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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人
第 八 章 猎鹰之心
“杀手盟”内堂,气氛很热烈,因为司马屠特地买回了很多酒,说有一件大事要宣布,
在宣布之前却要大家饱餐痛饮。
所有杀手盟的兄弟都欢聚一堂,这是很难得的机会。这几年来,兄弟们从未聚得如此齐
整。平时不是打探消息,就是四处奔波,铲奸除恶,以致能满全堂的机会几乎没有。而现在
司马屠却发出杀手令牌,招聚所有杀手盟兄弟回首堂,所有的任务都放在一边。
这是什么重大的事件呢?这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呢?没有人知道,也不必知道,杀手一
向有耐性,为了杀上一个人,他们可以在那儿静伏三天三夜,带足干粮,身子挪都不挪一下。
何况这只是一顿酒宴的时间,有什么不能等,又有这么奉盛的酒菜,那件大事什么时候说都
无所谓,哪怕不说。反正杀手之事总离不开一个“杀”字,只要该杀无论是谁,都要杀!这
便是杀手盟兄弟的个性。
“杀手盟”的兄弟每个人都是杀人好手,每个人都最懂得杀人的方法、杀人的经验、搏
杀的技巧,没有哪个帮会,比“杀手盟”的兄弟更懂。对于江湖中人来说,宁可去惹少林,
惹武当,也千万莫去招惹“杀手盟”。无论是谁都会害怕“杀手盟”那防不胜防的杀招,那
防不胜防的杀人方法,更有那种悍不畏死的杀手精神,在江湖中,“杀手盟”绝对可以算是
个厉害的组织。
“杀手盟”的威名还不仅仅在于杀人的技巧、方法、经验,还在于所有杀手之间的默契
配合,那才是所向无敌的主要原因。因此“杀手盟”中的每个兄弟之间的感情都很深,那是
在一次次生死过后换来的友情,那是用血和肉交浇的友情。没有比这种在友情更真挚,更感
人。所以他们放开肚子喝,气氛之热闹真是无与伦比。
猎鹰已经猜到司马屠要宣布什么大事情,他很清楚,所以他很痛苦,他痛苦为什么他要
知道这件事情,他痛苦为什么司马屠会是这样的人,他痛苦怎样在正义、友情和思情上作选
择。他甚至有些痛苦去见司马屠。他知道兄弟们聚在一起会很快乐,他知道兄弟们聚在一起
的机会或许这是最后一次,可是他却不敢面对那残酷的抉择。
司马屠还没有到,所有的人心中只是充满了欢悦,除了猎鹰之外。但猎鹰却是他们除司
马屠外最尊重的人,也便成了众人的偶像。
洪华与谢成等兄弟与猎鹰的关系最好,那五十名杀手兄弟对猎鹰的爱戴几乎更胜过司马
屠,所以他们敬酒时也很诚恳,但洪华和谢成却看出了猎鹰心中的不快,他们还以为是为了
与冯家的事,也就并不在意。
猎鹰喝了很多酒,但他没有醉,他心中很清楚,于是他向洪华、谢成问了一个很奇怪的
问题,说起来也并不是很奇怪,但在这热闹的气氛下,这个问题却显得是那样不协调。
“洪老弟、谢老兄,我有句话想问……问你……们。”猎鹰的舌头有点打结地道。
“猎大哥,有话就问吧,咱们兄弟间格老子的还有什么话不能说的?”洪华粗豪地道。
“我想问你们,在‘恩情’与‘友情、正义’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一个,你……你们
格老子的选择谁?”猎鹰的舌头虽然有点大,但话意还是说清楚了。
“格老子的,这么高兴的时候,选择这鬼东西,不合适吧?”谢成笑骂道。
“要选,格老子的,我……我说了,你们就得回答,否则……老子……老子说话是放屁
呀,管它狗屁高兴的时候,还是不高兴的时候。”猎鹰有些不高兴地骂道。
