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论文 论劳动价值论与其他四种价值理论 作者: 裴小革 [摘 要] 价值理论是一种与静态资源配置、产权关系、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等研究都有关的经济学基础理论。除了劳动价值论以外,西方经济学界还存在四种其他价值理论,它们是货币价值论、使用价值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供求价值论。本文试图结合对其他四种价值理论的评析,就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发展问题谈一点看法。 [关键词] 劳动价值论;四种其他价值理论;广义商品 价值理论一方面与静态资源配置问题有关,另一方面与产权关系、收入分配和经济发展等问题也有关,是一个十分需要理论界关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建成的历史条件下,为了探索我国今后的改革和发展,近年来不少经济学家重新开始关注和研究价值理论,有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也有发展其他价值理论的,在使这一研究领域空前活跃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劳动价值论应如何创新发展及它与其他价值理论关系问题的思考。本文试图结合对其他四种价值理论的评析,就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发展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劳动价值论价值定义的合理性 人们不理解劳动价值论,常常是因为不理解这种价值定义的合理性。诚然,价值可以有很多定义,比如本文后面要分析的使用价值价值论,认为有用就是有价值;供求价值论,认为供求关系决定的价格就是价值;生产要素价值论,认为生产产品用的所有成本加到一起,就是这个产品的价值;哲学上还有把某种信仰叫做价值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又常把商品的平均价格,看作是它们的价值。这些价值定义对不对、与它们有关的理论能不能成立,不能以其中一种定义、一种理论是不是与某一别种定义、别种理论一样来判断。而要以这种定义是不是能反映某种客观事实,以及这种理论对于解释客观现象是不是有用为标准来判断。尽管不同定义、不同理论的包容性和作用大小是不一样的,但只要一种定义、一种理论能反映和解释独特的实事,它就能成立,用不着和别的定义、别的理论一样。同一个词在不同的语境下本来就可以有不同的含义。 现在最流行的是,有人把价值定义为供求决定的价格,然后说马克思的价值不等于他们定义的价格价值,所以就是不能成立的。这种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是无效的,因为马克思讲的价值本来就不是他们讲的价格。用定义去堵别人的嘴是没用的。 马克思把价值定义为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现,一般抽象劳动的凝结。这样的一种定义是不是有道理呢?其实是很有道理的。从马克思的分析里可以看出,一个人对生产的贡献,真正他自己切身的花费就是劳动的花费。人们在市场中的交换,从人与人之间本身贡献的角度看就是一种劳动的交换。交换关系里确实也有物,但是物的贡献、物的交换和人的贡献已经不是一码事情了。马克思为什么提出劳动价值论?就是为了把物的作用撇开,纯粹地考虑人和人之间的贡献关系。 比如一个拥有一百亩土地的地主,他对生产的贡献是什么呢?他对生产的贡献就是出让这一百亩土地,让别人去耕种所操的心。土地和自然可以长庄稼,这是它的边际生产力,是对社会的贡献。但这个贡献并不是地主的贡献,而是自然和土地的贡献。如果在生产中还要利用某些资本,那么不从事经营管理的资本所有者对生产的贡献,就是把资本这种物出让出来让别人去使用所操的心。机器厂房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并不是他本人的贡献。 有人说企业家才能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生产要素,也有贡献。如果一个人很有企业家才能,但是他并不去从事任何经营管理,那么他对财富的生产还是不可能有任何贡献。所以,地主所操的心、资本所有者所操的心、企业家的经营管理活动,才是和劳动者的劳动可比的、他们对生产的实际贡献,也就是生产中他们本人实际花费的。所以马克思把价值抽象为用劳动来说明,说它体现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反映现实的。劳动产品商品交换,从人和人的关系来看,实际上就是劳动的交换,价值的实质就是通过商品体现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价值只能附着于商品之中,也就是必须附着在使用价值中,价值的载体是使用价值,但是不能把价值理解为物,理解为使用价值。价值仅仅是一般劳动,是一种社会关系。它的作用是可以在理论上表明人和人相比较意义上的财富由来,从而也就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为说明人和人之间的产权关系和收入合理分配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商品的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9月,第52页。)由这种定义,可以推论出一种如何分配才最有利于创造财富的生产力发展的分配原则——按劳动贡献分配为主和非劳动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即在劳动者之间,谁的劳动对社会的贡献比较大,他得到的劳动成果就应该比较多。