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上 王子侯表第三上 大哉,圣祖之建业也!后嗣承序,以广亲亲。至于孝武,以诸侯王B059土过制, 或替差失轨,而子弟为匹夫,轻重不相准,于是制诏御史:“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 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临定其号名。”自是支庶毕侯矣。《诗》云:“文王孙 子,本支百世”,信矣哉!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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