“这……这个倒很难回答。论理,咱们应该选择后者,但这个恩嘛,我们也还得报。”
洪华有些为难地道。
“对,洪老弟说得没错,我也赞成他的观点。”谢成附和道。
猎鹰沉声道:“来,我们喝下这一碗,我想去找个女人搂着睡觉。”
“可是盟主他还没来呀?”洪华疑问道。
“格老子的,你喝不喝,不喝老子走了。”猎鹰脾气有些燥怒地道。
“好,我们喝。”洪华与谢成两人相互望了一眼,便把酒灌入了腹中。
猎鹰心中一热,拍拍两人的肩膀,伤感地道:“好兄弟,今天你们可能就要作出刚才的
选择,你们要好自为之,小心一些,最好在盟主来时把这些酒逼出来。言尽于此,我先走了,
盟主问起来,便说我醉了,先走了。”
“猎大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洪华感到事态有些严重地问道。
猎鹰满脸通红,苦笑道:“但愿我能知道,不过我想告诉你们,‘绝杀’兄弟没死,他
的仇人便是‘毒手盟’,就只这么多了,若能让各位兄弟在盟主到来之前保持最清醒的状态
是最好的,那就是把酒全逼出来。”说完也不理会洪华与谢成的问话便摇摇晃晃地走了。
他想找的当然是雪莲,在宜宾谁人不知雪莲是猎鹰的女人,连这里最有钱的土豪都不敢
打雪莲的主意。猎鹰是个奇怪的人,他把雪莲赎了出来,但也在“醉花楼”买了一间房,他
并没让雪莲搬出来,而是让雪莲住在那里。因为他觉得“醉花楼”很有情调,只有在那里,
心情才会好一些。
杀手本都是很寂寞、很孤独、很冷僻的,可却喜欢热闹的地方,喜欢醉生忘死的地方。
猎鹰不仅拥有雪莲,他每一次来到“醉花楼”时,先还要让那些向往他的骚美人给他按摸,
陪他喝酒,那样才够味。
这时的猎鹰有些醉意,不仅有些醉意,而且还有些烦躁。敞开胸膛,露出油亮发黑而且
凹凸如丘的胸肌,宽阔的肩膀,扛着长剑走在大街上,别有一番野性和气势。那张刀鞘脸,
如刀切一般轮廓分明,带着微微的紫膛色,给人一种金刚化身之感。
那些走过的男人,望着那凸起的肌肉总是带着向往羡慕的神色,而那些村姑、少妇们看
了都露出神迷的目光,有一种崇拜而又爱慕之意。
猎鹰并不在意,他走路似乎很霸道,挺起胸膛,就像是巨车在路上辗过一般,每人都会
给他让路,出于一种敬服,出于一种畏惧。
带着一路的酒气,走过了几条街。宜宾不小,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也有三江、三
山、三塔之称。
金沙江、岷江,长江的汇合处,而形成“黄金水道”的重要地域,成为川、滇、黔等门
户的交通枢纽,物资的集散地和商业中心。宜宾不仅是商贸中心,向来酒也是很出名的,从
古到今,都有酒乡、酒城之称,当年诗仙李白也曾醉倒于此。
穿过两条街道,猎鹰在心中似乎有一道阴影划过,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只是凭着天生
鹰隼般的那种灵觉,似乎觉得有什么事情会发生在他的身上,于是他把心神集中。路依然是
那样地走,但他的耳朵却在倾听四面的动静。
有人在跟踪,他清楚地感觉到了,跟踪的人很有技巧,应该是个高手,而且还不止一人,
绝对不止!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侦察高手,本就是跟踪、杀人的高手,所以他知道跟踪的人不
止一个。
不止一个跟踪的人,而且还有分立在各哨点上的人,他明白,这一条街看似很热闹,很
平静,但至少有四五个敌人,是针对他而来的。
猎鹰绝不是善男信女,更何况他现在的心情很不好,谁惹他谁就得倒霉,同时,他很不
