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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秘史 作者: 杜刚 第10回 急图位东官不子 缓行诛合殿弑亲 话说蔚宗听了熙先一番言语,遂怀反意,密结其甥谢综、府史仲承祖、丹阳尹徐湛之、及彭城旧时亲厚者十余人。又有道人法略,女尼法静,皆感彭城旧思,愿以死报。法静有妹夫许曜,领队在台,许为内应。一日探得帝将出游,燕群臣于武帐简,曜领台兵侍卫,蔚宗、湛之等皆从,遂谋以是日作乱。 约定宴饮之次,蔚宗托有密事奏帝,请屏左右,曜便进前我帝,尽杀左右大臣,蔚宗人居朝堂,奉迎义康即位。谋既定,专待临期行事,各如所约。 那知蔚宗是日侍饮,恐惧殊甚,耀在帝侧,扣刀挺立,屡目蔚宗,蔚宗垂首,默无一语,耀亦不敢动。 俄而座散,徐湛之退而惧曰:“事无成矣,吾何与之同死! 密以其谋白帝。帝闻之大骇,急命有司收蔚宗、熙先、谢综等讯之,熙先望风吐款,辞气不挠。蔚宗初犹抵赖,以熙先承认,亦不敢辩。 乃并下狱待决。 上奇熙先之才,责吏部尚书何尚之曰:“使孔熙先年将三十,作散骑郎,哪不作贼!”蔚宗在狱为诗曰:“虽无嵇生琴,庶同夏侯色。”初意入狱即死,而帝穷治其狱,遂经二旬。狱吏戏之曰:“外传詹事或当长系。” 蔚宗闻之惊喜,谢综、熙先笑之曰:“詹事平日攘袂瞑目,跃马顾盼,自以为一世之雄。今扰攘纷坛,畏死乃尔耶?”临刑,蔚宗母至市,涕泣责之,以手击其颈,色不作。妹及妓妾来别,蔚宗悲涕流连,谢综诮之曰:“舅殊不及夏侯色。”蔚宗收泪而止。遂与综、熙先及其子弟党与同日并诛。 有司奏治彭城之罪,帝初不许,后因魏师犯瓜步,帝虑不逞之人,奉其为乱,赐死安城。 且说帝初即位,立妃袁氏为后。后性贤明,帝待之恩礼甚驾。 初生太子助,后详视良久,使宫人驰告帝曰:“此儿形貌异常,必破国亡家,不可举。 ”帝闻之,狼狈奔赴,至后殿户外,以手拨幔禁之,乃止。先是袁氏家贫,后尝就帝求钱帛给之。而帝性节俭,所赐钱不过三五万,帛不过三五十匹。及潘淑妃生始安王浚,宠倾后宫,所求无不得。一日,后向帝求钱,嫌所得不多。宫人曰:“后有求,帝不肯与,若使潘妃求之,虽多必获。 ”后欲验其言,因托潘妃代求三十万钱,信宿便得。 因此深为恚恨,郁郁成疾。从此不复见帝。及疾笃,帝至床前执手流涕,问所欲言,后终不答,直视良久,以被覆面而崩,时年三十六。帝甚痛悼,所住徽音殿五间,设神位于中,其殿常闭,非有诏不许擅开。 有张美人者,尝以非罪见责,应赐死。 从后灵殿前过,流涕大言曰:“今日无罪就死,先后有灵,当知吾冤。”说声未了,殿忽豁然大开,窗牖俱辟。职掌者驰白于帝,帝惊往视之,其事果实,美人乃得释。人以为袁后阴灵所护也。 再说太子劭既长,美姿容,好读书,使弓马,喜延宾客。 意之所欲,帝必从之。既居储位,帝以宗室强盛,虑有内难,特加东宫兵,使与羽林相若,至有实甲万人。初,以潘妃承宠,致后含恨而死,深恶潘妃及始安王浚。浚惧为将来之祸,乃曲意事号劭,劭更与之善,欢洽无间。 