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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论文


中国股市:本之不固,何以拯救?

作者: 杨曾宪



——沪市千点关前再说“国有分营”

    千点面前,只争论如何救市是没意义的。中国股市危机与国企改革不到位,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十年来,这观点我重复了多次,但问题依旧,而且越来越积重难返。管理层依然把上市圈钱,作为拯救国企之策,股民玩不过国家,便用脚投票。于是,政府再出面救市……。但多年实践证明,股民靠和“国家”博弈,迫使“国家”出台各种所谓的利好,只能延缓危机于一时,不能从根本上挽救股市疲软的生命。所以,尽管救市消息频传,股市还是“跌跌不休”。而根据一些专家开出并实施的股权分置药方,更加剧了股市危机。四个月前我曾说过:上证跌破1000点绝非难事(《南方周末》2005年1月27日)。其实,这千点也绝非牢可不破的雄关。关键是,这市场已经没“底”了。

    在七、八年前的文章中,我曾主张缩股全流通(并提出过C股市场的建议)。但今天,这出台的药方已不灵了。因为它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偏低问题,也不能彻底还利于流通股民。这样,面临如此庞大拟流通盘子,面对继续驶来的“航空母舰”,以目前的股权分置方案,即便能顺利实施,即便流动股获得一些补偿,巨增的流动盘也要将股价重心压低、再压低。由于中国股市从没有真正的投资者,没有伺机吞食收购上市公司的“饿狼”,所以,中国上市公司老板,是从不怕暴跌的。而国企流动的根本动机,仍是从股市抽血。所以,只剩下小股民们害怕了,股市便应声再跌!问题是,这小股民都懂的道理,专家楞不明白,仍在瞎支招,让政府快出手救市。

    其实,最大的救市措施,就是恢复股市的资本市场属性。“中国股市的走势,是国企‘仍陷困境’的最好脚注;反过来,国企困境,正是股市危机症结所在。国企困境与股市危机,中国经济这两大焦点难题,本质上是一个问题。它们需要共同的治本之策或拯救之道。”(见2002年7月11日《社会科学报》拙文)。这一方案,近年来在不同报刊上已重申了多次。这里再次重申,尽管更多了些悲剧色彩,我却仍认为,它还拯救中国股市的惟一可行方案。

    中国股市是非理性下跌吗?

    专家读不懂股市暴跌,认为是非理性的。一些已跌了80%、被称为“跌无可跌”的股票,竟然还是说跌就跌,让人大跌眼镜。其实,股市首先是市场。股市长跌不止的根本原因,不是一个资金供求关系问题,而是大多股票没长期投资价值。今年见红的股票,一转年,说亏就亏;多年盈利的股票,分起红来,也啬之又啬。中国股市中,像佛山照明这样的公司,凤毛麟角。相信中国股市有投资价值的股民,早被民间喻为一“大傻”;而仍在坚守阵地的,则被称为“股市敢死队”。

    中国股市没长期投资价值,这并不需要论证。如果股市的绝大多数股票,都能保持上市时盈利水平(即20倍的市盈率),且逐年增长、且真诚回报话,到2004年,每股平均分红早该超过0.5元了。如果这样的话,中国股市怎能跌得动呢?面对一个个高回报率的公司,股民怎能怕扩容呢?能保证高回报率的股票,上市越多越好嘛。实事显然相反,那些改制国企,不仅不具有高回报率,反而,上市后还患上“优势退化症”,业绩每况愈下,垃圾化速度惊人。如果这种情况不改观,如果“改制国企”排队上市的欲望不被打消,股权分置只能加速中国股市的下跌。这种下跌恰恰是理性的,是在还中国股市“高投机、低投资”功能的本来面貌。

    关键要提高上市公司盈利水平

    中国股市要彻底摆脱危机,关键是要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提高股市的投资回报率,让老太太也敢把自己的钱放到股市中保值吃红利。如何做能到这一点呢?

