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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月之子 作者: 斯蒂芬·金 第二章 我曾经看过加州胡椒树的照片,它们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像缀着蕾丝花边似的风姿绰约,是绿树中的美梦成真。到了夜里,胡椒树则展现出和白天截然不同的风貌,它看起来像是低垂着头,用垂挂的枝叶掩住担忧或哀伤的脸庞。 沿着通往寇克殡仪馆漫长的车道两旁全部都是这种树。殡仪馆矗立在市区东北角一座占地三英亩的山丘地上,位于一号公路的内侧,必须通过一座高架桥才能抵达。这些夹道守候的树如同列队前来致哀的哀悼者。 我沿着殡仪馆的私人道路往上爬,路旁洋菇状的造景灯投射出一环环的灯光,晚风中枝叶微微骚动。风和叶摩擦时发出一声声轻叹。 殡仪馆的道路两旁沿途都没有停车,显示目前没有任何瞻仰仪式在进行。 平常我在月光湾穿梭的方式不是走路就是骑脚踏车,我没有理由去学开车,白天我不能开,到了晚上我必须配戴太阳眼镜以免受到迎面而来的车灯强光刺痛眼。执勤的警察遇到戴太阳眼镜开夜车的驾驶总是大皱眉头,不管你看起来多酷。 一轮满月升起。 我喜欢月亮,她明亮而不灼人,她将美丽的事物擦得更光亮动人,并为不美的事物遮掩瑕疵。 柏油路在宽阔的山丘顶上绕了一圈,在中间形成一小片圆形草皮。草皮的中心是一座仿米开朗基罗“圣母拗子像”(PIETA )的水泥铸模雕塑。 月光下,耶稣基督的遗体被摔在母亲怀里闪闪发光,圣母也发出微微的亮光。若是在阳光底下,这么粗制滥造的仿制品看起来一定有说不出的寒酸。 然而,大多数前来悼唁的人们在失去亲友的重大创痛之下,往往能从这些揭示宇宙伦常道理的雕塑中得到心灵的抚慰,哪怕只是这样一个拙劣的仿制品。人类很让我欣赏的一点就是他们能够仰赖涓滴的希望将心灵提升到最高点。 我在殡仪馆的门廊下止步,不禁徘惶起来,因为我完全无法评估踏出下一步会招致什么样的危险。 这栋庞然矗立的双层乔治亚式建筑,红色的砖墙和白色的木板相陪衬,若换作在月光湾以外的地方,或许能称得上是全城最可爱的一栋房子。可是寇克的这一栋豪华大宅坐落在月光湾海岸边上,看起来比来自另一座银河系的太空船更令人感到突兀。这座宅院需要的是榆树而不是胡椒树,是阴沉的穹苍而非加州的万里晴空,是时而飘落的冰冷雨丝而非温暖的倾盆大雨。 桑第住的二楼此时是暗着的。 举行瞻仰仪式的灵堂位于一楼。从正门两侧微斜的彩绘玻璃望进去,我看见室内最里恻隐约透出微弱的光线。 我按下电铃。 这时有一个人从走廊底端走出来,一步步走到门边。虽然我只能看到人的轮廓,但是从他走路优雅的姿态,我可以断定是桑第。寇克。他的举手投足姿态高雅,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更加潇洒。 他走到玄关处,将室内的两盏灯和门廊的照明打开,他一开门看到我眯着眼从帽檐下望着他,露出相当惊讶的表情。 “克里斯多福?” “晚安,寇克先生。” “我对你父亲的事感到万分遗憾,他这么好的一个人。” “是,是,他的确是。” “我们已经将他从医院接过来了,我们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家人 一般加倍礼遇看待,克里斯多福——这一点你可以放心。我在灰敦念书的时候选修过他的二十世纪诗选那门课,你知道这件事吗?“ “是,那当然。” “我从他那里学会欣赏艾略特(Eliot )和庞德(POund )、奥登(Au-den )和伯雷恩(Plath )、贝凯特(Beckett )和爱涉贝利(Ashbery ),还有劳伯。布雷。叶慈。全部都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一开始修那门课的时候我觉得读诗令人难以消受——到课修完的时候我却觉得没有诗就活不下去。” “华里斯。史帝文生(Wallace Stevens )、唐诺。贾上提斯(DonaldJUstice)和路易斯。葛路克(Louise Gluck)是他个人最喜欢的诗人。” 桑第微笑着点点头,接着说:“噢,对不起,我忘了。” 出于对我个人状况的一番体贴,他特地将玄关和门廊的灯关掉。 他站在黑漆漆的门口对我说:“这件事对你的打击一定很大,但至少他不用再受病痛折磨了。” 桑第有着绿色的眼珠,但此时在皎洁的月光下看起来,却像甲虫的壳一般乌溜溜的。 我仔细端详他的眼神,开口问道:“我可以见他么?” “什么?是你父亲吗?” “当他们把他从病房搬走的时候,我没有掀开床单看他最后一眼。那时我实在没有心情,也觉得没有必要。可是现在……我真的很想再见他最后一面。” 桑第的眼睛就像黑夜里的海面一样沉静,但在那看似宁静的表面之下却是一片波涛汹涌。 他依然保持他那亲切的长官安慰丧家眷属的平和语气:“噢,克里斯多福……我真的很抱歉,可是手续已经开始进行了。” “你已经把他放进火炉了吗?” 桑第从小在委婉辞令充斥的家族企业里长大,对我的直言不讳似乎有点傻了眼。“亡者已经被移送火化,是的。” “这是不是太快了些?” “做我们这一行的,办事延误并非明智之举。若是我知道你要来假如有足够的光线让我能看清他眼珠真正的绿颜色,我怀疑他敢不敢用他那甲壳般的眼睛大胆地与我正面对视。 在我沉默的片刻,他立即又开口说:“克里斯多福,这件事让我觉得很苦恼,看你这么难过,明知我原本可以帮上一点忙。” 在我荒谬的一生当中,有些事情我阅历丰富,也有些事我向来少有机会经历。虽然白天对我来说相当陌生,但是我对夜晚的了若指掌却无人能匹敌。尽管我知道有些无知的傻瓜常拿我当作刻薄的对象,我对人性的了解主要还是来自与父母亲的相处,以及那些跟我一样日夜颠倒的好朋友,也因此我很少有被人恶意欺骗的经验。桑第的瞒天大谎令我羞愧得无地自容,仿佛这不仅是他的耻辱,也是我的耻辱。我再也无法正视他如黑曜石般的双眼,忍不住低下头盯着门廊的地板。 他误将我的羞愧当成难过得说不出话来,特地走到门廊上用手拍拍我的肩膀。 我试着不逃避他的动作。 “我的工作就是为人提供慰藉,克里斯多福,但是我一点也不擅长这份工作。说句真心话——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诠释死亡的意义,或者让死亡变得较容易承受一些。” 我只想端他的屁股一脚。 “我不会有事的。”我说,知道自己最好在做出一些冲动的事情之前赶紧离开。 “我听见自己和一般人说的尽是陈腔滥调,那些话你永远不会在你父亲喜爱的诗篇里面读到,所有我不想对你说那些,所以的人当中只对你特别。” 我颔首点头,轻轻向后退一步从他手中抽身。“谢谢你,寇克先生,很抱歉打扰你了。” “你没有打扰我,一点也没有,我倒真希望你早点先打电话过来, 那么我就有办法……拖延。“ “那不是你的错,没关系,真的。” 我从地面铺着红砖而且没有台阶的门廊向后退到柱廊下方的柏油马路上,转身背对着桑第。 他再度退回那夹在里外两片黑暗中间韵大门,并问道:“你有没有想过丧礼的事——什么时候举行?如何举行?” “不,不,我还没有时间想。我明天再告诉你。” 正当我要离去时,桑第又问:“克里斯多福,你没事吧?” 这次我有些距离地面对着他,用一种麻木得没有抑扬顿挫的语调漫不经心地回答:“没事,我还可以,不会有事的。谢谢你,寇克先生。” “我真希望你早一点拨电话来。” 我耸耸肩,双手插入夹克的口袋里,再一次转身背离这栋华宅,朝圣母恸子像走去。 塑像原料当中混含的云母碎片,经晶莹的月光一照射,使得圣母的脸颊看起来闪闪发亮。 我按捺住内心的冲动,不让自己回头去看殡仪馆的主人,我很确定他还在注视着我。 我一直沿着路往下走,两旁被人遗忘的行道树像是在低声交谈。 不知不觉间气温已经降到华氏六十度左右。从海面拂来的微风在经过千里重洋后显得更加纯净,只带着一抹淡淡的咸味。 直到下坡的私人车道将我带离桑第的视线之外许久后,我才敢再回头张望。我只看到尖滑的屋顶和烟囱阴影幢幢地浮衬在星光点点的夜空下。 我从柏油路面合开改走草地,接下来是上坡,这回我走在有树叶遮蔽的阴影之下。天上的一轮明月仿佛也被胡椒树编人飘逸的长发辫中。 殡仪馆的回转道又出现在眼前,圣母恸子像和正门的柱廊历历在目。 桑第已经进入屋内,正门也关着。 我站在草坪上,用树木和灌木丛当掩蔽体,绕到房子后面。