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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孽缘

作者: 吴琦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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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密集报道 科学鉴定


  1月11日,南橙县地方法院公开提审林黎云。彭增吉为林黎云重金聘请了洛杉矶最著名的刑事大律师、现年70岁的薛曼(MarshallSchellman),薛曼在1975年担任检察官起诉“洋葱田”案件而声名大噪,此案后来被拍成电影在美国放映,薛曼本人则被评为全美最优秀律师之一。
  当林黎云戴着手铐,由监狱押进法院的一刹那,中英文媒体几十个摄影机都对准了她,但林黎云似乎不愿曝光,一出来就靠着柱子坐着,摄影机只拍到一个被遮住的林黎云。在法庭上,林黎云辩称无罪,当法官同意检察官的要求,由于案情特别重大,不得交保,林黎云一听到这一宣布,立刻大哭起来,口中大叫“我不要在这里,我要出去”,使审理无法继续下去。
  彭增吉也来到法院旁听,他焦急地用手势向林黎云打招呼,示意他在法院,给林黎云以安慰。薛曼则提出,林黎云在狱中情绪极为不稳定,有自杀的倾向,要求法官再考虑给予保释。法官同意延迟至1月18日再度审理。
  1月18日,法院再度开庭审理,检察官卡夫提首先发言,他说今天早上,警方又提供了一份最新的报告,厚达74页,对林黎云的凶嫌再度提出证据,要求法官艾丽丝不得同意保释。辩护律师薛曼则提出,由于这份报告他刚得到,需要进行研究后再答辩,但他指出,警方在1月8日提询彭增吉、林黎云时,曾经用录影机将彭、林私人谈话全部录下,有“偷录”之嫌。另外,警方与林黎云谈话之时,林黎云提出要请律师,一位中文翻译的警员则说没有必要。薛曼认为这五点已使警方在侦办此案中不符合法律程序,要求撤销本案。薛曼指出,由于中英文媒体的大量密集报导本案,使未来的陪审团会受到舆论影响,而不能作出公正的判决,建议对新的警方报告和录影带内容向新闻媒体封锁。法官同意在下一次审讯之前不得公开这些资料。而由于薛曼来不及在法院上详细阅读警方报告,审理推迟至1月25日。此时,林黎云已不再像第一次出庭那样焦躁不安了,神情也较平静。
  1月25日,法院三度开庭,原定该日进行林黎云保释的听证,辩护律师薛曼提出,由于尚未准备好呈抄的材料,要求再度延期,法官同意延至2月25开庭讨论。
  薛曼在法庭外对记者说,由于此案的唯一证据是警方所作的DNA科学鉴定,他认为证据薄弱,不足以定林黎云为凶嫌。他将就DNA的可靠性作为辩论的重点。
  一些专家预测,此案的重点将围绕DNA鉴定的可靠程度,未来将会有一场冗长的官司。
  美国法律规定,在法院、陪审团对被告作出有罪判决之前,被告视为无罪,警方、检方也只能将其作为嫌犯,林黎云究竟是不是谋杀纪然冰的凶手,必须要等到法院审理之后才能作为定论。而法院审理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林黎云目前仍关押在橙县监狱,彭增吉则每天去监狱探视。
  附一纪然冰母子命案DNA鉴定结果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测试样本来源DQDIS80DZS44
  凶嫌齿痕1,2,418,32两者相符
  林黎云1,2,418,32
  彭增吉1.1,1.228,30纪然冰1.2,1.324,26纪启威1.2,1.224,30
  附二
  刑警专家谈DNA破案
