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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 |
元代戏曲是新兴的一种文体,一般分为杂剧和散曲。它出现了伟大作家和许多优秀作品,在文学史上有深远影响。
散曲是在金代的俗谣俚曲基础上成长起来的,绝大多数属北曲,包括小令与套数。今存小令3800多首,套数450多套。有姓名的作者200多人,其中前期有关汉卿、马致远、白朴等,后期有齐吉、张可久、睢景臣、张养浩和刘时中等。因散曲多用作宴会歌伎唱词,艳曲较多,但也不乏写景、抒情、怀古的小令,和讽喻世俗、指谪时弊的套数,著名的有马致远《借马》、刘时中《上高监司》、睢景臣《高祖还乡》等。 元杂剧原流行于山西、河北一带,元初流行到其他地方,元灭南宋后流入杭州等地。它是在宋杂剧、金院本和诸宫调等戏剧、曲艺基础上形成,基本上为歌舞剧。其内容具有时代的特征。首先是广泛反映元代各阶层人们的生活,其中表现中下层人民的生活和感情占重要地位,特别是商人和妓女的形象尤其突出,作品有关汉卿的《救风尘》、《望江亭》等。 其次清官公案故事也不少,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包公戏。再次是历史故事题材的剧本和水浒戏,前者如《梧桐雨》、《赵氏孤儿》,后者如《李逵负荆》。此外,还有隐逸题材剧作和神仙道化剧。前期杂剧作者有白朴、关汉卿、王实甫、马致远、康进之等,人才辈出,作品繁盛,以关(汉卿)、白(朴)、马(致远)、郑(光祖)“元曲四大家”为代表。其中关汉卿作品最多,成就最高;王实甫的《西厢记》则被明人喻为“天下夺魁”之作。大德以后的郑光祖、乔吉、宫天挺的剧作,流露出怀才不遇之感。 元代后期创作,宣扬封建道德的气息浓厚,从而使杂剧创作趋向衰微。 南戏为流行于南方的南曲戏文。原为浙江温州一带的剧种,又称永嘉剧。据载有160多种剧本,今存16种,其中《荆钗记》、《拜月亭》和《白兔记》、《杀狗记》,合称南戏四大名剧。高明的《琵琶记》则是南戏发展到高峰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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