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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之葬

作者: 林燕妮

第十四章 荣枯尽寄浮云外


  昨夜?怎么昨夜离今夜这么远,明夜却遥遥无期?李颀和程安邦刚走了,孙朗尼却从布鲁塞尔挂电话来。三个男人在她身边转,但没一个是可以给疲累的她一个归宿的。
  “昨夜我没睡觉,朗尼,我不大舒服。”世华道:“别告诉我你下周三不能回来上我的节目。”
  “坏消息永远是迟来的,”孙朗尼说:“我挂电话来是告诉你个好消息,我下周五便回来了。”
  世华眉头一皱:“又迟了两天?这叫做好消息?”
  朗尼像开谜底的笑着:“我还未说中间那一截呢,后天我便回来,然后再去,下周五再回来。”
  “朗尼,你这么奔波,别累坏了。”世华很欣赏他做生意的努力。
  “你别累坏了才是,好好保重身体。一个电视节目,值得你用尽人事关系,这么拼命吗?”朗尼一直不明白。
  “我没有选择。朗尼,我毕业后没怎么做过专业工作,只有电视台肯给我四万块月薪,我的负担重,不能由一万几千的办公室工作做起。”盛世华无奈得很。
  她天生有明星风采,但她对出镜其实是没兴趣的。她的姿容和教养,令到她大量观众欢迎,是她完全料不到的事。
  朗尼说:“不如做朗尼电业行政总裁的助手,年薪二百四十万如何?我把我那份人工给了你。”
  “朗尼,别开玩笑,做电视,我认为我值二百四十万,做你那行,我懂得什么?”世华想像朗尼在心中嘲笑她那四十八万一年的年薪。
  不过,朗尼倒认真起来:“我回港有话跟你说。我会上你的节目,不用改期。之后,你听我要说的话。”
  “谢谢天,你终于守约了!”世华高兴起来:“那我只好把程安邦押后一周了。”
  “我特地在空档回来的目的,便是把程安邦押后一周。”朗尼莫测高深地说:
  “大后天晚上见!”
  孙朗尼,成功的企业家,这一切都令他信心大增。
  送机那夜,他冷眼旁观李颀和程安邦对盛世华的争夺,和对他的醋意,他心里自有打算。
  他不认为李颀或程安邦能给盛世华安定的生活。
  盛世华是他在校园里做工读生时便立志要摘的一朵花,如今他事业有成,在谈笑间他衡量这一切。
  如今,是摘这朵花,把她拿回家好好爱护的时候了。
  他会让她光荣地做完她的“知音十一时”,然后,他便不会再让她抛头露脸,工作得那么紧张了。
  他并不完全知道盛世华的心意,但他是个做事有步骤的人,他至少知道她跟他合得来。
  盛世华躺在床上,想起朗尼的大公鸡花篮,心里略有安慰。
  她觉得跟朗尼一起很舒服,很愉快,虽然不是谈情说爱,但她完全接受他。
  也许,也许朗尼会追求她吧?她像个在大海游泳了好久的人,需要找个浮台歇息,朗尼是个浮台。
  李颀和安邦都是常经过她身边而不让她上去的船。
  胡思乱想了一会,盛世华半睡半醒的躺着,朦胧中有两个人进来了,吓了她一跳。一看,那是安邦和另一个中年男士。
  “是我,别怕,这是洗医生,替你看病来了。”安邦摸摸她的额:“还发烧呢。”
  洗医生诊视了她一会,替她打了一针:
  “无大碍,躺两天便好了,记住服药。”
  安邦送走了医生,折回房间,握着世华烫烫的手:“顽皮!不肯看医生,幸好我把你的钥匙偷去了。”
  世华喜欢男人这样宠她。
  “好好休息。”安邦说。
  “你不是要走吧?”世华的声音是留人的声音。
  安邦回眸,还看得见搁了在桌子上不知多久那碗冷面:“你这样子,我怎能走呢?我替你做两天仆人,如果做得好,你干脆聘用我好了。”
  “咦,李颀呢?”世华问。
  安邦沾沾自喜地道:
  “我把他弄走了。”
  世华问:“怎么弄走的?”
