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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生意动

作者: 乔轩

尾声


  可怜的乔轩啊!自从踏出校门之后,就再也不曾痛痛快快的放长假了,真的,只有在这个时候会觉得当学生真是幸福啊!
  记得念大专的时候,寒假放一个月、暑假两个半月、春假十几天,加上每个星期六都不用上学,更别提还有排得少少的课,算一算,一年之中有五个月都在放假,多幸福啊!可现在……有周休就要偷笑了!
  呜……呜……我好想出国玩喔!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越大,野心就越小的关系,从前的雄心壮志就是要赚很多钱、花不完的钱,在天母盖一栋很溧亮的别墅,穿着香奈儿或纪凡希的名牌服装,优雅的抱着波斯猫在阳台上喝下午茶。
  现在呢?
  我想要到澳州去牧羊。
  早上在偌大的牧场里放羊吃草,三不五时理理羊毛,顺便帮羊儿做造形;晚上窝在小木屋里,升上一壁炉的火,看自己喜欢的漫画或小说,那该有多棒!
  赚钱那么累,干什么这么虐待自己呢?
  我一直以为金钱可以代表一个人的身分地位,可以买到所有的东西。
  可是我错了!
  人之所以要工作,其实只是因为需耍花钱买食物填饱肚子,顺便打发活着到死亡的这段时间而已。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比赚钱更重要的话,那我觉得就是“经营人生”吧?
   
