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悬解》 > 卷六 脏象骨度四十六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
何以立之,何以立其度数也。
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君子中折。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骨曷)(骨亏),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骨曷)(骨亏)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腘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髑髅骨也。男子头骨共八片,旧注蔡州人多一片,共九片。脑后有二缝,一横一直。女子头骨共六片,脑后有横缝,无直逢。胸围四尺五寸,两乳之周围也。胸前横骨三条,左右胁骨共十二条。女子多擎夫骨二条,左右共十四条。腰围四尺二寸,七节之周围也。《素问·刺禁论》:七节之旁,中有小心。此取头、胸、腰骨之围数,即其横广,以推其纵长也。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前发际以下曰颅,后发际以下曰项,此前后发际之度也。发以下至颐,长一尺。此以下言其纵长之度。人有短长,其度不一,君子中而折之,取其中数,以定准则。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项下横骨中陷中也。缺盆以下至骨曷骨亏,长九寸,骨曷骨亏,蔽心骨也。即鸠尾骨。此当肺之所居,故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骨曷骨亏以下至天枢,长八寸,天枢,足阳明穴,在脐旁二寸。《素问·至真要论》:身半以上,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半者,所谓天枢是也。此当胃之所居,故过则胃大,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横骨,阴毛中曲骨也。此当回肠所居,故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廉,长一尺八寸,内辅,膝内辅骨也。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腘以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腘,膝后曲处也,跗,足背,跗属,足跗所属之部也。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此人身前面纵长之度也。其长短之度,视其头、胸、腰骨之围数,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折中数以推之,则得其大凡矣。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外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角,耳上高骨,柱骨,肩上竖骨。颈骨。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胁下尽处也。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股骨曰髀,髀骨缝曰髀枢。髀枢以下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外至外踝,长一尺六寸。京骨,足太阳穴,在小指后,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此侧面纵长之度也。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故上七节至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奇分在下。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背骨,脊骨之大椎也。膂骨以下至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即脊骨,脊骨二十四节,除项上三椎,自大椎以下,计二十一节,尾骶,脊骨之末节,即尻骨也。脊骨上粗下细,其上之节,每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即一寸四分一厘也,故上七节至于膂骨长九寸八分分之七,即九寸八分七厘也。下节渐短,其奇分不尽之数,在下节匀之,以合三尺之数。此后面纵长之度也。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此臂手纵长之度也。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半。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完骨,足少阳穴,左右相去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耳门,手太阳听宫之分,左右相去一尺三寸,头围二尺六寸之半也。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半。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此上下横广之度也。
此众人之骨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而沉者,多气也。
此众人之骨度也,折衷其数,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