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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禅者眼中的男女 作者: 林谷芳 外遇所以令多数人无法忍受,当然是因为“情感或关系的背叛”,但许多时候,我们对“背叛”的认定却又有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之一是厚己薄人。爱吃醋的人往往很难用对人的标准严以待己,这种人最受不了外遇,但讽刺的是,有些外遇也因醋而催化,俗话说“严府多贼”,正是如此。不过,这种双重标准是人之常情,在许多事物上能返观自省的人,感情路上却也常与他人一样充满无明。 相对于这种个人心理的“常情”,还有另一种社会性的双重标准。许多社会—就如传统中国一般,是以男性为中心的,而男女的不平等又必然聚焦于“性”。男性在法律上被允许可以三妻四妾,在性事上被允许可以逢场作戏,而外遇有时更变成“风流”的一种表征;但对女性则不然,三贞九烈是必然的要求,“外遇”更成为“是可忍,孰不可忍”之事。 虽然时代在变,两性的关系在变,但这一点变得并不多。许多男人最不能忍受的是绿帽罩顶,但这种男人能“守贞”的却又微乎其微。 这种情形固然与传统两性的地位有关,但背后也牵涉到男人对“性”能力所存在的潜在焦虑,有时,与其说是被“背叛”了,还不如说是因此被证明“不行”了。在绿帽罩顶之时,许多男人的焦点多集中于此,却少有人想到性之外的事,如沟通的障碍、生活的僵化、理念的分歧,乃至其他家庭、人事、思想的种种。 两性关系要趋于合理丰富,平等是第一要件。平等,当然不意谓无男女之别—这正是许多新女性主义者让人觉得乏味乃至恐怖的地方。不过,在有关行为的道德评价上却必然要站在同一基点,不能说男人能做的事,女人做了就罪该万死。男女之别,意谓的是秉性互异,自然分工的不同;它指的是多数男人“适合”做什么、多数女人“适合”做什么。至于男人“可以”做什么、女人“可以”做什么,则完全是不同层次的两件事。在生命尊严的基点上,强分谁才可以做什么的想法是应该彻底被摒弃的。 现在夸夸而谈男女平等的很多,但许多时候却只是在磨掉男女有趣而富吸引力的“禀赋分别”。其实,真正的平等,除了社会权利的分别,还应该注意到生命权利的层次,而外遇,正是一个印证点,在这里有了男女平等,社会才真算得上两性平等,而男人也才真正完成了一定程度的自我超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