后院有一片很深的阳台,从阳台的台阶拾级而下,紧邻着一座长七十英尺、比赛规格的游泳池,一座占地宽广的砖造西班牙式内院,和富丽堂皇的玫瑰花园——从殡仪馆的公众场所完全看不见这些景观。 像我们这个大小的城市,每年平均要欢迎两百位新生儿的诞生,同时必须面临一百名市民的死亡。而这一带总共只有两家殡仪馆。 寇克大概囊括百分之七十以上的生意——这还不包括占市内业务一半的外县市生意。对桑第来说,死亡就是最好的谋生工具。 白天时从内院望出去的景观想必令人赞叹:向东极目所及尽是一片绵延曲折无人居住的丘陵,只有零零星星、树干黝黑多节的橡树风姿绰约地散布其中。 一看见后面透着亮光的窗口没有人,我迅速穿过内院。皎洁如玫瑰花瓣的明月轻盈地漂浮在游泳池漆黑的池水上。 房屋紧邻着一座宽敞的L 型车库,只能从前门进出的L 形车库里停着两台灵车和桑第的私人用汽车——除此之外,离正厅最远的这一侧是焚化场的所在。 我偷偷溜到车库后的转角,沿着L 形较短的一侧前进,还好有高大的尤加利树遮住大半的月光。空气中散发着树木的药草香,厚厚一层的枯叶踩在脚底下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整个月光湾里没有一个令我感到陌生的角落——尤其是现在这个地方。大多数的夜里我都在我们市区里四处探索,偶尔难免会有 一些恐怖的发现。 在我前方左边的昏黄灯光,就是焚化场窗户的位置。我逐步接近,心里非常确信将会有一些怪异和恐怖的情景出现在我眼前,程度更甚于我与巴比。海洛威十三岁那年某个十月夜里所目睹的一切……结果证实我的预测完全正确。 十五年前的我,就和其他同年龄的小男孩一样具有病态倾向,对死亡的神秘、恐怖和壮烈感到鬼迷心窍。那时候我和巴比。海格威就已经是朋友,我们一致认为潜入殡仪馆寻找丑陋、恐怖和吓人的东西是一件很英勇的事。 我想不起当时我们究竟期待或希望发现什么,一堆骷髅头?用骨头搭成的阳台?还是在什么秘密实验室里,偷窥面善心恶的法兰克。寇克和他面善心恶的儿子桑第从乌云中唤出闪电,将我们死去的邻居从坟墓里唤醒,然后把他们当作煮饭和打扫清洁的佣人? 或许我们以为会在玫瑰花园尽头撞见祭祖邪神猝尔虎(Cthul -hU)和涂戈索陀斯(Yog -Sothoth )的荆棘神坛,巴比和我那阵子读了不少洛弗克瑞夫特(H.P.Lovecraft)的作品。 巴比说我们是一对古怪的顽童;我说我们虽然很古怪,但是和其他小男孩比起来只能算不相上下。 巴比说或许我说的没错,但是别的男孩长大后便渐渐摆脱古怪的习性,可是我们似乎愈长大愈变本加厉。 我不同意巴比的观点,和我认识的其他男孩比起来,我并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古怪。事实上,踉某些人相比,我看起来还不算很古怪。 巴比也是一样,可是由于他很珍惜自己古怪的特质,他希望我也跟他站在同一阵线,珍惜自己的那份古怪。 他坚持他比别从还要古怪,他宣称我们愈是坦承和展现自己古怪的一面,愈能与大自然和谐共处,因为大自然原本就无奇不有。 总而言之,某个十月份的晚上,巴比。海格威和我无意间在殡仪馆车库的后面发现了焚化场的那扇窗户,当时我们只是被窗玻璃上闪动的火光吸引过去。 由于窗户开得很高,以我们的高度不足以窥探室内的究竟,于是我们充分发挥游击队秘密侦测敌人阵营的精神,将一张抽木长凳从内院一路搬到车库后面,架在那扇发光的窗户正下方。 我们肩并肩地站在凳子上,想探个究竟。窗户内侧有一道百叶窗,但是他们那天忘了把百叶窗的叶片阎上,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法兰克。寇克和他的助理在里面工作的情形。 因为站在室外的关系,室内的光线还不至于亮到对我们造成伤害。至少当我把鼻子贴到窗玻璃上时,我的心里是这么想的。 虽然我从小就养成十分谨慎的习惯,但我当时毕竟还是个小男孩,喜欢冒险和友谊。因此,就算我明明知道有失明的危险,也不愿错过和巴比。海洛威共同分享那个时刻的机会。 窗口附近停了一台担架车,上面躺了一具老先生的尸体。尸体上盖了一层床单,只露出一张惨不忍睹的脸。他灰白泛黄的头发蓬乱纠结,使他看起来像死于狂风中一般。不过,从他蜡白的皮肤、凹陷的双颊,和严重龟裂的嘴唇研判,想必他不是死于暴风雨,而是死于长久与病魔缠斗。 就算巴比和我在他生前时就与他熟识,以他现在这般苍白和消瘦的模样我们也认不出他是谁。即使他是熟人,看起来还是很恐怖,但是我们或许就比较不会将他当成满足小男孩黑色娱乐和幻想的对象。 对我们来说,我们只是以身为十三岁为荣。当然罗,这具尸体最惊心动魄,最不可思议、最美妙的一点,还是在于他恐怖的特色。他一眼闭着,另~眼瞪很大大的,被涌出的红色鲜血封闭。 那只眼睛让我们深深着迷。 虽然他就跟洋娃娃画上去的眼睛一样盲目而无生气,但是它却一服就看到我们的心坎里。 有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心惊胆跳,有时候我们就像一对彩色电视实况播报的体育记者一样不断彼此窃窃私语,就这样,我们观看法 兰克和他的助手将焚化炉准备就绪。室内的温度想必很暖和,因为他们两个人又扯领带又卷袖子,而且脸上满头大汗。 虽然室外十月份的夜晚天气非常温和,巴比和我仍然忍不住猛打寒颤,互相比较谁的鸡皮疙瘩比较多c 我们还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们呼出来的气没有白烟。 火葬工将覆盖在尸体上的床单往后翻折,年迈和致命疾病的可怕让我们两个小鬼看得张口结舌。不过,我们看“步步惊魂”( Nightof the Living Dead)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同样也会又惊又喜地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当他们把尸体放进硬纸箱里,推火焚化炉的蓝色火焰中时,我不禁紧抓着巴比的手臂,而他冒汗的手也紧紧捏着我的颈子后方不放。 我们紧紧抓住对方,好象生怕会有什么超自然的魔力无情地将我们往里拉,我们会撞碎玻璃,然后被扫入焚化室里,最后和那个死尸一起葬身火窟。 法兰克。寇克把焚化炉的门关上。 火炉门关上时控钻的最后一声巨响,虽然隔着窗户,其威力仍足以让它在我们的骨子里回荡。 稍后,我们合力将抽水长凳搬回内院,然后迅速逃离殡仪馆现场。我们躲到一所高中后面的足球场露天看台上。没有球赛进行的时候,那个地方没有灯光照明,对我来说十分安全。巴比在路上的7 一11买了可乐和洋芋片,我们便猛灌可乐,一边大口吃洋芋片。 “太酷了,真是太酷了!”巴比很兴奋地说。 “简直是酷毙了!”我应和道。 “比奈德的扑克牌还要酷。” 奈德是我们的一个朋友,他在八月间随父母移居旧金山,有一回他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叠扑克牌——他怎么也不肯透露来源——纸牌上全是裸体喷火女郎的彩色照片,总共有五十二位不同的美女。 “百分之百比那些扑克牌还要酷。”我同意他的看法。“比高速公路上翻覆爆炸的大型油罐车更酷。” “对呀,没错,比那个还酷几百万倍。而且比翟克。布廉姆(ZackBlenheim)被公牛猛咬一口,手臂缝二十八外的那件事更酷。“ “毫无疑问地比北极还酷。”我加强语气地说。 “他那只眼睛真是!“回想起那进出的鲜血,巴比感叹道。 “噢,我的老天,他的那只眼睛!” “超级怪蛋!” 我们一边灌可乐。一边谈笑,我们从来没有在一个晚上笑得这么开心过。 人们十三岁的时候实在是人小鬼大。 坐在运动场的露天看台上,我知道这场惊心动魄的探险让我和巴比结下了永远无法拆散的友谊。在那之前我们已有两年的交情,但是在经历过那一夜之后,我们之间的友谊却比当天傍晚开始时更牢固、 更复杂。我们共同分享了一次恐怖震撼的经验——我们也能感觉到这桩事件并不如表面上那样单纯,它的深奥不是我们那个年龄的小鬼所能够理解的。在我眼里,巴比比以前增添了一抹神秘的色彩。我在他眼里也是一样;因为找们共同参与这场大胆的探险。 <来,我才发现这件事只不过是场序曲。我们真正变成莫逆之交是在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因为我们亲眼目睹一个比血红色眼睛更令人不安难受的情景。 