喜欢被动,只要他认为你是敌人,便会不问情由地先下手。这是他做杀手的一贯作风。所以
他向一个卖小玩意的小摊上走去。
那是一个干枯的老头在卖东西,而挑东西的却是一个带着竹笠的汉子,猎鹰凭着他那敏
锐的直觉,知道这汉子便是和跟踪他的那帮人一伙的,而且身上充满了奸诈之气,绝不似一
个好人,所以猎鹰挑中了他。
“老头,把那个玉镯子给我摘一对来,老子要送给我的小情人。”猎鹰装作很粗豪的样
子,老远便叫道,然后才大踏步向小摊边走去。
“是,大爷,你要哪一种?”那干瘦的老头似是对猎鹰很敬畏,恭敬地问道。
“格老子的,当然是最好的一种了,这还用问吗?”猎鹰快步走了过去,一身酒气夹着
微怒之意。
那戴竹笠之人没有什么反应,他根本就未曾知道猎鹰己识破了他的身份,所以他很放心。
猎鹰的脚步逐渐靠近那大汉,他知道如何收敛杀气,他更知道如何迷惑敌人,还有五尺
远,便轻轻扔了一两碎银,向那千瘦的老头沉声道:“够不够,不够就说,老子再补。”
“够,够,用不了这么多钱。”那干瘦的老头恭声道。
“哦……”猎鹰已走到离那大汉两尺远时,右手突然动了。
动了右手,是抚着剑柄的右手,那扛着的剑,连鞘一起如一条毒龙般捣向那大汉的腰际。
除了猎鹰自己外,谁也想不到他居然会来这样一手,不声不响地就动手杀人,毫无半点征兆。
“呀……”一声凄厉的惨叫,那名大汉猛地向前一扑,一口鲜血喷了出来,然后就像一
滩烂泥般倒了下去。
“啊……”老头一声惊叫。
“这是给你的受惊费用,别大惊小怪,我就是猎鹰。”猎鹰又掏出一些碎银给老头温和
地道。
“你就是猎大爷,小人不敢收,这手镯子就送给大爷吧,请大爷笑纳。”那干瘦的老头
惊慌失措地道。
“好,这手镯子我就收下吧。”猎鹰伸出钢铁般的手去接那对手镯。
蓦然,一道寒光从老头子的衣袖中飞出,那对玉镯也“呼”地一下化作两道旋风向猎鹰
的玄机穴和云门穴攻到。
猎鹰脸上显出一点惊色,但他的身子迅速向后一仰,手中的剑向上一挑,而右脚急踢向
老头的小腹,这也是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作出的最快反应。杀手毕竟是杀手,天生的敏捷,
加上后天的训练,已使他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最快的反应。
那道寒芒是一把小剑,长约一尺的小剑,但却很锋利,不仅很锋利,而且很狠辣,当猎
鹰仰倒之后,那把小剑竟以斜截之势斩向他踢至的右脚。
蓦然,寒芒一盛,猎鹰所执的那把剑鞘猛然飞向玉镯,而鞘中的剑却突然抽出,化成一
道厉芒挡住那把小剑,这电光石火之间的反应使老头应接不暇。
“噗,哇……”这一脚正好踢在老头的小腹之上,而长剑挡住了那把小剑,剑鞘也与玉
镯相击,这是一道很轻柔很别致的力道,玉镯未破但却飞了出去。
寒芒一闪,剑已回鞘,猎鹰很潇洒地转身面对几位逼来的大汉。
他对自己的脚很有信心,老头绝对活不了,他清楚地感觉到,对方的心脏已经碎裂,而
且椎骨也被他脚尖发出的一缕真气击断。所以他根本就不去理会那干瘦的老头。
猎鹰伸出剑鞘,在空中插了两下,那两只飞坠的玉镯立刻套在这剑鞘之上,角度之准,
动作之潇洒真是让人叹为观止。
玉镯的玉质很好,雕工也很别致,但却似乎染上了鲜血一般艳红,不!还有一丝灰蒙蒙
的雾气般的东西。很淡,很淡,但却瞒不过猎鹰的眼睛,这玉镯是在毒中染过的,猎鹰心里
十分明白。
街上的人惊动,因为有人杀人了,举手投足便杀死了两人,没有人会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没有人喜欢和杀人狂在一起,但也有好事者,也有好奇之人。街道堵塞了,两边都是人潮,
