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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划破的宁祥 作者: 王睿 ·王睿· 只因毕业于B外语学院,一到美国就受到联邦调查局的“关照”。一日一名威风凛凛的大汉来访,客气之中藏着“杀气”。 “都是公开的秘密,B外毕业生不少分配到间谍部门工作……” 大汉说,眼睛盯着我。 “是吗?”我心里直乐,“阶级斗争”之火在国内倒是熄灭了,在这所谓自由王国里,人家“阶级斗争的弦”还绷得挺紧。我上学时是有名的“书呆子”,的确不知道其他同学的分配去向。所以觉得挺新鲜。 “那么你认识这个人吗?”看我实在说不出什么,大汉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不大清晰,似乎是从某种证件上复制的。照片上一个青年女子,甜蜜又有几分顽皮地笑着。 “不认识。”“文化革命”的经历告诉我,无论干过什么,只要觉得不妙,能不承认就不承认。 “那么,打扰了。”大汉起身,仍不失礼貌地和我握了握手,然后便扬长而去。 我撒了谎。照片虽然模糊不清,但那笑容,那神态却是我非常熟悉的。她叫冉湘。 那是1982年,我研究生刚毕业就接了英文系三年级的文学选读课。在讲英诗的时候,系里正巧放了录象教学片《索非的选择》。这部影片当年获奥斯卡最佳影片大奖,曾经很轰动。影片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波兰妇女索非,二战劫后来到美国。她一生中充满了这样和那样的选择。以往求生的欲望使她选择出卖信仰,肉体,甚至自己的亲生骨肉。到美国以后,一种宿命的追求使她选择和一个精神病人相爱,最后俩人双双服毒自尽。 影片的色彩,音乐,情调均属上乘,观后我长时间沉浸在强烈的震撼中。其中有这样一组情节最使我流连: 索非到美以后,在英文补习班。 课上,教师希望大家课下读一读爱弥丽·迪金斯的诗作。 图书馆。索非向图书管理人员查询: “我想借爱弥丽·迪金斯(EMILY DICKINSON)的诗作。她是19世纪美国诗人。”她怯生生地问。 “简直荒唐!查尔斯·狄更斯分明是18世纪英国小说家,决不是什么美国人,更不是女的!”图书馆员鄙夷地说。 望着图书馆员的狰狞面目,索非感到仿佛回到集中营,只觉一阵晕眩,便昏倒在地。 醒来,索非发现自己躺在一个男子的怀里,一个陌生人的怀里。他说:“别动,我会照顾你的。” 他们来到男子的住处。他像医生一样替索非诊断并宣布索非主要是营养不够,需要补一补。入夜,他们吃完可口的晚餐,傍着红蜡烛依偎着靠在床边。他找来一本书。索非打开一看,正是爱弥丽·迪金斯的诗集。 他用动听的男低音朗诵着…… 那几天我正给学生讲迪金斯,所以上课时有学生问我是否记得电影里那首诗。我说当时没能记下来,但可以查查。回到家我找来所有迪金斯诗集,但几个小时下来竟一无所获。我又去图书馆找来《索非的选择》原著,心想书中肯定会有,岂不知翻遍全书连那首诗的影子也找不到。我这是第一次讲课,最怵学生不把我当回事。所以,一般情况下我在学生面前不愿意承认自己不懂,不知道或没办法。看来这次要栽了。 傍晚,去食堂打饭的路上,我仍闷闷不乐地想这事。 “老师,您找到那首诗了吗?”一个女孩子拦住我。 我知道这是我班上的学生,坐前排,笑起来,两个眼睛一眯,好似两弯新月,显得开心极了。我心里给她的雅号是“月牙儿”。 “……”我摇摇头,不知怎么回答她。 “您看这首对吗?” 她递给我一张纸,纸上是手抄的一首诗。