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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的困惑

作者: 江云


二,考察人的行为(二)


八,爱的需要:爱的需要就是人对于爱的需要,基本的爱的需要主要是指母爱和爱情,包括爱别人和被别人爱两方面。爱是基本的心理需要和精神需要。没有爱的痛苦是明显的。母爱是本能的。失去年幼孩子的母亲会发疯,失去母亲的年幼孩子如果没有父爱作为补偿会很悲惨。缺乏爱的家庭中的孩子,其成长和潜力发展都会受到抑制。爱情的甜蜜和痛苦很多人都有体会,爱情能使人疯狂。没有爱情的婚姻,夫妻之间缺少爱,不仅会产生许多矛盾,更会产生许多苦恼。

动物也有爱的需要。母爱几乎可以在所有的高等动物中见到。有的母鸟会为了保护幼鸟而牺牲自己。忠诚的爱情也可见于鸟类及其它一些动物。鸟类中的配偶常结伴而行,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哀鸣不已。

马斯洛将爱的需要和归属需要合在一起,统称归属与爱的需要。实际上,爱的需要比归属需要更高级,因为归属需要只需要接纳、认同,而爱则在此基础上要求有感情投入,甚至愿意为所爱的人献出生命。爱与归属的感觉不同。归属需要是归属感,而爱的感觉是想使对方好,使对方幸福。归属和爱可以分别存在。一个家庭里,一个人可以不爱另一个人,但只要没有离婚,并不排斥他是自己的家庭成员,这时归属需要仍然得到满足。只有当一个人宣布与另一个人脱离关系(离婚),不承认他是自己家庭成员时,归属需要才没有得到满足。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也是一样。

由于爱情包含着性和爱,人们常常把性和爱搞混。在爱情中,人首先产生的是性,后产生的是爱。当一个人看见另一个人就喜欢她,朝思暮想,想方设法接近她、追求她,讨她的喜欢,想得到她的爱。所有这些行为的动机都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性需要的类似于动物的求偶行为,所基于的感觉是喜欢。唐伯虎三笑点秋香就是这类行为。

爱情的定义是:爱情是基于性基础上的感情。爱是一种想让对方好的感情,没有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好感,是不会有这种感情的。在恋爱初期,无论男女,首先想到的是得到对方,使对方爱自己。这种想法不符合爱的定义,而是出于性需要的占有心理。当双方都互有好感、相处得到极大快乐,并真正地为对方着想时,爱才开始产生。这时候的爱是相互的、对等的、平衡的、敏感的、脆弱的。人们往往根据对方爱自己多少来决定爱对方多少。一旦发现对方不爱自己,就会因此而不爱对方。

结婚以后,男人会有两种现象。一种是对女人变得淡漠了,热情消失了,以前那种追得热火朝天、不惜赴汤蹈火、肝脑涂地的劲头没了。另一种是男人爱女人爱得更深了,更细心更体贴入微。这其中的差别就是爱的差别。结婚后,由于得到了性,男人原先为了得到性的动机消失了,只剩下爱的动机。所有的行为不再是为了得到性,而是出于爱,爱的多少就明显的表现出来。作为女人来说,希望男人象结婚前那样追求自己是不可能的。爱是在性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很大程度上是结婚后培养出来的,男女双方结婚后应当把性进一步发展成为共同生活的爱。夫妻间的爱原本不是天生的,双方没有天然的血缘联系。爱要靠和谐的性生活、性情相投、理解、体谅、配合默契、亲情等来维持和加强。双方要从共同生活中重新建立爱的感情,而不能仅仅依靠原先的感情。性是爱的基础,没有性就没有爱。爱虽然是在性的基础上产生的,但与性却是不同的。

只有建立在爱的基础上的婚姻才是稳固和谐的。为了性而结婚固然是正当的,但一旦性的动力减弱,婚姻便易出现问题。爱是建立在性的基础上的,但由性不一定能得到爱,许多婚姻以离婚收场就是证明。离婚的理由通常是没有感情或性格不和。既然性格不和,当初何以结婚?这还是后来缺乏爱的结果。何况爱能够改变人,即使是原来性格不和也能相互谅解。

性和爱常混杂在一起,使人难以辨别。如果结婚前就能够区别性和爱,可以避免许多婚姻的盲目性。为爱而结婚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有好处的,离婚毕竟是痛苦的。真正爱的人不会移情别人,爱的专一性就是由强烈的爱而产生的对别人不感兴趣。把性和爱明确区分并不是贬低性,而是为了有利于人更好地追求性和爱,从而不会对爱情失望。

了解两性在性需要和爱的需要上的不同,有利于男女更好地融合。一般来说,男人的性需要比较强烈,追求异性比较主动,贪恋美色,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包二奶、泡小姐都是男人干的事;女人的性需要不如男人那么强烈,女人更注重虚荣,贪图钱财、地位、名誉、物质享受等等。这就是男人好色,女人爱财。一个爱色,一个爱财,以钱色交换或钱色互补作为基础的婚姻是最常见的不幸婚姻,因为这种婚姻的基础一开始就不是爱。这种交换作为爱情的起始是可以的,如果是当*情本身就完全错了。性是爱的基础,爱是性的升华。