如今,十五年过后,我以为自己玩这种探险游戏已经嫌老,况且也无法像十三岁的小男孩那样心安理得地任意潜越别人的土地。然而,我现在却在这里,踏着层层的尤加利枯叶小心翼翼地前进,再度将我的脸凑近那扇命运之窗。 百叶窗虽然年久泛黄,但显然还是多年前巴比与我从空隙中偷窥的那一个。此时百叶窗的叶片被调整到一个角度,但是叶片之间的空隙宽度足以让我看清整个焚化室内的一动一静——这回我的身 高已经够高,不需要内院那张长凳子的协助。 桑第。寇克和他的助手在“动力派克二号”焚化系统旁边忙碌。 他们戴着外科医生用的口罩、橡皮手套和可抛弃式的塑胶围裙。 窗口附近的担架台车上放着一只不透明的尼龙尸袋,拉链已经拉下,里面躺着一个死人,显然是那个即将替代我父亲被火化的流浪汉。他约莫五尺十寸高,一百六十磅重。由于他被严重打伤,我无法估计他的年龄,他整张脸都被打烂了。 起初我以为他的眼睛被凝固的血块覆盖住,后来我才发现他的两只眼睛都不见了,原来我看到的是他眼睛的窟窿。 我想起那个眼睛出血的老人,对巴比和我而言那已经够恐怖了,但和这相比根本不算什么。当年那意味的是自然的无情,而今这意味的是人心的险恶。 多年以前的那个十月和十一月里,巴比。海洛威和我偶尔还会回到焚化场的窗户进偷看。我们穿过阴森森的黑夜,小心翼翼怕被地面上的长春藤绊倒,我们的肺里充满了四周尤加利树散发出的芳香,直到今日我一直把这种香味和死亡联想在一起。 在那两个月之前,法兰克总共举办了十四场丧礼,但当中仅有三位死者的遗体被火化。其他全用涂防腐剂的方式以配合传统的土葬。 巴比和我老是慨叹防腐室没有窗户供我们使用,那个至高神圣的场所——套用巴比的话说,就是“他们干湿活的地方”——位于地下室内,不让我们这些大胆的间谍有机可乘。 私底下,我其实很庆幸我们仅能观察法兰克。寇克的“干活”,我猜巴比也一定松了一口气,虽然他假装一副很失望的模样。 从正面的角度来看,我猜想法兰克通常在白天做防腐的工作,把遗体火化一律在夜晚进行,这让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参与。 当年那个笨重的焚化炉比桑第现在使用的“动力派克二号”原始得多,虽然它能以相当高的温度处理遗骸,而且号称有排气管制装置,但仍免不了让袅袅的烟雾从烟囱窜出来。法兰克选择在夜晚进行遗体火化主要是出于对死者家属和亲友的尊敬。白天里,他们若是从山脚下的城里朝山丘顶上的殡仪馆遥望,很可能会看见他们心爱的家人或朋友变成一缕灰朦朦的轻烟散人天空中。 对我们十分方便的是,巴比的爸爸安森刚巧在月光湾公报担任主编。巴比可以轻而易举的运用他的关系以及对报社的熟悉,提供我们最新的意外和自然死亡的消息。 只要法兰克一有新鲜的尸体,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但是我们无法确定他到底要进行防腐还是火化。只要太阳一下山,我们便迫不及待地骑着单车前往邻近的殡仪馆,然后偷偷摸摸潜入馆方的私有土地,在焚化室的窗口守候,直到火化的手续展开或我们确定这一个不会被火化为止。 葛尔斯先生,国家第一银行六十岁的总裁,在十月底因心脏病过世。我们看着他被推进火炉。 十一月的时候,有位名叫亨利。埃姆斯的木匠从屋顶上失足摔断颈椎。虽然埃姆斯最后也被火化,但巴比和我并没有目睹这个过程,因为法兰克。寇克或他的助手这次记得把百叶窗的叶片关上。 然而,十二月的第二个礼拜当我们跑去看萝贝佳。爱琪兰的遗体被火化时,百叶窗则是敞开着的。她嫁给一位名叫汤姆。爱琪兰的初中数学老师,巴比曾在那所初中上过学,但我没有,爱棋兰女士是市立图书馆的馆员,她只有三十岁,育有一名五岁的儿子名叫戴伟霖。 爱政兰女上静静地躺在担架台车上,全身从预子以下都覆盖着床单。她看起来是如此的美丽,在我们的眼里,她的脸庞不仅如梦似幻,也在我们心中占有相当的份量。我们几乎无法呼吸。 找猜我们都理解到她是一名美丽的女人,不过我们对她从本产生任何非分之想。毕竟她是图书馆员,而且也已为人母,况且我们在十三岁的时候其实还不懂得欣赏这种如银河洒落的星光般沉静,和如雨水般清澈的美。扑克牌上那种火辣辣的裸女才够吸引我们的注 意力。在那日之前,我们虽然常常看见爱琪兰女士,但我们从来没好好注意过她。 死亡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因为她走得很快。据说是由于脑动脉血管壁的缺陷造成,无疑是先天性的,只是一直没有被发现;肿胀到最后终于在某日午后突然破裂。没有几个小时之后她就死了。 她躺在担架台车上的时候,双眼是阖着的。她的五官看起来是如此安详,仿佛正在睡梦中一般;事实上,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正在做一场美梦。 当两名负责火化的人员将床单掀开以便将爱政兰女士放入纸箱中的时候,巴比和我看见她纤细的躯体,细致而匀称,她的可人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那种美远超越肉欲的吸引力。我们带着赞叹的眼光看着她,不带有一丝杂念。 她看起来是这么的年轻。她看起米永远不老。 殡仪馆人员将她推入火炉的动作显得非比司常地温柔和充满敬畏。当火炉的门在她身后关上,法兰克。寇克立即将橡皮手套接下,并用一手的手背轻轻擦拭三眼的眼角,然后又擦拭有限。他拭去的不是汗水。 以往在遗体火化的过程当中,法兰克和他的助手几乎从头到尾部在轻松地闲话家常,虽然我们听不清楚他们说话的内容。但是今天晚上,他们几乎一句话也没交谈。 巴比利我也无言以对。我们将长凳子搬回内院,悄然离开寇克殡仪馆。 在重新取回脚踏车之后,我们骑着车沿着最阴暗的街道横越月光湾。 我们去到海边。在这个时间,这个季节,整个宽广的沙滩露出水面,看起来一片荒芜。在我们背后,城市里的灯光就像凤凰缤纷的羽毛般在山丘和枝叶间闪闪烁烁;在我们面前,则是辽阔的太平洋和它如墨水似的浪潮。 今夜的海浪很平缓,浪和浪之间的距离拉得颇远。平缓的碎浪滑上岸边,懒洋洋地激起闪着粼光的浪头,然后自右向左地崩塌,就像一层白色的皮从海水黑色的肉上剥落。 坐在沙滩上凝望着海浪,我心想再过两个礼拜便是圣诞节,我不想去想圣诞节的事,但它却一直在我脑海里叮当作响。 我不知道巴比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不想问,也不想说话。他也一样。 我想到小戴伟霖,不知道失去母亲之后的他要如何度过今年的圣诞节。或许他的年纪还小,根本不懂死亡是什么。 不过她的丈夫,汤姆。爱琪兰一定知道什么是死亡。无论如何,他应该还是会替小戴伟霖布置一棵圣诞树吧。他哪里还有心力把金银丝绕在树枝上? 从我们看见尸布从爱琪兰女士身上掀开到此刻,巴比首次打破沉默:“找们去游泳吧!” 今天的天气虽然相当温和,但终究仍是十二月天,况且今年没有圣婴潮从南半球携来温暖的潮水。海水的温度相当不宜人,而且风有点凉。 巴比褪去衣衫,为了避免衣服沾到沙,他把衣服叠好堆在一团干燥纠结的昆布上,这些昆布白天被海水冲上岸,随后就被太阳晒干了。我把自己的衣服放在他的旁边。 我们赤裸着身子涉入漆黑的海水,然后逆着潮流往外游,游到离岸边好远的地方。 随后我们掉头往北,顺着与海滩平行的方向流。拨浪很轻松,打水电几乎不费力气,我们熟练地乘着退潮的海浪前进,游了相当危险的一段距离。 我们两个都是游泳好手——不过现在却显得有点大意。 通常游泳的人在泡在水中一阵子之后,会逐渐减轻对冷水的不适感;随着体温的降低,体温和水温之间的差距便会慢慢拉近。除此 之外,肢体的运动会让人产生身体发热的错觉,这种容易让人大意的错误讯息极可能导致危险。 可是现在,冰冷的水温一直随着我们体温的降低愈受愈冷,我们始终没有达到令人感到舒适的温度,不管温度是真的上升还是假的上升。 要是我们当时有点常识的话,游到这么北之后,我们就应该游到岸边,然后沿着海滩往回走到放衣服的位置。我们并没有这么做,反而只在原处稍稍停顿。我们不停踩水,一边吸气,一边直打哆降,吸入的空气冷得足以把我们珍贵的体热从咽喉冲刷得一干二净。然后,我们便不约而同地同时转身沿着原路南游,当时离岸边还很远。 我感觉到自己的四肢愈来愈沉重,胃部也十分吓人地抽筋。光是我顶着波浪的深重心跳就足以将我推入海底深处。 虽然迎面而来的浪潮和来时其实一样平缓,但感觉上却汹涌得多,仿佛它们不断用那冰冷涂牙般的白沫撕咬着我们。