我半信半疑地看看她,又看看纸,再看看字,然后,试着往下读: AMPLE MAKE THIS BED, MAKE THIS BED WITH AWE; IN IT WAIT TILL JUDEGEMENT BREAK EXCELLENT AND FAIR. BE ITS MATTRESS STRAIGHT, BE ITS PILLOW ROUND; LET NO SUNRISE'YELLOW NOISE INTERRUPT THIS GROUND. 我虽然对影片中的诗句毫无印象,但第六感告诉我,正是这首。 “你叫什么?你从哪儿找到的?” “我叫冉湘。看录相时我坐得很前,仔细听,记下来的。” 我听了,觉得挺惭愧。 第二天,一上课我就将这首诗抄到黑板上,大家都很喜欢。我就自己的理解讲了对这首诗的感想,但同时又鼓励大家根据自己的经验自由联想。教室里顿时热闹起来,看到课堂气氛热烈,我心里很高兴,也很感激冉湘。这时有人问我能不能将这首诗译成中文。这下可触动了我的神经。我师从张雨石,最信奉老先生的“诗歌不对译”的主张。张先生认为洋诗中译和中诗洋译无疑是给“慈禧太后穿西装,让莎士比亚着马褂”,四不像。他生前总是说,诗乃艺术最高境界,任何形式的改变都是不尊重艺术的表现。无论作诗读诗必须要懂原诗的语文,而且应当精通才是。张先生学贯中西,但从不译诗。他还常常引用美国当代诗人罗伯特·福罗斯特的名言:“POETRY IS WHAT IS LOST IN TRANSLATION (诗歌乃经翻译则韵意尽失的艺术)”来说明问题。于是乎,我操起张雨石,福罗斯特的大棒,乱抡一通,直吓得学生们伸舌头,做鬼脸,教室里静得象坟地一般。 傍晚时分,我同往常一样来到公用电话亭给未婚妻任军虹打电话。军虹是海军总医院的住院医生,这一周值小夜班,我们约定每晚七点半通电话。 电话亭外照例有几个人在等,冉湘也在。 “陈老师。”见到我,她似乎挺高兴,“月牙儿”里跳跃着一丝顽皮。 “陈老师,今天大家都说你比“四人帮”还“四人帮”,简直是文化专制!” “哪里,哪里,一家之言么!” “本来,我自己还试着译了那首诗,指望老师指正呢。” 我想,也好,正好借此机会告诉她,为什么最好别译诗。 “好,拿来我看看。”我笑着说。 她怔了一下,说:“哎呀,我拉宿舍了。可是我都记下了,背给你听行吗?” 我向她点点头。 “请筑造一张宽大的床, 让它带着神圣威严的力量, 安息在此,等待 最后的审判 公允而恰当。 顺其然 枕园, 垫方, 切勿让 日出的黄噪音 划破了这土地的宁祥。” 我的眼前升起了那间燃着红烛的小屋,升起了索非饱含热泪的双眼…… “老师,……”冉湘期许地望着我。 我能说什么呢?她译得这么美。 “I LIKE IT!BUT DON'T TELL OTHERS I SAID IT!(挺棒的!但别告别人是我说的)” 我们俩都笑了。 “这俩人怎么回事?打无线电话回家打去,这儿等着打有线电话呢!”后面的人不耐烦了。 糟糕,我一看表已八点多了。眼前立即浮现出军虹气鼓鼓的杏仁眼。 任军虹是张雨石先生的外甥女,我是在先生家认识她的。军虹的父亲是某大军区副司令员,所以她女承父业,十三岁就当了小兵,十六岁作为工农兵学员去第二军医大学学医三年,毕业后分配到海军总医院,现在已是团职主治医生。和军虹熟识主要在张先生生病住院以后。靠了军虹的关系,张先生住进海军总院干部病房,成了军虹的病人,每次去看张先生总能碰上她。用“明快”来形容军虹很恰当,她一双杏仁眼又明又亮,她说话快,走路快,干什么事都快。她是个见面熟。见两回面就敢跟人开玩笑。我当年常穿一身中山装,便成了她的“攻击目标”。 “小陈你是不是一来拜见恩师就换上这身行头以显你忠厚老实是不是?” 我很少跟女孩子说话,顿时闹个大红脸。 “攒钱娶媳妇也不至于这样作践自己你说是不是你说?”她仍然不依不饶地说。 不知为什么,我当时挺欣赏她的这种性格。 对先生病情的关切把我们连到一起,加之先生和师母都从中撮和,我们便开始谈了。说来也怪,就在我们确定关系的那天,先生过世了。这事后来跟妈讲了,妈说不怎么吉利。 