一般地说,爱只有互爱才能成立。互爱是一个正反馈不断加强的过程。单方面的爱不能持久,也很容易变质。只有互爱,爱才能圆满。

爱必须是出于真心的才有价值,才能真正满足爱的需要。如果爱不是出于真心,而是出于利益或为了其它目的,这就不是真正的爱。爱的人和被爱的人都不能从这样的行为中体验到快乐。如母爱本来是天生的,父母从养育孩子中天然地体验到快乐。养育孩子虽然辛苦,但父母也从辛苦中得到了快乐。而“养儿防老”的观念,从农村养老方式的角度来说有一定道理,但如果从一开始养育孩子的时候起,心里的目的就是为了回报,把孩子当作自己将来养老的工具,只是为了养老而不得不养孩子,这样的人就体验不到养育孩子的快乐,而只感受到养育孩子的负担。从孩子的角度来说,父母如果不是真心喜欢孩子,从孩子的成长中感到幸福,还是不要生孩子。生孩子而不爱孩子,实际上是害孩子。

非基本的爱的需要包括父爱、同胞之爱、友爱和博爱。父爱是最重要的非基本的爱。父爱之所以是非基本的而不是基本的,是因为如果孩子生下来后从父亲身边拿走,父亲并不会必然感到痛苦。有的父亲甚至就不知道自己还有孩子。遗弃婴儿的决定往往是父亲做出的。所以,父爱是非基本的。父爱是建立在养育孩子基础上的感情,没有养育过程中产生的感情就没有父爱。由于孩子和父亲有血缘关系,父亲能够从孩子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可以从培养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感受到非同一般的幸福。从孩子的角度来说,父爱也是非基本的。没有父亲的孩子可以健康成长,历史上有很多名人在幼年期父亲就去世了,如孔子、牛顿等等,缺乏父爱并不必然使孩子感到痛苦。当然,父爱对孩子却是有益的,有助于孩子性格的形成。父亲能够提供母亲所不能提供的坚强保护。对男孩子来说,父亲展示男性性格坚强的一面。

兄弟姐妹间的同胞之爱也是非基本的。独生子女并不会因为没有兄弟姐妹而必然痛苦。兄弟姐妹反而有可能会造成竞争,由于父母的偏爱而不合。然而,如果有同胞手足之爱,对孩子成长的快乐和成年后的互助都是非常有益的。

友爱和友谊很难区分,友谊包含着友爱。友谊中既包含归属需要也包含爱的需要。友谊的最初动机是归属需要,是去寻找与自己合得来的伙伴,是人的社会性的表现。当友谊深入到一定阶段,人们之间相互有了感情,为朋友可以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时候行为的动机就是爱的需要,友谊发展为友爱。真正深厚的友爱不是对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产生的,而一般的友谊只要人们之间互相认同有好感就可以产生。

将友爱进一步泛化就是博爱。博爱就是爱每一个人,“让世界充满爱”,这是非基本的爱。然而,博爱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爱是需要感情的。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墨子就倡导兼爱,兼爱就是博爱。墨子说:“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 墨家在战国时代是一个影响较大的流派,和儒家并列,同为当时的“显学”,有很多人信奉。可是,到了秦汉以后,墨家却“中绝”,没有人继承下来。这说明没有感情基础而随便爱别人并不容易。爱可以使人间变得更美好。正因为博爱不容易,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才倡导爱,特别是教徒之间相互的爱。一个人博爱是没有用的,只有整个社会都博爱,爱才能维持。人们在宗教中,从互爱中产生感恩之情,才能由衷地爱别人,使博爱得以推广而不至于中绝。

 

九,尊重(尊严)需要:尊重需要就是人对于尊重的需要,它与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有关。当一个人在社会中、在别人心目中处于令人羡慕的地位时,他就会要求别人的尊重并有自尊心。乞丐不会要求别人的尊重。谁也不敢对皇帝不尊重。

人的尊重需要来源于社会性动物的等级制度现象。所有高级社会性群居动物的个体在群体中都处于一定的等级地位。鸟类、猴子、狼、狗、羊都有领头。领头的个体,如猴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猴王不仅拥有所有的母猴,还有优先进食权、仲裁权,所有猴子都要对猴王表示尊重。一个猴群中,只有猴王可以翘尾巴,这是猴王的标志。动物是通过争斗来确立其在群体中的地位的。体力强大者在争斗中占有优势,从而处于高位。地位高的鸟可以啄地位低的鸟,反之则不行,除非一场战争来重新排地位。动物中这种等级森严的制度有利于自然选择。弱的个体处于低位,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不能生存而被淘汰。人类的尊重需要与社会性动物一样。所不同的是,人对尊重需要的满足随着社会的发展更多地依靠成就和能力,而越来越不依靠身强力壮、武力和世袭地位。

尊重需要的含义很广,其中的基本需要部分是尊严需要,其它的都是非基本需要。因为大多数人是处于社会的中下层,对他们来说,社会地位低并不造成必然的痛苦。

尊严需要就是要有人格尊严,要有别人最起码的尊重,有最基本的*,不受侮辱,不被歧视。人有作为一个人的人格尊严,任何人不能随意践踏、污辱别人的人格。无视他人的人格尊严就是对他人尊严需要的侵犯。一个人既然存在,就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尊重这种权利就是对人的普遍权利的尊重。普遍*包括生命权、平等权、自由权、选举权、迁徙权、免于酷刑权、假设无罪权等等。在《联合国*宣言》中对这些基本权利作了规定。假设无罪权就是,任何人都是无罪的,除非法庭能够以充分的证据证明他有罪。人格和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尊重意味着人的存在没有价值,做人没有起码的尊严。完全丧失了尊严的人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人。即使是乞丐也有尊严需要,乞丐有丐帮组织就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尊严。被彻底剥夺了尊严的人,如被当众*、污辱,会感到自己没有脸面活在这世上,从而走上自杀的绝路。种族歧视制度下的黑人就是尊严需要没有得到很好的满足,因为他们没有平等权。无视人的尊严的人往往会滥杀无辜、草菅人命、贩卖妇女儿童,犯下不人道的罪行。尊严需要还包括获得别人最起码的尊重,因为没有别人最起码的尊重,人肯定是会活得不愉快。