  安邦顽皮的笑着:“那还不容易?我挂了个电话给导演,说李颀想见他,研究剧本,任澄最喜欢人家跟他研究剧本,便召了李颀去。”
  “你这人,老是古灵精怪!”嘴里是这么骂,世华心里却很高兴,安邦为了想单独见她,什么恶作剧都做得出来。
  两人相视,一阵温馨,一阵凄凉。
  安邦怕她伤感,便站了起来,双手放在背后,好像教授似的,举起右手,伸出食指,有若在讲课:
  “李颀这个人,是个十分专心的演员,见过他工作态度的严谨,我完全明白为什么他能红了十年而盛名不衰。”
  “至于号称好莱坞来那个程安邦嘛,演技绝对跟他旗鼓相当,只不过,程安邦为了见女朋友,便什么都放得下,实在太心散。”
  盛世华扑哧地笑起来。
  安邦在厨房里头头是道,居然弄得出顿清淡而美味的菜来。
  “你知道吗,世华?”安邦说:“我在美国才拍了两部片,虽然一致好评,但目前刚碰上美国经济不景气,白种人发穷恶,居然敌视起亚洲人来。”
  “那对你的电影生涯有影响的啊!”世华颇为担心,这排亚现象不会在一两年内消失。
  安邦盘膝坐在地板上:
  “本来,有个导演叫我主演一部叫《无声萧》的电影,跟德士汀·荷夫曼一同担纲的,兴奋得我!人家是奥斯卡影帝,有机会跟他演对手戏等于抬高了我的身价。正在我开始自大的时候,宣布换角,不用亚裔了,这《无声萧》真正无声了!”
  世华想像得到安邦是多么的失望,他是排亚风潮中的牺牲者,平白失去这个好机会,那本应是他电影生涯的转折点,这么的失去了,安邦的难过定会比他表现出来的深很多。
  “幸而任澄发神经想起我,不然我还要无声很久。”安邦作捏了一把汗状。盛世华说:
  “世事真不可思议,怎么我、你和李颀三个都加入了演艺界?”
  提起工作,盛世华便想起了:
  “安邦,你的录影改迟一个礼拜好吗?朗尼刚挂长途电话来,他说可以依照原定计划上我的节目了。”
  安邦是脑筋灵的:
  “那高个儿?他是依照原定计划追你!”
  “有人追我不好吗?”世华喜欢被追求的感觉。
  安邦沉吟了一会:“无可否认,他的条件比我好得多。高大、英俊、有本事、有钱,我不能跟他比。”
  世华屈起手指在他头上打了个爆谷:“再讲条件我便打死你。”
  安邦像顽童般护着头:“不要打死我!打死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世华的声音充满了深长的情意:“那么你便知道,到你死的一天我还爱着你。”
  安邦顽皮的脸孔随着嘴角微微掀起的一丝笑意,变成了一首诗。
  “世华,你真的是个敢爱的女人。我不再提条件了,也不问你为什么爱我了。”
  安邦说。
  “自小至大,我从没想过要问别人:你为什么爱我?那需要解释的吗?”世华从来没想过这类问题。
  “你漂亮,聪明,书念得好,连做你所不愿意做的电视节目都一鸣惊人。富裕的家庭背景令你有自信,你不了解我们小康之家出身的人的缺乏自信的。”
  “都是傻话!”世华完全不同意:“要是要比条件,不如返回从前,盲婚哑嫁,门当户对算了,男女双方结婚前压根儿不需要相识!”
  “做了节目主持人,果然牙尖嘴利起来了,我投降。”安邦举起双手。
  “不许说投降,我要的不是胜利。”世华说:“你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安邦温柔地把她的手放在他胸前,让她感觉到他澎湃的心的跳动:“你所要的,你早已有了。”
  “我知道,安邦,从第一天见到你起我便知道。那时,你专门取笑我,揶揄我,但是,真奇怪,我觉得你第一天见到我便喜欢我。”世华如述说旧梦:“我甚至有个感觉,我会爱上你,你会爱上我。安邦,怎么解释呢?”
  盛世华是个完全感性的女人,他不晓得怎么解释感性。
  “好吧,我让路,让孙朗尼先上你的节目吧。大明星当然是要压轴的,不叫我做中间也好。”安邦很想躺在她身旁,但老觉得有点别忸。
  盛世华是解意的:“来,睡我惯睡的这边,我知道你不喜欢李颀睡过的那边。”
  “不许你睡他那边,我们两个都挤在你惯睡的那边。”安邦孩子气地挤到她身边。
  盛世华跟他鼻子对鼻子的躺着,他逗逗她的长睫毛,她笑。
  她逗逗他的高鼻子,他笑。
  安邦像呵护孩子般拍拍她的背:“你累了,快睡吧。”
  盛世华在他怀中沉沉睡去了,安邦有与花同眠的感觉,舍不得合上眼睛。
  黄昏近晚,世华吃药的时间到了,惺惺忪忪的服完药便又睡着了,不肯吃饭。
  安邦自己弄了点宵夜,看着黑夜天空上的星星,那么大的一颗星,才能在夜空上放一点光芒,人世间的成败荣枯,实在有如浮云掠过。
  他想及自己和世华,他俩都不是浮名的奴隶,他们是为了生存而争取浮名,再把浮名去换钱,然后再共寻宁谧快乐的新世界。
  李颀比他们踏实得多,他在自生自灭的环境下长大,他毕生惟一得过的无条件之爱,不用物质换回来的爱,便是盛世华的爱。
  自幼至大饱受白眼的他,名与利都是重要的,十年影迷偶像的生活重建了另一个挥洒自如的他,他害怕变回处处碰壁、没人看得起的他。