那天在电话亭碰上冉湘以后,我们似乎熟悉了许多,此外我也觉得她并不象我一开初得出的印象那样,总是那么快乐。她那对美丽的“月牙儿”里时常会闪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阴影。这究竟为什么呢? 期末的一天,我正在宿舍改考卷,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是冉湘。冉湘是学习委员,我猜想她是来登记同学分数的。 “冉湘,你来登分吗?我还没改完呢!”我说。 “不,老师,我来向您道别。” “都考完了?”我想她是来在放假前向我道声再见。 “不,老师,我要走了,离开学校,出……去……” 我意识到,她可能要远行了。我让她进来,用疑问的目光望着她。 冉湘低着头,不正视我的眼光。 原来,冉湘周末去青年游行社作导游,认识了一位美国男子,俩人一见如故,很谈的来。结果,两三天下来,这位老外便放弃了到其他地方游玩的计划,一头扎在北京,并向冉湘发起强烈进攻,说了非冉湘不娶。 “他,这个男的,有多大年纪?”我问。 “五十出头吧。他的经历很丰富,他当过兵,去过越南,还当过俘虏。后来,他干过救生员,警察,中学教师,新闻记者,消防队员。他去过那么多地方,见过那么多人,经过那么多事……” 我递给她一杯饮料,她喝了一口,抬起头,迎着我的眼光。 “老师,您还记得电影《悲惨世界》开始的那段画外音吗?‘大海是宽阔的,但是,人的胸怀是比大海还要宽阔的’,可这世界上有多少人能有那样的胸怀?我一直在找,我觉得现在我找到了。” “你爱他吗?” 她看了我一眼。 “我很信任他。” “家里同意吗?” “妈听了差一点背过去,两个哥哥也不赞同,他们主要嫌他年岁太大,还……” “你父亲的意见呢?” 一听这话,冉湘脸色大变。她抬眼望了望我,我简直无法形容那眼神所包含的内容,象是求助,象是无奈,象是说:别折磨我! 我正想岔开话题,只听她喃喃道: “我也许根本不该到这个世界上来,当年妈是下决心要把我做掉的,可那天她一进医务室,看到手术室里脏兮兮的,就想改天吧。结果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就把我给生下了。生我以后,妈的身体就垮了,是爸爸带我长大的。爸爸非常喜欢我,从小就能平等待我,记得我刚懂事,他就培养我对文学的兴趣,和我一起读《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一千零一夜》,稍大点,就让我念《大卫·科波菲尔》,《雾都孤儿》,《简爱》。我很喜欢《简爱》,还常常学小简爱的样,爬到窗台上,躲进窗帘后,想像自己是个小精灵……” 冉湘说到这儿,笑了笑。 “你父亲做什么工作?” “爸爸是桥梁工程师,但他酷爱文学和写作,他写过诗,小说,散文,但从不愿拿去发表,他说,在文学方面他只是个忠实的‘票友’,能喜爱一样东西就是最大的乐趣。我长大以后,我们更成了好朋友,我们可以海阔天空无所不谈。后来……“ 说到这儿,她停了一下,我的心提了起来。 “一年前的一个周末,我回到家,妈和哥嫂们都在看电视,我问爸呢,妈说去重庆出差了,说是今晚回来。等到晚上十一点,听到敲门声,开门,涌进一群人,领头的是党委书记和院长,妈一见这阵式就站不起来了。他们说爸爸坐的飞机在山西附近失事了。一瞬间,我突然看什么都是血红血红的。” “后来,我和哥哥一起去了现场……就拣了一个扣子,小时候,在爸爸怀里我总爱玩他外套上的扣子,所以我认识那些扣子。直到今天我也不敢相信,活生生一个人一下子就变成这么一个扣子。” “我失去了爸爸,也丢了魂。要是他在,我一定不会这么孤单。” 我忙安慰她,回家好好跟妈妈,哥哥们说说,他们会理解的。 “他们不会的,他们觉得这个女婿给他们丢脸。” “难道,就嫌岁数大点?” “不,主要是,我告诉过他们,我的大朋友由于越战,精神受过刺激,我不能骗他们。