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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爱美人 作者: 易虹 第一章 对缭绫而言,这世界实在无聊透顶,出生在二十世纪是件挺悲哀的衰事。 怎么说呢? 人类在还没进步到可以突破空间、时间的障碍,自由来去各个时空之前,便已严重地破坏大自然、制造各种污染,危害到人类自己的生存空间,使得原本就狭隘的地球可以居住的地方更少了。 若生在秦朝,或许她还可以会会秦始皇这老头子,顺便参观秦陵的浩大工程:若生在元朝,她可以一睹成吉思汗横扫万军的剽悍作风,并且找出至今成谜的成吉思汗陵墓究竟在何处。 总之,生长在工十世纪的今天,本质就是不幸;然而令她感到更加悲哀的是,地出生在一个非常不正常的家庭|所谓约有钱人家。 有钱人家?这名词光听就已令人感到俗不可耐,一旦真正见识到这些“有钱人”的花钱态度,她敢说有八成的普通“老百姓”会把刚吃下的晚餐给吐出来。 为什么会吐? 因为令人反胃啊! 缭绫之所以会感到无聊,也是因为家里过于有钱的缘故。 试想,若一个人出生后,衣食无缺、家庭美满、兄友弟恭,甚至连未婚夫都给配好了,你会有何感想? 该死的是,缭绫被“保护”得死死的,就连交友、上学这些小事也无法和正常人一样。 今年满二十岁的她,已经大学毕业,并取得哈佛大学企管研究所的研究生资格,但是她并没有乖乖去美国念书,反而为了逃避相亲翘家跑去日本混了一年,百到她上礼拜在夏威夷参加罗绡的婚礼,被同样也是去参加婚礼的哥哥逮个正着,她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被绑回家。 这一回来,她已有被“终生监禁”的觉悟,除非她嫁入,否则这一辈子是休想再单独跨出家门半步了。 终日被关在家中,感到极度无聊的缭绫,只好以文笔友、读诗词、研究骨董来打发时缭绫缭绫何所似?不似罗绡与纨绮应似天台山上明月前,四十五尺瀑布泉中有文章又奇绝,地扑白烟花簇雪……缭绫无趣地站在房间外面的阳台上,随口诵着白居易《新乐府》第三十一篇的(缭绫)这首诗,才低喃了前六句,她便已感到意兴阑珊,呵欠连连。 中学时代的缭绫受到罗绡影响,非常喜爱这首诗。罗绡喜爱这首诗的原因是因为诗中的布料名称“罗绡”和她的本名相同,所以她学生时代经常把这首诗挂在嘴边,而和罗绡是好友的缭绫自然而然受到罗网影响,也对这首诗朗朗上口,在当初创立火天使时才会以“缭绫”做为代号,恰巧她的本名中也有“绫”这个字,因此缭绫这名字叫起来格外亲切。至于本名申屠紫筑的纨绮则是懒得想代号,干脆就“捡”《缭绫》这首诗剩下的名称来用,所以罗绡、缭绫、纨绮这些名词皆是古代布料特有的名称。 “真没意思。”缭绫随手将手中的《白氏长庆集》一丢,索性趴在阳台上发起呆来。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西洋情人节,同时也是人天使四人小组的聚会日,这次聚会只剩下大姊洪蔷、二姊纨绮以及她,小妹罗绡和新婚夫婿娄少昊度蜜月去了,少个人和她斗嘴其实还挺寂寞的。 正当缭绫无聊到想拨电话去消防队谎报火警时,一只鸽子翩然降下,不怕生地停在缭缭右肩上。 原本懒散的缭绫精神忽然一振,大叫一声,“情人,终于盼到你了:“ 那雪白的信鸽似乎听得懂人语,咕咕地回应缭绫。 “情人,你这次好慢喔,害缭绫望穿秋水,天天盼你出现,盼了一个多月。”缭绫边说边梳理信鸽的羽毛。 这只名为“情人”的白鸽是绫所养的宠物。 两年前的某日,她闲来无事为了一首诗绑在鸽子的右脚上,然后放它高飞,万万没想到一星期后,自动飞回来的信鸽左脚上竟然绑着另一布状信条。 缭绫连忙解下它,打开布条一看,差点惊讶得合不拢嘴。 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块织着龙凤图案、质地柔软的萌黄色绢布,上面躺着几行苍劲挺拔、气势非凡的漂亮字体美人:归鸿声断残云壁,背窗雪落炉烟直口暮壁云合,佳人殊未来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初见此绢布的她,当下以为有人故意恶作剧开她玩笑,可是她的眼光却被绢布上的漂亮字体给深深吸引住。 她那时也许正闷得紧,因此在完全不知道对方身分为何、所住何处的荒唐情况下,绫再度提笔为了一首诗,依相同的步骤回信给对方。 如果之前的一次是巧合,一个月后缭绫再度自情人脚上发现对方的来信时,轨绝对不能称之为恰巧,因为对方真的回信了。 自那时候起,缭绫便瞒着家人以“飞鸽传书”的方式偷偷和这位挺复古的神秘“笔友” 通信,平均一个月往返一封书信的两人竟也已通信交往两年。当然,扣去她翘家去日本的一年时间,她和英雄其实真正通倍往来的日子算起来只有一年。 她急急解下信鸽脚上所系的萌黄色绢布,想快点看到英雄这回为了些什么|美人:暗淡轻责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英雄望见绢布上的字句,缭绫竟有股莫名的感动。她还记得自己上次写给英雄的内容是在抱怨没人懂得欣赏她,一句“杏花未肯无情思,何事行人最断肠”道尽她的心中事,除了哥哥之外,她几乎是孤独一人了,没想到英雄这次的回信内容竟然一语堪破它的心思,并且一如以往用寓意深远的诗词安慰她,令她动容。 是的,花姿绰约娇艳的花不一定就是好花,只有当花凋零时,它那沁人心脾的馨香依然留存人间的花才是让人赞赏的好花。这诗句表明了英雄他欣赏任何事物皆注重其精神之美、内在气质,一时的孤芳自赏并不表示没人懂得欣赏她,只是时机未到、缘分未达罢了。 缭缭反覆读著书信内容十多遍后,才旋身进人房间,自书桌抽屉拿出原子笔和信纸,多愁善感地写下这么一段话英雄: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蓝桥何处觅云英?只有多情流水伴人行美人写好信后,缭绫小心翼翼地将估纸折好,系在情人脚上。 走至阳台,她一松手,情人立刻灵敏地展翅高飞,不一会儿便不见行踪影。 “希望他这次也收得到。”缭绫祈祷着。 情人一飞离,敲门声立即响起,推门而人的是一位器宇轩昂的挺拔男子。 “哥!你回来啦。”缭绫一见是哥哥,开心地跑进房间。 “阿绫,有没有乖乖听话地待在家里?”司徒剑城笑着,捏了捏妹妹的俏鼻。 今年二十九岁的司徒剑城是司徒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司徒家向来人丁单薄,已经一连数代单传了。在东南亚靠矿产及饭店业发迹的司徒家族传至他手中后,他使大刀阔斧将事业扩展全台湾、日本、美国、香港、中国大陆等地,建立起属于司徒家族的饭店王国。