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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渠传 作者: 王渔等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在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即将结束的时候,中共中央按照毛泽东同志的建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后又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在这重要时刻,林伯渠全面地思考着国家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林伯渠认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必须使整个国民经济“和谐地发展”,“关于建设,需以重工业为重点,是自然的。但为巩固工农联盟,亦需轻工业(不能如有些人主张,目前只要重工业)”①。“如果对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工业和基本建设、商品生产计划和商品周转计划以及运输计划等彼此之间存在的相互关系,不能正确地加以规定,那么,就不可能使整个国民经济按一定比例和谐地发展”②。他还提出:“农村应适应工业发展,须作全盘打算”③。他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许多细节,都作了认真的考虑,认为进行工业建设,必须对“一、资源;二、现有设备及其可能发挥的生产能力;三、建设能力(包括地质勘探能力、设计能力和建筑安装能力);四、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包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④等等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一切重要工程,必须按正常程序办事:没有设计任务书,不许进行初步设计;没有初步设计,不许进行技术设计;没有批准技术设计,不准交付施工图,重大的改建工程必须先有总体设计”⑤。他主张要正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回避矛盾和困难,因而提出: “在胜利的基础上进一步胜利时,不能讳疾忌医与因噎废食”⑥。这些意见的提出,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九五四年九月,林伯渠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的议程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以及成立人大常委会的机构。在此以前,林伯渠多次参加了政治局讨论宪法草案的会议。他对草案的每一条款,都字斟句酌地仔细推敲。直至大会开幕的前一天下午,中央召开的临时会议上提出:“序言第三项第一段的年月日上加‘第一次会议’;又该段中‘我国的第一个宪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⑦,林伯渠将这些改动认真地抄写在日记中。 -------- ①②③ 《林伯渠日记》(未刊稿),1953年1月16日,4月13日,1954年5月18日。 ④⑤⑥⑦ 《林伯渠日记》(未刊稿),1953年7月10日,7月17日,3月19日,1954年9月14日。 九月五日,人代会开始举行预备会议,林伯渠代表中央向到会的一千一百多位代表,说明了预备会议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大会的注意事项。十五日大会开幕。十六日他在发言中说:“这个宪法,是一百多年来,尤其是近三十多年来,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胜利的总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建国的经验的总结,是我国通过和平的道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保证”。“宪法草案指明了我国正处在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时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和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的共同愿望。”在谈到经济建设问题时,他指出:“发展经济建设是改善人民生活的前提”,当前“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还赶不上广大人民生活需要”,“只有由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即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才能加强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扩大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①。 -------- ①《林伯渠代表的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汇刊》第85—87页。 在这次会上,他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在我国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头两年,为了使计划更加符合实际,中央曾对计划做过多次补充和修正。全国人大闭幕后一个多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继续讨论“一五”计划草案。在两周时间内,先后举行了九次会议,且经常开至深夜。林伯渠自始至终参加了会议,并就“一五”计划的基本指标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邮电、商业、人民生活等许多方面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一九五五年三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讨论“一五”计划时,林伯渠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问题,提出了许多深刻的见解,他认为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必须是有计划按比例的实事求是地去进行。”