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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眼 作者: 肯·福莱特 第十七章 费伯经过萨克大桥进入苏格兰,已是刚过中午。他经过了萨克大桥收费所——那是一幢矮小的房子,上面挂着牌子,声称它是进入苏格兰的第一幢房子。门上悬挂着一块木板,上面书写的是什么结婚的美丽传说,费伯看不懂。等他再向前走过四分之一英里到了格雷特纳村庄①的时候,他才明白过来:这儿曾是私奔的情人成婚的地方。 ① 格雷特纳村庄(Gretna):苏格兰一个村庄,距英格兰边界12公里。苏格兰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只要在证人前宣布其结婚意愿便可成婚,因而该村曾为英格兰情侣寻求便捷婚姻的处所。1940年,此种婚姻被禁止。 由于早先下了雨,道路还有点潮湿。但是阳光下水分蒸发得很快。这里的路标、地名牌又重新竖了起来,因为敌人入侵的紧张气氛已经有所缓和。费伯急速行驶,越过了英格兰低地的一系列村庄:柯克帕特里克、柯特莱布里奇、埃克尔费坎。田野开阔,令人舒坦;绿油油的沼泽地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光。 途中他曾在卡莱尔那里停车加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是个中年女人,身上的围裙也是油腻腻的。她并没有问些使他感到棘手的问题。他把油箱及右侧踏板下的副油箱全都灌满了油。 这辆双座的小汽车他很喜欢。车子虽然很旧,但每小时仍然能行驶50英里。在苏格兰山地上上下下,那台4缸、1548cc的侧阀式发动机工作起来平稳又不知疲倦。坐在皮面座位上驾车也很舒服。这时他按了喇叭,想赶走前面一只离群的羊。 他穿过了小集镇洛克比,越过了阿南河上景色秀丽的约翰斯通大桥,开始登比托克山峰。他发现自己使用三挡车速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从爱丁堡沿海岸公路可以直接到达阿伯丁,但是费伯决定不走那条线路,因为苏格兰的东海岸大部分地区以及福思湾两侧都是禁区。沿岸10英里宽的狭长地区不允许人入内。当然,地带那么长,警方不可能全都派上警察防卫。不过,费伯说什么也愿意从警戒线外面行驶,以免受到检查和盘问。 说到底,他终究还要进入禁区——不要进得过早,宁可晚些时候进云,他转而思索着:如果他受到盘问,该怎么混过去。近两年来,由于石油的定量配给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个人驾车游玩已被完全杜绝;有的人确因行路必要而拥有汽车,若因私事偏离规定的线路,即使只偏离了几码远都有可能遭到起诉。费伯曾经看过一则消息:某个著名的乐队指挥坐了牢,就因为挪用农业用的汽油,把几个演员从剧院送到了萨沃伊饭店。一架兰开斯特轰炸机要耗油2000加仑才能飞到德国的鲁尔区,这样的事在报纸上被无穷无尽地大肆渲染。费伯感到最愉快的莫过于浪费汽油——否则那些汽油有可能在正常情况下被用于轰炸他祖国的飞机。可是他现在怀揣重要情报,若因为违反汽油配给规章受到阻拦和逮捕,这简直是难以容忍的讽刺。 困难的确存在。路上来来往往的大多是军车,他又没有军方通行证;要说他在运输生活必需品也不可能,因为他车上什么东西也没有。