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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娘哥哥 作者: 乐风 第九章 “你们两个在做什么?” “汤玛土!”绾书差点喜极而泣。 “你们在玩吊单杠?”他站在树下,仰头挑着眉问。 “别开玩笑了,快救我们下来!” “咕!”“哥哥”拍动翅膀。 “哦——汤玛士看着它,举手一指,树藤自动移开,“哥哥”脱困了。 “嘿!有超能力真是不错,能不能也麻烦你帮帮我,我的脚好酸……啊!”她掉了下去。头晕脑转间,她感到自己掉进一具温暖的胸膛,头顶传来调侃的低沉男声: “树上掉下来的美人,你好吗?” “现在很好,”她对他笑了笑。“谢谢你救了我。” “那可以不用再赖在我身上了吧?” “哦嘱——对不起。”她这才想起自己还被他抱在怀里。 汤玛士放下她。绾书抚平衣服皱格,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却又悄悄抬眼看他。夜晚树荫下看不清他眸子的光芒,但被他抱在怀里,她清楚感觉到他的怀抱有多温暖。 汤玛士见她没事,草草点一下头,回身准备完成他刚做了一半的工作。 “汤玛士……”看他走远,绾书心里有股奇怪的感觉。是不舍?不!她怎么会舍不得汤玛土呢? 绾书好笑地摇头,用双手环抱胸前,心里突地滑过一丝惊悸,她想起了汤玛士的怀抱。 “奇怪,我居然怀念起他的怀抱?” 不仅如此,她还心疼他的际遇、为他感到不平与忿怒;甚至她想亲近他,被他拥在怀里…… “啊……”愈想愈恶心了,绾书拍着额头呻吟:“我到底是怎么了?” 她变得好奇怪,不再极力想要逃离,反而有长久留下的念头;心头有许多以往不曾有过的情绪……改变之大让她自己都快不认识自己了。 可是这一切的变化是渐进性的,还记得一开始、她非常讨厌汤玛土,骂他是自大的混球;然后慢慢的,她迷惑于那双鞋惑人心的蓝色眼瞳,觉得他古怪神秘,对他好奇渐生,想要探索他的秘密。直到了解整个事情,她还记得刚发觉汤玛土是超能力者时,她有多讶异、多惊奇!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一些她完全无法理解的情绪,她心疼他必离群索居;她看出他的哀愁,也感同身受,而且每见他一次,心底那种奇异的感觉就更甚一些…… 今天她居然有想主动亲近他的念头! “我肯定是疯了!”绾书摇着头哀叫:“要不就是掉进爱情泥沼……啊!”她悚然一惊,差点咬到舌头。“对了!爱情,我怎么没想到呢?我爱上他了!所以心疼他、喜欢他的亲近,啊……这一切都有了解释!” “汤玛士?” 他已经走到大门口,听到绾书的叫唤,他慢慢回头。 “我有很重要的话要告诉你!”她边喊边朝他跑来,气喘吁吁地站在他面前。 汤玛土静静站着,等她往下说。应该又是和她的朋友有关吧!他思忖。 “我要跟你说——”绾书缓缓抬头,直视他的蓝眸。“我很关心你、喜欢你,观察你的一举一动,我了解、心疼你,我……我在说什么?暖!” 她挥一下手。“总之,我要告诉你——我爱上你了!”她大声喊出来。 汤玛士心头一震,闭上了眼,半晌又睁开,脸上浮起一抹讽刺的笑。 “爱我?可笑!你爱我什么?” 绾书一怔,摇了摇头。 “没有什么,只是你这个人而已。”她顿了下,又问:“你不喜欢我爱你?不接受我的爱?” “你爱我这个人?”汤玛士笑得更大声。“你难道忘了我有很可怕的魔力?” “那不是魔力!”她反驳道:“超能力是与生俱来的,它能使你随心所欲,你要做好事、坏事都可以,而你拿来做好事,你刚救了我和‘哥哥”"你想得太天真了。”他冷笑。“凡事有正必有反,我的力量能救人,也能害人,像这样——” 他伸手一指,停在窗台上的“哥哥”居然又飞回树枝上,爪子被卡在枝丫里,它咕咕大叫。这一切像适才的情形,就和历史重演一样,绾书看得啧啧称奇。 “咕!”“哥哥”挣扎地拍动翅膀。 “‘哥哥’,安静一下!”