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医学》 > 第一篇 总论第1章 急诊医学概论
第一节 急诊医学是一门新学科
急诊医学已被越来越多的医学界同行和专家们承认是一门新的独立学科。它的重要性也受到社会上更为广泛和充分的理解。它之所以成为专科是医学发展和社会需要这两个重要因素促成的。
现在不少大、中城市的综合医院和某些专科医院都设置了急诊科或急诊室,并配备医师、护士等医务人员。据1986年《中国卫生年鉴》(英文版)中报道,全国已有11497家县级以上的医院设置了配备合格医护人员的急诊科或急诊室。器械设备得到更新,向专业化、系列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不过目前不少医院成立急诊科只是重点解决行政管理问题。但发展急诊医学重要的是专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完善的急诊医疗体系和提高急诊医学水平,如何去实现,需要从事这个专业的人员去构思、实践和总结。目前并无现成的模式,要靠自己去探索、设计和建设。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可以借鉴和参考,主要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创建适合我国社会的急诊专业。
像医学领域中所有专业学科一样,临床的经验和教训需要专业人员来分析和总结。这是发展和提高每一学科的必要条件之一。急诊医学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它成立伊始,专业医师非常缺乏。但是它的发展是很快的。因为它属于医学
科学的一个新的组成部分,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急诊医学必然也会迅速发展的。此外它是一门解决急性病和危重病的学科,并且要研究如何更迅速、更有效、更有组织地抢救急危病例,和处理“灾难医学”所遇到的问题,社会需要它,人民需要它。
以诊治一例急诊病人来看,如忽视或不够重视发病之初的处理,并及时安全地把他送到医院急诊室,而在急诊室亦未予恰当处理,等他的病情发展到危重阶段,才开始投入大量人力和采用各种先进器械来救治,即使挽救了他的生命,这并不能认为是现代急诊医学的主要目的。应该从病人发病之初或受伤之际就能给予恰如其分的诊治,并将他安全转送到医院,立即接受急诊室医师有效的初步诊断的治疗,然后根据病情,安排他们的转归。多数接受治疗后可以回家继续服药、休息治疗、少数危重病患者,就可以经适当处理或手术,然后转到强化监护医疗病室(intensive care unit,ICU),或冠心病监护室(coronary care unit,CCU),或专科病房。这是目前比较合理的救治急性病、伤人员的组织系统,也就是当今国际上很多国家在努力组建的新颖的急诊医疗系统,称为“急诊医疗体系”(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system,EMSS)。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城市已组建成功一个完善的EMSS,但是为时不会太远的。很多城市已经在向这种方向努力着。
第一节 急诊医疗体系的基本组织形式和要素
如前所述,组建急诊医疗体系包括院前急救中心(站)、医院急诊室和ICU或CCU或专科病房有机地联系起来的一个完整的现代化医疗机构。
一、院前急救中心(站)
可以是独立的一个机构,也可以依托在一个综合医院内,但它的任务是院前急救,安全输送病人和组建急救医疗网。组建这样一个机构应具备下列诸要素。
(一)人员 无论是创建还是推动事业的发展,人才是最重要的。创建急诊医疗体系,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需经过特殊训练的,他们包括通讯、高度、急救、运输和指挥。从实际出发,院前急救的主要人员应该是“急救医士”。他们的培训可以在各地卫生学校或护士学校,增设专门训练班,培训时间可以为1.5~2年。从事院前急救工作的人员,即使是通讯人员,也应接受短期基本生命救护训练。
(二)体制 急救中心(站)的组织体制是使它的工作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大、中城市的组织形式可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决定,但基本任务不应改变,那就是负责全城急诊的通讯、协助、指挥、现场抢救、安全运输等五个要点。它可以独立成一系统,在急诊、急救工作中,它是全城最高指挥者和组织者,把全城有条件的医院组织成网,分区负责,这样可以缩短抢救半径。可以根据本城面积和人口密集分布情况,划区分段设分中心或分站。它也可以依托在一个有条件的综合医院,有几点好处,特别适用于中等城市。①利于病人分流(patient flow);②利于抢救复杂的病人。但是这个依托于综合医院的急救中心(站)应有相对的独立性,那就是它主要还是全城急诊工作的通讯、协调和指挥所,还要负担现场抢救和安全运输的任务。所依托的医院不得干预。
(三)装备 急救中心(站)的主要装备为先进的通讯设备,可进行继续治疗和监护的救护车和其他运输工具,以及必要的抢救器械。