有王鹦鹅者,东阳公主之婢,貌颇姣好。太子尝至主第,见而悦之,托言身倦,假寝后园,呼鹦鹉侍,声与之私。鹦鹉狡而淫,苟合时,能曲尽太子欢,太子大喜。其后鹦鹉又与浚私,弟兄传嬖之,公主弗禁也。 助与浚并多过失,数为上所法责,常郁郁不快。一日,鹦鹉见太子色不豫,问其故,助曰:“主上难事,吾安得早登大位,得遂所欲乎?”鹦鹉曰:“天子万福,太子岂能遽登大宝?莫若使女巫祈请天帝,使过不上闻,则太子可无忧矣。”劭深然之。你道女巫何人?此女姓严氏,名道育,吴兴人。初为妓家,有妖人常来留宿,授以采阳补阴、役使鬼物之术,后遂为巫,往来于富家巨室,其术颇有灵验,故东阳公主家,亦得出入焉。 鹦鹉尤与相善,常同床共宿,授以房中之术,故鹦鹉亦能蛊惑人,为太子所爱。一日,道育谓主曰:“天帝有宝物赐主,主后福无穷。 ”主初不信,其夜主卧床,忽见流光若萤,飞入书筒中,急起开视,得二青珠,大以为神,由是助与浚亦惑之,遂使作法祈请,令过不上闻。道育曰:“上天已许我矣,太子等纵有过,决不泄露。”劭等益敬事之,号曰“天师”。其后又为巫蛊,琢玉为帝形像,埋于含章殿前,使宫车早早宴驾,共事者惟道育、鹦鹉、始安王浚,及东阳府奴陈天与、黄门陈庆国数人,余莫知也。 会东阳主卒,鹦鹉例应出嫁,陈天与先与之通,欲得之。 后鹦鹉又与浚之私人沈兴远交好,厌薄天与,遂嫁兴远。 天与有怨言,鹦鹉唆劭杀之。陈庆国惧曰:“巫蛊事,唯我与天与宣传往来,今天与死,我其危哉!且事久终泄,不如先自首也。”乃具以其事白帝。帝大惊,即遣收鹦鹉,封籍其家。助惧,以书告浚,浚复书曰:“彼人所为如此,正可促其余命,或是大庆之渐耳。” 先是二人往来书札,常谓帝为彼人,或谓其人。谓江夏王义恭为佞人,皆咒诅巫蛊之言。其书并留鹦鹉处,至是皆被收去。又搜得含章殿所埋玉人,帝益怒,命有司穷治其事,道育亡命,捕之不获。 时浚镇京口,已有命为荆州刺史,移镇江陵,将入朝而巫蛊事发。 帝惋叹弥日,谓潘淑妃曰:“太子图富贵,或祈我速崩。虎头复如此,非复思虑所及,汝母子岂可一日无我耶?”虎头,浚小字也。妃叩首求解,帝遣中使切责之,犹未忍加罪也。道育亡命后,变服为尼,匿于东宫,又逃之京口,匿于浚所。浚人朝,复载还东宫,欲与俱往江陵。道育偶过其戚张旿家,为人所告。帝遣人掩捕,得其二婢,云道育随始安王还都,今又逃往京口矣。帝方谓劭与浚已斥遣道育,今闻其犹相匿之,惆怅惋骇。乃与侍中王僧绰、仆射徐湛之、尚书江湛密谋废太子,赐始安王死。须俟道育捉到,面加检覆,方治二人之罪。 时帝诸子尚多,武陵王骏素无宠,故屡出外藩,不得留建康。南平王铄、建平王宏、隋王诞皆为帝所爱,议择一人立之。 而铄妃为江湛之妹,劝帝立铄。 诞妃为徐湛之女,劝帝立诞,帝不能决。 僧绰曰:“建立之事,仰由圣怀,臣请唯宜速断,不可稽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愿以义割恩,略去不忍之心,不尔,便应坦怀如初,无烦疑论。宏机虽密,易致宣广,不可使难生虑表,取笑千载。 ”帝曰:“卿可谓能断大事,然此事至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彭城始亡,人将谓我无复慈爱之道。”僧绰曰:“臣恐千载之后,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儿。” 帝默然。既退,江湛谓僧绰曰:“卿向所言,毋乃太伤切直。”僧绰曰:“弟正恨君不直耳。” 帝自是每夜与湛之屏人语,或连日累夕,常使湛之自秉烛,绕壁检行,虑有窃听者。那知潘淑妃怪帝久不入宫,密密打听,已知帝有废太子杀始安意。乃召浚人,抱之泣曰:“汝前咒诅事发,犹冀刻意改过,何意更藏道育,帝怒不可解矣!我何用生为,可送药来,当先自尽,不忍见汝祸败也。”浚奋衣起曰:“天下事寻当自判,愿小宽虑,必不上累。”遽驰报助曰:“事急矣,须早图之。”助乃密与腹心队主陈叔儿、斋师张超之等,共谋弑帝。每夜飨将士,或亲自行酒。僧绰觉其异,密以启闻。帝以严道育尚未解至,故迟不发。 癸亥夜,劭诈为帝诏云:“鲁秀谋反,汝平明率众入。” 因使张超之召集东宫甲土,豫加部勒,云有所讨。夜呼右军长史萧斌、左卫率袁淑、积弩将军王正见等并入官。助流涕谓曰:“主上信谗,将见罪废,内省无过,不能受枉。明旦当行大事,望相与戮力。”因起遍拜之,众惊愕莫敢对。良久,淑、斌皆曰:“自古无此,愿加三思。”劭怒变色,斌惧曰:“当竭身奉令。”淑叱之曰:“卿便谓殿下真有是耶?殿下幼常患风,或是疾动耳。”劭愈怒,因盻淑曰:“事当克否?”淑曰:“居不疑之地,何患不克?但既克之后,不为天地所容,大祸亦旋至耳。假有此谋,犹宜中止。”左右引淑出口:“此何事,而可中止耶?”淑还省,绕床行,至四更乃寝。甲子,宫门未开,助以朱衣加戎服上,乘画轮车,与萧斌同载,卫从如常日入朝之仪,呼袁淑甚急,淑高卧不起。助停车奉化门,络绎遣人催之。淑不得已徐起,至车后,劭呼之登车,又辞不上,乃命左右杀之。 俄而内城开,劭从万春门入。旧制东宫队不得入城,劭乃以伪诏示门卫曰:“受敕有所收讨。”呼令后队速来,门卫信之,不敢诘。张超之等数十人驰入云龙门,进及斋阁,直卫兵尚寝未起,门阶户席,寂无一人。超之遂拔刃径上合殿。帝是夜与徐湛之屏人语,至旦,烛犹未灭。见超之人,举几捍之,超之挥刃,帝五指皆落,遂超前弑之。湛之惊起,急趋北户,户未及开,兵人杀之。后人有诗颂袁后之先见云:
天生袅猿异常儿,何事君王不杀之! 劭进至合殿中间,闻帝已殂,出坐东堂。萧斌执刀侍立,呼中书舍人顾报,嘏震惧不即出。既至,劭问曰:“欲共见废,何不早启?”嘏未及答,即于座前斩之。江湛直宿上省,闻喧杂讯,知有变,叹曰:“不用王僧绰言,以至于此。”乃匿旁屋中,兵士搜出杀之。宿卫罗训、徐罕,皆望风屈服,独左细仗主卜天与不暇被甲,疾呼左右出战。徐罕曰:“殿下人,汝欲何为?”天与骂曰:“殿下此来为何,汝尚作此语?”遂拔箭射劭于东堂,几中之。劭党奋击,断臂而死。其队将张泓之、朱道钦亦皆战死。劭遂杀潘淑妃及帝亲信左右数十人,急召始安王浚。 时浚在西州府,未得劭信,未识事之济否,恇扰不知所为。 舍人朱法瑜奔告曰:“台前喧噪,宫门皆闭,道上传言太子反,未测祸变所至。”浚阳惊曰:“今当奈何?”