绾书对它喊道,接着又转向汤玛士:“你的超能力真的很厉害,能随心所欲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 汤玛土撇开头。厉害?他就怕这力量愈来愈大,总有连他自己也控制不住的一天,届时他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但是我相信,你绝不会用它来做伤天害理的事!婆婆也说你心地善良,她是从小看着你长大的,不会看错。我也深信你不会伤害我!” “你相信?”汤玛士凝视她,一瞬也不瞬。“相信人人惧怕的魔力,有善良的本质?” “汤玛土。”绾书温柔地叫,悄悄上前握住他的手。 汤玛士身躯一震,轻轻一挣,绾书更加握紧,他就不动了。 “我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使你搬到这不与外界接触的古堡来,但我想,你一定受了很多苦。”绾书更靠近他,离他胸只剩几公分的距离。“人们对于不知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与恐惧,但你不能因为受过伤,就拒绝相信我爱你。”她缓缓在他胸前抬头,仰着唤首,吐气如兰:“请你,敞开心胸,接受我的爱,好吗?” 好美!好诱人!汤玛士移不开视线,他缓慢吸气,怕一不小心吸人她的芬芳气息,那他会更把持不住自己。 “接受我的感情,你不会吃亏的,嗯?” “你难道不怕我的……” “耶!”她抬手轻贴住他的唇。“怕你,我还会靠你这么近吗?” 汤玛土退开两步,顺势抽出手掌。 “你不了解,不知道这力量有多可怕……” 他看向那棵有两层楼的大树,手一挥,“哥哥”脱困而起,然后他眸中蓝光大炽,两手平抬,嘴低喝一声:“起!”整株大树竟连根拔起,笨重地冲撞上墙壁,发出轰隆巨响,墙壁上的窗台也被撞击得扭曲变形。 “老天!”绾书看得目瞪口呆。好厉害,她觉得连地面都在晃动。 “看见了吗?人说这是魔力,因为它有毁天灭地的威力,他们相信我的力量是魔鬼的赐予,不隔绝我,是会发生灾难的!” “所以你一个人住到这里来?”她轻声问。 汤玛土默然不语。 “他们都错了。”绾书走上前,把头靠着他的背。"你其实并没有伤害过任何人对不对?你可以驾驭它,只用来做好事。那是属于你的力量,我爱你,所以我也接受它。” “你·”“不要说你完全不曾为我心动,你强留下我,就是你喜欢我的最佳证明,对不对?” 是了!他无法否认。如果不是动了心,他大可以像对待其他擅闯的人一样,将绾书连人带游艇这回岸,但他非但没有,反而破例地留下她…… 汤玛土回身,绾书仰头看着他灿烂夺目的蓝瞳里。 “你真的不怕我?”他沙哑地问。 “真的!真的!真的……”她急切点头。“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相信我?发誓吗?好!我发誓,如果我怕你,我将会不得好死……” 汤玛土捂住她的嘴。“我不希望你出事。” 绾书拿下他的手,对他柔柔一笑。 “我向往一生一世的爱情,我会永远以你的力量为荣,所以我绝不会有事。” 汤玛士目不转睛地凝视她,感动地抬手—一抚过她如花的侨颜。 “我衷心感谢上苍把你带到我面前,我发誓,我会一生守护你,直到我断气那一刻。”他立誓。 “我爱你。”绾书红着脸,轻轻地说。 “我也爱你。”他慢慢俯下身,把唇盖上她的。 古堡的另一隅,有一扇窗被悄悄推开,老管家和老婆婆是被刚刚的巨响所引来的,现在看到这一幕,他们相视,发出会心的微笑。 小主人以后不会再孤独了…… 每个人都感觉出来,古堡的气氛改变了,不再暗沉,而处处充满了亮丽的色彩。 堡内的灯光打开。绍书这才发现,堡里不是没有电灯,灯都嵌在墙里,现下打开,扫去黑暗,照得黑夜如白昼,远在岸上的人们都瞧得分明;原来这座私人岛有人在,而且常常传出笑语嘻闹声。 老管家和老婆婆也发现,接受爱情滋润后,小主人开朗了许多,情绪也更趋于平缓,不再动不动就拿石砖砸墙,古堡里常常看见情影一双和一只白鹦鹉,笑闹打趣,浓情蜜意。 