         ★        ★        ★
   
  除了工作之外,我近来最努力去做的事,就是开始去喜欢一个人。
  以前老觉得花时间去喜欢一个人是很费力的,就像照顾小盆栽一样,天天都要去浇水灌溉,若是疏于照顾的话,花朵就会垂头丧气。
  那跟恋爱是一样的。
  原本这本>要写的是轩子和初恋情人的爱情故事,预计用60%的真实、30%的虚构、10%的美化来完成这本书。
  但是我发现写到后来,女主角的形象跟自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所以故事走了样,变成了10%的真实、80%的虚构、10%的美化。
  也就是说——-这本书跟一般的罗曼史小说没什么两样,各位看倌们就不要拿书中的情节来印证轩子的初恋了,因为那根本是两回事(尴尬的笑)。
  从前初恋的心情是很难忘怀的,而且我很难得对工作以外的事情认真,但我觉得现在这么努力、这么不顾一切的去喜欢一个人的自己很可爱。
  我不知道是我比较容易满足,还是我比较呆,哪怕他给我的只是一张卡片,还是一颗糖,(可恶!难不成我还是被当成小孩子?好吧!算了,不追究。)我都会很高兴。
  吵吵嘴、闹闹小别扭、撒撒娇,受委屈的时候哭一哭,哭到他手足无措为止……□傶禶Q像自己也会这样的情绪化,好像回到学生时代谈恋爱的那种心情。
  人类分成两种,一种人渴望被了解,一种人则不愿被了解。
  渴望被了解的人害怕孤独寂寞,不愿被了解的人是绝对的自我,不愿披牵制、主宰。
  我想,我就是邢种渴望被了解的典型吧?如果不是他太了解我,我也不会被他制得死死的。
  每次轩子闹牌气的时候,我一定会跟他讲一句话————
  “我绝对不要理你了!”
  然后呢!他总是温柔的笑着回应:“你不会的。”
  我会尽可能维持我的怒气,“我是说真的!”
  “你一定不会,因为你一看到我就会心软了。”
  真是受不了啊!他居然好意思这么说。
  不过,我的那句“我绝对不要理你了!”最好好像变成“狼来了!”一样,一次比一次更没有说服力。
  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会觉得被人了解也是一件不太好的事。
  我是不是一个没什么原则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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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邢个人啊!不太浪漫。
  就连“我喜欢你”这句话,到现在为止他也才讲过三次两而已。
  每次我都会装出一副哀怨小可怜样,弃妇似的说:“你一点也不关心我!”
  他会瞪大眼睛,“我怎么会不关心你?”
  “那你怎么都不说‘我喜欢你’?”
  轩子很无赖吧?说实在的,关心与否跟说不说甜言蜜语基本上是不太相干的。
  然后,他就会搬出“男人的感情都是放在心里的”之类的话来四两拨千斤,让我拿他没辙。
  真的是这样吗?哪有这回事啊!
  男性读友们,请站出来勇敢的推翻他的说法吧!
  当然,恋爱的时候难免吵嘴,然后倒楣的就是我的好朋友,他们要陪我疯、听我发泄垃圾情绪,还要想办法让我觉得失去他没有什么好难过的,不要为了一棵树放弃整座森林……云云。
  不然就和凯璃一样写些悲情的诗篇,然后两个女人就在那边自以为可怜、哀怨到了极点,想想真的是满无聊的,还不如一起打拚小说比较实际。
  不过,那个时候写出来的东西会特别有感觉喔!
  无论会不会受伤,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勇敢的去表达自己的感情,不要觉得难为情。加油喔!希望你们都能找到一段美好的恋曲。
  有关下一本书的新书预告,轩子还在苦思中……啊!真是苦恼呀!
  我想,应该会从清装系列下笔吧?
  有关于宣豫贝勒和芷菱格格之间的爱情故事——-
  红唇情话六月新作——->。
  敬请期待!
  轩子的邮政信箱是:(300)新竹邮政10271号信箱电子信箱是:tkclover@kimo.com.tw别忘了捎个信和我聊聊喔!
  紧急插播!!!
  原本轩子因为要赶稿,脑细胞已经死了大半,并且开始觉得写罗曼史一点也不浪漫,对于只剩下九千字的稿子望而兴噗的时候,电视萤光幂突然出现一个帅翻了的男人,把我从悲惨的赶稿地狱深渊给救了出来,让我的心跳指数狂飙上扬突破120!
  你知道吗?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在我的标准里,竹野内丰已经被我评上九十五分的高分,他的帅很难有人再出其右,但是!我想也没想过居然会出现一个一百分的帅哥耶!
  我相信大家看了三月五号的SuperSunday之后,就绝对不会忘记这个帅得毁天灭地的超级帅哥——-费翔。
  他是十四年前的偶像歌手,我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是个混血儿,有一双勾魂摄魄的蓝眼眸,有一副让我垂涎三尺的好体格,有一副会使我心跳破百的好歌喉。
  啊啊!他真是我的美梦!
  最让我扼腕的是——-当他出道的时候,轩子还只是个六岁大的奶娃娃!
  天——-啊!六岁大的奶娃娃能记得什么?
  我居然就这样让他在我的记忆中错失,呜……悔恨啊!
  轩子很能够了解陶晶莹忘不了他的心情,当我看见费翔对陶子唱情歌的时候,我也几度热泪盈眶,心里想着:如果他是对我唱该有多好!他就是不折不扣小说中男主角该有的样子啊!
  当我满脑子充满“看见心目中一百分恋人”的亢奋时,我蓦地惊觉————明天一早要交的稿子还没写完啊!
  更糟糕的是——-我居然忘记扎那一集的SuperSunday录下来了!
  天哪!这真是太太太惨了啦……童年记事(下)
  不知道昏迷多久,冠臣醒了过来,他撑起双臂从地上站起来,肩上子弹的擦伤仍像灼烧般地疼痛着。
  “这是什么地方?”他暗忖。
  他被关在一间看起来像是书房的地方,门从外面被反锁住,看样子,目前还没有人注意到他醒过来了。
  看了看表,已经是下午一点钟,换句话说,他整整昏迷了将近五个小时。
  从窗户向外看去,发现这里的景色是他从未见过的,也许是偏远的郊区吧!既然偏远,向外界求援也就难了。不过,要他就这么放禀,似乎还太早。
  “阿道夫。班尼迪克先生应该通知冠磊了吧?”
  要弄垮这帮人,还需要冠磊帮忙才可以,不过,等事情结束之后,免不了会被冠磊狠削一顿,尤其他还受了伤……唉!这回要冠磊不发火,难啰!
  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办正事要紧。
  冠臣拉开档案柜,发现里面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文件。又找了几个柜子后,他发现有一部手掌大小的超级微电脑藏在抽屉的暗格里。