非基本的尊重需要包括普通意义上的尊重。上进心、荣誉心、虚荣心、卓越感、好胜心、权力欲、炫耀行为等等都是从非基本的尊重需要而来的。对很多人来说,满足尊重需要是他们所能达到的人生最高境界。

尊重需要使人极力想使自己处于社会中较上层的位置、使人看重自己、羡慕自己。至于怎样达到这个目标,在不同文化中有不同的方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出生在一个好的家庭里。皇帝的儿子一出生就是皇子。然而,出生是无法选择的。大多数人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成就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过去对尊重的维持主要靠别人的屈服和惧怕。武力使别人害怕,不得不尊重。皇帝的权威如果没有武力,根本无法维持。现代对尊重的维持主要靠别人的敬佩、称道和羡慕。实际上,现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可以把社会中所有人都置于一定的地位。任何能够使别人敬佩和羡慕的、拥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提高人的地位。这里的地位不是达官显贵那样的地位,而是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人们一般是凭感觉、价值观和流行文化来确定一个人地位的高低。如现在外国人在中国的地位很高、很受尊重,这就是文化现象,与外国文明的成就有关。再比如农村人在城市里地位低不受尊重,而大款或影星比科学家更受尊重,这说明人们认为农村生活不值得羡慕,金钱和名气更有价值。

古今中外,财富、权力和名誉历来为大众所追求,是很多人的生活目标。这些东西可以带来一切,比如汽车、别墅、自由、花天酒地、甚至爱情,但最重要的是众人的尊敬和羡慕,是衣锦还乡的荣耀,是那种傲视人间、唯我独尊的感觉。这种感觉是一种心理精神享受。

同样的物质享受,如果别人都有,你就不会有多少幸福感,充其量有些快乐;而如果别人都没有,只有你或少数人享有,你就会有很强的幸福感。如汽车、洋房是古代所没有的,皇帝的车马和皇宫比起汽车的快速舒适、洋房的冬暖夏凉、自来水、洁净的卫生间、明亮的玻璃窗来都差得远。现在汽车洋房正在变成很普通的东西,人们就不会有什么特别的幸福感,至少那种幸福感和皇帝没法比。这中间的差别就是尊重需要满足的程度不同。人们从比较中感受幸福。正因为尊重需要是在同别人的比较中得到满足的,所以人常说,幸福与否就看你和谁比较。一般人不会去把自己和最穷的人比较,也不会去和最富的人比较,而是和周围的人、认识的人、熟悉的人、知道了解的人、同一阶层同一水平的人比较。比较本身并不能改变任何物质现状,却能使尊重需要得到满足或不满足。

通过比较,人可能觉得有必要改善自己的地位。于是,上进心产生了。上进就是努力提高自己。人人都有上进心,只是上进的方式各有不同。当人能够通过上进提高自己的地位时,尊重需要自然会得到满足。然而,有时侯人无法改变自己的地位而又不想让人瞧不起自己,于是虚荣心就产生了。虚荣是通过表面上的东西来让人称羡,以此满足尊重需要。如穿名牌、带假首饰、爱面子,都是出于这种心理。面子,就是使别人觉得自己好,而不论这种好是真实的还是感觉上的。由于面子只是在乎别人怎么认为,有时候这种心理是非常有害的,如做表面文章不办实事、好大喜功、不能面对现实等等,并造成虚荣和虚伪。当人通过上进确实提高了自己的地位时,人决不想闷在肚子里不让别人知道,而是要想方设法让别人知道,这就是炫耀心理。出人头地俗话说就是“露脸了”。有炫耀心理的人总是摆出一种了不起的样子,竭力想使别人羡慕自己,也不管别人心里可能很反感。

既然人人都追求上进,都想出人头地、获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他人的尊重,那么,如何理解“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是指在人的尊严需要得到满足的情况下,所有人在人格上、在机会上是平等的。机会均等是指所有人上进的机会,只要人付出适当的努力,不论人的出生、地位、权力和金钱,都是平等的。这就是“人人平等”的含意。人人平等并不反对人的能力和努力有差异从而取得的成就和地位有差异,而是反对这种差异不是靠人的努力而是靠不公平的外部条件造成的。实行平均主义,只会破坏人的上进心,造成懒惰。

尊重需要不仅包括得到别人尊重的需要,还包括尊重别人的需要。人对高于自己的人会自然地尊重,也乐意给予尊重。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往往对名人的话、名人的书特别在意。尊重需要是权力的天然基础。人在一般情况下乐于服从权力,除非当权者荒谬不经或有强有力的竞争者。倘若人没有尊重别人的需要,只是被迫地服从,就不会形成一整套权力体系。忠诚、忠君来自尊重需要。古代中国多少仁人志士为忠君而死,可见尊重需要有时候会这么重要。中国古代的道德观念“忠孝”二字排在第一。“忠”来自尊重需要,“孝”来自归属需要,这两者并不是人的最高需要。可见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精神境界并不是很高。

 

十,成就需要:成就需要的含义有两条:一、人要做事情,要有所作为。人不愿意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人要展示自己的能力,这是人生命力的表现。人有力量需要释放,人要展示自己的力量。人闲着没事干,会闷出病来,也会觉得空虚,感觉不到生命的意义。这是基本需要的特征。人需要知道自己是有用的人,而不是只会吃喝拉撒、醉生梦死的废物。二、所做的事要使人感兴趣、要有意义。这一点说明成就需要受理性需要的约束特别严格。不是做任何事都能满足成就需要,必须是做自己想做的有意义的事。做不是自己想做的事,人只会把它当作差役或手段,做得再好也不会有什么成就感。没有意义的事就是无聊的事,也做不出什么成就感。

