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及建筑法规相关文件及司法解释
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其在工程质翩制中的作用,根据目前工程
质量检测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认识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工程质量工作的技术保证。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疏理办法》和《建筑工程质量检
测工作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拥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检测体系
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保证,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规定),去昂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由国家、省、市(地)、县(市)级工作质量检测机构组成。目前,尚未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市(地)、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应在1997年底以前建立起来。省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心)可在现有的专职检测机构或科研单位中,根据条件择优确定,并加以完善;新设立的市(地)、县(市)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宜设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之中,不宜再单独设立。
企业内部的土建试验室作为企业的质量保证机构,原则上只能承担本企业承建工程质量的检测任务。根据各地情况,对达到建筑施工和建筑构件一级试验室资质条件的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列入检测机构的企业内部土建试验室,方可承接社会委托的检测任务,否则,出据的检测数据无效。
三、加强检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各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省级(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可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审查,获得《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认可证书》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方可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否则,其出具的检测数据无效。
各级检测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手册,并在检测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检测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组织机构、仪器设备、检测工作、人员素质、环境条件、工作制度方面,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水平,以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检测机构要对其出据的检测数据负责,对于抽样和取样的检测,要保证试件能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和取样的真实,坚决制止出郎对试件(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对出据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检测技术水平提高
工程质量检测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实践证明,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除要求有一支作风正派、业务技术过硬的质监督检测队伍外,依靠科学技术进步,运用先进适用的检测技术和监测仪器设备,对于保证检测工作质量和提高检测工作效率也是十分重要的。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与政策导向,针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同时,要积极推动引进国外先进工程质量检测技术及吸收消化工作,要积极鼓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检测手段,以促进检测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五、积极发挥国家和省级检测中心的骨干作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在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的业务骨干作用。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要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水平,积极做好国家、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交办的工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检测鉴定、质量纠纷仲裁检测、检验测试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有关规范,标准的制订和修订等方面的工作。国家和省级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除做好各自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外,还要积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各地和本地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的工作,以促进我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总体水平的提高。
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公正廉洁作风
检测机构是出据法定检测数据的机构,抓好廉政建设,对于搞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测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公正、廉洁作风。做到既要抓业务技术,又要抓思想作风。为了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必须在科学与公正上下功夫。检测机构及检测工作人员在检测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规,严格按技术标准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对于违反有关检测规定的行为,要给予严肃批评,直至给予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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