但我绝不能再失去他!” 我本想劝劝她,再好好考虑考虑。但是她眼睛里的光芒告诉我,一切都无济于事。但我的心是沉重的。 她站了起来:“老师,我要走了,跟他走了,不送我几句话吗?” 我一时语塞,眼睛落在书架上那本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我抽出那本书,递给她:“我很喜欢这书,给你做个纪念。” 其实,我更喜欢扉页上,用莎士比亚的话作的题记: “POOR WOUNDED NAME,MY BOSOM AS A BED,SHALL LODGE THEE!(你这个受伤的名字,我的心就是一张床,请你来歇息!” 我多么希望冉湘未来的丈夫真正有着宽大的胸怀和肩膀,为他那心灵上创伤累累的妻子提供一个宁静的港湾。 冉湘走了。 我终于未能跟任军虹成婚,原因一句两句也说不清。 到美国S大学已经整整三个月了。早来的同胞有一句顺口溜:一月新,二月凉,三月不想爹和娘。意思是,刚到的时候觉得什么都新鲜,所以日子过得很快。过一段时间(大约到了第二个月),便回过味来,思乡,思亲,语言不通,生活不习惯等问题接二连三袭来,加之得不到同情和及时的帮助,心里就感到挺“凉”的,但只要坚持下来,再过一段(大约到第三个月的样子),就会慢慢习惯,并逐渐喜欢新生活的。这个“公式”不知对别人是否适用,对我则全不是那么回事。我从踏上美国的第一天起就感到十分不舒服,而且这种感觉与日俱增。 首先是,我以前在国内的那些“朋友”、“义气”等概念到这里可要大打折扣了。我到这个学校主要是由于一个朋友在这儿。五年前,霍普金斯博士到B外语学院教书,感到很不习惯。我主动去陪他散心,帮助他解决种种生活上的不便,彼此成了好朋友。回国以后,他也多次鼓动我出来念书,说来了可以住他家。我也就拚命往S大联系。好不容易联系成了,因为有一阵国内去美国的机票不好买,想请他帮着买张机票。结果我一连三封信都石沉大海。万般无奈,我花了一百多块给他挂了国际长途,老兄一听是我就火了: “告诉你,我没有义务给你买机票!” 我一听他误会了,马上解释我已联系到资助,只是请他代买一下。 “干这种事不花时间吗?不用花钱打长途电话吗?你应该自己去办。要知道在美国没有人提供免费午餐!” 当然到了之后,他对我的接待也就可想而知了。时至今日,三月有余,他老霍家的门朝哪儿我都不知道。 一次偶然提起这事,免不了发几句感慨。我的“二房东”——一位比我早出来两年的上海同学——用几乎是鄙夷的口气打断我的话: “这是美国,没有免费午餐。你简直没SENSE!” 他动辄便说我“没SENSE”,相当中文里说人“不识相”。有时候,我真想朝他那扁平的脸上揍一拳。 一到S大,经学生联谊会的安排,我到他这儿来住。我们俩合住一套公寓。这套房子有一间客厅,一间大卧室,一间“小卧室”,当然“二房东”居大,我居小了。到现在我仍旧怀疑我住的这间是个储藏室,因为没有窗户,面积也小得可怜。公寓的月租是$250美元。“二房东”让我出$150,说什么这儿是市场经济,不想住可以“另觅它处”。我新来乍到,两眼一抹黑,当天不安顿下来,就得住马路。心想先住下,过几天再找找看。 “二房东”当然没有让我得逞,搬进来的当晚,他就让我签一个他拟好的租约,上面说好要住必须住满一年。我只有签了。笔还没放下。“二房东”又递上一张电话单和一张电费单,让我付账。我说,我还没住呢,怎么这些东西都来了?没想到,他老兄小眼睛一瞪: “真没SENSE!这是美国,任何费用都要预交,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子?” 拿着这两张单子,我不得不连忙转过身去,因为我的泪水已夺眶而出。我不是心疼钱,况且这花不了几个钱,我只是觉得伤心:人在异国他乡,你的朋友,你的同胞就这样对待你。国人将留学比作“洋插队”。我因为“土插队”过,所以有资格说,这决不是一个恰当的比喻。