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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 作者: 聚斯金德 第四章 格雷诺耶夜间行走。与他旅游开始时一样,这次他也避开城市,不走大路,白天他躲起来,睡觉,晚上他起身,继续走路。他吃在路边找到的动植物:草、蘑菇、花、死鸟、蠕虫。他穿过普罗旺斯,乘着偷来的一条小船渡过奥朗回南面的罗纳河,顺着阿尔代什河一直深入到塞文山脉,然后经阿利埃向北走去。 在奥弗提山脉中,他接近了康塔尔山峰。他看到它就在西面,山峰高高,在月光下呈银灰色,他嗅到从山峰那边吹来的干燥的凉风。但是他并不想到那边去。他已经不再眷恋山洞的生活b这方面的经验已经有过,已经证明在山洞是不能生存的。同样,在人们中间生活,他也取得了经验。在有些地方,人们是要窒息的。他压根儿不想再活下去了。他想到巴黎去死。 他不时地把手伸进口袋,抓住装着他的香水的小玻璃瓶。瓶子几乎还是满的。对于在格拉斯的那场戏,他仅仅用了一滴。剩下来的足够迷惑全世界的人。如果他愿意,他在巴黎不仅可以使一万人,而且可以使十万人围着他欢呼发狂;他可以散步到凡尔赛去,让国王来吻他的脚;他可以写封香水信给教皇,宣布自己就是新的救世主;他可以在巴黎圣母院当着国王和皇帝们的面涂上圣油成为太上皇,甚至成为人间的上帝——若是他还可以作为上帝涂圣油的话…… 只要他愿意,所有这一切他都可以做。他拥有这种威力。他手中握着这种威力。这种威力比货币的威力、恐怖的威力或死神的威力更强,是可以促使人们产生爱慕的不可战胜的力量。这种威力只有一样办不到:它不能使他嗅到自己的气味。尽管他在世人面前通过他的香水以上帝的身份出现一旦是他不能嗅到自己。因此他永远不知道他是谁,所以他对世界,对自己,对他的香水毫不在乎。 他那只握过香水瓶的手,散发着柔和的香味,若是他把手放到鼻子下闻闻,那么他就会感到郁郁不乐,有好几秒钟光景,他忘了跑路,只是呆立着,一个劲地嗅。他心里想,谁也不知道这香水有多好。谁也不知道,它是如何精心地制造出来的。其他人势必屈服于它的作用,他们根本不知道,对他们产生作用并迷惑他们的是一种香水。唯一在任何时候都认识它的真正美妙的人就是我,因为它是我亲自创造的。同时,我是它无法迷惑的唯—一个人。我是这香水不起作用的唯—一个人。 另一次,他当时到了布尔戈尼,他想:当时我站在花园时,花园里红发少女在游戏,她的香气朝我这边吹来……或者更确切地说,她的香味的预兆,因为她后来的香味在当时是不存在的——也许当时我所感觉的,与我对林荫大道上的人施放这香水时他们所感觉的相似—但是随后他又抛弃了这种想法:不,它完全不同。因为我知道,我渴望得到的是香味,不是少女。可是那些人相信,他们渴望得到我,其实他们真正渴望得到什么?他们始终觉得是个秘密。 后来他什么也不想了,因为思考不是他的特长,况且他已经到了奥尔良。 他在叙利渡过卢瓦尔河。一天以后,他的鼻子已经闻到巴黎浓郁的气味。一七六七年六月二十五日,清晨六点他经过圣雅克大街进城。 这一天是炎热的一天,是这一年来最热的一天。千种气味和臭气像从千个破裂的脓疮里涌了出来似的。没有一丝风。还不到中午,市场摊贩上的蔬菜已经失去水分萎缩了。鱼肉已经变质。巷子里弥漫着恶臭的空气。就连河流也似乎不再流动,而是滞住,散发出臭气。这天就像格雷诺邓生下共100天一样。 他走过新桥到达河的右岸,继续朝着阿朗和圣婴公墓走去。他在弗尔大街尸骨存放所的拱廊里安顿下来。公墓的场地像被炸坏的战场展现在他面前,场地被翻得乱七八糟,沟渠纵横,尸骨遍地,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是死神的垃圾堆。 这儿看不到一个活人。尸体的臭味可怕极了,就连掘墓人也已溜走。