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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论文 中国城市化水平之国际比较 作者: 李京文 吉昱华 1.城市化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 有关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与城市化的关系,理论界的判断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有观点认为,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明显偏低;有观点认为,中国城市化水平略有滞后,但还在正常范围内;也有观点认为,中国存在着隐性超城市化。 下表可见1999年世界收入类别国家GNI 、按PPP 调整的GNI 以及城市化水平之间的关系。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中国1999年城市化率为32%,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4个百分点,比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高1个百分点,比中下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低11个百分点,比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的平均水平低2个百分点。考虑到中国1999年人均GNI 和按购买力平价计算的GNI 都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我们无法就中国城市化水平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得出中国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的结论。1999年,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人均GNI 和按购买力平价调整的GNI 为1200美元和4250美元,分别高于中国420美元和700美元,如果考虑到中国正进入一个加速城市化的阶段,1995—2001中国城市化水平年均提高1.44个百分点,中国的人均GNI 如果以年均8%的速度增长达到1200美元需要5年多的时间,五年中如果中国城市化水平以年均1.44个百分点的速度提高,则五年后中国城市化水平将达到39.2%,低于中下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3.8个百分点,同样无法得出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结论。如果使用购买力平价调整的人均GNI ,中国的城市化的滞后程度大约不到8个百分点,同样无法支持严重滞后的观点。如果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到东亚和太平洋国家,情况就更为明显。1999年,该地区人均GNI 和按购买力平价调整的GNI 分别为1010和3740美元,城市化水平为34%,与中国的情况大体相当。如果运用2002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1999年,中国城市化率为34.78%,高出世界银行判断2.78个百分点,如果我们认可这个判断,则上文对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将得到进一步的支持。因此,本文的判断是:就人均GNI 以及购买力平价衡量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言,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当或略微滞后,严重滞后的说法从国际比较的视角是站不住脚的。 另一个需要的对比是中国与人均GDP 大体相同国家城市化水平的比较和分析。下表是1999年人均GDP 处于600到1000之间的国家的城市化数据: 从这张表,我们看出1999年,人均GDP 处于600到1000美元之间的国家有13个,其人均GDP 的算术平均值为742美元,低于中国789美元的水平,城市化率的算术平均值为42%,高出中国城市化率10个百分点。这里似乎能够得出中国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几个国家相比明显滞后的观点。但是,这个结论显然是草率的。1999年,世界城市化的平均水平是46%,上表13个国家中有五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达到或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但是,1999年,世界人均GDP 为5020美元,是这一组国家人均GDP 的5—6倍,因此,这五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显然不能用做比较的标准。如果将城市化水平等于或超过46%的五个国家剔除,剩余8个国家人均GDP 的算术平均值为738美元,城市化水平的算术平均值为32.6%.从这个粗略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比是大体相当的。 2.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的国际比较 经济学界对中国工业化现状的普遍认识是中国尚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推进工业化将仍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中国的城市化也将主要由工业化来推进。 有观点认为,中国的城市化明显滞后于工业化。1996年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率(工业增加值占GDP 的比重)之比仅为0.69,远远低于该比值1.4—2.5的合理范围,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的城市化滞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工业化的孤军深入。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郭克莎则认为:中国的城市化并没有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率的上升与工业产值比重上升的相关性较低,而与非农业就业比重变化的相关性较强,中国的问题在于工业化的偏差而不在于城市化的偏差。 2.1城市化与工业化比率之国际比较 本文认为,笼统地确定一个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最优比率并不是一个十分科学的判断。一个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在城市化发展的不同阶段,推动城市化的动力是有所区别的。在城市化的中前期,城市化主要由工业化来推动,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比率当然不会太高,但到了城市化后期,城市化主要由第三产业的发展来推动,第二产业比重的不断下降和城市化比率不断提高的现象并存,这就导致了城市化及工业化之比不断上升的局面。因此,对城市化与工业化之比的国际比较必须区分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下表可见1999年人均GDP 在600—1100美元之间的国家城市化及工业化比率以及城市化情况。 这16个国家城市化/工业化的比率平均值为1.47.由于全世界城市化平均水平为46%,我们将该收入区域城市化超过或等于46%的国家视为异常而剔除,其结果是剩下的8个国家城市化/工业化的平均水平为0.92,中国的该比率为0.65.