“土插队”那时候,苦是苦,但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心里是愉快的。那时候只要一听你是知青,走到哪里都有饭吃,都有炕睡。哪里像现在这样受委屈。 S大地处芝加哥市郊,去超级市场买东西很不方便,“二房东”有辆旧车,但要搭一趟很不容易。付油钱不说,还要看尽脸色。所以,我们几个新来的都很发愁,也想方设法自己解决困难。化学系小张一日试着骑车去,结果让一个卡车逼到路边的壕沟里,摔断了胳膊。我试着走过一次,结果单程就花了两个小时,心想实在赔不起时间。无奈,只有就近去加油站买一点最简单的食品将就,混一天算一天。 学习上也很成问题。我虽然在国内号称搞英美文学,但实际上也只是搞熟了一两本国内老先生编的文学选读,再去“卖”给学生。对原著及其背景知识都了解得很少。到了这儿读博士,教授自然假设你已熟知所涉作品的一切,因此便旁征博引,并要求学生在同等水平上应答,大部分英美学生当然问题不大,苦就苦了像我这种“半瓶子醋”,于是只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来读书”,日日挑灯夜战,直读得想吐。 最难熬的还是节假日和周末。美国学生都回家了,整个大学城沦为一座鬼城,这地方乌鸦又多又不怕人,人一少更成了它们的天下,这里那里黑压压的一片,“呱呱呱”地豁出命来叫,凄凉极了。这种时候,我一般先把几份领馆给我们订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翻来复去看几遍,然后斜躺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直到昏睡过去。 转眼到了“感恩节”。这天我正发愁如何打发这漫长的假日,接到一个电话,说教堂为国际学生开PARTY,车接车送,问我去不去,我自然欣然前往。 说是开PARTY,实际上也就是几张长桌子上摆了食品饮料,大家各取所需,然后站着聊天。突然,在人群中我看见了她——冉湘。她穿着很随便,牛仔裙,奈克鞋,印着S大字样的绿色运动衫。十年前,她留着长发,现在剪短了,像个男孩子。她显然是那群人的中心,侃侃地谈,朗朗地笑。我告诉自己别认错了,但那对“月牙儿”,那笑容可掬,又淘气烂漫的神态再一次证实了我的判断,更何况还有那次联邦调查局的“关照”呢。一时间,十年前的那次竟夜长谈,十年来的风风雨雨,到美以后的酸甜苦辣一起涌上心头,我仿佛面对一个失散多年的亲人,相隔咫尺,却不敢举步前去相认。 我一直等到PARTY快完的时候,看到冉湘取了外套往外走,才走上前去。 “嘿,冉湘!”我兴冲冲地叫住她。 “……?”她抬起头,眼神里带着诧异,仿佛不认识我。 这是我万万想不到的。我只觉脸刷一下红到脖根,不知说什么好。啊,美国,多么伟大的国度,踏上你,人便能六亲不认。我匆匆道声对不起,扭身就往外冲。耳边不断响起我那教授“朋友”和“二房东”的训斥: “没SENSE,没SENSE,没SENSE,没SENS……” “EXCUSE ME (对不起),SIR (先生)!” 她“蹬蹬”地跟我跑了出来。 我转过身,面对跑得气喘吁吁的她。 “YOU DROPPED YOUR BAG.(您忘了您的书包)” 真是,一着急,连书包都忘了。我连忙道声谢,又要转过身。 “WHY ARE YOU SO UPSET?(您为何如此不安呢?)PEOPLE MADE THIS KIND OF MISTAKES ALL THE TIME!(认错人是常事呀!)” 听她一口浓重的美音,看她那诚恳的样子,我也怀疑自己是否看花了眼。 “I'M SORRY。 (对不起)” 我道了歉。 “我叫凯瑟琳,请叫我凯西。”她伸出手。 “我叫陈杰中,才来的。”我握了握她伸出的手,也用英语回答。 “我在图书馆工作,东亚部的。” 我刚想问点其他的,一转念,心想这是否又是没SENSE的表现,便打住了。 “您开车来的吗?”凯西看我不说话,便主动问。 她这一问提醒了我,我来时和好几个人同搭一位美国老太太的车,说好九点在原停车位集中,过时不候。刚才那一阵子,我把这事全忘了。我望着无垠的夜,不知说什么好。 我摇了摇头。 “我送您行吗?”她说。 事到如今,只能如此了。 车穿过校园的时候,凯西开得很慢,走到任何一个她认为有意义的地方,总要停车几分钟在车里给我讲几句。 “瞧,那是毕加索的‘烈火凤凰’。” “这个是纪念原子弹试制成功的雕塑,献给费米博士的。” “往右看,那就是亨利·莫尔的‘斜躺的人’。” 三个月来,琐事纷扰,我从未有兴致来凭吊S大的这些“名胜”。虽然此时是在夜晚,透过车窗也看不到什么,但几个月来我是头一次感到如此放松,舒心。 到家了,我道了谢,又不知该不该客气一下,请她进去坐坐。正犹豫,只听她问道: “明天有安排吗?” 我想了想,摇摇头,其实,想也不用想,我没有地方可去。 “去过唐人街吗?” 我又摇摇头。 “明天,我们去唐人街,上午九点我来接你。” 说完,不等我做任何反应,便驱车呼啸而去。 第二天,一睁眼看表已经九点了,想起与凯西之约,慌忙翻身下床,三下两下洗漱完毕,衣冠不整就冲了出来。 凯西靠着她的小红车,象是等了一会儿了。她一身“秋季新潮”:乳白色的短风衣,墨绿色的宽松羊毛衫,红底大黑格长裙,中腰褐色皮靴。见我慌慌张张的样子,她笑了,弯弯的眼睛里闪着一丝顽皮,活脱脱一个冉湘! 汽车上了滨湖大道以后,凯西又象昨晚一样充当起“导游”的角色。待了一会儿,她往音响里放了一盘磁带。顷刻间,强大的电子音乐在车厢里炸开。一个男子声嘶力竭地唱: “路灯像黄色的雨点纷纷扬扬, 将夜和雾撕开又合上, 我从窗里爬出来到街头, 像崭新的银币闪闪发光。” 听这人唱歌,我不由地想起鲁迅在《孤独者》里对那个吊丧人的描写:“他嚎啕着,像一只受伤的狼……” “这首歌叫《闹市区的火车》,连续四周名列全美摇滚乐榜首。歌手叫ROD STEWARD。”凯西的介绍,打断了我的思绪。 “闹市区的火车上拥挤不堪, 咯咯笑的女子处处可见, 她们想离开自己的小世界, 可就是不知道怎么办。 你向她们招招手, 她们便像甲虫一样走散, 这种人怎能走进你的心间?” 不知怎么,多听一会儿,就能慢慢听出点味来:一个失意的男子,面对无情的都市诉说着心曲。 “如果我要选一个人去爱恋, 这个人只能是你,我的心肝。 告诉我,今晚火车上能否再见? 每天夜晚,每天夜晚, 我都要来火车上等你, 每天夜晚。” 电子音乐忽而震耳欲聋,忽而气弱如丝,我庆幸自己心脏还好。 第二首歌。 一听音乐挺柔和,我问: “这首是谁唱的?” “不记得了。”她说。 我闭上眼睛,想松弛一下神经。 轻轻的歌声,一句句飘来: “AMPLE MAKE THIS BED, (请筑造一张宽大的床)” 难道是爱弥丽·迪金斯的诗?我惊奇地睁开眼,凯西目不斜视地注视着前方。 “让它带着神圣威严的力量, 安息在此,等待 最后的审判 公允而恰当。 顺其然 枕圆 垫方 切勿让 日出的黄噪音 划破了这土地的宁祥。” 听着听着,我突然有所顿悟: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要去苦苦寻觅?昨天是昨天,今天是今天,应该像诗中所述:“顺其然”,别再去划破今日的宁祥。思绪至此,我浑身上下感到无比的轻松。也是时候了,第三个月到了么! 环顾车窗外,我们已接近芝城市中心,希尔斯塔楼,士兵体育场,谢得水族宫扑面而来。 八月三十日一稿于迪坎泊市 九月二十七日二稿于芝加哥 (全文完) □ 本文寄自美国 (RWANGDER@NUACVM.ANS.NWV.ED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