这天,汤玛土又看着绾书和她的“哥哥”嘻闹。 “你看,我们可以这样玩嘱!”她兴奋嚷着,双手抓着“哥哥”的爪子,转着圈圈。 汤玛土含笑观望,随着他们转圈子愈大,他也步步退后。 “哇!好刺激!” “咕!” 一人一鸟玩得高兴极了,浑不知躲避危险。绾书一圈转过一圈,脚步错落,突地踏中地块缺角,步履一阵踉跄—— “啊——”她弯身跌倒,手跟着松开:“哥哥”随着抛物线原理,飞将出去。 “绾书!”汤玛士一惊,飞快上前接住她,同时眸中篮光大炽,“哥哥”身形定在半空中。他问怀中人儿:“你没事吧?” “没事。‘哥哥“呢?” 汤玛土收回能力,“哥哥”咕地一声,恢复自由的行动力,飞到横木架上停栖。 “谢谢你。”绾书笑语如花。“又救了它一回。” “又?” “哼!”她仰着俏鼻,神气地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上回‘哥哥“撞上椅背,差点撞断脖子,却在隔天就复原,这也是你的杰作吧?”她歪着头斜睨他。 汤玛士爱怜得轻拧她的鼻头。“聪明的佳人。” “那当然,我可不是空有美貌的花瓶。” 他含笑微微摇头,伸手让“哥哥”换栖到他肩上,揽着她往起居室走去。 超居室已重新贴上壁纸、铺上地毯,从天花板垂至地板的长窗帘、优雅地衬托出英国爱德华式的宽大凸窗;米色窗帘再用沙发套的布料镶边,把整个起居室布置得温馨而富怀古情调。 每天下午,汤玛土都会和绾书在此消磨一段时光。老婆婆已事先摆上茶点。 “喂,你的超能力到底能做多少事啊?”绾书舒服地坐进沙发里,喝了一口茶后才问。 堡内各处都挂起专门让鹦鹉栖息的横杆,汤玛士把“哥哥”放在横架上,坐下来,然后才回答绾书的问题。 “我没算过,似乎真能随心所欲吧。”他耸一下肩。“因为自从过了二十五岁以后,我就能随自己的意思做任何事了。” “能学小鸟飞吗?”她打趣问。 “别异想天开。” “好嘛。”她想了想,正经地问:“你说二十五岁之后,那么你的能力是随年龄增长喽?” “你是几岁发现自己拥有超能?” “这……”他迟疑了一下,看着绾书写满兴致的小脸,暗暗叹息,只能回忆道:“可能是三岁。或是四岁吧?首先拥有的,是移动的能力。” 他看着窗外无垠的蓝天,眼神迷离,声音低沉: “我记得那天下午,阳光很好,我坐在桌前玩火车,突然觉得口很渴,心想等会去拿杯饮料,结果一杯冰凉的水果茶就平空出现了,而在走廊里的叔叔却高喊他的茶不见了……” “别说了,别说了!”绾书奔过来,紧紧地将他的头揽靠在胸前。 汤玛土拉下她的手,温柔看着她。“你不是很好奇吗?” “不卜”她蹲下身,把头靠在他膝上。“明知道你有多讨厌这分能力,我却还一直逼你去回忆,我真该死!对不起,对不起……” “不!"’汤玛士轻轻将她抱坐到他膝上,抬高她的下巴。“拥有你,我再无任何怨恨。”吻住她的唇。 绾书用双手环住他的脖子,甜蜜地接受他的亲吻。 谁说超能力者不好?至少他的吻技高超……她忖道。然后汤玛土将舌头探人她嘴里,她意乱情迷,无力再想了。 他们探索彼此,打得火热,“哥哥”在一旁兴高采烈地叫: “咕!羞羞脸!羞羞脸!” 汤玛士叹着气停下来,把置在她胸前的手转而环住她腰身,将气喘不休的她抱在怀里。 “怎么搞的?”他失笑地问:“你什么都教它啊?” 她吐吐舌。 “之前它陪我看西洋片,每次看到演员间的亲热镜头,它就直喊羞羞脸,然后切换掉频道,我不知道它会——”她转向“哥哥”,扮个鬼脸:“臭‘哥哥’!” “聪明的‘哥哥“!”它拍动翅膀。“傻绾书! 汤玛土哈哈大笑。“鹦鹉的确是最擅模仿的动物,看来我们有个小偷窥者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绾书闷闷地瞪了“哥哥”一眼。 “嘿!女孩,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 “哦? “我只是觉得你们很可爱。”他揽住她来又亲又吻。“谢谢你们给我带来这么多欢笑。” 他吻她的唇、鼻、额头、脸颊、耳朵……吻得绾书娇笑出声。 “好了,好了啦。”她推开他。