一个国王,什么都有了,但他仍想征服其它国家。尽管征战有可能使他战败被俘或战死疆场,但他仍要发动战争,这就是成就需要所驱动。在很多人那里,成就或事业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一个有成就感的人,临死的时候回顾自己的一生,会感到心满意足。相反,没有任何成就感的人会觉得自己一生白过了。四十岁以后自杀的抑郁症患者多半是认为自己的一生毫无成就,因而认为自己的生命毫无价值。

动物也有成就需要。猫会玩弄捕获的老鼠。熊也会玩弄捕获的未死的猎物。有的动物宁可自己捕猎,而不愿吃送到嘴里的食物。狼群在打围捕获大量猎物后,会举行类似庆祝胜利的仪式,这说明狼有成就感。

基本的成就需要就是想做事,一个人只要不是感觉闲着闷着,就满足了基本的成就需要。所以对于关押在监狱里的罪犯来说,适量的劳动比整天什么事也不做要感觉好得多。什么事也不让做,反而会让犯人无事生非,无端生出许多是非来。当然从人道的角度来说,劳动应当是适量的劳动而不是非人的劳动。

一般我们所说成就是非基本的成就需要。非基本成就需要就是人做事想做出成绩取得成就,得到别人的赞许和社会的承认,从而有一种成就感。基本成就需要只要求有事情做并能做成即可以了,非基本成就需要却渴望成功。成就这个词的含义本身就包含了某种挑战性,只有比较困难的富有挑战性的事情做成了才谈得上成就。没有挑战性的事情做成了只能谈得上顺利。因为不是人人都想做挑战性的事情,所以渴望成就不是基本需要而是非基本需要。

虽然个人对自己的成就可以有自己的认识,但成就的承认主要来自社会。只有社会承认的成就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就,人才会有充分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如果成就没有被社会承认,人也有成就感,但微小得多。曹雪芹的《红楼梦》在他生前被认为是*,他绝不会想到他日后会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小说家,这从他不敢留名(他的作者身份是后人考证出来的)可以看出。他对自己的书的评价从他的诗中可以看出:

满纸荒唐言

一把辛酸泪

在曹雪芹时代,评价人成就的标准是升官发财,他却是家道中落的破落户,自认一事无成。同样,梵高如果知道他的一幅画日后能卖几百万美元,就不会因为女朋友说喜欢自己的耳朵,就把自己的耳朵割下来当礼物去送给女朋友了。

一旦社会承认了成就,就会给个人带来极大的荣誉和回报。正因为如此,有的人不择手段地追求成就。有的人那么想出名,甚至弄虚作假。但这时候他们追求成就的主要动机已不再是成就需要而是其它低级需要,是为了成就所带来的回报,而不是成就本身。成就在这里不是目的,而变成了手段。

工作是满足成就需要的主要方式,但人们工作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成就需要。事实上很多人工作主要是为了满足其它低级需要,主要是为了工作的报酬以及工作所提供的丰富多彩的生活。满足低级需要需要钱,工作报酬是社会所接受的获得金钱的最好方式。工作还可以建立友谊和各种人际关系,使人觉得充实。成就是高级需要,只有在低级需要都满足了以后,人才会纯粹为了成就需要而工作。

尽管成就需要社会的承认,但成就需要本身却是展现自己能力的需要,是个体存在的体现和证明,所以更多地属于个性需要而不是社会需要。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世界因我的存在而存在,假如没有我,尽管世界客观存在着,但对于我来说就是不存在。没有自我,就没有生命。对于我来说,只有我的存在,世界的存在才有意义,我死去的那天就是世界的末日。我既然存在着,我就要体现出我的存在。如果我存在着却不能体现出我的存在,那么我也就白白存在了,也就是白活了。只有我们的力量和价值可以显现出我们的存在,具体表现就是我们的能力、成绩、成就、能量。假如我们没有任何力量或能力,也没有任何价值,不能发挥丝毫的影响力,我们只是被动地活着,我们存在与不存在一个样,根本不能体现出我们的存在,我们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人要证明自己,最根本的就是要展示自己的能量和成就,让别人惊讶、让别人害怕,这样他才能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存在着。

成就需要是高级需要,它没有明显的迫切性,以至人很容易忘记它。比如有人在没有权力的时候,可能在心里想过“如果将来有朝一日大权在握,定要有所作为。”而一旦真正有了权力,他可能就会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面对棘手的现实问题,他可能就退缩了,忘记了当初的想法,而只满足于权力带来的荣华富贵,成为一个平庸的官。只有那些成就需要特别强的人才会冲破阻力、排除万难,努力实现自己的抱负、真正有所作为。

 

十一,自我需要:自我需要根源于人的自我肯定意识,就是人做什么事的动机仅仅是由于这是“我”想做的事、或出于“我”的意愿,喜爱自己的东西,认为自己的东西比别人的好,仅仅因为那些东西是自己的。很多人认为自己的文章比别人的好、自己的孩子比别人的好,仅仅因为那是自己作的文章、自己生的孩子,看自己的东西眼光就不一样。人常常固执于自己的意见,也是由于那是自己的想法,人不愿轻易放弃自己的想法。自我需要使人要展现自我、表达自我、实现我的意志、能力和价值,也就是要实现自我。

