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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大英雄

作者: 莱昂纳·弗莱彻

11


  潘芙琳听到那辆丰田车刺耳地驶近,立刻大步冲到前门,气呼呼地将门打开甩到墙上。门前台阶上赫然站着她的前夫,终生的失败冠军,柏尼。只见他浑身湿透,面庞脏污,而且只穿着一只鞋。
  她甚至不给他开口的机会。“他等了你三个小时!”她吼骂道。
  柏尼瑟缩一下。乖乖,芙琳可真气疯了。而她听到他的理由或许会更气。甚至连他自己都觉得那理由荒谬,但他仍姑且一试。“芙琳,你不会相信的!真的太绝了!我来这里的——”
  “柏尼,我厌烦透顶你的鬼扯。”芙琳无趣地打断他。她的嘴角苦涩地下垂着。多可惜,因为她笑起来还相当漂亮。比前夫高上7英寸的芙琳有着灵活生动的灰眸、浓密的短发及绝佳的身材。当她微微一笑时,满室皆随之一亮。柏尼依稀记得这些,因为芙琳已很久没对他笑了。
  “芙琳,那不是我的错!”柏尼不自在地挪动身体。芙琳瞪他的样子,使他就算是实话也说不出口。他试图摆出严肃的表情,试图控制场面,其实他明白自己已失掉了战场。“我正要告诉你——”
  “从来都不是你的错,柏尼!”他的前妻驳斥他道。旧调重弹。“从来都不是!你毁了我的生活,现在又要毁乔伊的,但却从不负责!”
  柏尼从芙琳身侧窥伺屋内。“你的朋友,他在这儿?那个消防队员?”
  芙琳嗤之以鼻。“他接到紧急通知,真正的急事。”她若有所思地强调了“真正的”三个字。他们俩都不知道的是,艾里是被调去处理104号班机失事残骸去了。
  “你何不让我进去,免得吵到街坊?”柏尼软言相求。他快冻僵了,或许芙琳会请他喝杯咖啡。若是处理得当,他甚至能弄到一块三明治。但是除开食物,潘柏尼最想要的是找个人谈谈,将他今晚经历的疯狂事件说出来。或许那样能帮帮他,因为他仍不能完全理解整个事件。
  但若柏尼想要的是这个,他可是来错了地方。潘芙琳自他那里听到的谎言足够她受用两辈子的了。
  楼梯顶,早该上床的乔伊像只安静的小老鼠似的蹲坐在那里,注视着他父母演出的家庭闹剧。妈,让他进来,他无声地哀求道。
  芙琳态度蛮横地让柏尼进入起居室。她不懂他为什么坚持他那些愚蠢而令人难以置信的借口;幼儿园的小朋友都不会相信。她试图打断他,暗示他儿子今晚的失望,但他仍絮叨不休,甚至对她提高嗓门。
  “你听我说好吗?我想告诉你今晚发生的事——”
  “屡见不鲜!”芙琳大声吼道。他从没见过她如此生气,她的声音中甚至隐含愤怒的哭腔。“你搞砸了!而这一次你伤的是你儿子的心!他原本骄傲地等着他父亲带他去看电影,你却让他失望!就像你一直令所有的人失望一样!”她的头发似乎在愤怒地噼啪作响。
  柏尼瑟缩了一下。芙琳突然住口,用批评的眼光看着他,仿佛这才注意到他的外貌。“你怎么了,洗了泥巴浴?”
  “那就是我一直想解释的。”柏尼急欲说明,但芙琳不以为然的冷漠表情阻止了他。“好吧,我不说了。”他咕哝道,“就让我和乔伊谈谈,向他……道歉。”若是芙琳认为他将告诉儿子他那疯狂的迟到借口,他不认为她会让他见乔伊。
  潘芙琳双手抱胸挺立,很像中国古代戍守宫殿的巨大石雕门神,整个姿态写明了拒绝。“他上床了!你不可以吵醒他,逗他发疯,嗯?从动物园回来后,他想知道艾里是不是像你一样的‘战争英雄’;他想知道你杀了多少人。”
  “艾里?”柏尼忍不住流露出些许嘲讽。“那个他妈的英雄消防队员?”