这些连锁饭店统称为Happy international,截至日前为止散布在世界各地的happy旅馆共有五百多家,其中尤以最近即将在北京紫禁城附近开幕的一家happy Villages(Beijing)五星级饭店最受人瞩目。 “哥,我已经二十岁了咄,你不要老是把我当成二岁小孩好不好?”缭绫嘟着嘴,拉着司徒剑城的领带,撒娇地向他望去。 “在大哥的心日中,你这小鬼灵精永远长长不大的丫头。”司徒剑城温柔地拨了拨她额前的秀发,举止充满溺爱。 缭绫难得逮到机会能够和哥哥单独相处,连忙向他吐苦水,“哥,我好无聊喔,这几天人家整天被关在家里都快闷坏了。而且爷爷一百打电话要人家回吉隆坡,我都要被他烦死了。” 司徒剑城和缭绫原本是和他们的爷爷一起住在马来西亚的,后来由于司徒家族的事业重心转移到台湾,因此多年前司徒剑城便前来台湾发展,缭绫自然而然跟着哥哥一起到台湾来,而司徒老爷仍然留在马来西亚管理那边的矿产事业。 “谁教你翘家跑去世界各地鬼混,爷爷没把你吊起来毒打一顿,你就该偷笑了。”司徒剑城捏她的颊,以示惩罚。 古灵精怪的宝贝妹妹离家在外那段时间,他虽然成天提心吊胆,担心她会发生意外,不过由于他赞成阿绫的确应该暂时脱离家中的保护,去见识见识外面的世界,因此他没有立刻派人去把宝贝妹妹逮回家,反而让她在外面独自混了整整一年。严格说来,她的离家是经过他默许的,不过远在马来西亚的爷爷并不知情,他老人家一直以为阿绫是为了逃避婚姻而离家出走,气得他发誓一日一逮到这孙女就要将她监禁起来,直到她嫁人为止。 “哥,你别再幸灾乐祸了,人家真的快闷疯了。”缭绫咕哝着。 “阿绫,爷爷又替你安排相亲了,听说对方是位人品学识皆4W优秀的年轻人。” “爷爷又来了,我才不去相亲呢,现在都什么时代了,哪里还有相亲这骨董玩意?”她直摇头,虽然她很敬重爷爷,但这件事打死她都不愿屈服在它的权威下。 “我也不赞成爷爷的作法,你还年轻,终身大事不必急于一时。”司徒剑城小有同感。 爷爷他老人家太过主观,他早已经就这件事和他谈过许多次,可惜老人家不接纳它的看法,依然硬要妹妹嫁入。 “哥,你真这么认为?你不会嫌我太麻烦,巴不得早日把我嫁出去?”缭绫倒是很意外她一直以为老哥是站在爷爷那一边的,希望把她早点嫁掉省得麻烦。 “你是我唯一的宝贝妹妹,我疼你都来不及了,怎会嫌你麻烦?”司徒剑城笑着摇头。 如果他有多余的时间,他一定会好好陪伴她。自从父母于十年前因交通意外事故双亡后,阿绫一直很孤单,这一点他很清楚,无奈他一直没有尽到代替父母照顾她的兄长职责。除了时间他能给的都给她了,包括他所有的爱。 “既然如此,哥,那么我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可不能发脾气喔。”缭绫有点心虚地说。 “你又闯丁什么祸?”他坐在妹妹闺房的太妃椅上抽起烟来。 “哥,你又抽烟了。”缭绫皱眉,抢走它的香烟。“不准抽!免得早死。”她捻熄它。 “我已经好几天没睡了,不抽点烟无法提神。”司徒剑城干脆半躺在太妃椅上,闭眼休“哥,你先保证你听了绝不会生气。”缭绫先闻条件。 “0k,我保证绝不生气。”他点头,仍闭着眼。 “其实也没什么啦,因为我很无聊,闲着没事做,所以就打电话到法国,用你的名义订了一艘台币七百万元的新式游艇,法国方面说一星期后就会把游艇送到香港。”她先说无关紧要的小事。 “你一向很喜欢游艇的,这没关系,喜欢就买。”司徒剑城不认为这是什么值得生气的事,这小妮子后面一定还有话要说。 “还有一件事……”缭绫嗫嚅着,难以启齿。 看吧:他果然猜中了。 “我把你送我的那只小玉成不小心弄丢了。”缭缓有些难过及过意不去,那只称作“青黛龙凤玉环”的戒指是她十五岁生日那年哥哥送她的,他们两人都相当喜爱那只戒指。听说那戒指共有一对,一龙一凤分成男朋女用,不过日前仅存凤戒,男用龙戒早已失传。 “丢了?在哪里丢的?”司徒剑城睁开眼睛。那戒指可说是司徒家的传家宝物,原本是该好好收藏起来的,但阿绫一直很喜欢它,所以他就送给她当生日礼物。 “我也不知道,当我忽然发现东西不在时,戒指早就不见了。”她满脸歉意地回答。她知道传家宝物不见,一日一爷爷怪罪下来,受罚的人会是哥哥。 “阿绫,青黛龙凤玉环是价值连城的古物,用钱也买不到的,你怎么这么粗心?”司徒剑城轻叹一声。 “哥,对不起嘛,东西丢了,我也很难过,我会努力回想,尽力去找回的。”缭绫拉着司徒剑城的手猛撒娇。 她一直在想会不会是把戒指遗留在乐园了?从离开那岛上后,她一直戴在手上的心玉戒便不见了,或许是在忙着找寻罗绡时不小心弄掉没注意吧,她明明记得在夏威夷时还好好戴在她手上的。 “阿绫,戒指的事情你再慢慢找看看,说不定是你一时忘了放在哪里。”司徒剑城当然不忍责骂妹妹。“你啊,下次不要再一声不响地翘家,你知不知道哥哥每天都好担心你,害怕你一去不回。”前一阵子妹妹虽有回到台湾,但却一直住在她的游艇上,虽然她每个星期都用E.mail向他报乎安,但他仍然为她的安危忧心不已,毕竟她是个女孩子呀。 “哥,人家只足想趁年轻的时候,多到外面的世界看看罢了,可是爷爷一心只想把我嫁掉,又不准人家乱跑,在无计可施之下,我只好落跑啰。”她满脸无辜地看着他。“别再谈这码子烦人的事了。哥,你现在带我出门逛逛,好不好?我好久没逛台北街头了。”她向他撒娇央求着。 “阿绫,哥哥现在没时间,我等一下还有工作要忙。”司徒剑城歉然地摇头。 “每次都这样,你已经很久没陪人家了。”缭绫不满地抗议。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司徒剑城笑道。“今晚哥哥想带你去参加一个私人晚宴,让你多认识一些朋友。” 由于环境因素,缭绫从小生活圈子就很窄,她的朋友不多,知心朋友也没几人,因此造就她喜欢关在房间玩电脑的个性。据他所知,她的朋友除了中学时代的洪蔷、罗绡、申屠紫筑,以及罗氏集团的罗诗外,几乎没有其他人了:不过她的网路“朋友”倒不少,这些未曾谋面的朋友分布在世界各地。他隐约知道阿绫自高中时就和洪蔷她们三人组织了一个网路俱乐部,且对于这组织之事保密到极点,就连他也很少听她主动提起。 “哥,你知道的嘛,我对参加宴会向来没兴趣。”缭绫摇头。虽然她很想出去透透气,却不想去交际应酬。 “你一定会有兴趣的,这次餐宴的主人是位骨董收藏家,他所珍藏的古物很少对外开放,只有在类似今晚的小型聚会上才会公开展示。而据我了解,他可是拥有许多令人垂涎的宝贝,就连元朝的骨董都逃不过它的收藏。”司徒剑城使用妙招“引诱”她。 “真的吗?哥,你是说对方拥有出土量很少的元朝文物?”缭绫的眼睛瞬间发亮,像只突然闻到腥味的小猫。 见她神情如此可爱,司徒剑城不禁宠溺地捏捏她的脸蛋。“好好打扮打扮,我们六点准时出发。”说完,他立刻自椅上站起来,准备离开卧房。 缭绫还不想结束谈话,连忙追上前去,“哥,听说前阵子我不在家时,爷爷有介绍一位女孩子给你认识,这事是真是假?”