但却为猎鹰留下了一块很大的空间,那些小店都噼哩叭啦地把门关上,生怕祸及池鱼。
猎鹰的酒意立消,对手有五人,但他却知道,那些好奇的人群中至少还有数人。他不禁
暗暗叫苦,这些热心的观众却堵住了他的退路。刚才那一剑、一脚都很侥幸才能成功,若非
对方轻敌大意,恐怕还得费上一番功夫,才能奏效。而面对这五个汉子,到时必定会受到围
攻。
这五人封住了猎鹰的去路,都是好手,从他们准确地选择方位来推断。
“你们是什么人?居然敢在这地头上找老子的麻烦?”猎鹰声音很冷地道。
“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我们现在已经来了,不敢也变成敢了。”那个立在猎鹰正
前面的黑脸大汉沉声道。
猎鹰扫了几人一眼,冷然道:“你们从那么远便跟踪我,到底意欲何为?要是想乞讨几
两银子的话,老子我不在乎。”
“哼,你的银子还是留着你自己买棺材吧,我们只要你的命。”那黑脸大汉狠声道。
“老子XXXX娘,格老子的,往日无怨近日无仇,却来扫老子的兴。”猎鹰故意怒骂道。
然后把腰杆一挺,头一昂,立刻从四周涌来几股庞大的气流聚于一身。刹那间,他整个人就
像一座高山一般威猛、强霸。
气势不断地凝聚,所有的人都清楚地感应到了,猎鹰不仅是“猎鹰”,还是一头魔豹,
一头欲择人而噬的魔豹!那浑身凹凸而起的肌肉澎涨得欲裂衣而出,胸肌都似蕴含了爆炸式
的力量,没有人看了不心惊,没有人看了不被其威势所摄。包括那五人在内,都一阵骇然。
五人也感觉到了一种逼人的压力,于是他们动了,他们动得很快,不仅人动,手中的兵
器也在飞动,有剑、有刀、有枪、有钩。每个人的出手方式都不同,每个人的出击角度都不
同,但每个人的目标却相同,那就是猎鹰!没有人想让他蓄够力量,蓄够气势,所以他们必
须抢攻。
猎鹰绝不是好惹的,猎鹰更不是善男信女,他凶狠起来,狼都要敬他七分,他也不是什
么江湖大侠,他不必拘泥于礼节、仪表。
“呼呼!”剑鞘上的两只玉镯快捷地飞了出去,在阳光下耀起一抹血红,以风雷之势向
攻来的五人撞去,猎鹰乘势后退三步,来至那已死去的老头旁。
五人的兵器很凶猛,似平要绞碎那对玉镯,因为他们知道这玉镯上淬有剧毒。
离他们只有一丈远,那杆大枪,迅速向玉镯击去,只听“轰”地一声,那玉镯自己爆裂
开来,以满天花雨之势向五人扑去。谁都没有想到猎鹰竟来上这一手,竟在玉镯内积留了第
二波真气。
本来五人与猎鹰的距离并不太远,不过三丈而已,但也就是这个距离,却使那爆裂的淬
毒玉块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每个人都运足功力,在面前幻出千万道光影。
“叮叮……当当……”碎玉与刀、剑、枪、钩相击,发出一阵悦耳的音乐。然后便是满
天的残红,是那血玉碎片坠落的前一刻所显示的奇景。阳光透过那血色的玉身,给人带来一
种迷幻陶醉的风情。
“呼,嘶……”在朦朦的血色之中,猎鹰挑起了那摆满玩意的小摊。那是一张在地上铺
开的红布,上面摆满了小玩意儿。而这一刻,小玩意再也不是小玩意,而是杀人的凶器,每
一件东西都带着疯狂的杀意,每一个小玩意儿都成了择人而噬的活物,呼啸着全都向那五人
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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