法瑜劝人据石头,浚从之。将军王庆曰:“今宫内有变,未知主上安危,凡在臣子,当投袂赴难,凭城自守,非臣节也。”浚不听,乃从南门出,径向石头,从者千余人。俄而助遣张超之驰马召浚,浚屏人问状,即戎服乘马而去。朱法瑜固止之,不从。王庆亦扣马谏曰:“太子反逆,天下怨愤。殿下但当坚闭城门,坐食积粟,不过三日,凶党自离,情事如此,今岂宜去?”浚大言曰:“皇太子令,敢有复阻者斩!”既入见劭,劭谓之曰:“潘淑妃为乱兵所害。”浚曰:“此是下情,由来所愿。”劭诈以帝诏召大将军义恭、尚书何尚之,至则并拘于内。并召百官,至者才数十人,劭遽即位,改元太初。下诏曰:“徐湛之、江湛弑逆无状,吾勒兵人殿,已无所及,号惋崩衄,肝心破裂。今罪人斯得,元凶克珍,可大赦。”降诏毕,即称疾还永福省,不敢临丧,以白刃自守,夜则列灯不寝。以萧斌为尚书仆射、领军将军,何尚之为司空,诸逆徒拜官进爵有差。 青州刺史鲁秀将赴任、劭留之于京,使掌库队,谓之曰:“徐湛之常欲相危,我已为卿除之矣。”舍人董元嗣乘间奔得阳,具言太子弑逆,其事始彰。是时沈庆之为武陵王司马,密谓腹心曰:“萧斌妇人,不足有为。其余将帅,皆易与耳。东宫同恶,不过三十人,此外屈逼,必不为用。今辅顺讨逆,不忧不济也。” 先是劭不知王僧绰之谋,用为司徒。及检文帝巾箱,得僧绰所奏飨士启,大怒,杀之。因诬北地请王侯云与僧绰同反,遂杀长沙、临川、桂阳、新渝诸王候等。密赐沈庆之手书,令杀武陵王骏。 庆之得书,来见王,王惧,辞以疾。庆之突入,见王于中堂,以助书示之。王泣求人内,与母诀别。 庆之曰:“下官受先帝厚恩,今日之事,唯力是视,焉肯辅逆,殿下何见疑之深?”王起再拜曰:“家国安危,皆在将军。”庆之即命内外勒兵。主簿颜竣曰:“今四方未知义师之举,劭据有天府,若首尾不相应,此危道也。宜待诸镇协谋,然后举事。” 庆之厉声曰:“今举大事,而黄头小儿,皆得参预,何得不败? 宜斩以徇众。 “王令竣向庆之谢罪。庆之曰:”卿但任笔札事耳,勿预军机也。“王于是专委庆之处分。旬日之间,内外整办,人服其才。庚寅,武陵王戒严誓众,以沈庆之为主军元帅,襄阳太守柳元景为冠军将军,隋郡太守宗懿为中兵将军,内史来修之为平东将军,记室颜竣为咨议参军,移檄四方。于是各路州郡闻之,翕然回应。 第一路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第二路究州刺史臧质;第三路司州刺史鲁爽;第四路青州刺史萧思诰;第五路冀州刺史垣护之。一时并起,举兵赴难。 单有隋王诞镇东吴,有强兵数万,将受劭命。其参军沈正谏之不从,退立于宫门之外,泣谓司马顾琛曰:“国家此祸,开辟未有。今以江南骁锐之众,唱大义于天下,其谁不回应,岂可使殿下北面凶逆,受其伪宠乎?”琛曰:“江南忘战日久。 虽逆顺不同,然强弱亦异。当待四方有义举者,然后应之,不为晚也。“正曰:”天下未有无父无君之国,宁可自安仇耻,而责义四方乎?今正以弑逆冤丑,义不共戴,举兵之日,岂必求全耶!冯衍有言:“大汉之贵臣,将不如荆齐之贱士乎?‘况殿下义兼臣于,事关国家者哉!”