他眉头紧锁,思考着:这年头谁能旅行呢?休假的海员、官员。少得可怜的度假者、有技术专长的人……对呀,他就是个工程师,是某个高深领域里的专家,比如在齿轮箱用的高温油方面,他就是专家,要开车去解决英弗内斯一家工厂的生产问题。如果有人盘问是哪一家工厂,他就以保密来搪塞(编造的地点要远离他真正要去的地方,这样就免得了解内情的人知道并没有那样的工厂,从而盘问他)。他身上穿的是从两个老太太那里偷来的工装,他怀疑身为顾问工程师穿这种衣服不是很恰当——但是在战争期间任何事都有可能发生。 费伯想出了这套办法以后,觉得有理由放下心来,就是偶尔碰到什么人检查也不用担心。要是碰到专门追捕在逃间谍亨利·费伯的人,那种危险又当别论。他们有那幅照片—— 他们熟悉他的面孔,他的面孔啊! ——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他驾驶的是什么样的汽车。他以为,他们不会设置路卡,因为他们无法知道他要到什么地方去;但是他相信:每一个警察都在查找一辆灰色的莫利斯·考利“公牛鼻子”汽车,其注册号为MLN29。 在广阔的原野上,他就是被发现了也不会很快就被抓到,因为乡下警察只骑自行车,而不是汽车。不过警察会向警察局报告,他们很快就能出动许多汽车来追他。他做出决定:如果碰到警察,他就把汽车扔到沟里,再偷一辆,改变原先计划的路线。但是,在苏格兰低地一带,人口稀少,一直开车驾驶到阿伯丁,碰不到乡村警察,是完全有可能的。城镇的情况就不同了。在城镇里有很大可能遭到警车追捕,几乎很难逃脱。他这部车又很旧,速度也比较慢,而警察驾车通常都是好手。出现那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车丢掉,混杂到人群之中,要么去偏僻的小街道。凡不得不经过稍大一点的城镇,他都有弃车和重新偷车的念头。问题是那么干将留下很明显的踪迹,MI5就会跟踪。要么最好采取两全其美的办法:到大城镇照样驾车,只是尽量走偏僻小街。他看看表,大概黄昏时分会到达格拉斯哥。天一黑,他就方便行事了。 不管怎么说,这也并不是十分令人满意的办法。可是要想绝对安全只有不当间谍。 汽车开到了1000英尺高的比托克山顶,天开始下雨了。费伯停车以后,就下车把帆布车篷撑起来。空气又闷又热。他仰头看看天空,只见乌云聚集,眼看着就要雷电交加。 他继续驾车行驶,发现这辆小汽车上有些毛病。帆布篷顶有几处划破了,不仅刮进风来,还渗透进了雨;小小的刮水器只能清理挡风玻璃的上半部,把挡风玻璃分成了两个平面,前方的道路看起来就像一条隧道一样;高地一带坡道越来越多,发动机的声音也有点刺耳。这并不使人感到意外,小车已用了20年,各方面的性能已渐渐老化。 先前像是要下一场暴风雨,但并没有下,只下了一场阵雨,现在雨也停了。但天空仍然阴暗。还会有恶劣的天气。 费伯经过了克劳福特,那一带有青山相绕;经过了阿平顿,那儿的克莱德河西岸有一座教堂和一所邮局;还经过了莱斯玛哈哥,它位于一片欧石南沼泽地的边缘地带。 汽车行驶了半个小时以后,他到了格拉斯哥的郊外。一进入高楼林立的地带,他就避开大道,转向北方行驶,想绕过城市。他行驶在一条接一条的小道上,越过干线转向城市的东郊,一直行到坎伯诺尔德公路。然后,他又向东行驶,迅速离开了城市。 速度比他想像的还要快。依然是吉星高照。 此刻,汽车行驶在A80公路上,经过了一家家工厂、一座座矿区、一个个农场。从他眼前闪过的是一个又一个的苏格兰地名:米勒斯顿、斯特普斯、缪尔黑德、莫林伯恩、康多拉特。 