他说:“在以重工业是我们经济建设的重点的前提下,不仅在工业和农业之间、重工业和轻工业之间、以及与交通运输业、商业、文化教育事业的相应发展,要有适当的比例,而且要使建设计划和资金的积累程度、技术力量、设备供应等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周密的研究和计算;不仅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和协作,而且要使中央部门的计划与地方的计划更好地结合起来,使旧工业的利用和新工业的建设更好地结合起来。” 他针对当时某些操之过急的思想指出:“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必须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来加以安排。这是由于某些建设事业,有的因为现在还没有找到更多的资源,如石油,所以在整个工业中的比例,就不能不显得过小;有的因为受到自然灾害、社会改造程度和技术改进条件的限制,在增产中还不能操之过急,如粮食、棉花等,所以在五年增产的指标中,就不能不比原拟的计划暂时加以适当的降低,而采取积极的办法,以保证完成计划。其它如因资源调查、勘探、设计等技术力量的不够,在某些基本建设项目中,(也要)使规定的计划和我国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他根据长期从事经济建设工作取得的宝贵经验,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提醒全党同志,不要被胜利冲昏头脑,而要从实际出发。 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和《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 当我们党正在紧张地领导全国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任务而奋斗的重要时刻,高岗、饶漱石分裂党中央、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的阴谋活动暴露了。为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一九五四年二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林伯渠因病在广州休养,经中央同意未参加这次会议,但他高度重视党内出现的这一严重事件,认真学习和研究了中央的文件。他曾在一月二十日的日记中,记下了关于《决议》的六个问题,并在前面加重点号标上了“注意”二字。这些问题是:“一、利于党团结的话就说,不利于党团结的话就不说;有利于党团结的事就做,否则不做。二、任何地区、部门的党的组织及其工作都是党的不可分的一部分,反对任何派别思想、小团体习气、地方主义、山头主义和本位主义,反对任何妨碍中央统一领导,损害中央的团结和威信的言论和行动。三、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的原则,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反对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和部门当作独立王国、把个人放在组织之上不适当地过分强调个人的作用,反对骄傲情绪和个人崇拜。四、全党高级干部的重要的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应经常直接向党中央的政治局、书记处或中央主席报告和反映,否则(个人或小集团进行……)这在党内就是一种非法活动,就必须加以反对和禁止。五、全党高干应根据增强党的团结的原则来检查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凡是不利于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都必须改正。六、对于任何有损党的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应当进行批评和斗争。”林伯渠以此为自己的座右铭,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这次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彻底清算了高岗、饶漱石分裂党的阴谋活动。林伯渠在发言中说:“我们党内发生了高、饶反党联盟事件,有些同志感觉突然。对于我自己来说,作为中央委员之一,这样大的危害党的阴谋活动,揭露前毫未察觉,政治嗅觉不灵,这是值得严重警惕、引为教训的。至于这一事件的发生,则不是不能理解的。”接着,他进一步分析道:“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内外敌人也决不会不进行破坏。在这阶级斗争极为复杂尖锐的时候,堕落成党的叛徒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野心家就乘机阴谋活动起来了。”他深刻地批判了高、饶的反党阴谋活动,指出:一九五三年夏季,中央举行全国财经会议,“高岗、饶漱石之流,却别有用心,进行反中央的阴谋活动。我记得有一次政治局会议,毛主席说,这次财经会议上,似乎有点歪风。这样提醒政治局注意。当时中央虽然对于高、饶阴谋活动的罪恶目的,还不完全了解,但已经开始感到他们有些反常状态了。我们党原是团结而健全的,其肌体内部那里能容许有病毒的微生物附着呢?所以经过一个相当期间,中央书记处采取适当措施,得到充分证据,高、饶反党联盟的罪恶阴谋,就完全弄明白了。七届四中全会证明党是正确的,证明党是团结的,也证明了党有力量能够及时揭发高、饶反党联盟的阴谋,正是党在前进路上克服障碍的伟大胜利。”他最后指出:“七届四中全会决议,每一个党员都应该时刻记在心里,这不仅使我们在工作中可以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而且是党领导全国人民走向建设社会主义社会胜利的必要保证”①。会议结束后,为了牢记和贯彻这次党代会的精神,他在四月十日的日记中,用红铅笔醒目地写下了如下四条: 一、遵守党章党纪。 二、戒骄傲自满。 三、必须有系统(的)进行监督。 四、加强马列思想教育。 -------- ①林伯渠:《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发言》,1955年3月。 