由于非劳动生产要素的取得也是需要花费劳动的,有原有价值,所以非劳动生产要素所有者除了主要按劳动贡献与其他劳动者一起分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增价值以外,可以按非生产要素原有价值及物与物相比较的贡献参与分配,收回旧价值和得到社会认可的奖励。现在,劳动价值论作为一种理论工具,可以用于论证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协调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产权关系和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对其他四种价值理论的评议 价值理论是在市场经济中产生的有关对财富如何认识的一种基础理论。由于市场经济是在西方产生和成长起来的,所以价值理论在西方也就有了较多的发展。我们看到,除了劳动价值论以外,西方经济学界事实上还存在四种其他价值理论,下面分别对它们作些评析。 (一)货币价值论
这种理论最初是由西欧重商主义者提出的。重商主义盛行于西欧封建制度崩溃后,至市场经济全面兴起之间的转型时期,即大约在16、17世纪的两百年间。这时期,由于商业资本的发展,以及西欧各国实际采用了重商主义的政策和措施,产生了从理论上阐述这些经济政策的要求,于是,西方逐渐形成一种重商主义的货币价值论。其最基本的观点是:货币就是金银,金银就是价值,所以货币等于价值。它大体可用下述公式表示: 但是事实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之所以把货币看作是唯一的价值,只是因为它是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可以和所有其他商品相交换。如果离开了交换关系,它可以和一切其他物品相交换的神奇性就会消失。只有在它能代表其他物品对人的价值时,它才成为财富的象征。离开了商品交换关系,离开了货币作为商品对人的有用性,离开了货币可以换到的那些对人有用的物品,货币就什么也不是。将价值等同于货币,实际上就是将价值等同于没有使用价值的交换价值,但是,如果人们不重视使用价值的生产,交换价值将会失去存在基础,整个社会财富价值的增加也就会失去基础。 历史上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英国重商主义者约翰•罗(Law, John)从货币就是价值的概念出发,曾于18世纪初向法国政府建议发行不能兑现的银行券来增加国内财富价值。法国政府采纳了这个建议,1716年任命他为财政大臣,并允许他开办了一家银行。罗氏银行无限制地发行纸币,同时回收金属货币。不久这个银行便收归国王所有。封建王朝准备用纸币来清偿债权人的债务。但是,滥发纸币的结果,导致了通货膨胀。人们纷纷要求兑换纸币,银行不得不宣告破产。约翰•罗被解职,并逃出法国。从那以后,各国都对货币只代表交换价值有了一定认识,就很少为了增加财富价值而滥发货币了(郑先炳教授对于历史上和现代各种货币理论观点做过系统概述和分析,从他的概述和分析可以看出,除了早期重商主义的货币金属论将货币作为唯一的财富以外,其他各种货币名目论、货币数量论、货币中性论、货币需求论、货币供给论和货币均衡论等,都已不再把货币作为唯一的有价值的财富了,而且,它们也都正确地认识到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和它本身的价值是两回事,离开了用它可以得到的其他商品,它本身甚至连普通有价值的商品财富都不能算,因为它除了充当价值符号以外,几乎没有其他使用价值。(参见郑先炳:《西方货币理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 (二)使用价值价值论 使用价值价值论,首先表现为物质数量价值论。它是由法国的一些重农主义经济学家在法国经济向原始资本主义转型过程中系统阐述的。重农主义是18世纪中叶出现在法国的一种经济思想,代表人物是法国经济学家魁奈和杜尔哥等人。这种理论一方面纠正了重商主义理论把价值归结为贵金属的片面性,另一方面又带有把价值归结为自然物质的片面性。 在重农学派的物质数量使用价值价值论不再流行以后,自19世纪70年代至今的资本主义经济转型过程中,又盛行了一种边际效用使用价值价值论。一部分西方经济学家把使用价值主观化,引入稀缺性来决定这种主观的使用价值,想由此消除市场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区别,以主观的使用价值来说明财富的价值。这就是所谓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或我们也可以把它称为边际效用使用价值价值论。当时,奥地利的门格尔、法国的瓦尔拉斯和英国的杰文斯几乎同时出版了专著来阐述这种理论,这被称为西方经济学的“边际主义革命”。 这两种价值理论的主要缺点是,(1)无法说明人类商品财富增长的真正动力和根源,物质数量使用价值价值论将其归结为自然的恩赐,边际效用使用价值价值论将其归结为人的主观偏好和物的自然稀缺性。(2)这两种价值理论都没有表明商品财富的社会规定性。没有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只有通过交换才能具有价值、才能实现价值的实事,抹煞了商品财富与非商品财富的区别。将市场经济中人们不是为自己生产的商品,硬说成是离开交换关系也能具有交换价值的东西。 (三)生产要素价值论 现在很多人以为生产要素价值论,是一种最现代的价值理论,其实这种理论产生的时间很早,是由法国经济学家萨伊在1802年发表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概论》系统提出的,处于法国原始资本主义尚未向现代资本主义转型的时代,比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早15年,比马克思的《资本论》早半个多世纪,内在逻辑十分混乱。