我们并肩前进。小心翼翼不让对方离开自己的视线。冬日里夜空无法提供任何安慰,都市的灯火就像星光一般遥不可及,连大海也心怀不轨。我们唯一拥有的是彼此的友谊,我们心里都很明白,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我们都会奋不顾身地拯救对方。 当我们回到原先的出发点时,几乎连走出海水的力气都没有。 我们把苦涩的海水味吐掉,整个人精疲力竭、恶心反胃,浑身剧烈地发抖,脸色比沙滩上的沙还苍白c 我们被冻得连焚化炉的火有多热都回想不起来。即使后来把衣服穿上,还是觉得冻得要命。那种感觉真不错。 我们推着脚踏车离开沙滩,穿过沙滩外缘的公园草皮,走上最近的街道。 巴比骑上单车,骂了一句:“狗屎。” “骂得好。”我说。 然后我们便骑车各自返家。 虽然觉得不太舒服,我们还是一回家倒头就睡。沉睡,作梦,生活就这样继续。 那次之后,我们没有再去过焚化场的窗口,也没有再提起爱琪兰女士。 经过了这么多年,巴比和我依然是毫不犹豫愿为对方肝脑涂地的至交好友。 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啊!那些我们可以用感官起初体验的东西——像是巧夺天工的女体结构、自己的骨头和肉、冰冷的海水和天上的星光等等——反而比我们碰不到、尝不到、嗅不到或看不到的事物还要不真实。脚踏车和骑脚踏车的小男孩或许并不如我们内心的想象般真实,也不如爱、友谊和孤独这些比世界更持久的情感实在。 在这个三月夜里,焚化场的窗户和里面的景象比我料想的还要真实。竟然有人凶残地把一个搭便车的人活活打死,而且还挖掉他的双目。 即使杀人的动机是为了和我父亲的尸体掉包,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挖去他的眼睛呢?有什么理由非得要这个可怜的家伙连眼睛都没有就被送人火坑?难道毁尸的动机纯粹只为了追求卑鄙下流的刺激? 找想起那位理光头、戴着一只珍珠耳环的彪形大汉,他宽大粗犷的脸,还有他那双冷面杀手的眼睛,又黑又镇定。他说话的声音就像铁一样冷冰冰,还带点铁刀生锈的刺耳。 他这种人的确有可能以别人的痛苦为乐,在人肉上划刀就跟在野地里随意攀折树枝一样泰然自若。 焚化室里,桑第和他的助手正将担架车前往火炉的方向推,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我满怀罪恶感地赶紧从窗口闪避,好象是我不小心触动警铃一般。 当我再度靠近窗口时,我看见桑第扯下口罩,并从墙上拿起电话 筒。他说话的语调听起来先是充满疑惑,然后是警觉,最后变成勃然大怒。由于双层玻璃的阻隔,我无法听见他说话的内容。 桑第把话筒用力捧回去,几乎要把整个电话机都从墙上砸落。 不管电话的另一端是谁,这一声巨响想必把他的耳朵清得一干二净。 桑第一边把橡皮手套脱下,一边用着急的口吻和他的助手说了些话。我觉得好象听见他们提到我的名字——听起来不像欣赏或关爱。 他的助手杰西卡恩有着灰狗般消瘦的脸颊,红头发和赤褐色的眼睛。他单薄的嘴唇总是抿着,平思开始将尸袋的拉链拉上,掩住流浪汉的尸体。 桑第的西装外套挂在右边门上的一个挂钩上。当他把衣服从挂钩取下的时候,我发现他外套下面居然挂着一条肩挂式手枪皮套,因着手枪的重量而下垂。 看着平恩还在笨手笨脚地摸弄尸袋,桑第开始对他大呼小叫——并对着窗户比手划脚。 我猜自己应该没有被看到。 不过,别忘了我是个超级乐观主义者,乐观是我的自动反应。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听从比较悲观的直觉莫再逗留才是明智之举。我沿着车库后墙和尤加利树丛之间的缝隙仓惶前进,穿过弥漫着死亡香味的空气,朝后院逃逸。 在我脚下,枯叶像被踩碎蜗牛壳发出清脆的响声,还好有晚风吹动头顶上树枝的声音作为掩护。飘洋过海的晚风带着大海空茫的声音吹拂着,掩盖了我的行迹,同样也会掩盖跟踪者的脚步声。 我敢确定那通电话是其中一个医院杂役打来的。他们一定是在勘验过手提箱的内容,发现父亲的皮夹之后,断定我一定到过医院的车库并亲眼目睹交换尸体一事。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桑第才理解到原来我出现在他家门口的动机并不如他想象般单纯。他和杰西。平思一定会马上跑出来看我是否还在附近张望。 我来到后院,修整过的草皮此时似乎比印象中宽阔许多。我没有胆量穿过砖造的内院。事实上,我已经决定不在房子和车道附近逗留,走原路回去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跑过草坪,来到殡仪馆后方的玫瑰花圃。在我面前是一片拾级而下的梯台,上面布满了交错的格子围篱,像隧道一样的藤架,和迷宫般蜿蜒崎岖的小径。 在这个气候温和的沿海地区,春天丝毫不会为了配合节气放慢开春的脚步,此时花圃里的玫瑰花早已盛开。红色和其他深色的花朵在月光下看起来变成黑色,像是为这充满罪恶的祭坛而栽种的玫瑰。不过,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白色的花,大小就跟婴儿的头颅一样,在微风演奏的摇蓝曲中摇头晃脑打着瞌睡。 这时突然有人声从我身边传来;他们讲话的声音被风吹得稀稀疏疏、断断续续。我沿着一排高耸的格子围篱爬行,沿路不停从白色木条交叉处的方格空隙回头探视,并小心地将纠结的蔓草推到一旁。 两道手电筒的强光从车库附近放射出来,将灌木丛逼出阴影,连鬼魂都吓得往高处的树枝弹跳,光线继续横扫过玻璃窗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桑第。寇克在握着一把手电筒,身上必定携带着我先前看到的那把手枪。杰西。平恩手里可能也握有武器。从前的时代,殡仪馆业者和他们的助手是不携带武器的。今晚以前,我一直都以为自己还生存在那个年代里。 我很讶异地看见第三支手电筒的光线在房舍远端的另一个角落出现。接着我看见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我完全不知道这些新加入的搜索人员是何方神圣,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从哪里冒出来,可以这么快加入搜索的阵容。他们一字排开,下意识地穿过后院,内院,游泳池,拿着手电筒四处探视,他们的身影就像梦魇中没有固定形状的恶魔般,一路朝玫瑰花圃逼近。 梦魇中分不清脸孔的追逐者和找不到出路的迷宫,此刻竟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山坡上的花圃由上而下形成五层阶梯式的平台。虽然沿路大多是平地,而且平台和平台之间的斜坡也还算平缓,但是由于下坡的速度太快,我担心自己一不留神就会失足跌倒或摔断腿骨。 矗立在四面八方的花棚以及格子状围篱,看起来愈来愈像被掏空的废墟。玫瑰花棚和围篱的低处攀满了带刺的蔓草,当我从旁仓惶跑过时,它们似乎具有动物生命力似的突然扭动。 整个夜晚严然已成为一场清醒时分的梦魔。 我的心噗通噗通猛跳,连天上的星星都跟着摇摇晃晃。 我觉得整个天顶即将朝我扬下来,就像雪崩一样速度愈来愈快。 好不容易冲到花园的尽头,我可以看见矗立前方约莫有七尺高的铁栏杆,它光亮的黑色油漆在月光下闪耀。我用脚跟嵌入地上松软的泥土紧急刹车,可是依然控上坚固的栏杆,不过撞得不是很用力,所以并没有受伤。 我几乎没有制造出任何噪音。由于栏杆上竖着的尖矛非常坚固地焊接在横杆上,所以铁栏杆在我的冲撞之下并未发出声响,只是稍微震动了一下。 我整个人背靠着铁栏杆往下蹲。 我的嘴里有一股说不出的苦涩味,可是我已经干渴得什么也吐不出来。 我右边的太阳穴也隐隐刺痛。我伸手触摸自己的脸,发现有三根荆刺插在肉里。我把它们通通拔出来。 想必是逃下山坡的途中不小心被岔出来的玫瑰花荆刮到,不过我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 或许是我冲得太快太猛,此刻连玫瑰花浓郁的芳香都变成刺鼻的腐臭。我甚至可以闻到自己防晒油的味道,就和刚涂抹时的味道一样浓——只不过现在还混杂了些许汗酸味——想必是出汗时又把防晒油的香气蒸发出来。 我忽然有种荒诞的想法,觉得那六名猎捕我的杀手可以像猎犬一样凭嗅觉闻出我的行踪。