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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华民国史 作者: 费正清 结论:走向人民民主的现代化的独裁国家? 本章第3 节已指出,毛泽东在1939—1940年就说过,战后建立的政权是“几个 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性质,并且说得相当清楚,这专政将是在无产阶级,或它的 “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有效控制之下。1944—1945年,毛泽东曾设想与国民党建 立“联合政府”,作为一个策略上有用的权宜之计,当1946年这一前景最终消失, 并为公开的内战所代替的时候,已不再有任何理由对党当前的政治目标稍稍含糊其 词了。因此,在1949年6 月30日,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28周年写的一篇文章中, 毛泽东阐明了他建议在三个月之后建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确切的性质。 至于新国家的阶级性质,毛泽东以常常称之为同心圆的比喻说法来解释权力的 所在。施行专政的“人民”由工人阶级、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构成。在这四个阶级中,工人是领导,农民是他们的最可靠的同盟军。小资产阶级 大多是追随者,而民族资产阶级有双重性,他们是人民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同时又 是剥削者。因此,其中表现得不好的分子可能被重新划在“人民”之外,而发现自 己处于接受专政的一端,是革命的改革的对象,而不是主体。 毛泽东丝毫没有把代表这四个阶级的国家形式搞得神秘化。在回答想象中的抱 怨共产党人“独裁”的批评者时,他宣称: 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 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 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 “你们不是要消灭国家权力吗?”我们要,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要,我们现在还 不能要。为什么?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反动派还存在,国内阶级还存在。我们现 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 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 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 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 在指导中国“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的发展任务方面,毛泽东说“教育农民” 是“严重的问题”。他进而说,因为“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 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 这些简短的引语,说明了1949年以后在中国实行马克思主义茧命这一问题的几 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一方面,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是列宁“工农革命 民主专政”和斯大林“四个阶级联盟”的正统派生物,毛泽东自己也直率地承认这 一思想上的借鉴,并且特意强调与苏联经验的关系。确实,不管他取得政权的道路, 多么不正统,一旦胜利显然在握,他就宣称他此后要按正统方式行事了。1949年3 月,他声称:“从一九二七年到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是在乡村,在乡村聚集力量, 用乡村包围城市,然后取得城市。采取这样一种工作方式的时期现在已经完结。从 现在起,开始了由城市到乡村并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移到 了城市。”由此才有毛泽东说的“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换句话说,把现代知 识和现代工业部门的物力从城市带往农村。由此,才在1949年强调“人民专政”的 工人阶级的领导。由此,才在50年代初期作出努力,大量吸收真正血肉之躯的工人 参加中国共产党,以“改进”党的阶级成分。 然而,尽管有这一切,尽管毛泽东在1962年明白地说过在早期的这么多年只有 “照抄苏联”,可他的1949年6 月30日的文章本身,如已经提出来的,就包含了指 向非常不同的方向的成分。于是老式的用语“独裁”被用来作为专政的同义语, “大同”被用来作为共产主义的同义词,中国革命经验的独特性质被一再强调。 