  此刻李颀的确是在和任澄及编剧研究剧本。他是老手,他懂得安邦,他清楚安邦的表演能力,有些场面,有些对白,他一看便知道安邦很容易便可抢他的镜头,但他决定不抗议,他打算接受这个挑战。
  他决定不让情绪影响他演这部戏。
  翌日,他去探望过世华,安邦在那儿,他问候了世华几句,话也不多说便离去。明天要开戏,他在备战状态,安邦从他火焰似的深邃眼睛看得出来。
  盛世华明天便录影孙朗尼了,休息了两天,她好了些。
  从安邦的默思到李颀的凝重,她嗅到两雄相遇的殊死战,而她深信这两个她所爱的男人,会在银幕上迸出史前未有的火花。
  孙朗尼接受了“知音十一时”的访问,众人惊奇的不但是他的高度,还有他那朗朗亮亮、笑出一排白牙的大男孩笑容,和他那高度的幽默感。
  “生意是什么?把成本较轻的东西以较贵的价钱卖给想买的人。重要的是个‘想’字。各位记住了,当你‘想’买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已经付了商人要赚的钱。”
  “女人?女人不同生意,生意成交得愈快愈好,正所谓货如轮转,利润小而成交频密便行。”
  “女人,成交得愈慢愈好,想要想得愈久才好,因为那是不可以退货的。我不是会将妻子退货的那种丈夫,所以我会观望很久才做决定。”
  “很多女人投怀送抱?我一来不解风情,二来早已选定目标。几时选的?十年前念大学的时候已选定了,当时没条件,希望现在可以轮到自己。”
  盛世华哪会听不出弦外之音的?
  朗尼在大学时已说过来挂号,它朝有钱时一定追求她,这头雄狮,追女人跟发展生意一样,步步躜前的。
  下周应轮到程安邦了,世华已好几天没见他,他和李颀根本在拍片现场过日子。
  在找不到安邦和李颀的日子,朗尼在密锣紧鼓地追求。
  “盛世华,我真的很需要个助理总经理,可惜你嫌二百四十万元一年太屈就!”
  一夜朗尼跟世华说。
  世华只是笑,电视工作太辛苦了,访问完哄动一时的四个壮年名男后,何以为继?她不想做一辈子节目主持人。
  二百四十万一年就将自己卖了出去?那又太便宜,特别是以朗尼今时今日的身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
  朗尼不好意思说:“要是你嫁给我,我马上分一半家财给你。”那太市侩了。其实那正是世华所需要听到的,爱她的男人,不能吝啬,有十元给她五块是慷慨,有一亿而只给她一百万是吝啬,一切都是比例问题。
  朗尼几乎天天跟世华见面,他深明近水楼台之道。趁着李颀和程安邦两人不得空,他还不乘虚而入?
  安邦最终都是没上到“知音十一时”,任澄不放人。任澄拍起戏来,连蟑螂耗子都不放走的,何况主角?
  程安雄音讯全无,“知音十一时”的精彩人物暂告欠缺,又堕回日常的访问上,知音开始厌倦。
  朗尼破例公众露面,饮宴、慈善舞会场合都带着著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乐知音。
  乐知音亦是首次破例频频跟异性公开一同亮相。孙、乐的恋情,一时成为城中热门话题。
  大众都觉得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双,孙朗尼年轻、轩昂、成功、富有,乐知音美丽、见识多、修养好、成功,亦到当嫁年龄了。
  “这么相配的一双人!”众人都赞叹着。
  果然有一天,乐知音向公司递辞职信了。
  她快要嫁孙朗尼的传言更嚣尘上。
  不过,她还有半年才满约,电视台要求她无论如何也多做六个月。
  “朗尼,你怎么说?”知音问。
  “假如你决定恢复盛世华的身份,然后再改做孙太太的身份,那么我会要求你立即停止工作。”朗尼说。
  这无异是求婚。
  乐知音得回家想一想。
  最后,她决定多做六个月,到约满为止。
  “朗尼,你不生气吧?”
  “不生气,想炸垮了发射台而已。”朗尼笑道:“让你再在四角恋爱中玩六个月吧。这六个月,天天见我,不见他们两个,那么我便一定赢……”
  “那不是输赢问题。”世华说。
  “我明白,那是你的取舍问题,这六个月,我一准跟你相依为命的了。”朗尼撒赖起来。
  他对娱乐圈的生活并无好感,没时没候,昼夜不分的,他是个喜欢依照时间表生活的人,完全不明白到夜店大叫大嚷,吃酒猜枚,到卡拉OK乱唱有什么好玩。
  幸而盛世华亦不作兴玩那一套。
  一个早上,很早很早,李颀白着脸来了,疲累未消,显然刚收工。
  “你跟孙朗尼是怎么的一回事?”李颀大兴问罪之师。
  “我真高兴你还有空吃醋。”盛世华恼他三个月都没来过。
  “程安邦有过空吗?你明知我们日日夜夜在赶戏。”
  “哪个大明星不赶戏?”世华冷冷地说。
  “我得满足任澄的要求,同时,我是说同时,又得招架程安邦的锋芒。吓煞我,这家伙是天生的一流演员,我好紧张,你别令我紧张上再加紧张!”
