料越来越同劳动分离,分散的生产资料越来越积聚成大的群团,因此,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生产◎第587页◎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适应于这种趋势,土地所有权同资本和劳动相分离而独立,换句话说,一切土地所有权都转化为适应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土地所有权形式。

    首先要解答的一个问题是:什么事情形成阶级?这个问题自然会由另外一个问题的解答而得到解答:什么事情使雇佣工人、资本家、土地所有者成为社会三大阶级?

    乍一看来,好像就是收入和收入源泉的同一性。三大社会集团,它们的成员,形成这些集团的个人,分别靠工资、利润和地租来生活,也就是分别靠他们的劳动力、他们的资本和他们的土地所有权来生活。

    不过从这个观点来看,例如,医生和官吏也形成两个阶级了,因为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社会集团,其中每个集团的成员的收入都来自同一源泉。对于社会分工在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中间造成的利益和地位的无止境的划分,——例如,土地所有者分成葡萄园占有者,农场占有者,森林占有者,矿山占有者,渔场占有者,——也同样可以这样说了。[1000-1001]

    {手稿到此中断。.BMP}

    1894年由汉堡奥托·迈斯纳出版社出版

    原文是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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