不过,我目前暂时不会有危险,因为我处的位置是在他们的下风处。 我抓着铁栏杆,栏杆的震动沿着我的手一直传到骨子里。我趁这个机会往上坡的方向张望。整个搜索队伍正要从最顶端的梯台爬到第二层梯台。 六道镰刀似的强光在玫瑰花丛中挥来划去,被灯光扭曲的篱笆看起来像是恐龙的白骨。 这座花园里可以藏身的角落远比上方的草皮多,因此搜捕人员要检查的地方也大幅增加,但是他们的动作似乎有愈来愈快的趋势。 我小心地越过栏杆,以免夹克的口袋或牛仔裤的裤管被栏杆顶上的尖矛钩到。一片宽阔的土地呈现在我面前,幽暗的山谷,绵延高起的山坡,和分散各处却看不太清楚的黑橡树。 山上的野草在经历近来丰沛的冬雨之后长得特别茂盛。我从栏杆上跃下来的时候,草的高度大约在我膝盖附近。我可以嗅到新鲜的青草汁从我鞋底下压扁的草叶挤出来的气味。 我确信桑第一伙人绝对不会放过这附近的每一寸土地,于是连跑带跳地逃离殡仪馆。我必须在他们抵达铁栏杆之前,逃到手电筒照射的范围之外。 我愈跑离市区愈远,这不是个好征兆,在野地里我完全无法寻求任何协助。每向东跑一步,我就愈向孤立靠近一步,我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就跟任何人一样脆弱,或许比大多数的人都还脆弱。 我的运气好正巧遇上这个季节,若是在燠热的夏天,这些长高的 草就会变得金黄、干燥,那么我走过的地方势必会留下一道草杆被践踏的轨迹。 我恨不得这些新长出来的嫩草能在我走过之后自动弹回原处,将我走过的足迹掩盖。否则,只要是稍具观察力的搜寻人员都能看出我的去向。 在大约离铁栏杆两公尺处的斜坡底端,原先的草坪紧接着浓密的灌木丛。五尺高的芒草丛混杂着一簇簇的羊须草;形成室碍难行的障碍。 我急忙费劲地杀出丛林,来到一处宽约十英尺的天然排水道。 这里没有长什么植物,因为被前一场暴风雨冲刷之后,山脚下这个地方露出一条长条形的岩床。加上两个星期没降雨,整条岩脉都是干的。 我停下来让自己喘口气,并倾身将芒草微微向两侧拨开;勘测对方的人马目前抵达花园的什么位置。 他们当中有四个人正在爬铁栏杆。当他们从铁栏杆爬上去再翻下来的时候,手电筒的光线时而像镰刀一样划过夜空,时而在篱笆间晃动闪烁,有时则毫无目标地刺人地面。 看到他们的动作如此快速敏捷,不禁令人提心吊胆。 他们是否都和桑第。寇克一样携带着武器? 不过,想到他们如动物般敏锐的直觉、速度和锲而不舍的斗志,我想他们大概不需要配戴武器。要是他们逮到我;大概会活生生用手把我撕成碎片。 我怀疑他们会不会也将我的眼睛挖掉。 那条宽敞的排水斜坡——上坡可通东北方,下坡则直通东南方。 由于我目前已经被逼到城市的东北极点,若再继续往东北走对我十分不利。 于是我决定往东南,沿着草丛中的岩石水道走,一个只想尽快回到人口密集的市区。 柔和的月光洒在前方略呈杯状的排水道上,看起来就像冬日池塘上薄薄的一层白冰,朦朦胧胧地呈现在我眼前。两侧高大银白色的茫草显然被霜冻得僵直。 我按栋住内心的恐惧,不顾一切地将自己完全托付给黑夜,就让黑夜像风推帆船一般推着我前进。我沿着缓坡一路往下跳,几乎没有脚触地的感觉,仿佛在冰冻的岩石上溜冰刀。 约莫又过了两百码之后,我来到一个两山交叠之处,原来凹陷的水道又多出一条岔路。我毫无减速地走上了右边的岔路,因为这条路是通往月光湾较直接的路线。 从交叉口前进没多远,我就看见灯光朝我的方向逼近。大约在前方一百码处,岩脉从长满青草的山边向左急转弯之后就消失在视线之中,搜寻光束的来源就在那道急转弯后面,但是我能辨别那是手电筒的光线。 殡仪馆的那帮人不可能有能力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迅速穿越玫瑰花圃。这些人势必是外面找来的佣兵。 他们试图将我两面包夹。我觉得身后像有一整个军队的人马在追赶,一排一排的士兵像魔术般从地底下一路冒出来。 我急忙停下脚步,考虑要不要离开这条岩脉,改定旁边有芒草或灌木丛掩护的路。我同样还是可以顺着这条岩石水道的方向走,可是这么一来,无论我怎么小心,难免会在沿途留下行踪。到那时候,他们可能会从草丛里蹦出来将我制伏,或者在我试图爬上山坡的时候一枪把我打死。 在前方转弯处,手电筒的灯光变得愈来愈明亮。 我退回水道的交叉口,改走一分钟前放弃的左侧岔路,大约走了六、七百英尺之后,我又来到另一处交叉日,这次我想走右边的岔路——往城里的方向——但愿是又害怕他们识破我的路径,所以我决定走左边的那一条路,尽管这样走下去只会让我离市区愈来愈远。 突然间轰隆隆的引擎声响起,巨大的噪音让我误以为是低空飞 过的飞机。 紧接着一道刺眼的强光扫过在我左侧和右侧的山顶,直接扫过岩石水道,距离我的头顶只有六十到八十英尺。这道光又亮又强,带有重量和质感,犹如一道涌出的白色熔岩。 超强力的探照灯在照射到远处东边和北边的山脊之后,折射出一道弧形的光束。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们从哪里弄来这么精密复杂的设备? 难不成桑第。寇克是某个反政府军事组织的头子?难道殡仪馆地底下就是暗藏武器和弹药的军事总部?不,这不太可能。在这个时代里,像这种败坏社会的事情只算是现实生活里的一部分——不过,眼前发生的事太不可思议了。这无疑是夜间新闻没有捕捉到的一条漏网新闻。 我必须知道上面发生的状况。假如不去勘察的话,就跟一只走实验室迷宫的傻老鼠没啥两样。 我穿越水道右边重重的灌木丛,越过一道山洼,然后爬上山坡,因为那似乎是探照灯光来源的方向。当我开始上坡的时候,探照灯的光束又开始在上方的高地扫视——跟我想的一样,从西北方照射过来——接着又扫视第三次,把我正一步步接近的那片山坡照得一片通明。 在用手和膝盖跪在地面上爬行十英尺之后,我匍匐前进爬完最后十英尺。爬到顶端的时候,我钻进一块突起的岩石下方寻求掩护,并小心翼翼地抬起头张望。 一辆黑色的雄蜂号驻足在隔我一个山头的山顶上,紧邻一棵大橡树的下风处——你也可以称它为威蜂号,那是雄蜂号尚未改装卖给民间使用前的原始名称。虽然我只能从车灯的余光中隐约看见它的外型,但是雄蜂号有几个错不了的特色:方盒状沙十型笨重、四轮传动、整座车架在巨大的轮胎上,任何一种地形它都有办法来去自如。 我现在可以看见两道探照灯的强光:一把握在驾驶员的手里,另一把则由坐在前座的同伙控制,每一把探照灯的镜面至少有沙拉盘那么大。像这样强度的光,大概非得靠雄峰号的引擎发电不可。 这时驾驶员扭掉探照灯,将雄蜂号发动,从橡树的树荫下疾驶而出,以压垮高速公路的气势横越山顶上的草坪。它的车尾朝向我,迅速地在山头消失后又从另一端冒出来,爬上更徒的一个山坡,在这些沿海的山坡上畅行无阻。 其余在地面上搜索的人员则拿着手电筒或许还有手枪,一直在山洼附近徘徊,目的在防止我爬上高处,逼得我往下走到搜寻人员能找得到我的地方。雄蜂号继续在山顶上四处巡逻。 “你们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路啊?”我喃喃自语。 我怀疑从山脚下和沿海街道上是否可以看见山坡上的这些活动。大概没有多少城里人会在这个时候走到室外,况且,他们必须将头抬到某个仰角才能看见山上引人注意的骚动。 看到探照灯的人或许会以为那是一些青少年或大学生在附近找寻驯鹿或一般野鹿的踪迹:虽然不合法,不过这种不血腥的嗜好,一般人大都还能忍受。 照这个情况研判,雄蜂号很快就会转回我所在的方向。根据它搜索的习性,它大概再两下子就会抵达这个山头。 我从山坡往下退回山洼,那正是他们希望我去的地方。我没有更好的选择。 在此之前,我一直很相信自己有办法逃脱,如今,那份自信心不禁开始锐减。 我拨开重重杂草回到疏洪道的岩床,继续朝被探照灯逼上山之前走的方向前进,走了几步,突然被正前方一对发光的绿色眼睛摄住。 是土狼。 这种动物四处游走,外表与粮近似,体型稍小些,嘴鼻的部分较尖,具有相当的危险性。由于生存空间遭人类侵占,它们经常潜入山脚下原本十分安全的住户后院猎捕人类所饲养的牲畜。每隔一阵子就会听说上狠成群结队突袭叼走小婴儿的消息。虽然主狼鲜少主动攻击成年人,不过若是在它们的势力范围内碰上下班一群——甚至只有一对,也绝不能单凭它们的自制,和自己略占优势的体型而心存侥幸。 方才受到刺眼的探照灯强光照射,我的夜间视力目前仍在逐渐恢复当中,在经历一阵紧张的气氛之后,我赫然发现到这对发亮的绿眼睛两眼之间的距离似乎比土狼靠近许多。