“你弄得人家好痒。” 汤玛士揽着她紧贴胸膛。“那你不气了?” “我本来就没有生气。” “那好。”他放心地靠回椅背。“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养这种大形的玄凤鹦鹉吗?” “啊!”她惊得坐直身子。“你知道"哥哥"的品种?” 他点着她的鼻尖。“它叫白凤头鹦鹉对吧?” “对!”她重重点头。 “还有一种外形和它满相似的,叫小葵花凤头鹦鹉,是吧?” “哇!你怎么会知道的?”她惊喜抱住他。 “我一直找不到人……我是说,你是个赏鸟专家吗?” “专家谈不上。”他亲呢地用鼻尖去碰她的。“我只是有点兴趣。” 这么近距离的谈话,彼此的唇相距只几公分,气息交融,这比直接亲吻更具诱惑,绾书不自在地撇开头。 “那你都研究些什么?” 汤玛士轻笑。“多半是濒临绝种的鸟类。”他伸出舌头,沿着她耳缘轻触。 绾书一缩再缩。“濒临绝种?” “像圣文森特亚马逊鹦哥、南美雀或其他的稀有品种,如长耳朵猫头鹰……你的好美,尝起来好甜! “噢!”她终于受不了诱惑,转过头与他唇舌交缠。“你实在好坏,又色! “是吗?” 他们紧贴在一起,水乳交融,中间夹着“哥哥”响亮的叫声: “羞羞脸! 至于那个饲养鹦鹉的话题,呃,恐怕得花点时间才能再谈它了。 “就是这样,‘哥哥“就变成我的了。” “用你的第一份薪水买的?” “嗯。” “你的那份薪水有多少?” “一万八千块的台币。” “买一只刚孵出来的雏鸟?” “太贵了对不对?”绾书嘟着嘴说:“可是没办法,我好喜欢"哥哥"喔!在老板家的人工孵卵器,我亲眼看着它从一颗蛋变成一只鸟,虽然那时它好丑,但是我真的好感动,觉得生命好神奇,所以当场我就要求老板将它让给我,我要亲眼看它长大。” “对于自己真心喜爱的东西,花多少钱去买都该是值得的。”汤玛土发表意见,顺便安慰她。 “嗯,我也这样想,所以我从不后悔买下‘哥哥”“你从雏鸟开始养起,那照顾幼雏的一切工作,你都自己来吗?” “对。嘿!”她坐在他怀里,手指点着他的鼻头问:“换我来考考你,养一只刚出生的小鸟该做什么?” 汤玛士漾开一抹笑,状似思索: “嗯……我得想想,总少不了人工喂养吧,而且必需是在鸟出生四小时之后,一开始是喂水。” 绾书点着头。 “然后呢,要监视雏鸟生长情形,记录体重,这么做可以了解雏鸟是否有需要处理的健康问题。”他看到“哥哥”脚上的环套,转而一问:“哥哥"套上脚环,表示它也是出身良好的纯种鸟,那脚环是你替它套上的吗?” “啧啧喷!”她啧啧称奇:“‘哥哥’啊!我们终于找到一个了解你的人了。” “姐姐!姐姐!咕”“哥哥”拍动翅膀,表示兴奋。 “是‘谢谢“!”绾书瞪它,复又转向汤玛上:“我已经教过它好多次了,它却还是说错了,但它也曾经说对过一次。我想‘哥哥“不是不会说,它只是故意不向人道谢而已,太可恶了!”她转身瞪它一眼。 “咕!道谢!"奇异的,“哥哥”竟准确地发音,把她的话重复一遍。 她愣愣无法反击,汤玛士却失笑出声。 “‘哥哥',你真的很聪明喔!” “聪明的‘哥哥“!”最喜听人夸聪明了.“哥哥”愉快地回应。 汤玛土笑着,俯身在绾书耳旁问:“如果以后我们拿食物给它,它都说一声道谢,你猜这会怎么样?” 绾书用手拍住额。“大家一定会笑我教‘鸟'无方! 闻言他又咧嘴一笑。“别这样沮丧嘛!至少这证明它的确非常聪明,你才说一次,它就学会了。” 她皱眉抬头看他,眸里闪动问号,用眼神问"是吗?” “当然是了。”他笑着揽住她。“虽说鹦鹉是擅长模仿的鸟类,但要训练到能让它说话,也不是容易的事,那需要主人长期耐心的教导和鹦鹉高度配合。显然的,你们配合得很好,‘哥哥“聪明,主人也优秀。” “算你会说话。”她凑到他鼻子前,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确定你真的不曾养过小鸟吗?” 汤玛士愣了一下才会意过来,然后他爆笑出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