林伯渠不仅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一贯遵守党章党纪,就是在所谓生活小节问题上,也是一丝不苟,自觉地严格遵守党纪、政纪。一九五三年底他去广东休假并视察,省里一些负责同志前往车站迎接时,他诚恳地对他们说,政务院有规定,党、政、军、群负责人员视察、参观、休养、旅行时,地方负责人不许接送、宴会和送礼,以后我们大家按规定办事。后来离开广州时,广东的负责人也就不去送行了。此后,他每次外出,总是先与地方联系,说明一不要组织迎送,二不要影响工作,三不要宴请送礼,四不能生活特殊。有时当地的同志送给他一点土特产品,他都婉言拒绝,派人立即送回。有一次,他去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参观民主德国工业展览,讲解员见他是中央领导人,且年迈体弱,所以单独引导他走近道行进。他在这天的日记中写道:“由两个引导说明员走简捷路径,虽然便利,觉与众不同,不妥。”他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编在一个党小组,虽然工作很忙,却经常参加党小组的生活会。一九五六年,他的故乡临澧县有两位同志来看望他,他热情地招待他们在北京参观和休息,同他们长谈,了解家乡近况。当他们提出想请林老帮助买两部汽车时,林说:“汽车是国家计划分配物资,不顾国家计划,乱批条子,这个权我不能用,请你们向乡亲们解释清楚。”县里的同志感到很受教育。 林伯渠在担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后,主张人大代表要下去视察工作,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当地的实际工作状况,以便推动和鼓励各级政府正确地及时地解决一些重要问题。他倡导把定期视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机关联系群众、调查研究的一种工作制度。 一九五五年五月中旬,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七月间召开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要求人大代表在六月二十日以前,到原选举单位地区视察工作。在讨论视察问题时,意见不太一致,林伯渠从国家政权建设的高度,从多方面论述了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容易使我们集中地了解各阶层人民的动向和意见,及时地抓住问题正确加以处理”①的重要意义。 -------- ①《林伯渠日记》(未刊稿),1955年5月19日。 林伯渠是湖南选区的代表,五月下旬,他率先去湖南视察。从五月二十八日至六月四日,先后视察了益阳、常德、临澧等县的许多单位,找了不少基层干部交谈,六月一日一整天,约集三十三位县人大代表及县干部,座谈了统购统销、生产和治安等问题。他的视察日程表,排得满满的,将获得的材料,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两个笔记本。其中有肥料来源、耕牛情况、副业生产、开荒、灾情、生产救灾以及市场情况等等。五月三十日的日记上,详细地记载了他亲自访问的王姓农民的情况:“有两个劳动力,兄二十六岁,弟二十四岁(哑子),都未娶妻,有一妹子上中学,母五十几,祖母七十几,共五口人。有田八亩,菜园六分,还编草席出售。田的出产,据称每亩不够四百斤,因近城,鸟雀多,又树萌重掩,所以出产不丰。去年因水灾未交农业税。购粮麦、米各半。半劳力(口粮每天)十二两,全劳力加半斤。每年配植物油三斤(须种油菜的)。布十二尺,不够穿。猪肉与盐,只要有钱尽量买。糖只许买一角钱的。” 通过视察,他获得了丰富而生动的第一手材料,取得了发言权。当时湖南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中,提出了“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口号,他认为这一口号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正确的办法应当是“依率统购,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 林伯渠这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作风,及在调查中发现和提出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湖南地方政府的工作。后来,在湖南省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他还对湖南的工作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他说:“今年湖南曾有过水灾。秋后三个月来,没有下雨,又造成旱灾。这不仅影响冬种冬收,并且影响明春的农业生产。人民要求我们重视这一严重情况。我们应当一刻也不放松地抓紧救灾工作的领导,在贯彻生产自救的方针下,依靠群众组织起来,及时帮助灾民解决困难,特别是帮助解决开展副业生产和准备明春耕种的困难,并且作好必要的救济工作。”在谈到发展生产与改善人民生活的关系时,他还正确地指出:“既要保证工农业生产不断增长,又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渐地改善人民的生活。那些只顾增产不顾人民生活改善的作法是不对的。人民群众中的过高要求和暂时办不到的事情,要向人民群众作公开地反复地解释,使人民清楚了解。”① 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由于要求过急,许多地方都出现了强迫命令,违反自愿互利原则的现象,有些政策措施规定过死,妨碍了农民的家庭副业生产,也影响了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针对这一现象,林伯渠在湖南人大一届四次会上指出:“对于农业生产合作社,要贯彻开展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农、副业生产的方针,采取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切实有效的办法,增加农民的收入。凡是不适于合作社搞的副业,就允许农民自己来搞;凡是不利于互利政策的措施和在分配方面不利于农民的作法,要适当地加以纠正;同时整顿组织,加强领导。”② -------- ①② 林伯渠:《在湖南省人大一届四次会议上的发言》(未刊稿),1956年12月。 