虽然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比率低于该收入区域的平均水平,但差距并不像一般的观点那么令人触目惊心。 由于可比较对象较少,上面的结论还不是那么令人信服,我们将比较的人均GDP 范围从600—1100美元扩大到500—1500美元,在世界银行《2001世界发展指标》中提供的数据有33个国家可供比较,在不剔除城市化水平畸高的国家是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平均比率为1.58,在剔除城市化率超过46%的国家后可供比较的对象是18个,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平均比率为1.09,与上面我们得到的结论大体相当。 由上表可见,世界平均城市化与工业化之比为1.48,低收入国家为1.03,下中等收入国家为1.10,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为1.17,特别是东亚和太平洋地区为0.76,因此,我们同样很难得出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之比严重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结论。 当我们将分组的标准转向城市化比率,情况会略有不同。下面选取城市化比率与中国相近的国家,选取对象为世界银行《2001世界发展指标》中有相应数据的国家,范围是城市化率在25%和40%之间的国家。可对比的国家一共有26个,城市化与工业化比率的平均值为1.45,人均GDP 为497美元。从这项对比中我们发现,中国与城市化水平相近的国家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比率有一定的差距。差距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因为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有一定程度的滞后,其二是因为中国第三产业不发达导致第二产业占GDP 的比重畸高,从而导致了较低的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比率。 因此,就城市化与工业化的比率而言,本文的结论是,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性,但无法就此简单得出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结论。 2.2产业结构、城市化率关系之国际比较 中国之所以会出现城市化工业化比率低于相同发展水平的其他国家,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中国按增加值计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而导致第二产业占GDP 比重偏高。 下表可见1999年中国第三产业与世界平均水平之比较。 由下表可见,中国的第三产业发展与世界平均水平的确存在很大的差距。全世界第三产业占GDP 的总体比重为63%,而中国仅为33%,相差30个百分点。即便与低收入国家相比,中国的第三产业比重也落后11个百分点。可见中国第三产业占GDP 比重较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对比也可以发现中国第三产业发展的明显差距。 上表中是世界银行《2001世界发展指标》中1999年人均GDP 在600—1100美元之间的16个国家第三产业发展数据,这16个国家人均GDP 的算术平均值为819美元,比中国的人均GDP仅高出41美元,但其第三产业比重的算术平均值为41%,比中国的第三产业比重高出8个百分点。 上述比较说明中国产业结构与世界平均发展模式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根据我们上文所说的国际比较的原则,没有理由认为中国第三产业发展存在严重的问题,因为即便是人均GDP仅为427美元的低收入国家第三产业比重的平均水平也高于中国第三产业比重11个百分点。认为这些低收入国家的产业结构都比中国合理未免过于妄自菲薄。因此,必然有深层次的经济原因造成了中国第三产业比重与世界平均模式的偏差。 中国的城市化及工业化之间的比率与世界平均水平及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比的确有一定的差距,但是产生这个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第三产业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国内的经济环境抑制了第三产业的发展,而在于我们经济中某些根本性的结构问题(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投资比例过高)造成了经济体系对服务业的需求不足。 因此,就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关系而言,本文的判断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比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及发展水平相近的其他国家,但差距并不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么严重。产生差距的原因在于:其一,中国的城市化与世界平均水平及发展水平相近的其他国家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滞后,其二,中国的第三产业比重较低。后一个因素又主要受中国长期以来投资比率过高的影响。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关系受制于国民经济中更基础因素的影响,希望仅仅通过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变城市化和工业化之间的关系显然是“头痛医头”的态度,如果在政策执行层面上大范围推行则有可能造成耕地破坏、资源浪费以及虚假城市化等负面影响。 3.城市人口集中度之国际比较 城市化过程中一个值得重点研究的问题是城市的规模分布,即城市体系中不同人口规模的城市的数量及相对重要性。对城市规模体系是否合理的判断,我们可以借鉴通行的序位-规模法则(rank-sizerule ),即序位鄢规模=常数。对这项法则的实证检验是通过估计以下等式中的参数B 规模=常数/序位B 如果B 的值接近1,则该法则对现实的拟合良好。Rosen和Resnick (1980)对44个国家的城市规模进行估计发现B 值对不同国家而言变化很大,平均约为0.88.这表明人口的分布比序位-规模法则所暗含的均匀。 另一方面,许多发展中国家的首位城市在该国家中占据重要地位,城市首位度明显偏高。例如,泰国第一大城市曼谷1970年人口是第二大城市清迈的33倍,到1980年更增加到50倍;再如,墨西哥的首都墨西哥城1980年人口规模是第二大城市的5.9倍,虽然低于许多拉美国家,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高。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里,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大城市人口规模迅速膨胀。1950年,世界上只有纽约和伦敦两座城市的总人口达到800万以上,到1970年,达到这一规模的城市增加到11座,其中就有5座属于发展中国家。在1994年中期,全球共有22座总人口超过800万的大城市,其中16座在发展中国家。2000年世界上25个最大城市中,发达国家仅占9个,而发展中国家的已升至16个。联合国估计,到2015年,全球该规模的大城市将会达到33座,而仅亚洲就会占22座。目前世界15座最大城市有11座在亚洲地区,两座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一座在非洲地区,只有一座在北美洲。 对不同国家而言,城市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驱动力有所区别。