中国众多“优质”上市国企,其业绩却逐年劣化,表面看是许多掌门人不拿股东利益当回事,背后,则仍是国企一股独大这一老大难题。由于国家与企业间仍缺少清晰的产权分离与权责约束机制,“改制”上市公司,旧体制下诸多外部不“经济”的干预因素和内部不“经济”的浪费弊端依然存在。确保国有资产增值的管理权并没有真正到位;到位的只是国资委的行政干预权,是对企业领导的任免权。当企业老总的命运与股市完全脱节之后,便不怕股民“用脚投票”了:亏损公司老板照拿天价工资,盈利公司老板则想法转移利润。这才使上市国企普遍患上“优势退化症”。

而要治此顽症,关键是要改变上市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使上市公司老板的命运与股市关联。在深沪盘子不大的时候,国股缩股流通,是很可行的方案。遗憾的是,当时没及时决策。今天,所谓股权分置已难以起到立竿见影效果了,因为深沪盘子太大了,流动已不易,分权则更难。因此,目前惟一可操作方案,仍是我所谓的“国有分营”,改变对国企的控股办法、治理标准,实现上市国企与股市的真正对接。这也是大中国企改革的惟一可行方案。国企改革,曾被许多经济学家逼上“华山一条路”:要么卖掉,要么死掉。他们把“政企分开”与“政资分开”混在了一起。国有资产,必须由政府管理,“政资”是不可能分开的;但通过国有资本或股权的分权运营,“政企分开”,即政府不直接、间接干预国企经营的目标却是可以实现的。

    国企“分权”的股市治本方案

    所谓“国有分营”方案,概括地说:

    其一,是全国按行业或大区设立若干国有投资经营公司(简称国投公司),隶属国资委;各省市也设立多家国投公司(或社保基金),归省市领导。中央与地方的国投公司,都以控股经营企业盈利为目的的资本运营公司。对国投公司经营状况的考核指标,主要看其所持股票的红利收益及控股资本增值情况。中央国投公司盈利,可用来在股市再投资(但不能投机),收购控股上市企业;地方国投公司的盈利,主要用来补充社保基金或进行公共投资。这样,可调动地方、中央共同关心国企的盈利,彻底改变国家不关心国企红利的怪局面。

    其二,将上市国企的国股按6:4比例,分别划拨给国家和地方国投公司持有。对于象宝钢、石化之类超大直属国企来说,可由中央几家国投公司分权而治。分权后,尽管盈利的归属不同,但双方都以赢利最大化为目标,与中小股民一起组成董事会,选聘经理人员,监管企业经营。一旦某一方决策失误,或发生“内部人”舞弊行为,另一方可联合中小股东进行纠错。

    这样分权之后,国投公司变成真正的战略投资人,上市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便会逐渐提高。其后,再后(或同时)实行国股大比例缩股上市流通,使中国股市真正发挥资源优化配置功能。亏损公司仍会出现,但国企整体效益下滑或转移、藏匿利润不分的局面却会被遏止。国投公司加强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中小股民当然乐得搭便车获利,大量社会闲散资金便会纷纷入市。如此水涨船高,中国股市怎能不大牛呢?

    最重要的还是“国家”改变立场

    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改变“国家”对股市功能的片面认识,改变仅仅把股市作为给国企输血工具的立场。我在1993年文章中就提出中国国企“缺机制不缺钱”的观点,希望改变股市功能偏废的问题,不要把股市这盘“活棋”下“死”。国家永远缺资金,市场永远缺资金,但有效的市场机制比资金重要的多。现在的股市,已经失去吸纳民间游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了;宝贵的民间资金(股民血汗钱)被上市公司浪费了。这对国民经济产生的消极影响,对国家形象产生的消极影响,对社会安定产生的消极优越性,已远远超出几家国企的死活!因此,作为应急对策,国家应痛下决心,停止新股上市1、2年,给股市以休养的机会。拟上市的国企,一定要先分权,彻底改制。同时,改变所谓股权分置的操作方案,要还原历史、非流动股必须大比例如2:1缩股(或流动股大比例如1:5扩股),实现公平分置。否则,若继续出台权宜之计,穿破千点,中国股市离彻底崩市已不远了。届时,国有资产的损失,何止千万亿!