他的好运终于到了尽头,那是汽车行驶在坎伯诺尔德与斯特林两条道路之间的时候。 公路的一段十分笔直,坡度微微向下,两边是广阔的田畴,在这期间他加快了速度。当计速器的指针指到45时,引擎那儿突然发出一阵巨响,声音特别刺耳,就像大链条拉在齿轮上发出的噪声。他减慢了速度,将其降为30,但是噪音并未因此而有所缓和。很明显,一定是某个重要的大零件失灵了。他认真听了听响声。要么是变速器的滚珠轴承断裂,要么是后面环绕曲轴的连杆顶端被打通。这种故障肯定不像汽化器阻塞或火花塞弄脏那么简单。排除这样的故障非得找修车厂不可。 他把车停在一旁,打开发动机罩仔细查看。发动机周围满是油,别的毛病倒查不出来。他又继续开车。车的力量明显在下降,但好歹还能行驶。 汽车又行驶了3英里,这时水汽从散热器里喷溢出来。费伯意识到:车子很快就要报废了。他要找个能抛下车子的地方。他发现公路的岔道上有一条泥泞小道,可能通向某个农场。小道在岔开公路100码的一片黑刺萄丛后拐了弯。费伯在丛林旁边停了车,关掉发动机。冒出的水蒸气的嘶嘶响声渐渐停下来。他下了车,锁好车门。这时他感到有些内疚,觉得对不起埃玛和杰西,因为不到战争结束,她们很难把这辆车修好。 他走到公路上,在那儿已经看不见汽车了。车子被遗弃在那里,可能过一两天就会引起怀疑。不过费伯心想: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已是身在柏林了。 他继续往前走。他迟早会到达某个城镇,再偷一辆车。他一直干得很漂亮;离开伦敦还不到24个小时,德国潜艇到达接头地点的时间是明天下午6点,他还有整整一天的时间。 太阳早已下山,夜幕突然降临。费伯看不清周围的一切。好在大路中间有一道白色的标线——在灯火管制下这种创新的安全措施很有必要,他正好可以顺着白线向前走。由于夜晚的宁静,如有车辆行驶他老远就能听到。 其实,从他身边驶过的仅仅有一辆车。相距很远的时候,他就听到汽车那低沉的轰隆声。他离开大道几码远,躲避了一会,等车子开过去。费伯估计,那是大型车辆,可能是沃克斯霍尔10型,它正高速前进。等车开过以后,他才上了路继续步行。20分钟以后,他又看到了那辆车停在路旁。如果他及时看见车子,他就会从田野绕道避开的。不过,车灯已灭,发动机也停了下来。他在黑暗中差点撞在汽车上。 他还没有来得及考虑该怎么应付,就见引擎盖下有一道电筒的光亮向他照射过来,接着听到叫声:“喂,那边有人吗?” 费伯迎着灯光,问道:“出故障了吗?” “是啊。” 灯光朝下照射着,费伯向前靠近一些。凭借反光,他看到一个中年人的面孔,上面留着小胡子。那人穿的是双排扣外衣。他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很大的扳手,一副举棋不定的样子,好像不知怎么办才好。 费伯看了看发动机。“哪儿出了毛病?” “动力不足。”他把“不足”说成了“不住”,“一会儿像陀螺那样稳稳当当,一会儿又东摇西晃。我恐怕没有能耐把它修好。”他把电筒又照在费伯身上,满怀期望地问道:“你能帮忙修好吗?” “没把握。”费伯说,“不过,电路上的毛病我还懂得一点。”他接过那人的手电筒,爬到发动机那儿,把脱落的导线插回汽缸盖。“开着试试吧。” 那人上了车,发动了引擎。“太妙了!”他的叫声压倒了发动机的响声。“你真了不起!上车吧。” 费伯突然一个闪念:说不定这是MI5精心设计的一个陷阱。