  李颀一直都当他的小盛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盛世华感激他的痴,却负荷不起他把工作和心事都全付托与她的感情。
  “李颀,别紧张,旗鼓相当戏才好的。你以为程安邦不紧张吗?”世华解慰他:
  “要是他不紧张,老早跑到我这儿了。”
  “世华,作为同行,我喜欢程安邦,跟他演对手戏是种新刺激,不过很累,他一刀一刀的砍过来,逼我招架。”李颀轻喟:“十年难得一见的好对手,他也令我进步了。”
  “李颀,你的度量真可爱。”世华给他倒了杯茶:“你是个真正的艺术家,你识货,有度量去称赞。你可知道没度量的人,是心肠狭隘得连货也不识的?”
  “小盛,就是你最了解我。对,潦倒的李颀需要名需要利,需要找回自尊心和安全感,但是你知道,人的一生,有如树的荣枯,有灿烂的时候,也有归于平淡的时候,我是先尝过枯的滋味,才尝到荣的滋味,我负担不起太早便枯。”
  李颀发了半天呆:
  “小盛,怎么说呢?我想画幅《荣枯尽寄浮云外》的画,同是一个人,一个我,光荣、枯萎,其实都是我,似是那么的有关,其实又是那么的无关。”
  世华替他捏着肩背:“看,紧张得肌肉都绷得紧了,放松一下,我替你捏几下。”
  “唉,小盛,你也辛苦了,等我,好吗?我们会有数之不尽的晚上,并肩一同看天亮,我画天上的浮云,你化作一道金光,透过浮云,给失落的人温暖和希望。”
  在李颀心中,盛世华就是那道金光。
  世华由得他在床上瞌睡,凝视着那张风魔千万女性的眉目如画的脸孔。
  这样充满雄性美的脸,内心是太脆弱了。她是不喜欢男朋友像小孩找妈妈般来向她诉说心中恐惧的人?她不知道。
  安邦拥有的比李颀少,但拥有得愈少的人,愈惯于背水一战。
  门铃响了,世华有个直觉——安邦。
  一开门,果然是安邦。
  安邦看上去没李颀那么累。
  “在香港拍戏好玩吗?”世华问他。
  “好玩极了,特别是耍任澄和李颀。”安邦又挤眉弄眼,一时扮任澄的定着眼睛像青光眼似的样子,一时又提气扮高大威猛,学李颀用眼睛摄人的样子。
  世华服了他,学谁像谁。
  “像吧?”安邦问。
  “像极了。”世华轻轻拍手。
  “那么,你不需要李颀了,反正我会扮他。”安邦嘻嘻地笑。
  “胡说八道!怎么你不扮我?那么你连我都不需要了。”世华道。
  “我扮你,自己怎看得见自己?何况,我要看见的是你,不是我自己。”安邦说:“除非,你叫我扮你去哄住李颀,而你自己却跟孙朗尼拍拖去了。”
  盛世华内心很矛盾,孙朗尼可以给她一切,要是她不认识李颀,不认识安邦,她会毫不犹豫地嫁给他。
  “世华,别念着我。思念,不同结婚,孙朗尼是个很好的男人,也许没有比他条件更好的了,何况,他心仪了你十几年,这份痴心,可算坚定。”安邦像哲学家似的说。
  思念,不同结婚。
  世华明白。
  “但安邦,结婚,不同思念。我不会因为结了婚而不思念你!”
  “那么,长放我在你心中好了,我知道的,无论我在天涯海角,我也相信,你心中有个小小的我,在那儿居住着,终其生,不会离开。”
  世华的心很乱。她想说:“安邦,让我等你。”然而,安邦的心事,她知道得很少。
  安邦指着紧闭的房门:“李影帝在里面睡着了?”世华点点头。
  安邦叹道:“世华,你有很丰富的、施予不尽的感情,可惜你只有一个肉体,怎么办呢?”