它首先也是一种使用价值价值论,割断商品赖以存在的交换关系,认为商品的生产就是效用的创造,供给可以自动创造需求,商品的价值无须交换来实现或有使用价值的东西就一定有交换价值。 生产要素价值论的思路是这样的:价值是个人对商品使用价值的主观评价即效用,而效用的创造不仅有劳动,还有资本和土地。它们都创造价值,从而创造收入。劳动创造的收入是工资,资本创造的收入是利息,土地创造的收入是地租,这三种收入相当于三个生产要素在创造效用时各自所耗费的代价,从而构成价值的生产费用,所以价值的大小就是由效用的生产费用即工资、利息和地租决定的,这些费用是由供求决定的。 现代西方经济学的生产要素价值论,继承发展了萨伊这种将劳动等同于物质生产要素的理论,将劳动与资本和土地,近年来又将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技术、知识等等收纳进来,等同起来,把它们统称为“生产要素”。这些理论和萨伊的理论一样,虽然没有说劳动是物,但也没说劳动和物有什么区别,事实上把劳动等同于物。这种理论试图证明,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各种要素的报酬是按其对产出的贡献分配的。 生产要素价值论的主要问题是: 1.它无法解决价值的加总和比较问题。因为不同要素之间有质的区别,没有统一的单位,人、土地、资本、企业家才能、人力资本、知识、技术等等代表的财富谁大谁小,无法比较无法加总。如果像边际效用论那样,把这些使用价值的大小归结为人的主观评价,但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评价,仍然解决不了财富的比较和加总问题。所以它没有办法形成前后一贯的主张,最后实际上只好走向了供求价值论。 2.它掩盖了不同要素在价值生产中的不同作用。它只表明了价值的生产既需要人的劳动,也需要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和人的各种素质的事实;但没有表明在价值的生产中劳动是主动的因素,物是被动的因素、人有权参加收入分配,物本身不参加收入分配、人的各种素质要在劳动中才能发挥作用的事实。事实上将劳动等同于物,将工资等同于物质生产成本。 3.它把人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说成了要素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由于把劳动等同于物,它把人和人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说成了是物和物之间或物和人的各种素质之间的生产分配关系;把人的素质和人对物的所有权,说成了人对生产的贡献,虚构和夸大了这些要素所有者的贡献。实际上,拥有各种素质的所有者的劳动,拥有物质要素的所有者运用物质生产要素所操的心,才是他们对生产、对社会的实际贡献。 (四)供求价值论 供求价值理论,就是当代西方经济学的主要价值理论,它由马歇尔、瓦尔拉斯等人创立于与马克思同时代的19世纪后期。这种理论不区分劳动产品和非劳动产品,但吸收了生产要素价值论和使用价值价值论的某些因素,把价值等同于供求决定的价格,只承认有价格存在,不承认有不同于价格的价值存在。他们认为,就市场经济中商品价值的生产来说,成本是供给后面的原动力,而效用是需求后面的原动力,二者通过供求的波动,共同决定了财富的价格即交换价值。生产成本和边际效用是供求规律的两个构成部分,它们的作用可以和剪刀的双刃相比拟。研究商品价值即价格是受效用支配,还是受生产成本支配的议论等于研究剪刀以上刃裁纸或下刃裁纸的议论(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商务印书馆1965年中译本,第40页。)。 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实际上相当于马克思理论体系中没有劳动价值论的商品交换价值或价格理论。它为研究价格在市场经济中配置资源的作用,以及供求对价格波动的影响,提供了一个方便的理论框架和研究起点。他们的理论实际上承认商品具有二重性,因为他们承认效用的作用实际上就是承认商品使用价值的存在,他们承认价格或交换价值的存在实际上就是承认物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存在。只不过他们不承认这种交换价值是人的劳动创造的,而把它说成是将人和物混为一谈的生产成本“供给”的。这种将财富笼统说成是“供给”产生的说法,虽然可以适用于土地这样的非劳动产品商品,对于商品财富绝大部分的劳动产品商品而言,显然没有揭示其产生的根源。 三、创新发展劳动价值论的一点思考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与西方经济学的供求价值论产生于同一时代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开始,论证了他的劳动价值论。他实际上做了商品财富和非商品财富的区分、劳动产品商品财富和非劳动产品商品财富的区分,主要对劳动产品商品财富的价值进行了研究,但非劳动产品商品和非商品财富在这个体系里也有它们的位置,只不过马克思没有来得及对它们进行展开研究。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除了承认商品财富具有使用价值、其价格或交换价值是在市场上通常由供求关系决定以外,还承认作为劳动产品的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重性。这种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形式,价值则是交换价值的本质和内容,是由生产它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其中交换价值一词,是一个马克思理论和西方经济学都能接受的概念。 