  “害得我必须解释你喜欢……夸张的习惯。”芙琳斥责道。她没法告诉她儿子他的父亲说谎。“说明你其实只是在国内服役了两星期,而你杀过的人和军中的打字员同样多。”
  “是三星期,芙琳,”柏尼抗议道,“而且我没告诉他我杀过人。”他声音中的诚挚及悲伤令他的前妻不得不相信。
  “或许没有,”芙琳不情愿地妥协,“但你让他那么相信,而那一样糟糕。然后我必须解释流浪汉——”
  “流浪汉?”现在轮到柏尼不解了。流浪汉又怎么和他们扯上关系了?
  “不是所有人都有房子,不是所有人都玩股票,不是所有人都租个孩子在街上行乞。”芙琳翻翻白眼。“柏尼,他才10岁!看到什么事都印象深刻!”
  看起来她是不会让他见乔伊了,柏尼开始冒汗。谁知道判决前他是否还有机会再见到他?此外,他想告诉乔伊今晚发生的事,和他的儿子分享今晚的混乱与危险。乔伊会听,乔伊会相信;他对他父亲有信心。此外,柏尼会指给他看他丢掉了一只鞋以资佐证。“我必须见他。很重要,芙琳。我有理由,非常重要的理由——”
  “明天打电话给他,柏尼。你的另一只鞋呢?算了,我不想知道。某个绝妙的冒险,是吗?一件真正疯狂的事。”
  躲在楼梯顶的乔伊泪水盈眶。他最恨母亲用那种方式说父亲,而他非常愿意听听他父亲迟到的理由,甚至可说是急切地想听。他确信不论如何,柏尼经历过的一定非常精彩。
  柏尼的感觉同样受到了伤害。芙琳不知道她嘲笑他的正是真实的情况。
  “我只是要给他一点忠告,使他有面对人生的准备。芙琳,你不会想让他太软弱吧。外面的世界凶恶得很,是个食人丛林。”
  这句开场白好得不容芙琳错过。她将门拉开。“回到你的食人丛林,柏尼。”她坚定地说,“再见。”
  门在他身后被用力甩上。柏尼叹口气,踱向他的车。和他前妻的这番冲突无疑为这美妙的夜晚画下了完美的句号。打开驾驶座车门,他注意到那只窃来的皮包从客座坐垫下突了出来。毫不夸张地说,他竟然把它全给忘了。他滑进驾驶座,抽出葛吉儿的皮包放在膝上,开始翻看里面的东西。
  他掏出的第一样东西是吉儿的奖座。柏尼不知道它是什么做的,但是看起来它或许值几文钱。他将奖座塞进口袋日后再研究。但是最引人注意的是那个皮夹,单是它柔软的皮料摸起来就知道它价值不菲,里面一定有钞票和信用卡。
  柏尼没有失望。皮夹里有厚厚的一叠一百美元钞票、几张50美元钞票,及一些小额钞票。那些信用卡也很有用,多数是刚出炉的金卡。从他们急急将她送进医院的情况判断,她不大可能想到去挂失她的信用卡。嗯,这种信用卡像万加斯那种人一定会感兴趣。他必须再安排去夜影酒吧会一次面。
  但是首先,他还有件事要做。爬下车,他揿响芙琳家的门铃。
  芙琳听到电铃声顿时脸色一变。她很清楚这一定是她那无用的前夫;还可能是谁?