但是,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们不大可能知道他的去向,要不何必这样小心试探呢?他们很容易派出20名警察,出动几辆装甲车,直接抓他就行了。 他上了车。 司机启动了引擎,迅速调速,车子便快速行驶起来。费伯想让自己舒服舒服。司机说:“顺便向你介绍一下,我叫理查德·波特。” 费伯立刻想到皮夹子里的身份证。“我叫詹姆斯·贝克。” “你好。我把车子倒回到那儿时一定从你身旁经过——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你。” 费伯明白他的意思:那是在为自己没有让他搭车而表示歉意——由于汽油短缺,司机都免费带客。费伯说:“没什么,我可能那时离开了大路,到树林后面方便去了。汽车的响声我倒的确听见的。” “你远道来的吗?”波特递了一支雪茄。 “谢谢,我不抽烟。”费伯回答说,“是啊,从伦敦来。” “沿途都搭便车?” “不是。我的车开到爱丁堡时坏了,需要换个配件,可是我没有,只好送到修理厂去了。” “真倒霉。我呢,要到阿伯丁去。沿途你在任何地方下车都可以。” 这真是好运气。费伯闭着眼睛,想了想苏格兰的地图。他说:“真是好极了。我要去班夫,能在阿伯丁下车算是你帮我很大的忙了。只是我想走公路……身边又没带通行证。阿伯了那儿是不是禁区?” “只有港口那里是。”波特说,“不管怎么说,你坐我的车,用不着为那种事操心——我是治安官,还是市镇委员会的委员。怎么样,放心吧?” 费伯在暗中笑了笑。“谢谢。这是个脱产的差事吗?我是说地方官是不是全日制的工作?” 波特用火柴点了雪茄,喷出了烟。“不完全是。你知道,我是个半退休的人。以往是个律师,后来查出了心脏有毛病,律师也就不当了。” “啊。”费伯的声调尽量带有些同情。 “我抽烟你不介意吧?”波特晃了晃那支粗雪茄。 “没关系。” “到班夫去有什么事吗?” “我是个工程师,一家工厂里出了点问题……说实在的,这种工作还是保密的。” 波特把手一举,说:“只字别提了,我理解。” 接着出现了一阵沉默。汽车风驰电掣一般,经过了好几个城镇。波特在灯火管制下还能高速开车,表明他对道路非常熟悉。大卡车一英里又一英里地疾驶。坐在车上很平稳,使人昏昏欲睡。费伯强忍住没有打呵欠。 “我真该死,你一定很困了。”波特说,“我这个人真笨。睡一会儿吧,不用太客气了。” “谢谢,我就休息一会。”他说着就闭了眼睛。 卡车行驶的颠簸犹如火车的摇晃。费伯又做起了噩梦,也梦见他初到伦敦的情景,只是与上一次的梦稍有区别。这一次,他没有在火车上吃饭,也没有与同车的乘客谈论政治,而是莫名其妙地置身在煤水车里,在他的手提箱式发报机上坐了下来,背靠硬邦邦的铁皮车厢壁。火车在滑铁卢站停下来,包括正下车的乘客在内的所有人都拿着复制的小照片——照片上就是赛跑队中的费伯。大伙儿互相打量,把自己看到的面孔与照片进行对照。到了检票口那儿,检票员一把逮住他的胳膊,说:“照片上的人就是你,对不对?”费伯一时间无言以对,只是对着照片端详,想起他曾参加过赛跑队,还获得了奖杯。天啦,他跑的速度真快啊!不一会儿就把其他人抛在后面。最后冲刺提前了四分之一英里,完全出乎意料。到了最后500米时,他简直想拼死算了……也许此刻他就会死,因为他的照片掌握在检票员手里……只听检票员在叫:“快醒醒吧!醒醒吧!”费伯突然又回到了理查德·波特那辆沃克斯霍尔10型的卡车上,正是波特在叫他醒一醒。 他伸出右手要去掏左袖中的匕首,但转瞬间又缩回手。他想到在波特的眼里,詹姆斯·贝克还是个纯洁无辜的搭便车的普通人。