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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寒悬解》 > 卷四·太阳经中篇 五十六章

提纲 二章

桂枝、麻黄,太阳风寒主方也。若至三日之久,正将入阳明、太阴之期,业经汗、下、温针,而病仍不解,则事当大坏,未必犹在太阳。即太阳未罢,而亦未必尚属太阳桂、麻之证,是宜审观脉证,另立新法,故总立坏病之纲,详开救逆之门也。

 

太阳坏病提纲一 太阳五十四

【16】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仍不解者,此为坏病,桂枝不中与也,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太阳病,治之得法,当解于本经,不至入腑传脏,而成坏病。若至三日之久,已经发汗、吐、下、温针诸治,而病不解,则不在太阳,定缘误治,入别经而成坏病。当观其脉证,知其所犯何逆,随证治之。曰坏病者,非太阳之本病故也。

 

坏病提纲二 太阳五十五

【90】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发汗,治不为逆。先本下之,而复汗之,为逆。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申明上章逆字之义。风寒外闭,宜辛温发散而不宜下,燥热内结,宜苦寒攻下而不宜汗。若表邪未解,里邪复盛,则宜先汗而后下,若里邪急迫,表邪轻微,则宜先下而后汗,错则成逆矣。若治法得宜,先后不失,不为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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