  “什么事?你想怎么样?”她冷若冰霜地质问。
  柏尼递出一张20美元钞票。“芙琳,抱歉又来打扰。这是给乔伊的。是……他找到皮夹的奖金。当我……呃……送还那个皮夹时,我告诉那个人他必须送我的孩子一样东西作为诚实的奖励,这样他才会知道诚实会有好报。”
  他的视线和芙琳的相遇,而他看得出她对他所说的话一个字都不信,而且他知道再争下去也说服不了她。他咬住嘴唇,声音又显示出他的落败。“你给他就是了,芙琳。”他将钞票塞进她手里,她用手指捏住。
  前门决然地再次关上。
  唉,今天可说是一连串的灾难。他拼了老命救出一堆陌生人、丢了鞋、看不到孩子,还必须受芙琳的冷嘲热讽,而现在,仿佛那些都还不够似的,他的丰田车又选在这个节骨眼放弃了喘气。就在高速公路中央,这辆可恶的乌龟壳咳了两声竟然魂归西天去了。
  柏尼用力将车推到路肩。它会瘫在那里直到知更鸟在此做窝,或是州警将它当废物吊走。天色已晚,而柏尼必须于明天一大早赶到甘氏地毯清洁公司。芙琳的家远在几英里之外,而他现在也不能回头了。他想他大概必须搭便车回城了。
  话又说回来,谁会停下自己干净的好车搭载一位只穿着一只鞋子、满身污泥的流浪汉呢?做梦!但是,柏尼仍站在路边竖起他的大拇指。深夜时分竟有这么多车经过着实令人惊讶。但它们确实只是经过而已。16轮大卡车没有停;吉普车没有停;载着熟睡孩童的旅行车没有停;甚至一辆坐满修女的凯迪拉克也没有停。潘柏尼站在高速公路路边,竖着大拇指,吃尽它们的灰尘。
  一晃几小时过去了,寒气如影随行。这是一场噩梦。雨终于停了,柏尼湿答答的衣服开始变干,但他却觉得更冷了。终于这恐怖的一夜就要结束,东方出现11月寒冬的第一抹粉红曙光,而一辆车停下来搭载了柏尼。
  不过我们必须重新界定“汽车”的定义。没错,这个机器曾经是辆汽车。1973年它刚从福特生产线出炉时,是辆实用的旅行车;绿色烤漆鲜明亮丽,两个车灯高如灯塔。它号称有着舒适的椅垫、平整的保险杠、光亮的玻璃,后座不会堆满垃圾,行李厢不会腐蚀。它有弹簧、煞车及滑顺的引擎。现在那些东西都没了。现在它能吹嘘的只是凹痕、铁锈及用绳子绑在车顶的几箱破烂。现在它是一个可怜人的代步工具,无住屋者的家。现在它属于巴强恩。
  别再计较车的外型,总之它停下来了,不是吗?一个流浪汉停下来搭载另一个流浪汉,公路上的友谊法则。潘柏尼疲倦地爬上车。他要垮下了,全身每条肌肉都在疼痛。弹簧伸出破烂的椅垫,刺着柏尼的肩和背,但那又怎么样?他们在前进,不是吗?混在清晨入城的车阵中,他们缓缓向前推移。
  自那架飞机坠毁后头一回,柏尼有了一位逃不掉的听众。他渴望告诉别人他的故事。如今,虽然疲困得半死,他的眼睛却热切地闪亮着,头发乱糟糟地竖在头顶。他看起来已不很正常,而他喋喋不休的冒险故事更像疯子的呓语。但巴强恩是个肯听人说话的人,因此他静静地听着潘柏尼的叙述,很少打断他。
  “你真的跑进去了?燃烧中的飞机?”巴强恩忍不住问道。
  “跑进去!”柏尼戏剧化地大声说道,“老天爷!我像是住在那鬼玩意里!每一转身就有人要我救他们。里面的烟浓得什么都看不见……然后,砰!它爆炸了!我差点被炸死!”