他放开了手,心清也平和下来。 “你睡醒时,那样子就像个士兵。”彼特说起话来挺风趣。“阿伯丁已经到了。” 费伯注意到了,他把“士兵”说成了“死兵”。他想到波特是个地方官,又是警方成员。在晨光微熹中,他对波特打量打量,只见他一副红红的脸膛,长着青白色的小胡子,浅黄褐色的大衣似乎很贵重。他是这个城市里有钱有势的人物。如果此人失踪,立刻就会被人发觉。费伯决定不要他的命。 费伯招呼说:“早上好。” 他两眼对着窗外,看着这座花岗石城①。此刻卡车行在主干道上,道路两旁商店林立。他还看到一些早起的工人,他们都明确地往同一个方向走——费伯以为,他们都是渔民。这地方似乎寒冷而又多风。 ①花岗石城(Granite Gity):阿伯丁市的别称,因该港市房屋多以花岗石建成而得名。 波特说:“是不是先要修修面、吃点早餐,然后再赶路?欢迎你到我家去。” “你太客气了——” “哪里。如果不是你帮忙,我现在还停在斯特林的A80公路上等修车铺开门修车呢。” “——不过,不麻烦了,谢谢。我还想赶路。” 波特就不坚持了。费伯以为,不接受他的邀请,说不定他会感到轻松的。波特说:“既然这样,我把你送到乔治大街——那儿是A96公路的起点,一直通到班夫。” 不一会儿,车子就停了下来。“到了。” 费伯开了车门。“感谢你,搭了你的车。” “别客气。”波特和他握了手。“一路顺风!” 费伯下了车,随手把车门关好。车子开走了。他思忖着:波特这样的人没什么可担心的。这种人回到家里,整天都会睡觉。等他发现是给一个在逃的人帮了忙,早就为时已晚,束手无策了。 等到沃克斯霍尔车子从视线中消失以后,他才穿过大路,来到可能叫“集市大街”的地方。过了一会儿,他不知不觉到了码头。一直往前走,就到了渔市。集市上人声嘈杂,空气中弥漫着鱼腥味,人人都像他一样穿的是工装。待在这样的地方,他感到很安全,看到的是水淋淋的鱼,听到的是粗俗不堪的欢乐的语言。这里的人说话速度快,带有喉音,费伯很难听懂。他在一家摊子上买了一杯又热又浓的茶,盛茶水的是个能装个品脱的大杯子,有点破损。他还买了一大块面包卷,上面涂有厚厚的一层白奶酪。 他坐在一只桶上,一边吃,一边在盘算:要想偷船就要在今晚动手。可是麻烦的是,还得等一整个白天。在这12个小时里,他得面临一个隐蔽自己的问题。现在,他离目的地已经很近,不能冒险在大白天去偷船,还是要等到黄昏以后动手,那时危险要小得多。 他吃完早饭就站起了身。大概还要等两个小时,城市的正常生活才开始。他可以用这段时间找个安全的藏身之处。 他绕着码头和这个受潮汐影响的港口兜了一圈。这儿的安全措施很草率,有几处检查站,他一下子就混过去了。他择路而行,来到了海滩,在有两英里长的空地上走着。空地远远的另一头,有几艘游船停靠在顿河河口。能偷到这样的船倒挺合适,只是船上不会有燃料。 太阳刚刚升起就被一层浓云吞没了。空气闷热,又像是要打雷的样子。海滨旅馆里出来了几个度假的游客,他们满怀信心地坐到海滩上,像是非等到阳光不可的架势。费伯想他们今天不能如愿以偿了。 若要隐蔽,海滩可能是最理想的地方。警方要检查的是火车站、汽车站,不大可能对城市来一次全面搜查。他们也会检查几家旅馆,几家饭店,而不可能对海滩上的人一一加以盘问。他决定,这一整个白天就在海滩的椅子上度过。 他从小摊上买了一份报纸,租了一把椅子。接着,他把原来塞在工装裤里的衬衫脱下来,又套在工装裤外面。夹克也脱了下来。 如果有警察过来,他老远就能看到。时间也很从容,足以使他离开海滩,消失在大街上的人群中。 他开始看报纸。