一九五五年十月上旬,党的七届六中全会就通过了召开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林伯渠未能参加这次全会,当时他住院做前列腺手术,手术后引起呃逆,呕吐不止,五十多天内程度不同地不能睡眠,体力消耗很大,体重减轻了十多斤。但他从先后来探视他的刘少奇、周恩来、陈云、彭真和彭德怀等同志那里得知全会决定召开党的八大时,非常高兴。病愈后就积极地参与了八大的筹备工作。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五日,党的八大在北京隆重开幕。党的八大是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的情况下召开的。当时,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根据这一情况,林伯渠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发言中,着重阐述了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首先,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回顾了中国人民自辛亥革命以来寻找革命真理,探索革命道路的艰难历程,又总结了自己参加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宝贵经验,然后指出:“在没有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前,中国革命不能免于失败;在有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如果不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也还是不能免于失败。而一经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则无往而不胜。”① 同时,林伯渠分析了我们党在民主革命时期的三次 “左”倾错误的实质,将其违反实事求是这一点作为最要害的问题和共同特征提出来。他说:“三次‘左’倾路线的内容尽管各有不同,然而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这就是主观主义,不尊重事实,不从中国的具体历史条件出发而从武断和教条出发来确定革命的路线。机会主义者他们自以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而实际上是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本身是科学,当我们具体运用它来确定革命路线的时候,同样应当以科学的论据,即具体的客观的事实为基础。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如果这个基础不是可靠的,那么,所确定的路线当然只能引导革命走到失败,而不能引导革命取得胜利。”② -------- ①②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77页。 他从思想路线的高度总结和概括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以后,语重心长地提醒人们:“我们要继续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取得胜利,就应当记得我们付出了无数代价得来的教训。因为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际的结合,不仅在过去,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是重要的;在现在,在社会主义革命中,同样是重要的。而主观主义,在过去曾经使得我们在民主革命中遭到失败,而现在也同样可以使得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中遭到严重的挫折。”他最后指出:“只有在我们有了越来越多的人真正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并且能够成熟地运用它的时候,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才算有了可靠的保证。”①他的发言虽然只有三千多字,却是他半个世纪革命心血的结晶。 -------- ①《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第377—378页。 在党的八大及其一中全会上,林伯渠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的著名文章《纪念孙中山先生》。同日,北京市各界人民在政协礼堂隆重举行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九十周年大会。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林伯渠等参加了纪念大会。三十多个国家的一百六十多位来宾和四十多位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也参加了大会。林伯渠在大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孙中山先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用民主主义纲领来号召革命的民族英雄。”“中山先生在他一生致力革命的四十年间,不断因时代的进步而进步,终于从一个革命的民主主义者进一步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朋友,成为中国历史上最进步的阶级——无产阶级在革命中的同盟者。”他科学地评价了孙中山革命的一生,并深刻地指明了孙中山先生的爱国思想和革命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珍贵遗产。他说:“中山先生无条件地同广大人民站在一起,不顾一切压力和诱惑而同帝国主义势力坚决对立。始终不懈地为争取民族独立和民主自由而斗争,这就是他所以成为不朽的民族英雄的根本所在。我们应当积极发扬中山先生的这种爱国思想和革命精神。把它当作我们民族的珍贵遗产”①。纪念孙中山先生九十周年诞辰大会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进一步推动了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的发展。 -------- ①《人民日报》,1956年11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