1.通讯设备 急救中心(站)应装备专用的通讯设备;无线电-电话联络系统(radio-telephone switch system,RTSS)。它可以快速联结病人所在地、急救中心(站)和医院急诊室。经过迅速的分诊和调度,一个恰当的现场急救、安全运输和接收医院急诊室之间的联系已迅速联系好,能在最短时间内分别行动和准备妥当。遇有特大灾难时,这个系统更能显示出它的优越性。全城,及至全国应有统一呼救电话号码,现在我国已规定为“120”。但要在全国范围都装备好,尚需一段时间。美国纽约市自1984年实行这一通讯系统以来,已能做到接到“911”(美国全国统一呼救电话号码)后,派车到现场,进行必要抢救,然后安全输送到指定的接收医院,总共所需时间为平均9分钟。
2.交通工具用于输送伤、病人员的交通工具应由国家统一规定标准。交通工具主要是陆路的救护车,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使用直升机和医用小飞机。输送病人的交通工具应装备下列基本设施和条件。①行驰时平稳;②车内设有除颤器、临时起搏器、呼吸机、氧气供应、心电和呼吸监护机、固定受伤部位的夹板或抽气担架、抗休克设备(抗休克裤)、小缝合包、输液装置和必要的抢救药品及液体(包括干冻血浆);③车内应保持恒温;④无线电通讯设备;⑤司机也必须接受过基本生命抢救训练。
3.器械装备 急救中心(站)应配备可在现场进行抢救工作的各种器械。应有抢救记录。
4.资料储存 有关本市各接收医院的床位、手术室、监护室、专业人员实力、各类设备等的资料均应储入资料库,并每日检查变动情况。病人的资料,特别是高危险度病人的资料均应预先存入资料库,以便随时查询。
同时,资料库还应储存国内外有关急诊医学的进展和各处发生的重大灾害资料。
(四)急救网这是保证急诊医疗体系能顺利运转和提高抢救效率的重要步骤。按我国的传统情况,可以在原有的三级医疗网组织,予以加强和改进。
(五)横向联系急救中心(站)需要与本城的公安、消防、公共活动场所等处的服务人员建立联系。并培训这类人员以基本的抢救知识,应使达到合格标准。与此同时,还应对全体市民进行宣传教育,使它们掌握“自救”的基本知识。
(六)应变能力 这是对急救中心(站)能力的考验。平时注重培训,加强急救网的组织和联系。遇到意外灾难,就难快速作出有效的反应,组织救险人员迅速投入抢救,并有条不紊。
二、医院急诊室
这是与院前急救联系最密切的部分。是医院急诊工作的前哨。从某种意义讲,它是医院的“缩影”。随着急诊医学已成为独立的专科,它的组织和任务也有了新的含义和形式。
(一)组织结构急诊医学是一个跨学科专业,急诊室是进行急诊医学实践的场所。一个临床医师如缺乏急诊工作的训练,他就不可能是一个完善的临床医师。因此在任何时候,急诊室内均需有各专科轮流派来的医师值班工作。另一方面,急诊专业的医师也需要轮流到其他科室工作,特别是内科的心血管组、呼吸组,外科的普外组,以及麻醉科。在急诊科和ICU联合为一专科的医院,急诊专业医师的工作范围就广宽一些,如为两个专科(行政科室),急诊专业医师更需到ICU或CCU轮转学习。
从行政管理来看,急诊科应与其他临床科室有同样的编制。
(二)任务特点 急诊室每天接待的急症病人,极大多数(95%以上)是一般急症。需急救或组织专业人员急救的属少数(每天1~1.5人)。但如忽视或轻视极大多数急症病人的处理,其中有一部分就有可能演变成重症或甚至危重症病人。因此对每1例来急诊室就诊的病人都应认真对待。
(三)科研工作和教学工作
1.教学工作 急诊医学既然已是一门很年青的专科,培训大量专业医师是当务之急。目前只能从两条道路来培训;急诊医学临床研究生和接收住院医师。此外也应为其他医院培训进修医生。接收医学院的实习医师。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举办“急诊医学培训班”或急诊医学中某一专业的学习班,如“复苏学培训班”等。
2.研究工作由于急诊医学是跨科专业,所以它的科研工作必然与其他临床科室可能重叠。但是随着医学的进展,与急诊医学有关的科研工作也越来越专业化。例如复苏学的研究,休克的研究,复合伤的研究,循环衰竭或(和)呼吸衰竭的研究等等都进展得很快,而且越来越多地由急诊医学的专业医师去研究。
三、危重病的强化监护医疗病室或冠心病监护医疗病室
实际上这是急诊医疗体系的组成部分。这类监护医疗病室已渐渐增多,如呼吸监护医疗病室(respiratory intensive care unit,RICU),神经科监护医疗病室(neurololgical intensive care unit,NICU),胃肠道外加强营养、代谢监护病室(total parenteral nutritional and metabolism intensive careunit,TRN),儿科强化监护医疗病室(pediatric intensive careunit,PICU)等等。
总的来说,院前急救、医院急诊室与各类强化监护医疗病室都应密切联系,组成一个完善的“急诊医疗体系”,为急症和危重症病人提供最好的医疗服务,并可以在发生意外灾难时立即提供应急服务。
(邵孝鉷)
参考文献
[1]GemmaW:急救医疗系统规划和实施,邵孝鉷译和整理,国外医学情报,19845:199,
[2]RosenP,et al:Emergency Medicine-Concepts and Clinical Practice. The CV MosbyCompany, St Louis,1983.
[3]SchwartzGR,Safar P,Stone JH, et al:Principles and Practice of Emergency Medicine, 2nded, WB Saunders Company, Philadelphia, 1986.
[4]WilkinsEW,et al: MGH Textbook of Emergency Medicine. 2nd ed. The William& Wilkinscompany,Baltimore,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