琛乃与正复人说诞,诞遂不受劭命。闻武陵已建义,亦起兵应之。 先是文帝北拒魏师,劭常从军,自谓素习武事。及得志,语朝士曰:“卿等但助我理文书,勿措意戎旅,若有寇难,吾自当之。但恐贼虏不敢动耳。”及闻四方兵起,始忧惧戒严。 却说柳元景引兵先下,统领薛安都等十二军发湓口,徐遣宝以荆州之众继之。丁未,武陵王驾发寻阳,沈庆之总中军以从,檄至建康。劭读之色变,以示大常颧延之曰:“此谁笔也?”延之曰:“颜竣笔也。”动曰:“言辞何至于是?”延之曰:“竣尚不顾老臣,安能顾陛下?”劭怒稍解。劭欲尽杀从骏起兵者士民家口,何尚之曰:“凡举大事者不顾家,且多是驱逼,今忽诛其家室,正足坚彼意耳。”劭以为然,乃下诏一无所问。 又疑旧臣不为己用,乃厚抚鲁秀、王罗汉,以军事委之。萧斌劝劭勒水军,自上决战,次之则保据梁山。江夏王义恭欲令助败,恐义兵起于仓猝,船舫陋小,不利水战,乃佯为策曰:“贼骏少年,未习军旅,远来疲弊,宜以逸待之。今远出梁山,则京都空弱,东军乘虚或能为患。若分力两赴,则兵散势离,不如养锐待期,坐而观衅,割弃南岸,栅断石头,此先朝旧法,不忧贼不破也。”助善其策,斌厉色曰:“南中郎二十年少,能建如此大事,岂复可量。三方同恶,势据上流,沈庆之诸练军事,柳元景、宗悫久经战阵,形势如此,实非小敌。宜及人情未离,尚可决力一战,端坐台城,何由得久?”劭不听。或劝劭保石头城,劭曰:“昔人所以固石头城者,待诸侯勤王耳。 我若守此,谁当见救?唯应力战决之,不然不克。“于是日日自出行军,慰劳将士,悉焚淮水南岸民房,驱百姓咸渡水北,以为却敌之计。 话分两头,柳元景自发湓口,以舟舰不坚,恐水战不利,乃倍道兼行。兵至江宁,舍舟步上,使薛安都率铁步数千,耀兵淮上。移书朝士,为陈道顺,劭党大惧。先是王发寻阳有疾,不能见将士,唯颜竣出入卧内,拥王于膝,疾屡危笃,不任资禀,竣皆专决。 军政之外,间以文教书檄,应接遐迩,昏晓临哭,若出一人,如是者累旬。虽舟中甲士,亦不知王疾之危也。 行至南州,疾始愈,出见将士,将士无不踊跃。 是时,元景潜至新亭,依山为垒,新降者皆劝元景速进。 元景曰:“不然。 理顺难恃,同恶尚众,轻进无防,实启寇心。“于是坚立营寨,周蔽木石。劭见东军已在新亭,乃使萧斌统步兵,褚湛之统水军,与鲁秀、王罗汉等合精兵三万,直攻其垒,自登朱雀门督战。元景将战,下令军中曰:”鼓繁气易衰,叫数力易竭,但衔枚疾战,一听吾鼓声。“斯时劭之将士,怀劭重赏,皆殊死战。元景水陆受敌,麾下勇士,悉遣出斗,左右唯留数人宣传,看看兵势将败,元景失色。忽闻敌军中连声退鼓,劭众遽止,于是军势复振。但未识击退鼓者何人,且听下回分解。 劭、浚丧尽天良,共谋篡弑。人种共愤,天地变色,从古未有。亦文帝优柔寡断,有以致之,当此天翻地覆之时,而卜天与、张泓之、朱道钦能讨赋以死,天理犹存。助篡弑之后,诛戳大臣,并及长沙、临川诸王侯,可云惨虐。然父且不爱,何有于他?沈庆之不杀武陵,劝其讨贼,勤王之兵起,四面应之。要知天地不容之人,岂能久窃大位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