我之所以要实现我的意志,不是因为那些意志多么有道理、多么有成就感,仅仅是因为那是“我的”意志,我就要实现它,我的意志是不可抗拒的,实现我的意志使我感到一种伟大的满足,因为我是最伟大的。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巡视全国。当他抵达湘山祠时,遭遇大风。秦始皇不高兴了,就问随行的博士:“负责管理湘水的是哪个神?”博士回答说:“是尧的两个妃子,娥皇和女英。” 秦始皇大怒,派遣三千名囚徒把湘山的树木全都砍光。这就是表明,皇帝的意志甚至高于神。

自我需要是非基本需要,因为虽然满足自我需要能带来快乐,但不满足也不必然带来痛苦。不满足自我需要无非让自己不觉得那么伟大而已。人都希望自己伟大,但很多人都明白自己并不伟大。人倒是常常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稍有点什么事就沾沾自喜。这种自我鼓励和奖赏使有些人的自我需要比较容易得到满足。

由于人本身就是一个自我的个体,人做很多事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这并不表明这些事情都是为了满足自我需要。只有当这些事情仅仅由于“我”、是“我的”或出于“我”的意志时,才是满足自我需要。其实人们的确经常意识到自我,但并不经常意识到自我需要,往往认为凡是“我”想要的都是自我需要。而当真正是出于自我需要的时候,人们却常常认为那并不是一种需要,只认为那是一种倾向。当然,人做事情可以有很多动机,自我需要可以是这许多动机之一。当人追求成就提高社会地位的时候,除了满足成就需要和尊重需要外,张扬自我、实现自我、满足自我需要也是其主要目的。

自我实现是来自于自我需要。马斯洛对自我实现的定义为:“它可以归如人对自我发挥和完成的欲望,也就是一种使它的潜力得以实现的倾向。这种倾向可以说成是一个人想要变得越来越像人的本来模样,实现人的全部潜能的欲望。换句话说,一位作曲家必须作曲,一位画家必须绘画,一位诗人必须写诗,否则他始终无法宁静。一个人能够成为什么,他就必须成为什么,他必须忠于他自己的本性。这一需要就可以称为自我实现的需要。” 自我实现就是“自我”的发挥和体现。

自我需要使人完全从内部动机想要展现自己的存在,不再象归属、尊重、成就等需要一样受外部因素所左右。与成就需要不同,成就需要主要展现的是自己的“能力”,自我需要主要展现的是“自我”。所以自我需要是明显的个性需要。满足自我需要让人感觉到“我”存在的意义。对好些人来说,自我需要就是人生的最高目标。

自我需要满足的感觉是伟大、了不起、自我肯定。自我需要非常强烈的人往往会比较自私,至少是让人感觉比较自私。因为这种人自视极高。他做什么事都必须是自己的才高兴去做,通常非常固执己见。一个好主意如果是自己想出来的,他就马上会去做;如果是别人想出来的,哪怕是再好的主意都要拖延半天。自己喜爱的东西,宝贝得不得了,别人的东西都是垃圾。自己做一点好事,一辈子牢牢记住。别人做点好事,那就不值得一提。这种人对钱非常看重,因为钱可以使他们保持自我良好的感觉。

 

十二,理性需要:理性需要就是人对于理性的需要。理性需要就是人觉得做一切事必须合乎理性,必须是正确、正当的,应该是好的、有希望的,所做的事情应该是对的。如果一件事情不合乎理性、不正确、不正当,人就会觉得难受,就会去想纠正它。否则,人就觉得不舒服。如果凡事都不合理,所做的一切都是明显错误的,或者感觉前途渺茫、看不到希望,人就会觉得很苦恼,就会抗拒。理性需要是根植于人的理性和智慧,是基本的高级精神需要。

人类社会的所有精神价值都来自理性。真、善、美、公正、正义、平等、诚信、*等等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其符合人类普遍的理性。人类之所以追求真,是因为真是与客观实际符合,是正确的、是符合理性。善则是道德上符合理性,因为善是社会认为对的行为,所有的道德准则都不能违背理性。当人们普遍遵守道德规范时,如诚实、不偷窃,人不会有特别的感觉,反而会认为人人都应该这样。而当人们普遍不遵守道德规范时,人就会痛感道德败坏。从这里可以看出理性需要的基本性。美则是看到世界符合理性时的感觉。这种美不是指感观美,而是理性美,正如心灵美是指心灵的美德。至于公正、平等、*等等都是因为符合我们的理性才有价值,否则,假如这些东西不符合理性,那就是荒谬的、奇怪的,是不会有价值的。

为了坚持真理而反对权威,为了维护社会公正而伸张正义,虽然这样做可能不一定给我们带来好处,可我们还是会这样做。这就是理性需要的表现。

动物也有理性需要,取决于它有多少智慧。所有的高等动物都具有明显的好奇心,喜欢探究新奇的事物。狼群围猎时就象人类打仗一样,需要判断地形、气候、猎物的心理、时机、协同合作、指挥,这明显地需要智慧才能成功。狮子捕猎的时候也是一样。在一次捕猎活动中,4只狮子联手出击。2只母狮高高地站在土岗上,有意让猎物知道这儿有狮子,此路不通。第3只母狮钻进草丛,悄悄地向猎物潜行,而第4只母狮从另一方向大声咆哮冲出来,虚张声势地把惊慌失措的猎物赶向设有埋伏的草丛。受惊的猎物眼看三面受敌,条件反射地向草丛奔去,第3只狮子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咬住那送上门来的美食。事后狮子平分了食物。还有狐狸。狐狸的狡猾猎人都知道。狐狸的智慧至少在猎狗之上,因为狐狸经常戏弄猎狗。狐狸在受到追捕时有非常巧妙的逃脱技巧,比如故意绕圆圈跑,它反而跑在猎狗的后面,然后伺机突然跳出圈外跑掉。动物有智慧,也可能有理性需要。