  感情是无限的,肉体是有限的,这种束缚,盛世华整辈子都在反抗,而反抗的结果,便是失败的婚姻,失去的骨肉,只余下一颗无寄的心。
  她捧着赤热热的心,从天涯浪荡到海角,没有人敢把她的心嵌在自己体内,再爱她的人都没那个勇气。
  有时她后悔她太勇敢。
  李颀熟睡在她的房间里面,魂牵梦萦的安邦就坐在她眼前,她的手不自禁地搭了在他肩头。十年了,她都没机会再把肉体献给他。
  她对安邦的情感早已满溢,只可惜他没有把躯体来盛载。
  她心里一痛,五片指甲紧紧地一捏,刺在安邦肩头。
  安邦对她遥遥的爱,十年来有如灌进了个薄薄的气球里,为了安雄,为了她。她那么的一抓,安邦的气球就要决壁而破,涌出足以溺毙他俩的感情了。
  “世华,不要碰我,再碰我便不能自制了!”安邦闭上眼睛仰着头。
  世华俯过头去,吻了吻他的脖子。
  “不,世华,不能在李颀睡在你房间的时候!”安邦双手握着拳,强捺着不碰她。
  世华伸手过去,双眸盈盈睇视,安邦把手交给她,她在他手心一捏:“到车子去。”
  安邦握着她的手,让她轻轻地把大门打开复关上,两人进了她的小汽车。
  盛世华无言的开着车子,两个都是公众脸孔,她不晓得车子能停在哪儿。
  “让我来开。”安邦跟她调了位置。
  车子一直往山上开,经过旧时盛家大宅,安邦仿佛看见当年那十八岁的爱娇少女,他第一眼便爱上她。
  盛世华只是微微斜眸一顾,便坚强地往前望,不肯再让嚼蕊弄霜的记忆把她留住。
  安邦偷偷望望她,看不出她的脸上有怀旧的伤感,他猜不透她在想什么。
  “世华!”他有个心愿:“终有一天,我要替你把这大宅买回来。”
  盛世华安宁地摇摇头:
  “安邦,这不是我们要重回的地方。我回答了你心里的问题了吗?”
  “孙朗尼可以给你这一切。”安邦道。
  盛世华含意深长地凝视着他:
  “安邦,带我到我们的老地方。那不正是你心中所想着的吗?”
  安邦的脸闪过一阵欣悦,一阵凄凉,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紧握世华的手,把多年的思念再度握到她掌中。
  安邦的手是盛世华所接触过的男性之中,最能传情达意的,她多么渴望他的手能每天牵着她的手。
  安邦转了好多个弯,车子在山上偏僻、行人罕至的地方停住了。
  那是个向海的粗沙小平台,小雄的生命在她体内过第一秒人生的地方。
  那是安邦和她的老地方。
  “奇怪吗,安邦?我回到香港之后,不晓得开了多少遍车子,找来找去都找不回这个小平台。这个小平台,在我心中是那么的亲近,在现实生活中却是那么隐蔽,老不让我找到。”
  盛世华低回不已。
  安邦伸手抱着她软绵绵的胳膊,温柔的目光感谢着她。
  “没想到我还认得路吧?世华,再过十年,我都会记得这个地方的。”
  安邦搂着她,踢着平台上的小石头:“也许,连这块小石头都没人移动过。”
  “有人把几块小石头捡去了,偷走了。”盛世华的秀发迎着风,风把她的淡黄披肩吹得像风中小船的帆。
  “谁有兴趣偷这些不值钱的东西呢?”安邦笑道:“这些石头,十年来都寂宴地躺在这个一点都不美丽的地方。”
  盛世华仿佛看见了当年安邦所搭的黄色小帐篷,人字形的,底下有张墨绿色的胶垫子。
  她走了几步,蹲在粗沙碎石上,仰首望安邦:“我们的小帐篷,就是搭在这儿吧?”
  安邦记得那暴风雨之夜,他独自坐在小帐篷里面,十八岁的盛世华不顾一切地来找他,解开了衣服,把玉雪可爱的少女胴体呈现在他眼前,躺在让雨水浸湿了的墨绿色胶垫子上,无悔地给了他,她的第一次。
  他恨不得那黄色的小帐篷仍在,在浪涛滚滚的崖边,在凹凸不平的沙石上,这儿便是他俩的家。
  他想起小雄,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儿子,连叫声叔叔都没机会的儿子,心中一阵伤痛。
  世华更加心痛如绞,为了忠于自己,她放弃了儿子。
  “安邦,原谅我,我欠你一个儿子。”世华低头捡拾着地上的小石块。
  “人有时太忠于自己,太不肯说谎,反而会伤害自己,也伤害别人。”世华把手中的十几颗小石捧着,放到安邦手中。
  “是谁偷了几颗石子?是我。”世华一半在自言自语:“那夜之后,我叫家里的司机送我来,捡了几块小石子,十年来,你的肖像和那几颗小石子,一直伴在我身旁。”
  安邦蹲下去,抬起她那带泪的脸:“为什么你不找我?”
  世华哽咽中笑了一声:“你找过我吗?”
  安邦双拳捏着碎石,让尖尖的棱角刺痛了双掌:“我只想避得那么远便那么远,以免骚扰了你和安雄的家。”
  安邦叹了口气:“你那时年纪太小了,我也一样无知。你和安雄的婚姻,根本是不正常的婚姻。我没想到你长大了之后,那段婚姻怎么继续下去,你一定很不快乐了。”
  “那是我自己的错,安雄并没有错。那天你走后,安雄坦然告诉我他是性无能的,他认了命,他说接受不接受他,是我的抉择。他只有一个要求:别告诉他孩子的父亲是谁。”
  孩子出生后,愈长愈像安邦,那是安雄没法忍受的事,妻子怀了弟弟的孩子而他却懵然不知。
  “我怀了谁的孩子他都可以接受,那是上天对我们的惩罚,我的孩子居然是你的。”世华自疚:“老天爷,我做了令安雄最伤心的事。后来他对我冷漠,我不怪他。安邦,你也别怪自己,你都不知道!”