此外,除非这只土娘正把胸口贴近地面采取全力扑跳的姿势,否则能从这么低的位置盯着我看的绝对不可能是上狠。 当我的视力重新适应四周的黑暗和月光时,我看见一只没什么好畏惧的猫站在我面前。不是美洲豹那样的大猫,否则就比遇到上狠还惨,而且更应该感到害怕。它只不过是一只普通的家猫罢了,淡灰色或者是米白色,在这么阴暗的情况下我无法分辨它的毛色。 大多数的猫都不笨,就算追老鼠或小渐增追得不亦乐乎,也绝不会轻易冒险闯入土狼的势力范围。 其实,我现在才比较清楚地看出它的模样,在我面前这只奇特的小动物似乎非比寻常地敏捷和警觉。它直立地坐着,满脸疑惑地倾着头,两只耳朵坚得尖尖的,对我上下打量。 我才向它走近一步,它便立即用四只脚站立起来。当我再向前跨一步时,它便旋风似的从我面前逃离,沿着这条被月亮扫满银光的岩床往下冲,旋即消失在黑暗中。 在夜幕的另一个角落里,雄蜂号再度展开搜索行动。它尖锐的引擎声快速的朝我逼近。 我赶紧加快步伐。 我大约走了一百码之后,雄蜂号顿时停止咆哮,只是停在某处不动,引擎的噪音听起来就像缓慢而深沉的喘气声。强烈的灯光在我头顶上疯狂地四处扫射,企图找寻猎物的踪迹。 当我抵达下一个水道分叉口的时候,很惊讶地又看见那只猫正在那里等候。它坐在叉口正上方,不偏左也不偏右。 我一往左手边的岔路靠近,那只猫就迅速地往右手边的另一条路奔跑。它跑了几步停下来,用它那灯笼般的眼睛回头看我。 那只猫想必也清晰地察觉到四周搜捕的人马,它不光只是听见雄蜂号发出的噪音,而且还听得见人的脚步声。以它敏锐的感官,它甚至能嗅出他们具攻击性的气息,以及一场箭在弦上、一触即发的火并,它一定也和我一样想设法避开这些人。我若趁此机会跟着这只小动物的直觉前进,或许比仰赖我自己的直觉来得强。 这时原本闲置的雄蜂号再度雷霆大作。隆隆的巨响在凹陷的岩床里前后回荡,仿佛车声同时朝我们逼近又朝我们远去。在这一场回声的风暴当中,我整个人被犹豫不决所淹没,不断挣扎、载浮载沉。 最后我决定跟着猫的路线走。 当我正要从左手边的岔路转身的时候,雄蜂号风驰电掣地穿越岩床东侧的山顶,我刚才差一点就往那个方向走。然后它又猛然停住,一动也不动,那一刹那仿佛是时间暂停的中空地带,给人一种轻飘飘的失重感,两道车灯的强光就像马戏团是挂在半空中的特技表演钢索,另一把探照灯则直直向上插入黑色夜幕。时间穿过那段中 空地带,开始重新走动:雄蜂号从山顶往下开,它的前轮瞒册地冲下山坡,后轮紧接着越过山脊,一路朝山下冲锋陷阵,轮胎不时带起泥土和碾碎的杂草。在这当中,车上的一个人兴奋地高声欢呼,另一个人则开怀大笑,他们似乎在这场猎捕行动里恣意狂欢。当车子往下行驶到和我只有五十码距离的时候,探照灯突然从岩床扫过。我连忙扑身趴下,连滚带爬地找地方掩护。硬邦邦的岩石撞到骨头上真不是滋味,我感觉到太阳眼镜在我的衬衫口袋里碎裂。我才摇摇晃晃地爬起来,一道雷劈似的强光便从我刚才站立的位置火烫烫地划过。我眯着眼睛看见探照灯抖了一下,随即转向南面扫视。还好雄蜂号没顺着岩床往我这个方向冲上来。我大可以留在原处不动,待在交叉口背对着山坡较窄处,直到雄蜂号离开这附近再继续行动,以免在下条路口和它碰个正着。可是当我看见四道手电筒的光线在我刚才走过的路径上闪烁时,我连犹豫的困工夫也跟着丧失。虽然他们的光线一时还照不到我,但是以他们快速逼近的速度,过不了多久,我随时会有被发现的危险。当我从交叉口转身踏上西边的岔路时,那只猫还在那里,仿佛在等我一样。它向我展示它的尾巴,然后敏捷地向前跑,不过速度没有快到让我跟丢。 我很感激有脚底下的这些岩石,让我不会留下任何脚印——突然间我想起那只摔破的太阳眼镜还在我的衬衫口袋里。我一边跑,一边用手抚摸口袋的外侧,发现只剩下一根折断的眼镜架和其中一块镜片的裂片,其余的部份一定还遗留在我刚才趴下的地方,也就是交叉口附近。 那四名搜捕队员铁定会发现摔断的眼镜残骸。然后他们会兵分两路,两个人一组各走一条岔路,受到这件证物的刺激和振奋,他们会更快更卖力地在我后面追赶,心想他们的猎物很快就会落网。 在这座山的远侧,雄蜂号从我千钧一发躲过探照灯照射的山谷开始往上爬。它尖锐的引擎声一路往上攀升,声音愈来愈大。 这时候,倘若驾驶员在长满青草的山顶上停下来把山上再度扫视一遍,我就可以趁此机会从它下方神不知鬼不觉地逃之夭夭。不过,它若横越山坡朝这条新的岔路开过来,我就算不被它的车灯照到,也会被探照灯速个正着。 小猫一跑,我也拔腿跟着往前跑。 顺着两侧的山丘往下走,干涸的水道变得愈来愈宽,当中的岩床也比我先前走过的还要宽。两旁长着高大的芒草和一些灌木,由于受到大量的雨水冲刷,生长得比别处更茂盛。可是随着路面变宽;两侧的植物现在连一丝月光都遮不住。我觉得自己完全暴露在外面,情况十分危险。而且这条路和先前走过的路不同,宽敞的下坡路就像市区的道路一样笔直,没有了迂回蜿蜒的转弯可作为掩护,跟在我后面的人便可以一目了然地看清我的行踪。 雄蜂号此时似乎又在高地上停了下来,它嘈杂的引擎声渐渐消失在晚风中。现在只剩我身上的引擎还在运作,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息,和如活塞般猛烈的心跳。 猫用四只脚走路,动作原本就应该比我快,它只要几秒钟的时间就可以跑得不见踪影。然而,有连续好几分钟的时间,它异常地配合我的脚步,始终保持在我前方十五英尺处。月光下,这只看不清是灰是白的猫,看起来只是个黑影,时而用它那烛火般诡异的双眸回头凝望。 正当我开始认为这只猫有意识地引导我避开危险的时候,正当我想将这只猫拟人化、令巴比。海洛威忍不住摇头的时候,小猫咪忽然加速离我而去。此时就算干涸水道突然被暴雨注满,滚滚而下的洪流也赶不上这只猫的速度。不到两三秒钟,它已经消失在前方的黑夜中。 一分钟之后,我在水道的尽头又看到那只猫。我们跟随这条水道盲目地来到这个死角,陡峭的山坡长满杂草分别从三面拔地而起。 以这样陡峭的山势,我根本无法迅速地爬上去避开那两个徒步追赶我的敌人。到最后,他们就可以将我像瓮中之鳖似的团团包围,把我 堵死在这里。 水道的尽头堆满了浮木、纠结成团的杂草和淤泥。我心想那只猫这个时候大概会对我投以一个冷笑,诡异地露出白得发亮的牙齿。 结果它纵身跃上那堆残骸上,灵巧地钻入其中较大的一个缝隙,销声匿迹。 这是一条排水道啊,从高处冲刷下来的雨水流到这里之后总需要有地方宣泄。 堆积物形成一座九尺长、三尺高的小丘,我匆匆忙忙地爬上去,脚底微微陷入松动的小丘里嘎嘎作响,但大致还支撑得住。这整堆杂物全部堵在一道铁栅栏前面,垂直的栏杆横越一条通往山边的渠道。 栅栏后面是一条直径六尺的水泥下水道,两旁有水泥的扶墙支撑。这显然是整个都市防洪疏浚系统的一个环节,目的在把山区的雨量排到山区以外的地方,从太平洋滨海公路下面一直通到月光湾市区街道下的排水系统,最后再排放到外海。 负责维护这套系统的工作人员每年冬季都必须来栅栏边清理好几次垃圾,以免山洪被堵住。显然他们已有好一阵子没来进行清理工作。 下水道里,小猫咪咪地叫。水泥地道里产生的回音使它的叫声音码量放大,并额外增添一种诡异的气氛。 铁栅栏上长宽四寸的方形洞口大小只够让纤细的小猫钻进钻出,容不下我出入。我注意到铁栅栏的洞口在扶墙旁边稍微变宽,而且栅栏并没有一路伸到最顶端。 铁栅栏顶端和下水道弧形的屋顶之间有一道两英尺宽的空隙,我先把腿探进去,然后爬进洞口。我很感激那道铁栅栏设置的扶手,否则我大概会被直立的铁条上尖锐的一端戳得满身是伤。 我背对着铁栅门,将满天的星斗和一轮明月通通抛在身后,然后朝黑漆漆的洞口内张望。我只需稍稍驼背就可以避免自己的头撞到天花板。 青草腐烂和水泥浸湿的味道从地面上浮上来,不过闻起来并不刺鼻。 我用滑行的方式一步一步慢慢的往前迈进。排水道的地面只有些微的倾斜度。不过我在走了几步之后便停下脚步,生怕自己会在某个地方突然掉下深渊,就算没摔个半死,脊椎骨大概也会跃成好几段。 我从牛仔裤的口袋里取出打火机,点火时,心里有些顾忌,唯恐反射在排水道墙上的火光被外面的人发现。 小猫又在呼唤我了,它发亮的眼睛是我前方唯一能看见的东西。 根据我们之间的距离以及我俯视猫咪的角度推断,我可以确定下水道的地面坡度持续缓慢的加大。 我小心翼翼地朝那双闪亮的眼睛前进,当我快要接近它的时候,它即刻转身就跑,看不见那对闪亮的导航灯,我一时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几秒钟之后,它又出现了,绿色的眼睛眨也不眨的盯着我。 