中国革命在1949年以后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说法,是否走的是可以称之为“正统” 的道路以及它在什么时候,为什么和怎样地与苏联模式分歧,不是这儿讨论的合适 题目,因为它将在另两卷《剑桥中国史》去谈。在总结毛泽东作为一位革命的理论 家到1949年为止这段时期的发展的经历时,所宜做的似乎是考虑,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最初30年中将要出现的那些动向,在他取得政权之前的思想中已见端倪了——只 要人们有这种智力,看得出当时的迹象。 由我看来,情况并非如此的一个领域是政治经济的发展。是的,有一些人争辩 说“毛主义的经济学若非更早的话,也是在延安产生的”。的确,在延安根据地的 经验中,也能找到毛泽东对未来经济的考虑的很有意义的暗示(如在《经济问题与 财政问题》中所总结的),但是这些起点都太片面,不足以辩明其中在任何意义上 含有1958年大跃进思想这一结论。它们只包含了农民自助的,而不是复杂的多面的 表示公社特征的组织;只强调了土办法,而不是大规模的投入或现代技术。总之, 在延安没有把大与小、现代和传统结合起来的“两条腿走路”,在那一时期的毛泽 东的著作中也没有“两条腿走路”的思想。如已经指出的,毛泽东在1949年建议通 过现代化和发展经济的过程,使中国“由农业国进到为工业国”。而农村居民,虽 然会积极参加这一过程,就终极目标而论却没有发言权,它必须接受“再教育”, 和接受造成的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变化。 所以,即使人们能够在延安的自给自足经济和15年后在自力更生的口号下采取 的新政策之间,认识到某种连续性,可是在细致地阐述政策方面,却没有任何思想 上的连续性,在毛泽东自己的思想中无疑也没有关于发展的连续不断的环链,因为 他在1949年曾明确地否定过他在40年代初期提出的许多不成熟的想法。诚然,如已 指出的,在毛泽东思想的哲学核心里,至少从1937年到60年代初期,有着实质上的 连续性。不过,如果说毛泽东关于矛盾的理论与苏联经济发展模式的逻辑极不相容, 那么他自己在大跃进年代之前并没有发现这一点。 在毛泽东从30年代到70年代的看法中,几乎全面延续下来的唯一的领域,是行 使政治权力的方式方法,而且,假若如此,我认为从1949年以前毛泽东的讲话和文 章里,看出许多将要发生的事情的迹象,应该是可能的。 毛泽东在1949年说,他要建立的新政权正如可以称之为“人民民主专政”一样, 也可以称之为“人民民主独裁”。对于这一用语上的差异不必过于重视,因为“独 裁”在过去的年代里,当马克思主义的措词在中国还不是都有标准的对应词的时候, 有时是被用作“专政”的译文。虽然如此,它还是带有过时的中国式的专制制度的 味道,以致它事实上能较好地概括毛泽东对政治领导的看法的实质。 一方面他提倡基层参与的民主,其规模为现代任何革命领袖所不及。在这方面, 他为中国人民服务得很好,帮助他们准备进入政治发展的第二阶段。但是他同时又 把发扬民主看成只有在一个“强国”的框架之内才是可行的。依我之见,他这样的 看法是对的。不幸的是,他的强国的看法很像是一种专制的东西,而他作为中国革 命历史上著名的领袖,在这样的国家里,归根结底就裁决什么样的政治倾向是合法 的,哪些政治倾向是不合法的而论,依然是主宰者。 本章第3 节已强调指出,在1939年以后的那段时间内,毛泽东寻求在中国推行 “新民主主义”革命,它在功能上大致相当于欧洲社会发展的资本主义阶段。当然, 这一方面意味着现代化和工业化,以便建设社会主义得以最终建立于其上的经济基 础。但是他也想通过把五四运动时期发起的对旧儒家价值观的抨击继续下去,以在 另一意义上完成中国的未形成的资本主义阶段的事业。事实上他在1944年8 月确实 写过一封信,提倡从旧的家庭制度下解放出来:“有人说我们忽视或压制个性,这 是不对的。被束缚的个性如不得解放,就没有民主主义,也没有社会主义”。人们 必定仍然要问,这一目标是否与毛泽东的总的观点一致。 在这个问题以及我刚刚提出的其他问题的背后,潜伏着交叉文化的仿效过程中 出现的一些根本性的争论点,这一过程从本世纪初就在中国开始了,并且还没有轮 廓清晰的结果。五四时期的特点,总的来说,就是粗暴地拒绝中国传统的价值观, 而赞同源于西方的思想;其后在30年代,在抗日战争的环境中,又再次肯定了中国 文化的尊严。就蒋介石和国民党来说,钟摆的这一摆动,事实上导致否定整个五四 精神,并断言儒家思想对全世界的问题都提供了答案。毛泽东作为西方化的最激进 的哲学——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拥护者,不可能走到这样极端的地步,但是在国民党 的思想体系的趋向——它导致写出《中国之命运》——与毛泽东所提倡的“在中国 具体化”之间,却依然有某种相似。 在40年代末期,接近全国性的胜利之时,如上面已特别提到的,毛泽东开始更 加大力地、明确地强调马克思主义所关注的事项,如需要城市和工人阶级的领导, 以及工业化在改造中国社会和文化这两方面的中心作用。但是“封建”文化真地能 够废除吗?一个政党真地能在“独裁者”——虽然是仁慈的——的指导下进行改革, 并获得更为民主的工作作风吗?如果现代化也包含传统政治文化的深刻变化,那么 像毛泽东在1949年建立起的那种“人民民主独裁”的政府真地能够实现现代化吗? 或者这样一种政权的形式最终要败坏或歪曲它的内容?在毛泽东于1949年取得胜利 之时,这就是很清楚地看到的、悬在他的政治信条之上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