  冠臣微微一笑,立即开机着手找寻存在电脑中的组织继承文件与武器制造图。
  一开机,正如冠臣所料,一切档案均受保护中,除非能破解密码,否则也是徒然。
  破解密码对冠臣来说原本就不是一件难事,花了十五分钟,冠臣轻而易举的便破解了三道密码进入该档案,而后预备着手进行COPY,再将电脑中的档案予以销毁,但是,他发现这些档业正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正被不知名的电脑高手存取。
  慢了一步!
  竟然有这么多人要盗取这些文件,倘若文件外流,阿道夫的组织就会有麻烦,而武器制造图若是落入恐怖分子手中,那麻烦将不只是现在的千百倍。
  冠臣没有多想,随即下达繁复的指令从中截断正在被读取的档案。
  对方一察觉档案无法再读取,随即给手回应。
  “是冠臣吗?我是冠磊。”
  “是冠磊?”原来阿道夫已经通知冠磊了,但他没想冠磊的动作这么快。
  不过,破解密码的功力原本就是冠磊略胜一筹,他早该想到除了他之外,没有人能比他破解得更快了。试想,破解十二道密码只花了他半小时的时间,三道密码对他而言实在是小意思。
  “是的,我是冠臣。”
  “你在哪里?没事吧?”
  “给我三分钟,我会确定你的位置。”
  冠磊对于设计一些电子小玩意儿颇有兴趣,所以冠臣的手表被迫装了他发明的发信器,原本只是好玩,没想到真的派上用场了。
  游标闪了闪,然后他跳开了。
  冠臣微微一笑,他相信冠磊一找到他的位置,马上就会赶过来。
  五分钟之后,档案全部复制完毕,冠臣将极小的晶片放进口袋中,再按了DELETE键,执行清除工作。
  大功告成!现在只要将微晶片交回给阿道夫即可。
  不过,事情偶尔总会有个意外,就在这个时间,书房的门被打了开来,为首的是一个美艳女子,她身后跟着十几个手下。
  美艳女郎在看见桌上掌上型的微电脑后,明显地一怔,她快步走过去,看见电脑正在执行清除指令后,不禁露出冷冷的微笑。
  “果然……我不该把你关在书房里的。”美艳女郎将电脑往墙上一丢,砸了个四分五裂。
  她没想到这个男孩不但能够破解她设下的密码,她太轻敌了。
  一名戴墨镜的男人慌忙叫道:“大小姐!也许我可以试着救回资料————”
  “不必了,这个小男孩大概有备份吧?是不是?”女郎的最后一句话是对着冠臣说的。
  冠臣笑容可掬的回答,“阿姨,你真聪明。”
  美艳女郎用涂着黑色蔻丹的修长手指轻轻抬起冠臣的小脸,千矫百媚地微笑道:“把微晶片给我,我就放你走。”
  “真可惜,我在这里住的挺舒服的,不怎么想走呢!”
  一个魁梧的摔角型选手般的男人沉不住气地冲上前咆哮,“小子,你找死?!”
  “阿德!”美艳女子斥退了他,而后回过头对冠臣绽出一朵微笑。“小男孩,你要那晶片也没什么用吧?乖乖交出来,我不会为难你的。”
  冠臣一笑。“原来你要的是晶片啊?没问题,我家还有很多,统统给你也没关系,不过,就是这一个不行。”
  说了一堆,反正他不给就对了。
  “你这么拒绝我,我可是会伤心的。”
  “真抱歉伤了你的心,但是,我还是不能给你,这是原则问题。”
  打了半天的太极奉,美艳女郎终于了解冠臣不像他的外表那样温文无害,这个漂亮的小男孩是个厉害的角色。
  “你真的很漂亮哪!又聪明又漂亮。”
  “我当然不能否认这一点。”
  “所以啰!如果你不把晶片给我,到时候脸上多了一条伤疤,你爸爸妈妈可是会难过的喔!”
  “没关系,反正他们都已经过世了。”冠臣对于外表可不像眼前这位美艳女郎这么在意,不过,他却很讨厌被威胁。
  “你……”美艳女郎不禁为之气结,看着那张漂亮得不可思议的脸,却是怎么也打不下手。“你当真不怕死?”
  小孩子不是都很怕死吗?为什么在他漂亮的脸蛋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惧意?
  冠臣一笑。“我才十二岁,还想再活九十年,怎么可能不怕死?不过,你想要的东西在我手上,阿道夫的下落也只有我知道,所以,目前我应该是很安全的。”
  有那么一瞬间,美艳女郎的脸上浮现了被冠臣一语道破她所忌惮之事的难堪与愤怒。但是,毕竟她能爬到今天的地位可不是凭借着美貌与出卖肉体得来的,如果她连一个男孩都治不了,岂不是辜负她“蛇蝎美人”的对号?
  美艳女郎卸下了优雅的伪装,露出蛇蝎般的本性,冷笑两声,“你以为我真的不敢动你吗?我先抢回微晶片,阿道夫那家伙的下落可以再慢慢逼问,我就不怕你不说。动手!”
  美艳女郎一声令下,左右手下立即朝冠臣朴了过去。
  冠臣一闪一躲,像只滑溜的小鱼般轻松地避了开来。一群男人们脸上无光,为了挽回“杀手”的颜面,张牙舞爪地再度扑击过来。
  这次冠臣没有躲,他跳了起来,抬腿一扫,将首当其冲的两个男人的门牙给踢了下来;接着抓住来人的手臂,按住他手肘的穴道,男人不但失去力气,而且痛得大叫,冠臣趁机用力地将他朝着一群人飞过来的方向丢过去,霎时,一群男人四脚朝天的痛苦哀嚎充满了满个室内。
  美艳女郎惊愕的瞪着冠臣。原来这小子学过功夫?
  眼看着号称“杀手集团”的手下被一个小男孩一个个摆平,饶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她也不禁冒出冷汗。难道所有的努力,都要因为这个男孩而白费了吗?
  突然,守在门外的手下走了进来,附在她的耳边说了些什么,只见她露出了笑容,惨白的脸上渐渐恢复血色。
  “退下!”美艳女郎命令所有的人退到一旁,而后对冠臣笑道:“刚刚有人向我通报,说是有一个叫做殷冠磊的小男孩被抓了,那个人是你的弟弟吧?”
  冠臣一怔,随即一笑。“是吗?”
  冠磊的功夫不下于他,怎么可能会轻易被抓。
  “不信?”美艳女郎做了个手势,要手下把人带上来。
  片刻后,两个彪形大汉将一脸阴沉的冠磊押进来了。
  “磊!”冠臣不敢置信地叫道。
  “冠臣,你受伤了?!”在看见兄长白皙的肩头上有着一大片干涸血迹时,冠磊的怒气终于爆发了。
  他用力地甩开押着他的两个男人,接着迅疾地抡拳一阵狠打,那些中看不中用大男人不是被踢断了手骨,就是被踢昏而不省人事。冠磊下手又重又狠,好像要将所有的人置于死地般的疯狂。
  “住手!”美艳女郎花容失色地举起手枪对准冠臣的额头。
  “你再轻举妄动,我就轰掉他的脑袋!”
  这两个少年太厉害了,尤其是那个小的!
  “如果冠臣因此而受伤,我会要你付出最大的代价!”冠磊大吼。
  “那我就不动他,动你如何?”说时迟那时快,一声尖锐的枪响破空而来,接着,美艳女子便像一个破碎娃娃般倒了下去。
  “班尼迪克先生!”冠臣惊喜地叫道。
  “阿宏尼斯,你没事吧?”阿道夫气喘如牛地赶了过来。
  “我没事。”
  “车子在外面,快走吧!”
  冠臣点点头,让冠磊扶着他离开这个丑恶的地方。
  在经过阿道夫身旁的时候,冠磊压低了声音,凶恶地低吼,“你害得冠臣受伤,这笔帐记在你头上。”
  阿道夫微微苦笑了。“我明白。”
   
