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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刘晓庆──不得不说的故事

作者: 陈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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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斗?



  现在再看那时的日记.我感到非常不好意思。但毕竟,它是我那时真实感受的记录,可以拿出来和曾经有过相同经历的朋友们交流,也许,它的价值仅在于此吧。
  家庭应该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可不知为什么,当我的家庭受到侵害的时候,我却感到那样的无助。

  我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

  当我拿起电话的时候,那边却静静的没有声音。

  “喂?”
  当我发出声音之后,那边才会有所反应,而通常是一个男人的声音:“你是陈国军吗?”

  “是。”

  “你真的是陈国军吗?”

  “对。”

  “你个活王八!”
  “啪咯”一声,电话挂断了。我知道这是什么人的小计谋,但是这种计谋确实每次都能收到它预期的效果。我也清楚,打电话的那个男人是许多卑劣的男人中的一个,他甚至没有勇气站出来当面指着我的鼻子,只是躲在阴暗的角落干看这种卑鄙的勾当。可是,即使这样,我每每还是会让小人得志:挂断这样的电话以后,我一定会火冒三丈。但又不知向何处发泄。
  刘晓庆刚刚得了“百花奖”.需要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而每次参加这种活动的时候,都名正言顺地和姜某在一起!《春桃》还在拍摄中,在八一厂的摄影棚里,他们可以成双成对地同出同进,这是名正言顺的;《芙蓉镇》在四处放映,他们作为男女主角一同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也是名正言顺的。而我这个当丈夫的却似乎失去了这种名正言顺。
  电影界里我不乏一些朋友,经常从他们那里听到姜某在他们面前的抱怨,“陈国军太小气了!”

  哼!我太小气了!如果姜某你将来娶到妻子一一一当然,是一个你爱的妻子的时候,如果别人对你也有你今天的所作所为,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这么大方。
  这种匿名电话时时刻刻地在追着我,当它点燃了我的仇恨的同时,也点燃了我的逻想。

  在我步人艺术殿堂之前,我只是普通一兵。我所有的思维模式,都是军人的思维模式。军人的想像也许永远都是战斗的想像,我的上级告诉我执行任务,要夺取胜利;我的班长告诉我举枪瞄准,要瞄准敌人的要害;当我戴上领章、帽徽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一生都要去厮杀、去拼命、去战火中搏击。

  不论哪个国家的军人,都是战斗者。如果是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而杀人,那就是正义的杀人者;如果是为了侵略别人的家园而杀人,那就是非正义的杀人者。不管正义与否。对于一个军人来说,战斗就是职业,不仅要把自己的身体投入进去,还要把自己所有的智慧都投入进去,那才是一个出色的军人。
  也许是我多年的军旅生涯养成的习惯,也许是我的形象思维过于发达了,所以,那种杀人的梦想,或者说是一种渴求,一次又一次地在我的脑子里出现,我甚至能够体会到那一刻的快感!

  《辞海》对于“血海深仇”这个词是这样注解的:血海深仇,乃杀父夺妻之恨。

  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这个注解可能已经不能囊括这个词的全部内涵和外延了,但在中国人的文化基因里却根深蒂固地认可着中国的这些古老信条。
  一个真正的男人,如果他的爱妻被别人夺走了,他却不想杀了自己的情敌,那可能永远都是一句谎话。这也是为什么现代社会里依旧存在着情杀的原因。

  我的情绪被仇恨煎熬着,想像着那可能出现的情景,去设计它,甚至用理智去检验它,就像一个指挥员,也像一个魔鬼、一只野兽!

  我的脑海里常常会出现这样的电影画面:由于照明非常准确,曝光也无懈可击,所以整个画面显得非常清晰。就是在这样的画面上,我所想像得到的各种各样的酷刑都降临在我的情敌身上。

  我知道,我的这些行为都会触犯法律,警察会从四面八方赶来包围我。

  我知道,我的行为没有任何价值,即使能够掀起什么波澜,过不了多久也会被人们忘却。可是,我的行为却会使那些娶过不贞妻子的丈夫们感到痛快;会使许多可能走向破裂的家庭望而却步。兴许,我的行为还会吓破那些以破坏他人家庭为快的卑鄙男人们的胆,从而会拯救许许多多的家庭,救助许许多多即将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是不是这样这个世界才公平一点?
  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的这种想法很可笑,但更多的时候,我沉浸在这样的遐想里,越发觉得这种复仇是天经地义的。

  我曾经有这样的想法:把对方约出来,请几个朋友做见证人一一、也是以后的法庭证人,然后,我和他决斗一一一进行肉搏。我对自己有充分的信心。
  击中要害!一一招制敌!稳!准!很!

  当兵几年,每天都在重复这样的训练。我这个被仇恨浸透了的人会在肉搏中得心应手,会使敌人在不丧失战斗力的情况下恼羞成怒,让他在那些即将出现在法庭的证人们面前出乖露丑、无地自容。我期望我的侮辱能够激起他做男人的血性,终于可以怒发冲冠。这个时候,我会给他一把刀。当他把刀举起来的时候,我想,我已经胜利了。我会任凭他用刀把我刺伤,在所有证人都对这个场面感到触目惊心之时,我会用尽我所有的力气,向他发出最后一击。
  我知道,当这些行为实施之后,我会被送上法庭,那么我会请做证人的那些朋友们为我出庭作证,如果判得好,我是正当防卫,但是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我的妻于站在他的一边,动用她所有的关系和精力去为他奔走。于是,我也许会被判处故意伤人罪或过失杀人罪,这样,我就会被送进监狱,可能要被判上十到十五年。
  这十五年,会占据我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我还特意去打听过,像我这样的重罪犯,在监狱里可不可以看书?可不可以写东西?
  回答是:如果表现良好,是可以争取的。
  好!那我就用这十五年拼命地读书、拼命地写作。
  我曾经多次筹划过这个正当防卫的计划,可是,有一次我把它告诉一个朋友的时候,他禁不住笑了,“凭我和姜某一起在大学呆了四年,我知道,他不是你想像的那种人,他是绝对不会和你决斗的!

  他的话使我愣住了:如果他谢绝了我,那我的这一系列计划又如何实施呢?

  他的同学远比我要了解他,而且,就我跟他的接触,我也能感觉到:他根本就不是我想像的那种人,他那只在女人面前表现出来的勇敢使他不可能像一个男人一样站在我的对面来和我决斗。

  事情过去了许多年,我再讲出当时的感受只是想把那时真实的我呈现给大家。凡是真实的东西部有存在的价值,只不过在叙述之余,仍为那种仇恨感觉有点惭愧,更增加了不屑一顾的感仇太不值了!这世上有多少美好的事情要去做,我禁不住又一次为我的狭隘感到尴尬。那阵风,那阵雨,都已经离我太远了,虽说是万水千山总是情,但未来的彩虹一定会更绚丽!
  为了这本书,我还要把记忆再翻回来……
  我把当时的心境写出来,千万不要给大家一个错觉——那时我真的生活在一种癫狂的状态。实际上,生活中许多事情还在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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