  美国刑事实验室协会主任委员、康乃狄克州刑事实验室主任、《国际鉴定》、《美国刑事科学》期刊主编、有“现代福尔摩斯”之称的李昌钰博士对于橙县警方科学鉴证处用DNA鉴定来侦破纪然冰命案一事予以高度评价,他认为,这是一桩可经得起法律审理的硬案。李昌钰对警方的DNA报告解释说:第一项DQa测试的是人体白血球细胞上的一种遗传基因,是最常见的一种测试。DQa共有七种不同的形状,因此,即使此项符合,尚不能精确认定就是凶嫌。第二项检定则相当精密,以人体中第一号染色体上第八十段的DNA作对比,在一千人中只有一人的DNA会与标本完全符合。橙县警方运用最先进的聚合连锁反应法(PCR)来作这一测试,测试从纪然冰身上所存留的凶嫌唾液包含的DNA,这是一项最新的技术。李昌钰指出,第三项检定采用另外一种技术,是以华人人口作为计算机率的基本资料,林黎云的DNA与凶嫌相符,在华人中的机率是1∶45。李昌钰认为,根据这三项DNA鉴定的结果,发现林黎云的DNA均与被害人身上的唾液标本DNA相符,出现这种情况的机率是四万五千分之一。这个机率表面上看起来非常高,但还是最为保守的估计,因为以往的科学鉴定经常采百万分之一以下的数字,结果在法庭上被攻击是过分夸张的估算法,所以现在鉴定结果的机率,都采用最保守的估计。
  李昌钰分析说,虽然每四万五千人中,就会有一人的DNA与嫌犯相符,但是如果再佐以其他物证、动机等因素,例如,林黎云的齿模也与被害人身上的咬痕吻合,林黎云涉案的嫌疑就增加了。
  李昌钰说到世界上最早采用DNA科学鉴定来破案的是1985年开始,美国在1986年使用,PCR则是1989年使用的最新方法,在鉴定方面,从未出错。
  主持纪然冰命案DNA科学鉴定的橙县科学鉴证处主任郭方之美指出,橙县科学鉴证部门从1990年2月才开始启用DNA鉴定设备,迄今已经受理了近百个案件,其中以强暴案居多。她说,传统的DNA鉴定是采用“断层限定分析”(RFLP)方法,这种方法既耗时又花钱,整个检测要费时8至10周,但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分析的案件,在法庭上通过听证的比例高达100%。但是因为纪然冰命案中凶嫌留下的唾液样本中细胞数目太少,不适合这种方法,于是橙县警方才决定尝试以最新的“聚合连锁反应法”(PCR)来进行,没想到结果令人十分满意,才使侦察人员决定进一步约谈林黎云,并采集她的血液样本。现在橙县科学鉴证处又反过来用传统的“断层限定分析”来进行测试,现已获得四次测试结果,与PCR分析结果一致。根据以往经验,这样的结果已足以在法庭上被接受,但是因为纪然冰命案DNA鉴定结果是最主要的直接物证,因此检方要求该部门继续进行更精密的鉴定,可以看出检方对这部分物证倚重的程度。
  台湾刑事警察局科研室主任翁景惠说,DNA是有氧核糖酸的英文简写。它存在于每一个生物细胞的细胞核内,人体细胞如毛发、血迹、精液、唾液等,均含有这种具有遗传物性的特点,它也具每人各不相同及终生不变的特性,具有与指纹相同的功能,可以作为人别鉴证的有力依据。由于在许多凶杀或性暴力等刑事案中,现代作案者手法高超,都懂得蓄意避免留下指纹,使得案件在侦查及诉讼上陷入困境。美、英、德等欧美先进国家的司法鉴认研究部门,近几年来运用DNA的基本原理,发展出一套技术,用来处理暴力犯罪现场采集而来的如血迹、毛发、精液、唾液等少量证物,藉以鉴定嫌犯,使得许多陷于胶着的案情获得突破性发展,相信在未来几年,可以取代指纹鉴定在鉴证科学上的地位。依学理而言,不论动物或植物,每个个体身上都拥有一套独一无二的遗传密码,这套密码记录着人体遗传所有的讯息,除了极少数细胞(如红血球)外,几乎我们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含有这套完整的遗传密码,这些密码住在细胞的细胞核内,核内的23对染色体,就是四密码,也就是由DNA分子组成的,它具有人各不同及终生不变的两大特点,成为刑事科学鉴证中的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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