认知需要是理性需要的一部分。人之所以需要认知,就是因为正确地认知才能满足理性需要。求知欲和好奇心来自认知需要。人要正确地思想,就必须要有知识。求知欲是对知识的渴望,是认知需要的表现。假如人没有认知或理性需要,就不会有求知欲。科学和教育是为了满足认知需要而存在的。动物没有求知欲,动物有好奇心。好奇心是求知欲的初级形式,也只有高级动物才有好奇心。

理性需要有一个与其它需要不同的重要特点,那就是理性需要具有超越性,可以超越一切低级需要。前面的低级需要的迫切性的次序是从低级到高级逐渐下降的。理性需要是人的最高级基本需要,是最不迫切的需要,本来是应该最后得到满足的,然而,当人面对理性需要时,这种次序可能失效,人可能会首先满足理性需要而置其它需要于不顾。这就是理性需要的超越性。例如当温饱需要与理性需要发生冲突时,人本来应该先解决温饱需要,先填饱肚子再说,因为温饱需要是最基本、最迫切的。然而,由于理性需要具有超越性,它可以超越温饱需要的迫切性,变成最优先需要满足的需要。有人宁可饿死也不偷窃,宁可被杀也不投降。在这里,理性对道德的认同就变成了超越一切的需要。这里的道德并不是外加的社会道德约束,而是你本人从内心里就认为偷窃是不对的。理性需要这种优先迫切性并不是绝对的,理性也可以放弃这种优先迫切性,全看你怎么想。如果你认为首先活下去才是最根本的,没有生命一切都等于零,那么你就可能去偷窃或者想出其它办法。古代饥民造反就是如此。造反就是抢粮食,是要杀头的。平时人们不敢也不想造反,但饥荒年代只要有人鼓动,人们就可能造反。鼓动在这里非常重要。鼓动就是解除原来的理性需要的超越性,而代之以新的理性思考。由于理性有这种变通性,它就有可能使任何原来的理性需要超越性失效,这样以道德为表现形式的理性需要就变成最不迫切的需要。理性可以自己决定某个特定的理性需要在需要层次结构中的位置,这就是理性需要的超越性。

理性需要能够超越生死还有一个表现就是,当人自己做错了事,人会非常痛恨自己,恨不得把自己杀了。把自己杀了实际上是不可能,但有这种想法是很常见的。人会自己惩罚自己,人的良心会时刻谴责自己。良心是理性需要的表现。

理性需要的超越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标志之一。坚持真理可能对自己并无好处,但有人就会为此不惜生命,如布鲁诺被火烧死。理性需要的超越性表明:我们的行为虽然受到低级需要的驱动,但也随时受到精神需要的控制。只有理性需要通过的行为才是被允许的,否则就是发疯。至于能否通过理性需要,则完全看你怎么想。

理性需要的超越性是人自由意志的基础。自由意志的含义是指人在特定环境条件下,可以自由地做出多种选择,甚至是意想不到的选择,不一定非得是某种特定选择。在道德领域来说,就是在既定的情况下,人既可以从善,也可以从恶。人可以自由选择。一个人不能绝对预言另一个人会采取什么行动。如饥饿的人面对食物时,不一定是饥不择食,还可以有多种可能行为。如人可能不吃,也可能过一会儿再吃,也可以说“不想吃”,还可以慢慢地吃,或吃一口然后说“吃饱了”,甚至可以推测观察者的意图而故意做出与观察者预期相反的行为。所有这些行为的目的都是出于某种理由,是出于理性需要的理由。理性需要的超越性控制了人饥不择食的类似动物的行为。这使人有别于动物。饥饿的动物见到食物马上就会吃,除非是病了。所以,动物没有自由意志,而人有。假如没有理性需要的超越性,人就没有自由意志,人完全受低级需要所驱动,是被动的。由于需要都是中性的,人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则人的任何行为都是无辜的。理性需要的超越性赋予人自由意志,人的自由意志是道德行为的基础。

理性需要所要求的正确正当并不一定是绝对的正确、是真理,而是人自己真心认为的正确正当。人有意志自由,有选择善的自由,也有选择恶的自由。既然善和道德是符合人类理性的,为什么仍有人选择恶?这是因为恶人作恶的时候总有自己的理由能够说服自己,使自己的行为至少自己认为是正当的。否则,他行动起来就会心慈手软、自相矛盾。如果没有这些理由来满足自己的理性需要,恶人也很难做出恶事。比如抢劫是恶,但抢劫者可以认为自己抢的是不义之财,从而不会使自己的良心不安。同时,他可以认为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为了快乐,这既然是人生的目的,为此就可以不择手段;既然贪官污吏可以把大量的国家钱财据为己有,那么抢劫的行为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一旦人说服了自己,他行动起来一定不会手软。

理性需要本身的意思是说,人做事必须自己认为合理、正确、正当、符合理性,否则就很难做下去。只有个人认定对的事,人才会高兴去做。个人认定错的事,不管事实上是否对错,只要人的思想没通,人就会抵触。理性需要既然是个人的需要,其本义是主观的。但合理、正确、正当、对错本身又有一定的客观标准,所以理性是客观的。但由于每个人的认识水平有限,每个人的想法能不能达到客观又是另一回事了。实际上,人们的想法经常很不理性,常常受很多非理性因素的主导,经常为情绪和情感所左右,受偏见和误导的影响,受时尚和潮流的拨弄。理性需要只是人们想达到理性而已,所以世间才有那么多争论、争执、争斗。