一些国家的人口集中来源于规模经济和集聚效应;一些国家人口的集中源于农村经济的日益凋敝;一些国家则是因为大城市吸引了绝大多数的资源并导致了资源的进一步集中。中国在过去的城市发展策略上一直强调优先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这导致了中国城市规模比较分散,集中度较低。以最大城市占城市人口比重而言,中国1991年为4.87%,1998年下降到4.08%,美国这一比率在1990年为10.14%;前十大城市占城市总人口的比重,1991年中国为23.76%,1998年下降到19.37%,美国的这一比率在1990年为36.66%.为此,有必要对中国城市规模体系进行较为详细的国际对比。这里,我们仍然运用世界银行《2001世界发展指标》中的数据,比较就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中的人口而言,中国与世界平均水平、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以及人口规模较大的其他国家的异同。 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比,中国居住在百万以上人口城市的人口比重较低,但是城市人口中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人口比重并不低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的平均水平。其中有两个基本原因,其一,中国城市化率低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的城市化率;其二,中国所处的发展水平是城市化率迅速上升的阶段,人均GDP 高于中国的国家虽然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人口比重在上升,但是由于城市化率上升也很快,导致中国城市人口中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人口比重并不低于发展水平相近国家的平均水平。 随着人均GDP 的上升,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人口比重有上升的趋势,但是由于城市化水平的相应上升,城市人口中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比重并没有明显的上升或下降趋势。因此,仅仅根据城市人口中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人口比重来推断一个国家城市规模体系中大城市的发展是否充分是不够的。 不过,在我们可比较数据的87个国家中,中国的人均GDP 排名58位,居住在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人口比重排名66位,结合其他数据,我们可以得出中国的大城市发展略显不足的结论。 4.国际比较的政策含义 通过国际比较,我们能够发现一些流行观点中存在的问题,并推断其政策含义。 4.1要避免“大跃进”式的城市化 从上文的国际比较中,我们的结论是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与世界城市化的普遍规律相比并没有严重滞后,与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相比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是大体相当的。这个结论与我们通常所持有的中国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的结论截然不同。 如果城市化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则我们不难得出城市化进程存在的偏差是中国严重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原因,通过补城市化这一课,我们经济中存在的许多结构性问题就能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发展。但是,如果城市化水平仅仅是与经济发展水平有轻度偏离,那么,用行政手段推进城市化水平的“大跃进”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什么问题,反而会因为城市化缺少了经济发展的推动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那么,在工作方法上我们就容易犯急于求成的错误。 正是由于我们判断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与经济发展不存在严重偏差,本文认为,在城市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主要应该以经济发展为主导,逐渐消除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制度性障碍,促进两者关系的良性互动。不应该离开经济发展的支撑推进城市化进程,在城市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模式中,应该坚持后一种模式,政府的主要作用不是去制定什么城市化水平的发展目标,而应该是引导和服务。 4.2要坚持工业化带动城市化 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关系的判断则更具有关键意义。通过国际比较,我们发现中国的城市化与工业化比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及发展水平相近的其他国家,但差距并不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么严重。产生差距的最重要原因不是城市化水平的滞后,而是经济中更为基础的因素(如消费和投资的比重)。结合经济学界对中国尚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判断,我们认为,在目前的中国,第三产业还无法承担推动城市化的主力角色,工业化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将是中国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量。 工业化对中国城市化带动的根本性作用体现在:持续推进的工业化进程将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直接的需求;工业化会产生对服务业的衍生需求从而增加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转移劳动力收入提高后会对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生更多的需求,从而进一步扩大社会对劳动力的需求。 因此,从政策层面而言,在目前的阶段,必须仍然坚持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即便是在第三产业比重已经占很高比重的城市,也必须重视工业化的战略地位,推动新型工业化的实施。否则,失去工业化支撑的第三产业发展必然在低水平上徘徊,人均GDP 的持续提高和经济的长远发展将前景暗淡,在这种格局下,单纯地谈第三产业占GDP 比重是没有意义的。 4.3要重视大城市的作用 实际上,离开城市体系单纯地谈发展那种规模的城市是于事无补的。因为综合性功能的大城市必然需要有专业化的中小城市与之配套,另一方面,大量中小城市的发展也需要具有辐射能力的中心城市为之服务,因此,健康的城市体系应该是大中小城市以及城镇相协调。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受“小城镇,大战略”思路的影响,我们实际上走了一条优先发展小城镇的道路。但是可持续发展的思路要求我们必须对城市发展战略加以调整。 从国际比较中我们看到,中国的大城市发展略有不足,结合中国土地资源匮乏的基本国情和对中国城市集聚效应实证工作的研究,我们认为,在中国应该更加重视大城市作用的发挥。 (原载:《城市发展研究》2003年第3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