在马克思的理论里,价值必须表现为交换价值,但交换价值并不等于价值,价值是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承认价值离不开交换价值,但只把价值定义为交换价值即均衡价格或平均价格,所以交换价值在这种理论里有地位,但价值一词在西方经济学里没有独立的地位。例如,马歇尔说:“一个东西的价值,也就是它的交换价值,在任何地点和时间用另一物来表现的,就是在那时那地能够得到的、并能与第一样东西交换的第二样东西的数量。”(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第81页。)马克思的理论里有西方经济学价值理论里的交换价值概念,但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里却没有马克思理论里的价值概念,所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比西方经济学的价值理论更高级、更有解释力的经济学理论,十分需要我们结合现实去创新发展。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属于市场经济,我国相当多和越来越多的财富是劳动产品商品财富。所以,我们应该在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也做出商品财富和非商品财富的区分、劳动产品财富和非劳动产品财富的区分,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要研究的是劳动产品商品财富,把商品定义为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我们在此基础上,可以做三个方面的拓展。 第一,按照马克思写作经济学著作的“六册计划”(参阅田光、陆立军:《<资本论>创作简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9月),非劳动产品商品财富(如土地),只是要在《资本论》以后的某册书中再加以专门论述的。但非劳动产品商品,如已有明确产权和可以买卖的土地,显然已构成了我国当代需要研究的商品财富之一,迫切需要我们把它们纳入到商品范围里进行专门研究。 第二,马克思的时代,第三产业不够发达,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没有专门研究劳务商品问题,但在《资本论》的手稿中明确指出过劳务可以是商品(例如,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指出:“服务这个名词,一般地说,不过是指这种劳动所提供的特殊使用价值,就像其他一切商品也提供自己的使用价值一样;但是,这种劳动的特殊使用价值在这里取得了‘服务’这个特殊的名称,是因为劳动不是作为物,而是作为活动提供服务的,可是,这一点并不使它例如同某种机器(如钟表)有什么区别。……工人自己可以购买劳动,就是购买以服务形式提供的商品,他的工资花在这些服务上,同他的工资花在购买任何商品上,是没有什么不同的。……某些服务,或者说,作为某些活动或劳动的结果的使用价值,体现为商品”。(《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5年11月,第435-436页)又说:“对于这些服务的生产者来说,服务就是商品。服务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同上,第149页))。当代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服务业创造的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已占到60-70%,服务业劳动人口占就业人口的70%以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劳动价值论”课题组:《如何深化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在我国从1978年到1999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由23.7%增加到33.0%,就业比重由12.1%增加到26.9%(李江帆:《第三产业与价值创造》,《28位专家学者谈劳动价值论再认识》,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9月,第172页)。这就很有必要把进入市场的劳务计入商品财富进行研究。同时要说明,正如马克思分析过的,劳务或劳动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与劳动者不可分离。它们在生产过程中不是转移劳动者身上的旧价值,而是创造新价值,这种新价值的量和劳动者原来维持自己生活的生活资料价值量可以不同。一个劳动者应该按照他劳动或劳务在生产过程中的新增价值贡献,参与和其他劳动者的收入分配。 第三,马克思并没有打算专门论述只是作为使用价值的非商品财富,他曾指出对于物本身及其使用价值的研究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范围,他的经济学所要研究的是体现在一定使用价值上的人类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册),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80年8月,第411页。)。我们为了研究我国的可持续增长问题,显然不仅要研究商品财富的增长,还需要研究对非商品自然资源和环境的保护、研究对非商品人力资源的开发、研究对非商品社会秩序和道德文明的改进,等等,所以,我们的经济研究应该包括对非商品财富的研究。 据此,我们可以扩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内容,就商品财富来说,提出广义商品概念,将对劳务商品交换价值和非劳动产品商品交换价值的探讨,纳入价值理论的研究范围。