盟军向意大利发动了新攻势,这个消息用报纸大字标题登出来了。费伯将信将疑:安齐奥①一度是大屠杀场所。报纸印刷质量很差,消息报道也没有配照片。上面还刊登了一则消息:警方正在搜查一个叫亨利·费伯的人,此人在伦敦用匕首谋杀了两个人…… ①安齐奥(Anzio):意大利拉齐奥区城镇。1944年1月28日盟军在此登陆。 一个穿游泳衣的女人走了过来,紧紧盯住了费伯,他的心猛地悬了起来,但很快就意识到她是在向他调情。一时间他很想和她搭话,他已经很长……他理智地控制了自己。耐心加忍耐吧。明天就到家了。 那条渔船很小,船长不过五六十英尺,船身比较宽,发动机在船舱里面。船上的天线表明,船里有一台功率很大的无线电台。船下面的小货舱的舱盖占满了大部分甲板。机舱位于船尾,里面可以站两个人,舱里还有仪表盘和控制器。瓦叠式的外壳,重新捻的缝,看样子像是新漆了一遍。 港口的另外两条船可能也挺好。不过费伯站在码头上,目光集中在这一条船上,看到船上的工作人员把船停好,重新加了燃料,然后才回家。 他稍停了一会,等船上那些人走远以后,他从港口边缘绕道走,然后跳上了船。船名是“玛丽二号”。 他发现舵轮由铁链锁住了。他坐在小船舱的地板上,待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大约10分钟撬锁。天空中仍然浓云密布,天黑得很早。 锁撬开以后,他提起了小铁锚,又跳回到码头上,解开船缆。然后他回到舱里,给柴油发动机加油。他拉了启动器,发动机嗡嗡响后就停了。他又试着启动,这次发动机运转正常了。他驾着小船,离开了停泊区。 小船远离了码头区的其余船只,找到了带有浮标的主航道,从那儿出海。他猜想,只有吃水很深的大船才需在主航道航行。但是他明白,尽量小心一点有益无害。 一出港口,他就感到海面上风很大,但愿这可别是恶劣天气的预兆。海上波涛滚滚,惊心动魄,连结实的小船也被抛到了风口浪尖上。费伯将风门开大,查看仪表盘上的指南针,定好航向。他在舵轮下的小贮藏室里找到几份航海图。这些图很陈旧,很少被使用。不用说,船主对本地的水道心中有数,无需借助于航海图。那天晚上在斯托克韦尔,他记下了图标参数,此刻他做了校正,把航线定得更加准确。另外,他固定了舵轮固定夹。 机舱的窗玻璃沾上了水,弄得看外面时很模糊。费伯不清楚那上面溅的究竟是雨水还是海水。此刻风急浪高,他把头伸出舱门才一会儿,就溅了一脸的水。 他把发报机打开,先听到嗡嗡的响声,接着就听到了爆裂声。他拨动频道,寻找电波,收到了一些断断续续的信号。发报机工作完全正常。他调到了德国潜艇上的频道,然后把发报机关掉——现在联系为时尚早。 小船渐渐向深海驶去,风浪也越来越大。此刻小船颠簸在浪涛之中。每当浪头袭来,小船就像惊起的烈马,船身纵得很高。它在浪头上稍稍停留,又陷落在另一个浪谷,上下的震动令人作呕。费伯茫然地朝窗外看看,夜幕已经降临,外面什么也看不清。他有点晕船了。 他一次一次地以为浪不可能再大了,可是浪头却一次比一次凶猛,仿佛把小船推到了天空。而且海浪对小船冲击得更加频繁,使得船尾一会儿直冲天空,一会儿沉入海底。有一次小船陷入特别深的浪谷之中,忽见一道闪光把它照得透亮,好像白昼突然降临了。费伯看到一座暗绿色浪峰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向船头袭来,冲击着甲板,还冲击他所在的机舱。接着就听到一声可怕的巨响,他弄不清是雷鸣还是船骨的断裂。他像疯了一样,火急火燎地在船上找救生衣,可是找不到。 