(要公开发表本文者,请与作者联系。)

附:    全流通方案怎样才是合理

    所谓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怎样才是合理、合法,我补充两点:

    三年前,我在批评易宪容先生的文章《还富于民,还是杀贫济富?》(《南方周末》)中有这一段话,今天仍不过时:

    中国股市走到今天,是因为在基础功能不完善的情况下,“决策层”本身却既参与了投机又不断修改游戏规则,这是中国股市深层危机之源。吴敬链先生说中国股市像赌场,我认为,中国股市连正规赌场都不像。正规赌场,如果撇开其抽头不计,赌徒间应该是零和博弈。正常股市不是赌场,它应该是正和博弈,因上市公司给投资者可观的回报。但中国股市,连零和博弈都没有。有人统计过,上市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不仅远远低于佣金交易税,还大大低于其配股圈钱的金额。中国股市没有造血机制,只有输血功能。再加上每年按计划高溢价发行的巨量新股,股市已变成股民投机赢利与“决策层”融资圈钱的博傻场所。因此,去年正当经济学家论证国股按市场价减持如何合理时,股民用“脚”投了彻底否决票。今日股市疲惫之势,实际上仍是股民在用脚投票,以阻止更庞大的抽血计划、抵制随时可能实施的类似易先生这样的减持计划。

    这便形成了中国股市博弈的无序性。正规赌场老板即便间接参赌,也是不能随时修改输赢规则的。而我们的股市,“决策层”不仅利用股民高投机,支持国企高溢价发行股票圈钱,而且,连稳定的游戏规则都没有,以至形成所谓“政策市”。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能把股市危机及股民损失一股脑推到少数投机者身上呢?套用易先生的逻辑,“决策层”利用股民投机积极性,赢得了大量资金支持国企发展;现在股市低迷了,却要让股民承担全部责任,甚至再抽一次血,“这是哪门子情与理?”正常赌场或股市中的情理逻辑,是不能套用到中国股市中来的。易先生搬出“股市有风险,入市要谨慎”为立论辩护,却忘记了,这是要股民承担游戏规则内因个人决策产生的风险,它不应包括随意修改游戏规则带来的风险。在易先生提到的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明明白白告诉投资者,它将发行的是“流通股”,其中,有面向个人的,也有面向法人的。与这“流通股”概念相对立的,自然是“不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和法人股。易先生说,招股书上没说明国有法人股不能流通,这是诡辩;发行“流通股”本身,就确定了国有法人股的不流通属性。招股书上的这些说法,具有法律效力;投资者权益,理应受合同法保护。因此,国股减持流通,其最终方案不仅要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给予合理补偿,而且要通过人大立法。

    这是第一点,正式的国有股减持或叫股权分置方案,需要人大立法,不能政府部门一个决定就行了。这就合法行政,因为它涉及到改变有法律效力、涉及天量资金的“招股说明书”,涉及到千万投资主体的合法权利。

    第二点,解决股权分置如果和全流通联系起来,不能一家家谈判,因为双方谈判地位不对等。特别是上市公司,动辄搬出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尚方宝剑,谈判无法双赢。即便个别公司谈判成功,整个大盘走势必然要下沉。因此,必须定出合理原则,按原则谈判。这个原则应该是充分补偿高溢价流通股的损失。有人以流通股已不是原购买者为由拒绝这种方案,这是极其荒谬的。流通股权转让一万次,这个“权”依然存在。现在补偿的是这个“权”,而不是人。

    如何补偿,最简捷、最公平的办法,就是流通股按高溢价倍数扩权。譬如,7元购买的股票,就1股变成7股,大家都在1元1股的基础上流通。这等于国企借用了股民的钱,不付利息,若干年后还本,国企还沾了便宜。当然,这方案上市公司和国家不会同意。因为如果这样,企业可能就不上市了。因此,双方只能取折衷方案,按高溢价的1/2扩权。即7元购买的股票,1股变3.5股(或者根据相应比例,国有股进行缩股)。同时,根据公司上市以来的净资产收益率、股票的分红收益率(注意,是分红,而不是账面市盈率),搞一个扩股的参照修正系数。净资产收益率高、历年分红高的企业,扩股比例低一些;反之,扩股比例高一些。这个参数可搞得很精确,以减少具体方案出台的麻烦。这也是对优秀上市公司的一种补偿,同时,防止劣质上市公司借机从股市抽资。

    当然,国家可能或某些上市公司可能不同意这个方案。这好办。维持现状不变,国有股变成优先股,保持股权,但永远放弃流通权。

    以上方案,都需人大讨论,股民公议。这是股权分置方案具有合法性的必要条件。
 

    (杨曾宪  研究员  青岛社科院  地址:青岛京山路26号   邮编:266003 yzx1948@qingdao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