这里的广义商品是指,在任何一个指定时间计算的,一国国家所有的和作为国家成员的各个公民和法人所有的可以买卖的物品和劳务的总和,至少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价格)二重性,其中劳动产品或劳务的交换价值的内容或实质是价值——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就一个国家来说,它包括存放在国外但属于本国人的商品,但不包虽然存放在国内但属于外国人的商品。所以,我们广义商品的定义从一年新增产值和一国的角度看,是和现在国际通行的国民生产总值(GNP)概念基本一致的。 由于对国民经济中各种商品价格的核算,需要统计整个国家各个产业的商品和劳务价值,不仅要统计劳动产品商品的价格,还要统计非劳动产品商品的价格;不仅要统计物质商品的价格,还要统计劳务商品的价格,所以,国际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NA(The 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显然是一个比前苏联首创的物质平衡表体系MPS(The 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更可以比较完整地统计整个国家商品价格的体系。 于是,有些经济学家从苏东国家解体以后,我国和世界各国都不再采用MPS体系,推论说这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无用的,只有要素价值论才能解释SNA体系。其实劳动价值论讲的价值,并不是社会表面上的价格,而只是作为广义人类商品财富主体的劳动产品商品交换价值或价格的社会生产关系实质和内容。劳动价值论的任务,是从市场表面显现的种种价格形式中,揭示出劳动产品商品价格形式的社会经济关系内容,而并不是要去囊括所有交换价值或价格形式。 我们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提出广义商品概念,除对物质劳动产品商品价格进行统计以外,加进对劳务商品价格的统计,加进对非劳动产品商品价格的统计,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而是对劳动价值内容的扩展(从物质商品价值扩展到劳务商品价值),和对交换价值(价格)形式研究的扩展(从物质劳动产品商品价格扩展到劳务商品价格和非劳动产品商品价格)。 加进对劳务价格的计算、对非劳动产品商品价格计算以后,劳动价值论所阐明的,在劳动者和不劳动者相比较的意义上,而不是人和物相比较的意义上,人类财富都是由劳动者而不是由不劳动者创造的道理依然成立。劳务商品的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非劳动产品商品可以有价格,但如果它的所有者对它的产生和运用没有花费劳动的话,它仍然没有价值,即它的所有者对社会、对生产没有贡献。如果它的所有者不和别人发生关系,自己也不劳动,他就是在坐吃山空或守株待兔式地靠他的非劳动产品商品生活。如果它的所有者出租或在银行储蓄他的非劳动产品商品,那就表明他对社会和他人有一定的非劳动产品商品原有交换价值的贡献和劳动贡献,理应得到与他的这种贡献相当的回报,而不是得到按照要素价值论所论证的那种回报。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非劳动产品商品虽然属于广义商品,但它的交换价值既然不是劳动带来的,就不能把它看成是劳动的成果,理应根据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原则和伦理原则做特殊调节。例如,对于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占有,应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征收土地税或资源占用税,或规定私人对它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宣布一切自然资源都归国家所有,用以抑制食利者阶层过多,妨碍生产力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中译本,人民出版社,1972年9月。 英文提要: On Labor Value Theory and
Other Four Kinds of Value
Theories Abstract: Value theory is a kind of economic basic theory which relates static resource allocation, property right relation, wealth distribution. Beside labor value theory, there are other four kinds of value theories in western economics circle, i.e. money value theory, use-value value theory, production factor value theory, and supply-demand value theory. This paper will give some opinions on the problem of labor value theory’s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combining reviewing other value theories. Key Words: labor value theory, other four kinds of value theories, commodity in broad sen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