  “嫁给孙朗尼吧!要是你现在嫁他,我还受得了,要是再来我们的老地方一次,我可受不了。世华,我没停止过爱你。”
  盛世华深深地吸了口气:“安邦,我长大了,爱情不可能是柏拉图式的,那是灵欲一致的,我宁愿你说要我,别说你没停止过爱我,说有什么用呢?”
  安邦一阵热血上升,这执着的小姑娘,如今变成个敢言敢说的成熟女人了。
  “可惜我们的小帐篷让风雨打塌了。”安邦说:“改天我们再去买一个。”
  盛世华凝视了他一阵子,伸出手牵着他:“来!”
  她把他带到车子的后边:“安邦,打开车尾箱。”
  安邦把车尾箱打开了,赫然见到染上岁月痕迹的黄色帐篷跟铁管卷在一堆,还有那小心卷起来的墨绿色胶垫,想是当年她叫司机卷起来的。
  “没离开过我。”世华珍惜地抚着帐篷。
  安邦的两行泪不由得不簌簌而下。
  “世华,我浪费了你!”安邦激动地双手抓着卷起的帐篷。
  两人呆在车子后边,相视无话,千言万语,车尾箱内的一切,已代他们说了。
  天色灰暗起来,雨丝疏落地洒下,他俩拥在一起,浑然不觉人在迷离的雨丝中,直至冷冷的雨大滴大滴的洒下,安邦才叫起来:“搭帐篷,世华,快!”
  安邦的脸孔在雨中散出了阳光,他双臂挟着篷帐和铁筒,世华一手拿着胶垫,两人你望我我望你的,载欣载奔,在风雨中跑着。
  安邦纯熟地支起了黄色小帐篷,把墨绿色的胶垫铺在地上,两人湿沥沥地并肩坐在小帐篷内,面对着翻腾的浪,一切,有如昨日。
  帐篷到底日子久了,有好多个漏水的小洞洞,冬天的雨水渗透了盛世华的几重衣服,她都不在乎了,日子终于告诉了她,她最爱的是谁。
  “安邦,我欠你十年,我欠你一个孩子,我们日渐长大,日渐年华老去,一天过去了便是少了一天,这十年,我至少学懂了一件事:时光永远不会回头,不会回头为我们补偿遗憾,不会回头为我们淌血的心治疗,时间只会让我们淌干了血,带着遗憾死掉!”
  盛世华再也忍不住压抑了十年的抑郁,一边号哭着一边把衣服扯下来。安邦含泪温柔地握着她的双手:“这次,让我来。”
  世华仍然号哭着:“十八岁那年,我厚着脸皮为你而宽衣,今年我二十八岁多了,仍要厚着脸皮为你而宽衣,安邦,我是个什么样的女子啊?”
  安邦沉静地把她的衣服一重一重地解开:“你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虽然你没说过,但你也恨我。”
  “是的,我恨你恨你恨你!你让我等,然而我又爱你爱你爱你!安邦,你看看我,我是什么样儿了?”盛世华脸上身上,是雨也是泪。
  她渴望被爱,她令自己以为自己在爱李颀,在爱孙朗尼,然而,她的心怎么还好像有个大大的窟窿呢?
  她不得不承认那窟窿便是安邦。
  “啊!”安邦的雄体压在她身上,绵绵烈烈的爱在她体内爆炸着,绵绵烈烈的爱填满了她内心的窟窿。
  雨是为他们而下的,风是为他们而吹的,浪是为他们而打在悬崖上的。
  为了真爱,人不能再顾虑会伤害了谁,他俩都上了苦涩的一课。
  为了对得起哥哥,安邦忍痛把心爱的世华交到他怀中。然而,世华不能给哥哥真爱,那比不做他的妻子所伤他更深。
  程安邦,你到底做了什么了?一切都是愚蠢、愚蠢!