         ★        ★        ★
   
  家庭医师筋疲力尽地从冠磊的房间走了出来,管家王妈立即捧心的迎上前去。
  “林医师,大少爷的伤怎么样了?”
  “子弹擦过肩膀,流了不少血,还好没什么大碍。不过,看到血的少小爷情绪很不稳定,他说什么也不让我靠近冠臣,我费了不少劲儿又拖又拉的,再加上冠臣的安抚,才说服他让我替冠臣处理伤口呢!”
  父母亲的死亡对两兄弟而言都是很大的冲击,冠磊不在乎父母亲,但冠臣对他而言却是他的世界、他的全部,没有人可以取代。冠臣是冠磊的父亲、母亲、兄长与精神支柱,所以伤害冠臣的人都是他的敌人。
  房间里,冠臣坐在床上,任由冠磊紧紧地抱着他。
  “磊……”冠臣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可奈何的看着弟弟。
  “我没事了。”
  冠磊不为所勤,他的头搁在他的肩上,双手紧抱着他,像是害怕失去他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要做这么危险的事?”阿道夫。班尼迪克跟他们毫无关系,根本不值得冠臣以身涉险。
  “因为我讨厌背叛。”美艳女郎背叛阿道夫,所以惹得他动怒。
  冠磊闪电般地抬起头来,抓着他的肩,直直地盯着冠臣低吼:“你有没有想通我的感受?除了你,我已经一无所有了!”
  “你抓着我的伤口了。”冠臣吃疼地蹙起眉。
  冠磊闻言冷冷一笑,更加用力地握紧他的伤处,直到冠臣痛叫了出来才松手。
  “你也会疼吗?我一直以为你是毫无感觉的。你的伤很快就会复元,连痕迹都不会留下,可是你给我的伤口却是永远也好不了的!”他会一辈子都害怕失去他,这个阴影永远不会消失,就像烙印一样。
  “对不起。”
  冠磊的怒火因为他的道歉而奇异的消弭了。
  “以后不准再冲动行事了,知道吗?”
  冠臣微微一笑,顺从地道:“知道了。”
  窗外的阳光渐渐隐没,天空出现了闪亮的星子,风波不断的一天就此落幂。也许日后仍有争吵,但他们对彼此的关心却是永远也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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