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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离婚手册》 作者: 叶心 二、离婚会有什么后果 离婚不是两个人的任意妄为,也不是你一时兴起的冲动。离婚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是由当事人申请,经法定程序得到法律的确认和准许后才发生效力的。离婚后,你的生活会因此而发生改变,一些所属关系都将有所变化。认识到这些变化,会对你将来的生活有直接的影响。 离婚后,你们不再是夫妻
这一点很重要,你必须清醒地意识到。离婚后,你们都成了自由人,你不再是他的妻子,他也不再是你的丈夫。你可以追求自己的幸福,他也可以。在这一点上,你和他都是自由的,谁都没有权利再去干涉对方的选择。 离婚后,你仍然是孩子的母亲 不要担心,离婚后孩子会不认你,或者永远地离开你。离婚这种行为所引起的法律效力,只在夫妻间发生,而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即使法律把子女判给当事人的一方,另一方作为具有血缘的父子、母女关系,不会因为婚姻的解除而受到影响。 正因为这样,作为母亲你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如果暂时因某种原因无法行使监护权,孩子最终判给了你的丈夫直接抚养,也不要担心。因为,你仍旧有抚养的义务和探视的权利。而作为你的孩子,反过来他也对你有赡养的义务。这种因为血缘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孩子仍旧是你的孩子,你也仍旧是孩子们的母亲。这是谁都无法改变的关系,即便是法律。 有些人在离婚时往往会受到对方这样的责问,“既然你现在要和我闹离婚,那么为什么当初要选择和我结婚。”有时候,你也会为这些问题所困扰,自己为什么要离开他?其实,道理很简单。爱情它不是一成不变的,有些爱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深,越近黄昏,感情越浓。我们羡慕那些在公园里手牵手的老人们如初恋般的浓情蜜意。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我们每个人追求和向往的。但是人生并不是如此单纯的,有时候你在初恋时没有发觉的他的缺点,会在婚姻中慢慢呈现。人们都说,热恋中的人智商低地只有零,虽然这话有些偏激,但是也不无道理。因为热恋,让你把他的优点放大,大到足以掩盖住了他的缺点而让你不得见。然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热情的渐渐退出,他的缺点就会逐渐凸现出来。或者原本没有的缺点,现在滋生了出来。 面对这样的情况,你劝告、阻止,甚至到后来的争吵,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你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感情的泥沼。无论你怎样的努力,都不能激起他的一点儿涟漪。是选择随遇而安,得过且过,还是选择放弃这段感情,让自己重新来过。我们欣喜的发现,大多数女性都选择了后者,这应该说是时代的一个进步。 当对方有过错,导致感情破裂而走上离婚道路的,在法律上我们通常称之为“有过错离婚”。但有时,导致婚姻破裂的并不完全是因为对方有过错引起的。有时只是因为对待生活的态度不同,比如一方比较积极进取,另一方则主张随遇而安;或者在经济上对于物质的处理方式不一样引起了争吵,比如一方追求物质享受,另一方则为人简朴;或者是因为文化程度上的差异产生了情感上的差距。像这些情况,不存在谁对谁错,也就是不存在“过错方”,但这也确实造成了夫妻关系的破裂。你同样也可以提出离婚,这就是“无过错离婚”。 在保障“有过错离婚”的同时,也保障“无过错离婚”,这才最能体现真正意义上的“离婚自由”。所以,患有婚姻沉默症的你,完全不必担心因为无过错,法院就不予受理。只要你们离婚的意向真实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离婚都会成为现实,而没有过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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