我随即跟上前,心中不由得为这场怪异的经验啧啧称奇。我回想起自己从日落开始目睹的一切——先是父亲的遗体遭到掉包,然后是焚化场被打得稀烂的无眼死尸,和殡仪馆发动的大追击——简单太不可思议了。不过若单从奇怪的程度来看,这只小老虎的举动要算是其中之冠。 或许是我过度渲染,硬把这只普通的家猫说成拔刀相助的英雄,其实它或许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罢。 我盲目地来到另一小堆沉积物面前,规模比前一次小;跟先前不同的地方是,这堆东西是湿的,这些漂流物被我一踩,发出“啾啾”的声音,并扬起一阵刺鼻的恶臭。 我向前攀爬,小心翼翼地在眼前的黑暗中摸索,发现这堆杂物其 实被堵在另一道铁栅栏前面。穿过第一道铁栅门的垃圾在这里通通被挡住。 在越过栅门安全地来到另一侧之后,我冒着危险点燃打火机机拱起手掌围在火苗四周,尽量不让火光晃动。 猫咪的眼睛像火焰一样明亮:现在看起来变成金色,并闪着绿光。我们彼此注视良久,然后我的向导——如果它真是的话——忽然像鞭子似的四向弹跳,纵身跃入下面的下水道里,不见踪影。 我用打火机照亮前方的路,并尽量让火焰保持到最小,以节省乙烷燃料。我一路走下沿海山脉的核心,穿过一些连接主水道的旁支。 然后来到一处有着水泥阶梯的溢洪道,阶梯上有一摊摊发出恶臭的积水并铺着一层薄薄的灰黑色菌类,这些菌类一年中大概只能活跃四个月。这道粘滑的阶梯走起来很容易跌倒,为了确保维修人员的安全,楼梯一边的墙上特地装设了扶手,墙壁上垂挂着被最近一次洪水冲刷下来的杂草。 我一边往下走,一边聆听身后是否传来追赶的声音,但是除了我自己偷偷摸摸的脚步声之外什么也没听见。他们可能没发现我从这条下水道逃逸,也有可能是他们考虑了太久才决定跟踪我到水道里面,可是我已经远远超前他们。 当我走到溢洪道底端最后两层较宽的台阶时,我最先以为自己差点一脚跳入一些泛白的圆形大蘑菇里,这种生长在不见天日的湿地,外型又邪恶的蘑菇想必具有致命的剧毒。 我紧紧抓着扶手,轻巧地绕过这些从粘滑的地板上冒出来的东西,连鞋子都不想沾到它们。我站在下一道倾斜的水道人口,回头端详这些奇怪的生物。 我把打火机的火焰调大,赫然发现躺在我面前的不是蘑菇,而是堆颅骨,脆弱的小鸟颅骨、狭长的蜥蜴颅骨,稍大一些的颅骨可能是猫、狗、院熊、豪猪、兔子、松鼠…… 这些死动物的头骨上连一丝皮肉都不剩,仿佛被煮过一样干净,它们在打火机的火光中泛着白黄色,大概有好几十个,甚至上百个。 没有腿骨、肋骨,只有颅骨。它们被整整齐齐地并排成三列——最底端的台阶上有两排,倒数第二个台阶上有一排——全部都面朝外,仿、佛它们即使仅剩掏空的眼洞,也不放弃在这里目睹某件事情的机会。 我不知道该对这件事作何解释,我没在墙上看见任何恶毒的留言,也没发现任何邪恶仪式的迹象,不过这样的陈列无可否认地具有象征性的意义。从收藏的数量惊人研判,这应该是一种嗜欲,想到这样大量的屠杀和断首所隐含的残暴,不禁令人毛骨悚然。 回想起十三岁时对死亡充满好奇的巴比。海洛威和我,我怀疑做出这些事的可能是某些比我们更古怪的顽童。根据犯罪学家研究报告指出,大部份的连续杀人犯在两、三岁的时候就开始有虐待和杀害昆虫的倾向,到了童年和青少年期就把虐待的对象转移到小动物身上,最后就变成杀人狂。或许这个地下墓穴就是某个恶少进行生涯训练的场所。 在第三排也是最高的一排颅骨当中有一个特别闪闪发亮,和其他的完全不一样。看起来好像是人的头骨,不过小了些,有可能是婴儿的头骨。 “我的老天!” 我的声音从四周的水泥墙上呢喃似的折射回来。 我忽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置身梦境的感觉,梦境里即使像水泥和骨头这种坚硬的东西都变得和烟雾一样虚无缥缈。我没有伸手去碰触那个小小的人头骨,或任何其他的骨头。无论它们看起来如此不真实,我知道它们摸起来一定又冰又滑,而且具体得让人无法接受。 不管收藏这难鬼玩意的主人是谁都不重要,我一心只想赶紧避开,于是我继续向水道前方迈进。 我还以为会再看见猫咪谜样的眼睛,还有它那白色的脚掌就像羽毛般轻巧无声地踩在水泥地上,结果它若不是还在我前方看不见的地方,就是从旁边的某条小支流绕道离开了。 沿途走过一段段交替的排水道斜坡和溢洪道,正当我开始担心打火机的燃料不够将我带到安全地方的时候,我忽然看见一圈灰蒙蒙的亮光,而且愈往前走愈明亮。我加快脚步朝它奔去,发现排水道的最后一节没有铁栅门围住,直接与另一条露天式的大水沟衔接。 我终于又回到自己熟悉的势力范围,市区东北角的平地。这里离海只有几条街的距离,半个街口就到市立高中。 经历了湿冷的地下水道之后,夜晚的空气唤起来不仅清新,而且带有一种说不出的香甜,平滑的夜空中,高挂的繁星闪烁着钻石般璀璨的光辉。 根据威尔斯法哥银行(Wells Fargo Bank)的电子时钟显示,现在的时间是晚上七点五十六分,这表示父亲已经过世将近三个钟头,虽然感觉上仿佛已失去他数日之久。同一个电子显示极指出目前的气温是华氏六十度,但是今夜对我来说似乎格外寒冷。 银行转角的“清洁时光”自助洗衣中心里日光灯通明,目前没有人在里面洗衣服。 我手里握着准备好的一元美金纸钞,眼睛眯成一条线地进入洗衣中心,洗衣粉的芳香和漂白水刺鼻的化学味扑鼻而来。我尽量把头压低以增加帽檐保护的范围,一路往找零钱机直奔,把纸钞塞人,一把抓起落在洞口的四枚两毛五十分铜板,往外狂奔。 离这里两条街的邮局外侧有一座设有挡风玻璃的电话亭,电话机上方的墙上装着一个警卫灯,灯后有一个电线盒。我把帽子挂在灯上,一片阴影跟着投射下来。 我猜想曼纽。拉米瑞兹现在应该在家,当我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的母亲萝莎琳娜告诉我他已经离家数个钟头,由于另一名警官告病假,他今晚必须值两轮班,今天晚上他负责在柜台值勤,过了午夜之后,他便会外出巡逻。我按下月光湾警察局总机的号码,请总机为我转接拉米瑞兹警官。 在我心目中,曼纽是全城最好的警官。他的身高比我矮三寸,体重比我重三十磅,长我十二岁,是墨西哥后裔的美国人。他热爱棒球;但我从来不热衷运动,因为我对光阴的流逝特别敏感,不愿意将宝贵的时间耗在大多被动的活动上。曼纽对乡村音乐情有独钟;我则比较喜欢摇滚。他是个忠实的共和党员;我对政治则一点不感兴趣。论及电影,他喜欢反叛的亚柏特(Abbot )和卡斯太罗(Costello); 我则偏好不朽的荧幕偶像成龙。不过,我们是好朋友。 “克里斯,你父亲的事我听说了,”电话一转接,曼纽就开口说:“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 “说真的,我也不知有什么话可说。” “不,这种事原本就没有任何话好说,不是吗?” “反正没关系。” “你不会有事吧?” 让我自己也感到惊讶的是,我竟然说不出话来。我痛苦的失落感似乎在刹那间变成外科医生的缝针,一针一针地将我的咽喉封死,并将我的舌头缝到口腔顶上。 奇怪的是,同样的问题,在父亲刚刚过世的时候,我曾毫不犹豫地回答过克利夫兰大夫。 我和大夫之间的关系没有我和曼纽之间亲近。友谊可以将神经融化,让人无法感觉到疼痛。 “改天晚上我不值勤的时候你到我们家来。”曼纽转移话题说:“我们可以一起喝啤酒,吃墨西哥蒸粽,然后再看几部成龙的电影。” 除了棒球和乡村音乐之外,我们之间有许多共同点。他平常上的是大夜班,从午夜一直到早晨八点,遇到像今天晚上这样人手不足的时候,他有时候得值两轮班。他跟我一样喜欢夜晚,不过他选择在夜晚工作还掺杂个人需要的因素。因为大多数的人不愿意在半夜上班,所以夜班的待遇比较优厚。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将下午和傍晚的时间腾出来陪他的儿子托比,他非常疼爱这个儿子。十六年前,曼纽的太太卡蜜莉塔在产下托比几分钟之后就难产死亡。这个小男孩个性很温和,很有扭力——但他同时也是唐氏症患者。曼纽的母亲在卡蜜莉过世之后立即搬过来和他住,帮他照顾托比一直到现在。 曼纽。拉米瑞兹深深了解人力的渺小。在他生命中,他日日都能感觉到命运之手的操纵,虽然在现在这个时代里,大多数的人都已不再相信命中注定和宿命这回事。曼纽。拉米瑞兹和我,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点。 “啤酒和成龙电影听起来都不错,”我说:“不过谁来做墨西哥蒸粽一是你还是你妈妈?” “噢,当然不是mi madre(墨西哥语,即我母亲),我向你保证。” 曼纽是个一流的厨师,而他的母亲则‘自认“厨艺精湛。若要拿他们两人的厨艺做比较,最贴切的比方莫过是”行为善良“和”动机善良“之间的差别。 一辆汽车从我身后的街道呼啸而过。当我低下头时,我看见自己的影子被站着不动的脚踩往,从我的左侧延伸到右侧投射到人行道上,阴影愈来愈长,愈来愈黑,仿佛力图挣脱我的束缚逃逸。 “曼纽,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比墨西哥蒸粽还麻烦的事。” “克里斯,你尽管开口。” 我犹豫很久之后说:“这件事牵连到我父亲……的遗体。” 曼纽跟着迟疑了一阵子。他思考性的沉默让我联想到兴致勃勃竖起耳朵的猫。 他的理解超过我有限的字句能表达的事实。他说话的语气变得不太一样,听起来还是跟朋友说话的语气,但同时带着警察强硬的口吻。“克里斯,发生了什么事?” “说来很离奇。” “离奇卢他问,话中对这个意外的描述似乎蕴含玩味的语气。 “我真的很不想在电话里谈这件事。如果我现在到局里,你可不可以到停车场来接我?” 毕竟我不能期望警察局把办公室所有的灯光熄灭,点着烛光和我做笔录。 曼纽又问:“这件事涉及犯罪吗?” “本常严重的犯罪,而且相当离奇。“ “史帝文生局长今天留得比较晚,他现在人还在这里,可是不会待太久。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请他等一下再走?” 那名流浪汉被挖去双眼的脸浮现在我脑海。 “好。”我说。“好的,这件事应该让史帝文生知道。” “你十分钟之后能不能到这里?” “待会儿见。” 我挂上话筒,从灯架上把帽子一把抓下,转身面向街道,我举起一只手挡住眼睛,因为又有两部汽车从我面前驶过,一辆是旧款的土星,另一辆是雪佛兰的卡车。没有白色的厢型车,没有灵车,也没有黑色的雄蜂号。 就算他们还在四处追捕我,我也不害怕。到如今,那个流浪汉大概已经在火炉里被烧成灰炭了。现在证据已经被化成灰烬,没有明显的证据可以证实我的说词。桑第。寇克、医院的杂役,和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坏人应该可以高枕无忧了。 老实说,他们现在若试图杀我灭口或绑架我,反而会引来更多目击证人,到时候他们还得费心处理那些人。对这群神秘的恶党来说,现在最好的对策,静观其变胜过打草惊蛇——况且他们唯一的原告恰好是城里家喻户晓的怪物,这个人不仅怕见太阳,出门从头到脚包裹得密不透光,而且必须抹上防晒油面具,即使夜晚出游也浑身套着衣服和化学药品的甲壳。 我控诉的内容这般惊心动魄,恐怕没有人会相信,但是我知道至少曼纽会相信我说的是真话。我希望局长能相信我。我离开邮局外的电话亭,往警察局的方向走,离这里只有几条街。 我在黑夜里快步前进,同时在内心反刍等一下要告诉曼纽和他的顶头上司路易斯。史帝文生的事情经过。史帝文生是一个剽悍的人物,我必须好好准备。他身材高大,肩膀宽厚,体格健壮,而且有一张雍容华贵的脸,就像印在古罗马硬币上的人头一样。有时候,他看起来好像只是演员在扮演一个尽职的警察局长的角色,不过,倘若那真是演戏,那么他的演技应该得奖。现年五十二岁的他,总是不带一丝刻意地给人一种充满智慧的印象,让人很容易对他产生尊敬和信任。他兼具心理学家和教士的特质——像这样的特质与他同职位的人都需要,但却鲜少有人具备。他是少数乐于拥权但不滥权的人,他运用职权的时候总是有精辟的判断和热诚在背后支撑,而且他担任警察局长十四年来,他的单位从来没有发生过丑闻、办事不力或绩效不彰的事情。 就这样我穿过没有灯光只有月光的小巷,天空上月亮的位置比早先高了许多,我经过别人家的围墙,走过小路,从花园和垃圾桶旁擦身而过,一路上不断在内心反复该用什么字眼让他们相信我讲的故事。结果我只花了两分钟,而不是十分钟就来到市府大楼后方的停车场,当场看见史帝文生局长在漆黑中与人密谋协商,完全破坏我对他的良好印象,以他此刻的嘴脸,不论他的长相再高贵,都不配被烙印在硬币或纪念碑上,他的照片也不配和市长、州长,及美国总统这些人的照片挂在一起。 史帝文生站在市政府大楼远端靠近警察局后门的地方,门上一个罩着灯罩的警灯发出青色的灯光。那个和他交谈的人与他之间约有几英尺的距离,在蓝色阴影的遮蔽下看不太清楚他的长相。 我穿过停车场,朝他们走去。他们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因为他们正专注地严肃交谈。况且,我大部份的时候都被重重的车辆挡住,穿梭在道路局的公务车、巡逻车、自来水局的卡车和私人轿车之间,而且我尽量和那三根高耸的路灯保持距离。 正当我要迈入开放的区域时,史帝文生的访客刚巧往局长身边凑近,我吓得停下脚步,我看见他光秃秃的头和冷酷的脸孔,身着红格子法兰绒衬衫、蓝色牛仔裤、工作鞋。 在这个距离,我看不见他的珍珠耳环。 我夹在两部大型车中间,我连忙倒退数步让自己完全被车身挡住,其中~辆车的引擎还是热的,它的引擎冷却时发出林林和滴答滴答的响声。 虽然我可以听见他们两个人交谈的声音,但是我听不清楚他们 谈话的内容。阵阵海风浪漫地与树梢轻声细语,对人为的建筑物破口大骂,这无尽的呢喃和嘶吼在我和他们之间形成一道隔音墙。 我赫然发现在我右侧这辆引擎发热的汽车,正是光头先生早先从仁爱医院开走的那辆白色福特厢型车,里面载着父亲的遗体。 我怀疑汽车的钥匙是否还插在钥匙孔上,我把脸贴近驾驶座旁的玻璃窗,但是看不清楚车内的状况。若是我把车偷走,我就能掌握他们的犯案的一项重要证据,至少可能会有那名流浪汉遗留下来的血迹。 可是我不知道如何发动引擎。真该死,我根本不会开车。 就算我忽然发现自己具备操作汽车的天才,好比莫扎特具备作曲的天分那样,我也不可能顺着滨海公路往南开二十英里或往北开三十英里到另一所警察局报案。我不能面对迎面而来的车灯强光。 不能没有我宝贵的太阳眼镜,那副摔破的眼镜现在正躺在东边的深山里。 除此之外,如果我打开车门,车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那么一来,他们两个人就会立刻发现我的存在。然后他们一定会追过来,杀我灭口。 这时警察局的后门突然打开,走出来的人正是曼纽。 路易斯。史帝文生和他的同党立刻中断他们机密的谈话。从这个距离,我无法断定曼纽是否认识光头先生,不过他显然只对局长报告。 我无法相信曼纽——萝莎琳娜的乖儿子,卡蜜莉塔哀伤的遗失,托比深爱的父亲——竟然会参与这桩盗尸谋杀的交易。在我们生命当中,有许多人我们永远无法了解,无法真正的了解,不论我们自认对他们的了解有多深。大部份的人就像是混饨的池塘一样,当中充满层层漂浮的粒子,随着汹涌的暗潮在最深处翻搅。但是我愿意用生命做赌注,我相信曼纽清澈如水的心绝不可能包藏祸心。 然而,我不愿拿他的生命做赌注。此刻我若是要求他和我一起临检这辆白色厢型车的后车厢,并请他立即没收这部车辆以进行彻底的法医勘验,我很司能等于替我们两个宣判死刑。事实上,我敢百分之百确定一定会这样。 这时,文帝文生突然撇开曼纽并开始巡视停车场。我知道曼纽一定把我打电话来的事告诉了他们。 我即刻蹲下身,让自己更隐密地藏在厢型车和自来水局公务车之间的阴影当中。 我试着记下厢型车后方的车牌号码,我通常只担心灯光大亮,此刻我却为灯光太暗而苦恼。 我手忙脚乱地试着用指尖摸出七位数的车牌号码。我无法用读点字的方法迅速将车号记下,至少无法在被人发现之前读完。我知道光头先生,要不然就是史帝文生正朝厢型车的方向走来,而且愈来愈逼近。那个光头佬,冷面屠夫,换尸主凶,挖人眼睛的恶棍。 我尽量压低身子,顺着来时路,从成排的卡车和汽车当中撤退,退到巷口之后立即火速向前,用一排排的垃圾桶当作掩护,就这样从一个垃圾桶后面爬过下一个垃圾桶,直到来到另一条巷口,脱离了市府大楼的视线之外,我这才完全挺起身,全速逃跑,像一只敏捷的猫,像一只夜空中滑翔的猫头鹰,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在日出之前找到安全的避难所,还是会在澳热的旭日下继续游走直到全身被烤成焦黑的肉卷。 ------------------ 书香门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