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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风云

作者: 内尔森·德米勒

第四十一章


  安妮轻轻地滑过橡本地板,她脚镣上的铁链从锁中穿过,直到左脚踝上的镣铐碰到环首大螺栓。她伸出右手,想去取竖在石头壁炉上的那根熟铁制成的拨火棍,但够不着。
  她停歇了一会儿,竖耳静听。她听得见克利夫在离他二十英尺的过道那端的卧室内打鼾。她把手尽可能伸长,靠近了拨火棍,但手指尖离开它仍然有一英寸远。
  她再试了一次,尽量把手往外伸,手指尖只擦了一下拨火棍。她手一软,绷紧的铁链落下来,碰到地板发出了声响。她吓得僵住了,屏气倾听。
  克利夫的打鼾声停止了一刹那,然后又继续下去。她坐起来,环顾黑洞洞的房问。壁炉里的余烬尚在燃烧,月光从南墙的窗户照进来。她需要有什么东西来增加手臂的伸出长度,可身边什么都没有。忽然她看到了一样东西。壁炉边的地毯上有一个绞状椒盐大脆饼,在炉内余烬的映照下十分清楚。这是刚才克利夫掀她身上的毯子时掉下来的。算是克利夫的一次小小的请客。谢谢你,克利夫。她捡起了绞状大脆饼,又一次拉长身子,把手伸向拨火棍。
  她全身的每块肌肉都在拉紧,她感到腿部和受伤的身体一阵阵疼痛。但她保持沉着冷静,用指尖紧紧夹住绞状大脆饼,使脆饼上的孔套住了拨火棍的柄,然后一拉。拨火棍倒向她,她一把抓住,然后静卧不动,喘着粗气。
  最后,确定并没什么动静,她又一点一点挪回摇椅边,坐在地板上。她俯身仔细观看两脚之间的铁链、扣锁和环首螺栓。她想,她不能把螺栓从地板上撬出来或者打开镣铐,但她能旋松螺栓。她把拨火棍头插进镣铐,反方向转动拨火棍,用它当一根撬棒,拉动扣锁;这样一来,连着锁的环首螺栓也就被拉动了。埋在橡木地板中的螺栓纹身嘎吱作响,她停下来听听动静,把拨火棍插好,免得它缠住铁链,然后又开始转动。转动几次之后,她的手指能够感觉到螺栓正在慢慢冒出地板。她回想起来,这是一颗三四英寸长的螺栓;当克利夫把螺栓钉进地板的时候,曾对她说:“这下它冒不出来了。”错了,克利夫。不过,还要费点时间。她继续转动拨火棍,不到几分钟,螺栓已冒出地板两英寸左右,但仍很牢固。
  她听到床板嘎吱作响,然后又听见地板作响,克利夫的笨重身躯从过道那头走来了。
  她急速把拨火棍塞到炉边的地毯下面,坐进摇椅,用一只光脚踩在扣锁和螺栓上。她倒在摇椅的一侧,假装睡觉,却从左眼的一条眯缝里偷偷看他。
  台灯亮了,但他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站在那儿,穿着他的平脚短裤和汗衫。他的双眼像野兽般在房间四周瞅来瞅去,试图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头,他的目光向下落在她脚上,随后又投向别处。她想,他在许多方面已经变得像他的狗了,有时候她还想,他具有狗一般高度灵敏的嗅觉和听觉,或者具有狼一般的狡猾。然而,他的弱点是过高估计他自己的才智,而过低估计所有其他人的才智,尤其是女人的,尤其是她的。
  “喂!醒醒!”
  她睁开眼睛,坐了起来。
  “你舒服吗,亲爱的?”
  “不。”
  “你撒过尿没有?”
  “没有……我还得去……”
  “很好。那就在这儿尿。”
  “不。”
  “你会尿的,你冷?”
  “是的。”
  “我刚才在考虑让你上床睡觉。”他抖了抖挂在他脖子上的钥匙链。“你想上床来吗?”
  不,不,不。她试着装出松口气和感激的样子。她说道:“是的,谢谢。我得上趟厕所。我冷,克利夫,又饿。大概我的月经也来了,我需要卫生巾。”她接着说,“求你了,好吗?”
  他思考了片刻,她也同样在思考。她想,如果他心中还残留着对她的一丝怜悯,他会发发慈悲,准许她的要求,但她可以肯定,他是不会发一点慈悲的。他想听的就是“求你”这个词;他想对她做的就是“不许”。
  巴克斯特说:“好吧,我要考虑考虑。我等会儿要检查一下,看看你有多冷、多湿、多饿。”
  “求你了,克利夫……”
  他说道:“记住,早上要挨十下,而且还没有早饭吃。不过,我们也许还可以想想办法。想想你从来不让我对你做的那件事。”他眨眨眼,把手伸向电灯开关。灯灭之前,她瞥了一眼壁炉上的时钟。
  安妮听见他走出去,听见抽水马桶的抽水声,后来又听见床响的声音。她倾听着炉台上时钟的滴答声。这两天夜里,他都让他的闹铃从深夜一点半开始每隔两小时响一次。现在是夜里十二点四十五分,她还有时间,除非今晚他已经改动了铃响的时间,她无从得知是否改动,可她不得不等待,一直等到她确信他又进入了梦乡。
  她静静等了一段时间,她估计约有二十分钟,接着听到了他的鼾声。她从椅子上一下子坐到地板上,从炉前地毯下抽出了拨火棍,又开始干起来。
  有一条狗叫起来,不过只叫了一声,接着一阵风吹来,使窗上的玻璃格格作响;回风把烟灰吹出炉栏,炉中的余烬发出劈啪声。每一种声音、房子里的每一声吱嘎都使她惊悸不安,她的心跳得太厉害了。
  当她继续旋动螺栓时,她让自己想象获得自由的情景,她还会戴着拖着铁链的脚镣,但她能自由行走了。她知道野马车的钥匙放在厨房的什么地方;她只要拿到钥匙,用毯子裹住身体,拉开通往平台的玻璃门,走下楼梯就行了。她记得他说的关于熊陷阱的事,所以她明白,她必须靠近楼梯末端的地方,跨过扶手,走到房子下面野马车的停放处,然后钻进汽车,把它发动起来。不出几秒钟,她就能开到泥土路上了。她心想,不知他是否会朝汽车开枪,如果他有机会的话,他又想到他说泥土路的尽头已布置了伪装机关,不知这辆四轮野马车是否能通过。然而,这两个问题一个都不成问题,如果她径直走进卧室,用拨火棍砸烂他的脑袋,然后穿好衣服,打电话给警察。
  她感到手中的铸铁拨火棍沉甸甸的。这样做本身很简单,比逃跑要简单得多。然而,如果说上一次他们俩面对面,都有武器,她尚且下不了手,这次在他熟睡时她又如何下得了手呢?螺栓要是再冒出来半英寸,再过几分钟,她就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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