  巴强恩略带怀疑地斜了一眼柏尼。世界上看起来最不可能在危急状况下救人的人莫过于他身旁这位脏兮兮的碎嘴家伙了。但是巴强恩见过世面,相信天下事无奇不有。
  “而你把人拖了出来?你是……英雄。”
  英雄?这两个字头一次进入柏尼的脑袋,但是他觉得自己和那个词沾不上边。
  “不,我砸锅了。”他沮丧地说,靠着不舒服的椅背。“我想让那孩子留下印象。不要问我为什么。我本来要救他老子的,但找不到那个可怜虫。他一定是炸死了。”
  巴强恩悲伤地摇摇头。“我小时候就没有了父亲。”他轻声说。
  但是柏尼没注意,一心沉浸在他自己的故事中。“我跑走了,没脸面对那孩子。”
  “许多人甚至都不会尝试那么做,”巴强恩若有所思地说,“你肯那么做已是非常勇敢——”
  “是愚蠢。”柏尼闷哼一声。
  他们已到达城里。交通堵塞严重,旅行车行进迟缓。来到下一个十字路口,一辆计程车切到他们前面,差几英寸就扫到他们了。巴强恩猛踩煞车。旅行车剧烈摇晃,一个纸盒从后座飞向前来,敲到柏尼的头上,压扁的空啤酒罐散得他一身。
  “抱歉。”巴强恩道歉道,“扔到后座就行了。”他继续着原先的话题。“许多人都说英雄的本质就是愚蠢,做一些考虑过后就不会做的事。”
  柏尼将最后一个空罐拂开,好奇地瞧一眼这个让他搭便车的人。只见他皮肤棕黑、衣着邋遢,大约和柏尼自己同龄。像多数穷人一样,他似乎将所有的行头都穿上了,一层层地裹在身上。他没刮胡子,短短的黑髭令他的外貌更惹人嫌。柏尼没有看出来的是他那双黑眼睛显露出的智慧。
  “看来你有酗酒的问题,嗯?”柏尼拿起一个啤酒罐。
  巴强恩摇摇头。“我卖空罐给回收中心,换点钱买汽油和食物。”
  柏尼好奇地回头瞧瞧后座。乍看之下,那里堆的全是垃圾,但是他依稀分辨得出一个旧军用睡袋、简便炉具及成箱的超级市场食品。
  “老天爷,看样子你是住在车里!”
  “天气不好的时候。”巴强恩点点头。“多数时间我都在森林中露营。我让你搭车时心想或许你也正逢时运不济。”他斜睨一眼柏尼脏兮兮的脸、没有鞋的脚。
  “时运不济!”柏尼尖声怪叫,“我告诉过你,一架飞机从天上直往我头顶冲!这是美国啊,老天爷!看到这只鞋没有?”他跷起一只脚让巴强恩鉴赏。“100美元一双的鞋,只剩下一只了!”他脱下鞋,气愤地在巴强恩的鼻下摇晃着。
  “你该把它送给独脚的人。”巴强恩温和地建议。
  柏尼白他一眼。这个人似乎蛮认真的。神经病!“独脚人!喂,你在下个出口让我下车算了,我可以搭公共汽车。”
  巴强恩摇摇头。“我送你到底。我认识一个独脚人,他在回收中心卖东西——”
  柏尼嫌恶地将鞋扔到座椅前的车厢板上。“把鞋卖给他,弄几文汽油钱。”
  “我不认为他会有钱。”
  但是柏尼已忘了那只鞋。现在他的脑子已转到这个流浪汉将他看做另一个流浪汉的事。
  “时运不济。”他愤怒地咕哝道,继而对巴强恩提高了嗓门,“我只是沾了一点泥而已。我有一间很好的公寓、电视——”他停住,想起那架电视已成为历史。“音响。我还有工作,那是说如果你不用开上6个月才到城中心的话。”
  巴强恩瞟了一眼仪表板。一堆乱七八糟的线头及空荡荡的方框表明那儿曾有某种音响之类的设备。“我原有一台收音机,但被拆掉了。可惜我们不能听新闻,嗯?”
  “新闻!你是干哪行的?担心股票市场不成?”柏尼嘲笑说。
  “飞机失事!难道他们没采访你?”
  这个念头潘柏尼一直没想过,他也不想往那儿想。找个人倾诉昨晚的遭遇是一回事,被人钉死在皮包失窃现场,指明他就是没能救回姓傅的人却又完全是另一回事。此外,柏尼素来就怕引人注目。“采访我?你在开玩笑?”
  “如果你确实自失事飞机中救出许多人就不是开玩笑。”巴强恩就事论事地说。
  柏尼的脸色一沉。他不喜欢这件事被发表。“我不接受采访,那种玩意全是鬼扯。少出风头,那就是我的座右铭。”
  “是啊,但是他们连你的照片都没拍?”巴强恩问。
  柏尼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接着他摇摇头。虽然慌乱中他并没有真正注意这一点,但是他确信没有人拍他的照片。这个话题使他不自在,因此转了个弯把它绕开了。
  “哦,我刚好官司缠身,我的律师不喜欢我和新闻媒体打交道。你能加点速吗?我10分钟前就该赶到办公室了。”
  那辆曾经沧海的1973年老福特在茫茫车阵中蜗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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