不管怎么说,理性需要的超越性表明,人的许多行为受想法的控制。思想不一样,行为也不一样。很多事情往往取决于人怎么思想。即便基本需要没有满足,人也不应该放纵自己,让自己完全被低级需要所左右。人格高尚或者低劣或许就是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

另一方面,理性需要的超越性也不是绝对的,仍然受到低级需要和身体感受的影响。当人的感觉很不好的时候,思想就会变化。能够忍受酷刑而宁死不屈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是害怕酷刑的。即使认为某件事是对的,但是如果做不到,那也没办法。理性有时候会屈服于肉体,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人人都完全理性,这世界就变得简单了。

理性需要的超越性就是弗洛依德所说的“超我”的体现,其它低级需要可以看作是“本我”的表现,“自我”就是介于“超我”与“本我”之间的有意识的头脑。“超我”与“本我”会发生冲突,这就需要“自我”去协调。一般来说,理性需要能够超越低级需要,但有时候低级需要十分强烈,如面对生死,“自我”就会深入思考面临艰难的选择。如果“自我”能够找到理由压抑“本我”,“本我”就可能被压抑而消失。或者“自我”能够找到一个理由说服“超我”,那么,这个理由可以满足理性需要,“本我”与“超我”就能够协调。相反,如果“自我”找不到这样的理由,被压抑的“本我”就要反抗,或“超我”就要责怪,那么,人就会产生心理痛苦。关键是要有这样一个理由。

宗教信仰是来自理性需要。宗教信仰是要求对世界、对人生有一个总体的解释。因为无法证实,所以是信仰。虽然信仰本身无法证实,如上帝的存在、复活、轮回、涅槃等等无法证实,但是考察信仰是一个理性思考的过程,而一旦接受了信仰,后面的宗教理论、及其戒律、修行等等都是基于理性的。信仰的东西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信仰一旦得到证实,就变成了真理。信仰是为了探求真理,是理性的表现。科学上的许多东西起先都是一种信仰,如伽利略对日心说的信仰。在伽利略时代,日心说仍属于个人的信仰。虽然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但仍有许多现象日心说不能解释。例如,既然地球自转,我们为什么感觉不到地球的运动?那时候还没有牛顿运动定律,对这一现象难以解释。直到牛顿时代,日心说才得到公认,信仰才变成事实。如果信仰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被证伪,那么信仰就永远停留在信仰阶段,如对周《易》算卦的信仰。

人们在从事一项事业的时候,事业的目标必须是理性认可的目标,必须是理性认为有意义、可行、有可能成功的。当事业成功的时候,就是成就需要和理性需要及其它低级需要同时满足的时候。

 

十三,超越需要:超越需要就是非基本的理性需要。理性需要使人做事正确,超越需要就是使人做得更好,追求超越,追求理想,追求完美,追求终极、至善、神圣,追求崇高和永恒。超越需要要求做事情尽善尽美,是人不满足性、创造性和理想主义的根源。追随上帝和追求生命意义都是超越需要的表现。超越需要是最高级的精神需要。

当人发现某件事不完美时,就会特别注意不完美之处,并想尽可能地去完善它,否则心里就不舒服。当你抬头看屋顶时,如果屋顶有一块瓦片破裂,你会特别注意那破裂的地方。而且,屋顶越漂亮,你会越注意那破裂的地方。这个现象说明我们总是注意到生活中的缺陷,不管缺陷是多么微小,并因此影响我们的幸福。从另一方面讲,这也说明我们对不完美是多么的敏感,我们又是多么地希望完美。

超越需要使人对世界总是不停地改造,以使之越来越完善。食物越来越精致可口,房子越来越舒适漂亮。当人们对一件事不断改进完善达到顶点时,人并不会停止前进。在这时候,新的东西诞生了。人利用创造性超越事物本身而创造出新的东西。新的东西刚产生时总是不完善的,于是人们又开始不断地改进完善,直到又产生新的东西。如此循环往复不断进行,使世界越来越完美。如人对交通工具的完善,从鞋子到马车到汽车火车到飞机,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刚开始人赤脚走路,石头硌脚、树枝扎脚,走不快,于是人发明了鞋子。鞋子从草鞋开始发展到布鞋,然后发展到胶鞋、皮鞋。后来人发现马跑得快,于是驯服了马来拉车。刚开始是木轮敞车,后来搭了蓬子,加了轮胎。再后来火车、汽车、飞机,每一项都是不断地改进、创新。创造性绝对是人类所独有的,是智慧发展到最高阶段的产物。超越需要不仅使人改造世界、完善社会制度,而且还使人完善自身、追求自身的超越,追求超人。人永远不会完全满足。超越需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创造,因为只有不断创造新的东西才能超越。创造永不停止,超越也永不停止。

超越需要使人向着崇高、更好的方向前进,是人对未来达到目标的向往,是人对自己的期盼。爱因斯坦说:“究竟是什么东西使一个人对自己的工作极端认真负责?这真是一个谜。这一切都是为了谁?难道说是为了自己?是为了同辈人?还是为了子孙后代?都不是。这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谜。”爱因斯坦所说的谜就是人的理性需要以及超越需要。理性需要使人做事要符合理性,所以认真负责。超越需要使人想做得更好,所以“极端”认真负责。

超越需要没有超越性,因为是非基本需要。在很多人那里,超越需要处于压抑的状态。这可能是因为生活所迫,受环境的压抑,人没有激情去追求超越。

 

