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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辣杂文
“礼”即“理”吗?
《礼·仲尼燕居》:“礼也者,理也。”疏:“理,谓道理,言礼者使万物合于道理也。”《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朱熹注:“礼,谓制度品节也。”《荀子·礼论》:“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这里的“礼”,指的是规定社会行为的法则、规范、仪式等的总称,也就是等级社会的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荀子·修身篇》:“故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所谓“礼”,说白了,就是提倡礼治,要求皇帝、大臣和各级官员都安于自己的名分,遵守礼制,不得僭越,以便巩固“金字塔”内部的统一,从而更有力地统治老百姓。这些“礼”都是统治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制定出来的,是人为的,主观的,虽然也有一定的客观依据。但是,他们却说“礼”即“理”,而这“理”,正如韩非所说:“理者,成物之文(指规律)也。”到了朱熹,则认为“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是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朱子语类》卷95)而他所说的“理”,实际上是指伦理纲常:“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朱文公文集·读大纪》)在朱熹眼里,这“理”是永远存在的:“且如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是在这里。”(《朱子语类》卷92)把为巩固自己统治的“礼”说成宇宙间永恒运行规律的“理”,这就是文人们的看家本领,他们用这样的“舆论”拍马屁而节节高升,实现自我,光宗耀祖。真的为寻找真理而奋斗的文人,古今中外是很少的。这是文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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