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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影帝李小龙

作者: 祝春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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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大收获


  {{李小龙}}
  我又回到了阔别十多年的香港了。还想在这里逗留一段日子,但紧张繁忙的生活方式,使我感到很不习惯。
  香港人对我的热情,使我受宠若惊,但因为太惹人注目,却又使我间接的失去自由,出现在公共场合里,就被人包围着,指手画脚的谈论着,使我觉得好像是动物园里的怪物或是大猩猩。
  我这样说,并不是在讨厌围观我的影迷,我只是把我想到的直觉地反应出来,我不擅于掩饰。我的个性一向是忠诚地表达自己,正如截拳道一样,也许,某些说话听进别人的耳朵里,得罪人,但我并没有这个意思,假如对我有所误会,希望大家原谅我。
  有关我家庭的生活,但抱歉得很,这一阵子很忙,我甚至连一些世叔伯和友好也未能一一拜访,也请原谅。
  我并不十分喜欢家人的照片太多的刊在报章杂志上,这并不为了甚么,只希望年幼的孩子能生活得轻松自由。因为妻儿都在电视上露过面,走在街上,也有观众认出来,像对我一样,在指手画脚和投以奇异的眼光谈论着,这对于一个只有几岁大的孩子来说,会使他感到不舒服。当然,我也有这种感觉,但我明白这是一位明星所必然产生的矛盾和不可避免的。
  对于香港片场的生活,我也是不习惯的,比如,拍《精武门》来说,坐了廿多小时的飞机,已经感到疲倦了,还没有获得充分的休息,就要拍片,而且,一拍就是七天,天天都在打,一方面,是会感到疲劳,而另一方面,心情也不大好。我以为,每个星期应该拍五天戏,有两天假期休息,美国拍片就是这样,而且,每天最多八个小时。
  我听说,这里有些明星一天拍三组戏,日夜不停。我以为这是一个不合理的制度,也不知他们是怎样拍的。在美国,不会有两部片同时拍摄的,总是拍完了一部再拍第二部,否则的话,精神不能集中,无法好好地去表现角色中的人物,一定会影响到影片的质素,如果长此下去,迟早会有问题。
  每天拍三、四组戏,那是纯粹是为了赚钱,并无兴趣可谈。而事实上,如果专心的去拍一部片,直接的是表现在技能的优良上,但间接的可以赚到钱。因为拍出来的影片质素好和卖座高,片商们可以出很高的片酬请你拍戏,那不是一样达到了赚钱的目的吗?
  最近有人出到20万港币请我拍戏,但我没有答应,一方面,是可能返美国拍电视片,另方面,也考虑其他问题。如果20万请我拍一部戏,结果,卖座也只有20万,那么,以后还有人请我拍戏?
  有记者问我,小孩子的功夫,打得似模似样,将来会不会继承我的武道?
  我以为,以固定的课程传授武道,会局限了个人的发展。现在,我结束了在美国的三间武馆了。至于孩子的将来,还是让他自由的发展好了。
  虽然,我也曾教过孩子武道,可是,却给我带来了麻烦,孩子在美国念书时,常常跟同学打架,打痛了同学,被同学投诉。我也就不敢再教他武道了。
  在我这一生中,最大的收获,我以为并不是武道上、电影上或是电视上,而是娶得了一位外国籍的好妻子,她人很贤慧,处处都在迁就我,甚至当我工作后回到家里,她给我脱鞋子,这是非常难得的。
  也许有人会怀疑两个不同国籍的人在一起生活着是否和洽,但我太大已经中国化了,她可以说一般应酬的广东话,同时,也学会了烧中国菜。
  至于我的家庭生活,十分简单,除了工作外,假期也很少到别的地方去,多是躲在家里看书。我喜欢看武道和哲学的书籍,对于电影,也看得不多。
  我离开香港太久了,许多观众都对我不认识,记者也会提到有关我从影的经过,就藉着这个机会,简略的说一说。
  其实,我一出世就拍片了,第一部是在三藩市拍《金门女》,因为我父亲李海泉也是演戏的。但直至6岁时,又在香港上银幕,第一部片是《人之初》,先后一共拍了十多部片,到《人海孤鸿》为止,是我在香港的最后一部粤语片。
  18岁,到美国去念书,当时,怎么也想不到会拍西部片的,而且,有许多顾忌,第一,是中国人怎么能跟荷里活(好莱坞)的大明星比?况且,自己的英语又不大好,其次,如果要我梳一条长长的辫子去拍戏,即使给我多少钱,我怎么也不愿意,所以,我宁愿躲在车房和地窑教拳。
  直至l964年,在加省的长堤各国武道表演中,我表演了咏春拳,被20世纪霍士公司看中,邀我拍电视。本来是拍《陈查礼之子》的,后来,却改拍《青蜂侠》,我认为这部片集并不成功,因为太过浅陋了,不过,我演的角色,却很受到了欢迎。
  也有记者问我,粤语片到今天田地,有甚么感想?我除了百般感慨外,不知该说甚么,因为离开香港太久了,不了解香港电影界情况,无从说起。
                        19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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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uo Hui Jun 扫描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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