她是从管家口中得知这件事的。 “嗯,的确有这么一回事。” “后来呢,你和那位姊姊有没有交往?” “没有,我和她只是见个面、吃吃饭而已,谈不上认识。”司徒剑城笑了笑。他知道阿绫又在打什么歪主意了,只要他身边一有“不明”女人出现,她立刻自会用电脑将那女人的身分背景调查得一清二楚,甚至连对方家中养了几只狗、几只猫都逃过她的追踪。 “哥,你怎么不试着交往看看?你的年纪不小啰,应该讨老婆了。”缭绞总是这么对他“哥哥整天忙着照顾公司和你这捣蛋鬼,哪有多余的时间娶老婆?”他也总是这么回答“说得也是,哥哥是超级大忙人,根本没时间顾及儿女私情。”缭绫这才心满意足地点点头。 “只要你肯乖一点,哥哥我就阿弥陀佛了。”司徒剑城作了个“善哉”的手势。 “讨厌啦,哥哥又欺负可爱的妹妹。”缭绫娇嗔一声,轻锤他宽阔结实的背部。 “不敢。”司徒剑城连忙闪躲她的拳头。 “别躲啦,哥,让我发泄一下这几天郁积的闷气。”她拉住它的西装外套,又往他胸膛补上好几拳。兄妹两人顿时嬉闹成一片,气氛好不融洽愉快。 当司徒剑城和缭绫出现在晚宴会场时,两人立刻成了宴会的焦点人物。 向来是社交场合王子的司徒剑城本来就深受欢迎,至于很少在公开场合露面的缭缭则是当下艳惊全场,成了最受瞩目的焦点。 简单地向众人介绍完缭绫后,司徒剑城还来不及带她去和主人寒暄问候,他身旁已围了一群仰慕它的女人。 落单的缭绫在失去哥哥的保护后,不知该如何应付如苍蝇般黏人的众多男性爱慕者,只好落荒而逃,躲进女用化妆室。 “好可怕,怎么才一年不在国内,台湾的男人就变成这副德行?”缭绫心有余悸地松了一口气。“哥说要带人家来看骨董的。直是的,看来短时间内那群花痴是不会离开哥哥了,我还是自己去找骨董宝贝欣赏。” 当下决定自己去寻宝的缭绫,一溜烟地离开化妆室,自顾自地浏览起这栋金碧辉煌的欧式建筑。 这栋私人别墅充满古欧洲风格,铺着地毯的走廊上摆着一个个著名的人物石雕,包括亚历山大、维纳斯女神、拿破仑、丘比特等等,悬挂着的水晶吊灯每隔两公尺便有一盏,缭绫有得出来这些艺术精品并非只是装饰品而已,全是货真价实的古物,少说也有好几百年历史。 一抬头,当视线触及弧形天花板上的整片壁画时,她简直看呆了。这里就像是法国罗浮宫的一隅,镶金的精致画框装饰着天花板上的名家画作,画风像极了法国路易十七时的宫廷笔法。 “该不会是真的吧?绝不可能是真的。”她惊叹眼前的一切。 由于太过专注于欣赏身边的建筑摆设,走着走着,一不小心便误闯进一问类似博物馆展览厅的房间。站在房内,缭绫放眼望去,房间内尽是无与伦比的珍奇古物,中国、西方的各式骨董都有。 “哇塞!这栋屋子的主人一定是个骨董痴。” 本身对骨董很有研究的缭绫几乎要看呆了,造襄的收藏简百是古物天堂。 怀着十分兴奋的情绪,缭绫如人宝山地四处浏览,东摸摸、西碰碰的。正当她随手拿起一面青铜雕花的古镜,赞叹造物者的精致手艺时,倏地一道青色闪光自镜面直射出来。 就那么一瞬闲,缭缭整个人突然被青色光芒团团包围住,一股自镜面发出的强大力量将她拉往光芒之中。 “不要!” 惊叫一声,缭绫还来不及弄清楚是怎么回事,整个人就被吸入镜内,消失无踪。 正在宴会大厅忙着和人寒暄应酬的司徒剑城,心中忽然一悸,仿佛听见妹妹的呼叫声。 抬起头来,视线一扫,司徒剑城这才发现偌大的宴会厅内早已不见妹妹的踪影。一股强烈的不祥预感涌上心头,他连忙自簇拥的人群中脱身去寻找缭绫,此刻它的心如同失落重要宝物般慌乱不已……在一阵天旋地转、剧烈摇晃后,缭绫张开眼睛,发现自己置身在一处荒郊野地,一个完全陌生、令她感到不安的地方。 “怎么才一转眼就跑到这个奇怪的地方?”她记得自己全身被一团刺眼的青光包围后,再度张开眼睛时,便已来到此地。 这里究竟是哪里?哥哥呢? 环顾周遭环境,除了高耸入天、绵延不绝的巨木外,空气中还飘着些许薄雾,整个森林透露着一股诡谲气息。 这里的树木棵棵皆巨大无比,枝干粗大的程度令缭绫直感不可思议,阿里山上的神木跟这些比起来简五是小巫见大巫。 胆子一向很大、总是不知天高地厚的她,竟然会对这处森林感到恐惧,放眼望夫,昏暗的森林深处仿佛有鬼魅栖息,让她不寒而栗,打起冷颤。 “我的妈呀,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一刻也不愿多待的她连忙拔腿就跑。 四周围的雾气愈来愈浓厚,能见度也更低了,胡乱跑没几步,她的双脚便被地上的不明物体绊倒,整个人俯卧在地上,压跌在一个触感奇怪的物体上。 她睁大眼睛瞧个仔细,眼珠子却差点没掉下来,绊倒她的竟是一具全身是血、动也不动、衣着怪异的女人尸体! “死……人?”她颤着声,又惊又惧。 还没搞清楚自己身在何方的她,竟又在这种阴森森的树林里遇见一具死尸。更糟的是,刚才这一摔跤,她身上、脚上因此沾染了这女子的鲜血,忱目惊心的红色液体及血腥味让她差点呕吐出来。 正准备拔腿逃离这具女尸时,缭缭却发现对方仍一息尚存,胸口有着规律的起伏。 “还活着?”知道对方尚未死去,缭绞连忙检查她的伤势。 还好,她伤得并不严重,除了左大腿及右肩的伤处仍然冒出鲜血外,其余伤口均已自行凝固,不再流血。 简单检查过后,缭绫急忙解下颈上的丝巾,以熟练的技巧为那女子包扎伤口,暂时止住血流不停的伤处。这女子会昏厥是大量失血的缘故,这从她苍白约脸色就可得知。 “其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自身难保的缭绞无奈地叹口气,随后她便尽全身的力量将这昏迷不醒的女子背着走。 老天保佑!如果这是场劳就让她早点醒来吧。如果不是,希望哥哥立刻出现。 “你说什么?“爱琳亚在往神殿祈福的途中被山贼抢劫,现在生死未上、下落不明?”一名身着银色披风、腰间佩着银剑,黑色长发及腰的男子怒不可遏地吼道。 “是的,史都尔殿下,这消息是公主的贴身侍女拖着重伤回城,在断气前说出来的,小的已立刻派人去搜寻公主的下落。”身为银鸑王国首席侍卫队长的西苏深觉有愧职守。芳龄十五岁的爱琳亚公主是史都尔殿下唯一的妹妹,也是他最疼爱的小女人,这件事情举国皆知。 “西苏,受琳亚有武装侍卫跟随,怎么还会发生这种意外?”史都尔不悦地问,他那极具气势的神情让人骇然。 “殿下,史坦利那静山贼据山为王,作虎作威已有好一段时日,最近他们更是嚣张,完全无视王法的存在。”西苏据实以告。 “还不派人铲除掉:“史都尔吼道。 “早已派人去了,可是一直没法拿下那头头。”西苏汗如雨下。 “饭桶:现在国家正值多事之秋,和邻国的战事一触即发,往后若还要分神于山贼之事,岂不徒费人力。”史都尔刚继承王位不久,却遭逢内乱外患的种种问题,也难怪他会感到头痛震怒。 “殿下,属下立刻启程,保证一定不辱王命,在最短时间内将爱琳亚公主救回,并把那帮匪徒一绡打尽。”西苏忠心地允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