  “世华,对不起。”安邦爱怜地吻着她。
  “不,安邦,我们都对不起我们的青春。那时,不怕哀乐,不知道逝水东流,我终于找着你了,我终于不做我自己的内心囚犯了,我是多么的高兴。”世华的声音悲喜交集地抖着。
  “快回车子去,不然我们两个在这儿冻僵了,报上会大字标题写着:程安邦与乐知音双双陈尸海角平台,原因耐人寻味。嘿,不能这么暧昧的,人不但要活得好,还要死得好看。”安邦急急地把湿淋淋的衣往盛世华身上套,自己亦忙乱地穿回衣服。
  两人搂着冒雨走了一会,不约而同地一齐回首,黄色小帐篷在风雨中飘摇着,两人相顾而视,点了点头,一同跑回头把小帐篷和墨绿胶垫子拆下卷好,带回车子里。
  “总不能置我们的老朋友于不顾。”安邦笑着把它们塞在车尾箱,心里感谢着盛世华的十年思念十年心。
  车子在喇沙利道停下,安邦早叫世华换下湿透的衣服,穿上他搁在车子里的大衣。
  “要我陪你上去吗?”安邦恐怕世华应付不了李颀。世华坚决地摇头,她要解决自己的事,安邦截了部计程车走了。
  世华把大衣的腰带紧紧地一束,似乎那一束会给她更大的勇气。
  她上了五楼,出了电梯,正要拿门匙开门之际,门却自己开了,李颀就站在门内,打量着她身上那件过大的男装大衣。
  李颀关上了门,把她的大衣腰带一拉,只见盛世华身无寸缕。
  李颀炯炯郁郁的眼睛注视着她:“你不需要说话。刚才我站在露台上,我看见一切。”
  盛世华迎着他的眼光:“不,你还没看见一切。”
  她跑到睡房里,在抽屉底下翻出帧三岁小男孩的照片来。李颀一看,那孩子分明是程安邦的翻版。刹那间,他什么都明白了。
  “小盛,别再解释了,我走了。”李颀亲亲她,沉浑的声音带着令人心碎的哀伤:“你放心,戏还是要拍下去的。”
  李颀默默地离去了。
  盛世华心里乱作一团,每当她心乱时,她便惯性地跑回电视台去,一个无家的女子所熟悉的地方。
  “知音,你来的正好!奇迹发生了!”编导说:“程安雄居然回电,说要到北京开会,可以顺道上你的节目。”
  乐知音不禁呆了。
  “不过他的要求是……”编导在卖关子。
  “是什么?”知音心里扑扑地跳。
  “是要跟他弟弟程安邦一同上你的节目。”编导说:“求之不得呢!”
  “你刚才说什么?回电?电话?”知音问。
  “长途电话,他亲自打来的,连秘书也不用,这天体物理学家倒没什么架子。”
  “他……他怎么会有我们这组人的电话?”知音百思不得其解。
  “他说是程安邦告诉他的,弟弟告诉哥哥,有什么出奇?”编导说。
  原来安邦马上挂了电话给安雄,他到底对安雄说了些什么?
  “我得打个电话,借你的办公室一用。”知音急不及待的钻进了编导零乱的小小办公室,锁上了门。
  “安邦,你怎么找得着安雄?”
  “我是打去美国太空署他的办公室的。以前他老不肯听我的电话,今天不知如何却听了,我告诉了他我们的一切。”
  “他受得了吗?”
  “他很冷静,他说我这狗娘养的怎么终于有勇气照顾你了。”安邦边说边笑。
  “我不信,安雄从不说粗话的。”
  “今天他说了,我稍作更改而已。他说我们两兄弟都是son of a gun,把你折磨够了,要是我不娶你,他用剑刺穿我的……我的……”
  “你的什么?安雄不说粗话的!”
  安邦大笑:“我的心窝。安雄斯文如故。”
  “他会带小雄来吗?”
  “不会。世华,虽然我和你都想见小雄,但小雄还是不见我们好点。”安邦说:“我得出门去了,拍戏去。”
  “我……李颀什么都知道了,他叫我放心,戏一定得拍下去。”
  “李颀是个君子。我脱帽致敬。”安邦说:“你快点摆平你的孙某!”
  放下了电话,乐知音从办公室出来,仿佛进入了个新的世界。
  “周五录影。”编导说:“程安雄只留到星期二。”
  乐知音想了想:“不,直播。我要直播。这也是我为电视台主持的最后一辑‘知音十一时’。”
  “什么?”整组人都出乎意料。
  “做完了你们便明白。”乐知音说:“我永远会记住你们这一组手足,我们永远是朋友。”
  李颀和程安邦天天如常赶戏,任澄导演奇怪一向相处和洽的两个男主角突然不再互相交谈,然而沉默中亦不似有敌意,演对手戏时所擦出的火花更是灿然耀目。
  片子已近煞青,任澄跟李颀和程安邦说:“你们为什么演得那么好?这部片子今年要参加最佳电影竞选,你们两个都够资格提名最佳男主角奖。”
  程安邦推辞着:“不用提名我了,李颀演得极好,单提名他一定横扫所有人。”
  李颀亦在推辞:“奖我已得过两次了,还是提名程安邦吧,我看他的机会极好。”
  任澄一脸不解,问助导:“那两个家伙干什么?”
