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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案心得


脾喜燥恶湿解

中国中医药报  2010年5月20日

□ 洪文旭 苏礼 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脾恶湿”之说,源出于《素问·宣明五气论》,张景岳注:“脾属土,其应湿,湿胜则伤肌肉,故恶湿。”脾虽主湿,但湿过多,必损伤肌肉四肢,发生痿痹、水肿等证。因而脾之运化不及,则又厌恶湿之过盛。“脾喜燥”之说,是由《素问·藏气法时论》的“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演绎而来,指治疗脾湿证时,用苦味药燥湿。明代吴 注“脾以制水为事,喜燥恶湿,湿胜则伤脾土,急食苦以燥之”,明确把脾恶湿和喜燥两个方面联系在一起。他在《医方考》中亦云:“然脾胃喜甘而恶苦,喜香而恶秽,喜燥而恶湿,喜利而恶滞。”姚止庵谓:“脾本湿土,而性则喜燥,盖湿极则气滞而不能运化矣。”叶天士云:“太阴湿土,得阳始运,阳明燥土,得阴自安。以脾喜刚燥,胃喜柔润也。”这些论述,探讨了脾胃清浊升降、燥湿喜恶等特征,有利于我们正确理解脾“喜燥恶湿”的含义。

何梦瑶《医碥》云:“然脾胃居中,兼该六气,六气皆能为之病,不独生湿恶湿也。”喻嘉言《医门法律》云:“然脾胃能化物与否,实由于水火二气,非脾胃所能也,火盛则脾胃燥,水盛则脾胃湿,不能化物,乃生诸病。”指出了脾喜燥和脾恶湿性质不同,脾所恶的“湿”,是水湿过盛损伤脾阳所致的脾湿证;脾所喜的“燥”,则是对脾湿证采取“燥湿”的治疗原则。

笔者根据前人说法,认为脾“喜燥恶湿”应该作如下理解。

在生理状态下,脾既不喜燥亦不恶湿

脾主运化,包括运化水谷精微和运化水湿。所谓脾胃,是人体饮食营养物质摄入、消化、吸收、分布的器官。《素问·经脉别论》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尤在泾认为:“土具冲和之德,乃为生物之本。冲和者,不湿不燥,不冷不热,乃能生化万物,是以湿土宜燥,燥土宜润,使归于平也。”喻嘉言谓:“脾胃者土也,土虽喜燥,然太燥则草木枯槁,水虽喜润,然太润则草木湿烂。是以补脾滋润之剂,务在燥湿相宜,随症加减焉耳。”这就是说,脾湿胃燥,气不可偏也。湿,阴也,燥,阳也。阴阳宜平而不宜偏,偏则亢,亢则害。所以脾主运化水湿,言其并不恶湿;燥虽能胜湿,但太过又易损伤脾阴,故脾亦不喜燥。在脾胃燥湿相得,既无太过,又无不及时,才能使脾胃阴阳平衡,运化正常。

在病理状态下,脾湿则喜燥,脾燥则喜湿

燥和湿既属六气,又为六淫。清代石寿棠《医原·百病提纲论》认为,无论外感、内伤,总不外乎燥湿二气,提出病机是“水火即燥湿所变,而燥湿又因寒热所化”。阳气虚则蒸运无力而成内湿,阴血虚则营养无资而成内燥。并认为“燥郁则不能行水而又夹湿,湿郁则不能布精而又化燥”。

若脾的运化功能失调或津液干涸,使全身的水液输布呈紊乱状态,则出现水湿内停或津液不足等现象,产生脾燥和脾湿的病理改变。脾湿证是由外感湿邪,或过食生冷,或内湿困脾,以致脾胃运化失司,升降失常,水湿停聚,多见身困体倦,头重如裹,脘腹胀满,大便溏泄,甚则浮肿。且湿证缠绵,常多兼证。治疗上宜健脾燥湿为主,选用平胃散等方剂,药用苍术、厚朴、草果砂仁白术茯苓、姜半夏之类,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湿淫所胜,平以苦热,佐以酸辛,以苦燥之。”至于因湿郁日久所致之寒湿证和湿热证,则宜在燥湿的基础上,分别采用温中化湿和清热利湿等法。

脾燥证则由于外感燥热之邪,或因汗、吐、下、失血、夺精之后,所致热盛伤津;或阴津不足,使脾胃失其濡润滋养而燥化,出现鼻干咽燥,口渴心烦,干咳少痰,或痰中带血,皮肤皴涩,发枯不荣,肌肉瘦削,小便短赤,大便干结,脉象细数等症。治疗上应滋阴润燥,选用沙参麦冬饮、增液汤等方剂,药用沙参、麦冬、石斛、玉竹山药、麻仁等,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所谓:“燥淫所胜,平以苦湿,佐以酸辛,以苦下之。”从而使全身或某些组织器官得以濡养而燥湿相宜。

总之,脾在生理状态下,既不喜燥又不恶湿,应以平为期;在病理状态下,脾湿证宜用燥法,脾燥证宜用湿(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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