他们要到太阳下山以后再来,在火把照明下,为第二天的死者挖掘墓穴,一直干到入夜。 午夜过后——掘墓人已经走了——所有流氓、盗贼。杀人犯、持刀殴斗者、妓女、逃兵、走投无路的年轻人都活跃在这里。人们燃起营火煮东西,以驱除臭气。 当格雷诺耶从拱廊里出来,混杂在这些人中间的时候,他们起初没有发现他,他可以不受阻碍地走到营火旁,仿佛他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这在后来支持了他们的意见:他必定是个幽灵或天使,是一个复活过来的人或是超越自然的生物。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一个陌生人靠近,他们的反应是非常敏感的。 身穿蓝色外衣的小个子男人突然出现在那里,仿佛是从地里长出来的,一只手里拿着一个盖子已经揭开的小瓶子。这就是所有人肯定可以回忆起来的第一个印象:一个人站着,一只小瓶盖子揭开了。后来他用瓶子里的东西喷洒自己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就像用闪闪发光的火、用美来浇注似的。 一瞬间,他们退了回去。但是在同一瞬间,他们对他感到敬畏,并在惊异中发觉,他们的后退更像是向前冲,他们的敬畏已经变成渴望,他们的惊异已经变成欢呼。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被这个天使吸引住了。强大的吸引力已经从他那里发出,它像是退潮的一股拉力,没有哪个人能够抵挡,同时,也没有哪个人想抵挡,因为这是意志本身,这次退潮正冲刷着它,朝着退潮的方向冲去:冲到他那里。 他们二三十人形成一个包围他的圈子,圈子越缩越小,很快就容纳不下所有的人了,他们开始播、推、揉,每个人都想到达离中心点最近的地方。 后来,他们中最后的障碍被冲垮了周子不复存在。他们冲向天使,向他扑去,把他摔到地上。每个人都想摸他,每个人都想要他一点东西,比方说一片小羽毛,一个小翅膀,他那神奇之火的一个火星。他们撕下他的衣服,剥去他的皮,拔光他的头发,用手抓和用牙齿咬他的肉,像德狗一样向他扑去,拉他,扯他,拖他。 但是,像他这样一个人的身体相当坚硬,不是那么容易撕开的,甚至用马来拉也得花很大的劲。于是,很快就刀光闪闪,刺进去,拔出来,斧头和大砍刀朝着关节砍去,喀嚷一声响,骨头被砍断了。刹那间,天使被分成三十块,这一伙人每人抢到一块,他们在贪婪的欲望驱使下退了回来,把肉啃光。半小时后,让一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已从地面上彻底消失,一根头发也没留下。 这帮野蛮人吃完人肉后又聚集在营火周围,没有哪个说一行民这个或另一个在杆观时九一小块骨九南津三地咂舌头,用脚轻轻地把蓝外衣剩下来的一片破布踢到火里,他们大家都有点窘,不敢相互对视。他们中的每个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已经参与了一次凶杀或一种别的卑鄙的犯罪行为。但是把一个人吃掉?他们想,他们绝不会做出如此残酷的事。他们感到惊奇,他们竟会做出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奇怪自己尽管非常难堪,却没有发觉有过一点坏心眼。正相反!尽管他们的胃里不好受,他们还是觉得心里是完全轻松的。在他们阴沉的灵魂里,突然变得那么轻快乐观。在他们的脸上,表现出一种童话般的、柔和的幸福光辉。他们或许是因此而羞于抬起目光和相互对视吧。 当他们后来敢于这么做,起先是偷偷地、后来则是完全公开地相互对现时,他们不禁破涕为笑。他们感到特别自豪。他们第一次出于爱而做了一点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