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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ction 对象创建新的函数。 语法 1
语法 2
参数functionName 必选项。最新创建函数的名称 argname1...argnameN 可选项。函数接收的参数列表。 body 可选项。包含调用该函数时被执行的 JScript 代码块的字符串。 说明函数 JScript 中的基本数据类型。语法 1 创建在必要时由 JScript 转换为 Function 对象的函数值。JScript 在调用函数时将用语法 2 创建的函数转换为 Fnction 对象。 语法 1 是 JScript 中创建函数的基本方法。语法 2 是用于显式创建函数对象的另一方法。 例如,要创建将传递给它的两个参数相加的函数,可以用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完成: 例子 1
例子 2
在两种情况下,都可以用如下代码行调用该函数:
注意 在调用函数时,请确保包含了括号和必需的参数。调用函数时不用括号导致返回函数的文本而不是函数执行的结果。 属性arguments 属性 | caller 属性 | constructor 属性 | prototype 属性 方法要求请参阅function 语句 | new 运算符 | var 语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