  助导一片你问我、我问谁的茫然。
  星期一到了,电视台门前站了一大群影迷,门内站了一大群娱乐版记者。
  有部私家车开上来,只见车子里面的人剑眉星目,十分英俊,影迷大叫:“程安邦!程安邦!”那人屹然不动,车子开进了电视台停车场。
  不久另一部车子又到了,里面坐着的不又是程安邦?影迷以为自己花了眼睛,但总不免再度蜂拥而上。程安邦含笑下车,十分有耐性地替影迷一一签名。
  “刚才那个跟你一模一样的是谁?”有个大女孩鼓足勇气地问。
  “那是我的哥哥程安雄。”
  影迷哗然大叫:“两兄弟都这么英俊!”
  忐忑不安的是乐知音,她躲在录影室,没走出去让记者拍照。
  录影室厚厚的重门一开,乐知音乍见英挺如故的前夫,不禁想起了小白屋内的清纯时光。要是人类没有性爱这回事,她和安雄可以愉快地相守一生的。
  编导和监制都下来招呼,替他俩介绍:“这是乐知音小姐,节目的主持人,这是享誉国际的……”
  “我们认得的。”程安雄沉稳地说了一句,便不再说话了。
  程安邦让影迷缠住,迟了半小时才入录影室。
  两兄弟一见面,安邦握拳揉捶哥哥的肩膊:“You son of a gun!”
  程安雄亦含笑捶回弟弟一下:“You son of a gun!”
  乐知音放下心头大石,至少两兄弟言归于好了。
  令她稍为不安的,是安雄并没怎么跟她说话。
  工作人员奇怪的是两兄弟怎么这么相像,除了程安雄比安邦稍高一时之外,眉、眼、口、鼻部是那么的相似。
  “你们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孪生的?”天真的女资料搜集员问。
  “我不清楚。”程安邦打趣着:“我出生时没戴手表也没带日历。”
  “请就座,直播快开始了。”场务主任宣布。
  乐知音一开头便说:“这是我所主持的最后一辑‘知音十一时’,我一直盼望的人终于来了,我希望我们能分享这极有意义的晚上。”
  乐知音从介绍太空物理学家程安雄说起,程安雄跟在大学时一样,风度翩翩,挥洒自如。
  “除了天分之外,请问你的成功之道是什么?”乐知音问。
  “专心,念书和工作都专心。”程安雄答:“对爱情也一样,专一。”
  乐知音心里起了个疙瘩,安雄对她显然余情未了。
  “不过,对爱情太专一,也是我失败之道。”
  乐知音强自镇定地问下去:“在美国报章的访问中,你不是说过会再次结婚的吗?”
  安雄看着她:“不会了,请原谅我的中文生疏了,除却……除却什么不是山?”
  知音一时语塞,安邦快快地接道:“我哥哥想说的是除却巫山不是云。不过,我哥哥比我好看得多,嗯,不只好看得多,气质也比我好得多,追求他的女人前仆后继。”
  安雄默然了一阵:“是的,除却巫山不是云,我打算抱独身主义了,过往快乐的时光,已足够让我回忆一生。”
  乐知音费了好大的劲,才忍得住欲涌而出的眼泪,安雄是特地来告诉她的。
  安邦当然觉察到,怕她乱了方寸,便插科打诨地说:“乐小姐好偏心,只顾访问我哥哥,冷落了我啦!”
  程安雄凝视了乐知音一眼:“其实,我这次上这节目,不远千里而来,是为了宣布一件喜事,我的弟弟程安邦和乐知音小姐的喜事,他们快要结婚了。”
  此语一出,把编导吓得几乎按错了钮。
  “安邦,乐小姐,我祝福你们白头到老。说到这儿,我要告退了。我弟弟自幼好说话,余下的时间,他大可自己访问自己。”程安雄笑道:“安邦,你独白一阵,我这身为准大伯的,得跟乐小姐私下讲几句整治你的方法,乐小姐,请跟我来。”
  两人转到布景板后面,知音很想拥抱安雄一下,但安雄微微退后了一步:“世华,人生如逝水,我想通了,别担心我,好好照顾安邦,好好照顾你自己。”
  “安雄,谢谢你给过我的好时光。”世华很有点伤感。
  “世华,请原谅我以后不再见你们了,那样我的生活会平静点,你明白吗?”安雄说。
  世华哽噎着点头,说不出话来。安雄伸出手想拍拍她的肩膊,一咬牙,还是强自把手收回了。
  世华欲语还休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发呆了半晌,场务主任催促她归回原位。
  安邦正在眉飞色舞地扮李颀和扮任澄,大说其片场笑话。
  期间编导已请美术部的人员写了块红底金漆的字,像默片字幕打在荧幕上:“观众要求,请准新郎轻吻准新娘!”
  安邦轻轻亲了世华的香腮一下,两人目中都含泪光。
  安雄站在电视台大堂的电视机面前看着,黯然踏上在等候他的车子。
  翌日盛世华收到孙朗尼送来的一篮鸡冠花,砌成公鸡模样,附上字条:
  
  再度挂号,等你离婚。
  那时我也许已经一百二十岁,
  你还会考虑吗?
  深深的祝福!
             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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