以上对人的需要进行了分析。还有人提出过其它的需要,但仔细研究这些需要,就会发现这些需要有时候并不是一种单纯的需要,有时候甚至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意义上的需要。如审美需要,其实审美需要不是一种单纯的需要。审美需要包括对美的人的需要、对美的物的需要、对美的思想和品德的需要。对漂亮的女人和英俊的男人的需要主要来自非基本的性需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只有对人才会产生这种感觉。对形体健美的动物产生的是不同的美感,与对赏心悦目的风景、美的服装、艺术、环境、对称等的感觉相同。这种需要可以看作非基本的温饱需要中的视觉和身体感官舒适的需要和娱乐需要。美的自然环境,如树木、草地、青山、绿水,通过视觉等感官让人心情舒畅,而恶劣的环境让人压抑,这与美的食物的感觉是一样的。艺术的美主要是娱乐需要。艺术的发展越来越抽象,已脱离原先的单纯感官舒适,变成了需要一定的学习和修养才能领悟到其美妙。这有点接近理性需要。对美的思想和品德的需要来自人的理性需要和超越需要。人可以从数学和物理公式中感受到世界的和谐美,这取决于人的认识,所以来自理性需要。美的思想品德是道德的要求,来自理性需要。而对于完美的欣赏和追求,则来自超越需要。

有人认为人有攻击性需要。其实同样,攻击性需要可以分解成温饱需要中的争夺性攻击、健康需要中的报复或发泄性攻击、安全需要中的自卫性攻击、性需要中的占有性和排他性攻击、尊重需要中的争夺地位的攻击、娱乐需要中的娱乐性攻击、成就需要中的征服战争等等。娱乐性攻击来自娱乐需要中类似打猎的行为。对人的娱乐性攻击伤害行为只能看作是邪恶的本性。攻击如同杀人一样,有种种不同的动机,但人不是为杀人而杀人,也不是为攻击而攻击,所以攻击性本身并不是一种需要,而是达成目的的一种手段。

人的行为是复杂的。人的行为往往是由多种动机所驱动的,即使是同一种行为可能背后动机也不同。一个行为可以满足很多需要。分析一种行为是为了满足哪些需要就是需要分析。需要分析就是动机分析。要理解人的行为,就要首先分析动机,然后分析动机是为了满足哪些需要。如良心行为,经过分析可以发现是出于归属需要的同情和理性需要的道德感。良心就是伤害了别人而内心感到不安。这种感觉只对人才有,只有感到做得不对才会感到不安。人对动物没有良心,是因为人不把动物当作同类,不能体会动物的感受,对动物缺乏同情。同时人的理性认为不必对动物讲道德。人与动物不存在同情和道德问题,所以人对动物不存在良心问题。只有理性认为不应当如此,才会觉得不对和良心不安。

关于需要的实验证实问题曾经是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弱点。有人称马斯洛心理学为“诗人的或哲学的心理学”。马斯洛心理学也称为人本主义心理学,这一听就有明显的哲学味道。马斯洛自己也承认,他的需要层次理论很难获得精确的实验证实。他说: “如果说这种理论从临床的、社会的、人学的角度来看颇为成功,但从实验室和实验的角度来看则不甚成功,那是一点不错的。它同大多数人的个人经验极为吻合,并向他们提供了一种清晰的理论架构,使得他们更能深入地体悟自己的内心生活。在大多数人看来,它具有一种直接、亲身的、主观的可信性。然而,它却仍然缺乏实验的检验和证实。我尚未想出适当的办法在实验中对它进行检验。”

马斯洛的最主要困难在于他没有把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严格区分开。事实上在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中,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已经得到实验证实;而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难以得到证实,其原因就在于这后两者不是基本需要,其与马斯洛关于基本需要的定义相违背。马斯洛对基本需要的描述是:“缺少它引起疾病,有了它免于疾病,恢复它治愈疾病。在某些非常复杂的、自由选择的情况下,丧失它的人宁愿寻求它,而不是寻求其它的满足。在一个健康人身上,它处于静止的、低潮的、或不起作用的状态中。”马斯洛说,基本需要就象人对盐、钙、维生素的需要一样,如果不能很好地满足,就会出现身心疾患,这些需要的剥夺将造成人的病态、衰弱或影响发育,健康人并不表现出这些方面的缺乏。另一方面,马斯洛又说,对很多人来说,自尊已经达到个人发展的顶峰,只有很少的人能够达到自我实现的层次。如果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是基本需要的话,这意味着,对于很多还没有满足尊重和自我实现需要的人来说,是处于不健康状态。

本书的理论与马斯洛心理学一样来自人内心的体验,属于“哲学的心理学”,也需要实验心理学的验证。本书的理论严格区分了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并且基本需要和非基本需要属于不同的层次序列。在严格区分之后,基本需要比较好证实,只要按照基本需要的定义设计实验就可以证实。证实基本需要最简单的实验方法就是剥夺法。如果人被剥夺基本需要后必然感到痛苦,就是证实了这种需要的存在。基本需要层次的证明主要是根据迫切性。证实需要的时候不要忘了需要的定义。不是任何“人所需要的东西”都是需要,需要是行为的最终原因。非基本需要的证实比较困难一些,但只要严格根据定义,还是可以证实。首先证实这是一种需要,再证实是非基本需要。非基本需要层次的证明主要是根据高级性,即高级需要比低级需要更难满足、需要更多的条件,高级需要的满足往往能促进低级需要的满足,满足高级需要能够带来更大的快乐。

马斯洛后期的需要理论有所发展,将自我实现归于超越性需要,又将自我实现分为健康型自我实现和超越型自我实现。另外,马斯洛又在这些层次性的意动需要之外增加了认知需要和审美需要。所有这些都已经包含在本书的需要理论中了。本书的需要理论就是马斯洛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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