电光闪闪,连绵不断。费伯抓住上了固定夹的舵轮,背紧紧靠着机舱的铁壁,以稳住自己。他已经无法控制住船,此刻的小船将完全听从海浪的摆布。 他反复告诉自己:当初制造这艘小船时,一定会考虑到它须能经受住夏天突发的风暴。可是他心里很不踏实。有经验的渔民可能预测到会有恶劣的天气,知道小船经不住这种浪潮的袭击,因而不会出海。 他不知道此刻他身处何地。也许他回到了阿伯丁,也可能到了联络地点。他坐到机舱的地板上,打开了无线电发报机。可是小船剧烈的震动和浪头的碰撞使他很难操作。机器预热后,他试着调节却听不到声音,即使调到最大音量也不行。 固定在舱顶上的天线一定是折断了。 他调到播出频道,发出简单的信号“请回话”,反复播出几次才调到接收频道,但是一点接通的指望也没有。 他关掉了发动机,以节约燃料。他不得不脱离这风暴区——如果行得通,然后要想办法把天线修一修,要么换新的。可能还需要燃料。 又一个巨浪袭来,船身被冲得倾斜了,情况非常危急。为了确保小船能迎击风浪,他意识到还要依靠发动机的动力。他拉了启动器,不见动静;又连续拉了几次,仍无动静,只好作罢。他抱怨自己先前关掉了发动机。 小船向一侧剧烈地倾斜,费伯跌倒了,一头撞上舵轮,倒在地板上。他头昏眼花,就那么躺着,听凭小船随时为海水吞没。海浪又猛袭过来,冲击机舱,窗玻璃哗啦啦地撞得粉碎。刹那间,费伯被海水淹没了。小船一定是在渐渐下沉,他拼命挣扎着站起身子,钻出了水面。窗子已全被撞开,但小船仍然在水面上漂流。他把舱门踢开,海水一涌而出。他死死抓住舵轮,以免被冲进海底。 不可思议的是,暴风雨越来越大。费伯那连贯的思考中还有最后一个念头:这么大的风浪也许100年才碰上一次。这么一想,他就集中全部精力和意志紧紧抓住舵轮。他应该把自己固定在舵轮上,但现在他不敢松开手去抓一根船缆来拴住自己。海浪如悬崖峭壁,小船在浪中上下颠簸,他已经感觉不到了。剧烈的风暴和巨大的海浪都想把他席卷而去。地板上、墙壁上都是水淋淋的,他的脚在上面滑来滑去,臂膀上火烧火燎地疼痛。头露出水面时,他就一个劲地呼吸;头被水淹没时,他就屏住气。他好几次几乎失去了知觉,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机舱顶已经被淹没了。 每当电光一闪,他的眼前就闪现出凶神恶煞般的大海;每当看到上下左右,甚至视线以外的地方那些海浪,他总是感到惊骇。尤其使他惊恐的是,他发现自己的手已失去了知觉,朝下一看,只见它们仍然死死地抓住了舵轮,犹如僵尸一般死硬。耳朵里像是有万门大炮在不断地轰鸣,风吼、海啸和雷鸣混在一起,无法分辨。 渐渐地,他失去了理智的思维。在幻觉——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空想中,他看到了先前在海滩上向他调情的女郎。她还是穿着游泳衣,在渔船那震颤着的甲板上往他这儿走,眼看着越走越近,可是始终到不了他的跟前。他知道,只要她到了他伸手可以拉到的地方,他那僵尸般的手就会离开舵轮,向她伸去。因此,在她面带微笑、扭着屁股走来时,他连连叫喊:“够不到,够不到。”他很想松开舵轮,让自己和她靠近,可是大脑深处有什么在告诫他:他只要动一动,就永远不会到她面前。他只好边等边看,不时地以微笑向她回报,甚至闭上眼睛还能看到她。 此刻他的知觉时有时无,思维也渐渐飘逝。开始时不见了大海和小船;接着那位女郎逐渐隐退;后来他猛然惊醒,发现自己仍然站在那儿,双手仍然抓住舵轮,他仍然活着——这一切都令他难以置信。这一小会儿,他竭力想保持清醒的意识,可是终究抵挡不住心力交瘁。 他处在最后的清醒时刻,有一次他看到波涛夹着小船朝着一个方向滚动。又是一阵闪电,就见到小船的一侧耸立着一片巨大的黑团块,那是高到不可思议的巨浪——不对,那不是巨浪,是一堵悬崖……他立刻意识到陆地就在附近,但接着便滋生了畏惧的心理,担心小船会被峭壁撞得粉身碎骨。他一时糊涂,竟拉了启动器,然后又慌忙去抓舵轮,可已经抓不到了。 又一个浪头袭来,先把小船掀起,然后又像抛不要的玩具一样将它抛下。船在空中往下落,费伯的一只手仍然抓着舵轮,他看到浪谷下的礁石伸了出来,形状就像匕首,小船准会被刺穿……但是,船身恰好从礁石边擦去,荡开了。 这时海浪有所减小,但接下来的浪涛对小船的龙骨仍然是一种威胁。小船猛地沉下浪谷时,费伯听到龙骨断裂的响声犹如爆炸一样。他知道小船到了末日…… 等到海水退落时,费伯才明白过来:龙骨的断裂是因为小船撞到了……陆地。又一道电光闪亮了,费怕惊得目瞪口呆,万万没有想到,电光中露出了一片海滩。海水冲击着甲板,这只损坏了的小船被浪涛举起,巨浪把费伯击倒在地板上。但在这闪电照耀、亮如白昼的一瞬间,费伯看清了周围的一切。这片海滩很窄,海浪径直碰撞在悬崖上。靠他的右面有一个码头,在码头与悬崖顶端之间有个像桥一样的东西相通。他知道,他如果弃船往海滩上跑,那么下一个巨浪将以成吨成吨的海水把他砸死,或者让他的脑袋像鸡蛋一样在悬崖上砸开花。但是,他若乘两个浪头之间的空隙到达码头,还或许可以沿着桥爬一截路,这样海浪就袭击不到他。 接下来,海浪撕裂了小船的甲板,仿佛造船的材料不是坚实的木板而是香蕉皮。小船在费伯的脚下完全散了。他发现,撞在悬崖的海浪回退时把他也往后拉。他拼命站直身子,可是两条腿就像被果冻粘住了,毫无力气。他突然拔腿往码头跑,浅海滩那儿还溅起了水花。虽然只跑了几码远,却是他平生最吃力的一次体力消耗。他恨不得瘫倒,在水中休息而死去,但是他还是把身子挺直,犹如当初赢得5000米赛跑一样,一鼓作气冲到码头上的一根柱子那儿。他往上爬,双手紧紧抓住木板,指望休息片刻能恢复力量。他身子慢慢向上引,下巴渐渐接近木板的边缘,接着,双腿猛地向上一跨,翻了个身,终于滚到了码头上。 他直起身子,这时海浪又袭来。他向前猛扑,海浪还把他往前推了几码,推得他撞到了木板上。他的嘴里灌了海水,眼冒金花。等背上的海水退去以后,他想振作精神继续前移,可是却鼓不起劲来。他感到身子像是被什么无情的东西往后拖着,狂风又突然向他袭击过来。他决不能……妈的,现在决不能。他声嘶力竭地大骂风暴和大海,大骂英国和用西瓦尔·戈德利曼。他忽地站起身来,拼命跑啊,跑啊,离开大海往那个斜坡上跑。他闭上眼睛,张着嘴,像个疯子。他就是炸了肺、断了骨头也要跑。他没有明确目标地往前跑,只知道脚不能停,一直跑到失去知觉就拉倒。 坡道很长,又很陡。一个身强力壮的人,如果一直在训练并且休息了以后,也许能一直跑到顶;一个奥林匹克运动员,如果很累,或许只能跑到半途;一个普通的40岁的人,也许只能跑一两码。 费伯跑到了坡顶。 离坡顶还剩下最后1码时,他感到一阵尖锐的疼痛,像是轻微的心脏病发作。他失去了知觉。但是他还支持着咚咚跑了两步,终于在潮湿的草坡上摔倒。 他根本不知道在那儿躺了多久。他睁开眼,狂风仍然在咆哮,但天已破晓,只见离他几码远的地方有幢小房子,里面像是有人居住。 他用双膝开始往小屋大门那儿爬行,那是长路漫漫、没完没了的爬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